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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三年向大法弟子问好
美国休士顿学员中领馆前集会 抗议江政府非法拘捕美国公民李祥春(图)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最近,江泽民一伙,除了继续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并用谎言欺骗大陆人民外,竟敢不顾国际法及国际舆论的谴责,对到中国访问的海外人士,只要是法轮功修炼者就逮捕迫害。最新的一例是2003年1月22日,美国公民查尔斯-李(李祥春)在飞抵中国广州机场时被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10.html>■ 紧急营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
全球营救法轮功学员委员会致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信
尊敬的大使先生:
全球营救法轮功学员委员会对查尔斯李被中国当局关押一事非常关注,我们写此信是请求您能给予帮助。
美国公民查尔斯李是一名法轮功学员,1月22日到达中国广州机场时被逮捕,目前关押在江苏扬州拘留所。我们相信查尔斯李被捕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查尔斯李是加利福尼亚州蒙罗公园炼功点的一名辅导员。
因为个人信仰被捕是绝对无法接受的。我们得到消息,查尔斯李可能将被判最长达15年的监禁。
中国当局近来逮捕了若干修炼法轮功的外国公民。澳大利亚公民南希陈春节前回中国四川省探亲时,1月22日在成都被跟踪并被拘留。在国际社会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帮助下,南希陈1月30日获得释放。
中国大陆独裁政权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已超过三年半。到目前为止,已证实有5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仅从去年11月以来,我们得到5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报告。随着死亡人数的急剧增加,我们非常担心查尔斯李的安全,我们相信他的处境很危险。
我们呼吁美国大使馆紧急救援查尔斯李,确保他安全回到美国。我们必须向中国当局转达一个明确信息,就是世界各国决不能容忍中国当局对外国公民的任意逮捕和迫害。
我们对你在营救查尔斯李一事上作出的努力表示非常感谢。
全球营救法轮功学员委员会
2003年2月4日
加拿大佛学会就查尔斯李被捕一事致信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
加拿大法轮佛学会写此信的目的,是就查尔斯李被中国当局关押一事请求你给予帮助。
美国公民查尔斯李是一名法轮功学员,1月22日到达中国广州机场时被逮捕,目前关押在江苏扬州拘留所。我们相信查尔斯李被捕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查尔斯李是加利福尼亚州蒙罗公园炼功点的一名辅导员。
因为个人信仰被捕是绝对不可接受的。我们得到消息,查尔斯李可能将被判最长达15年的监禁。
中国当局近来逮捕了若干修炼法轮功的外国公民。澳大利亚公民南希陈春节前回中国四川省探亲时,1月22日在成都被跟踪并被拘留。在国际社会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帮助下,南希陈1月30日获得释放。
中国大陆独裁政权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已超过三年半。到目前为止,已证实有5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仅从去年11月以来,我们得到5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报告。随着死亡人数的急剧增加,我们非常担心查尔斯李的安全,我们相信他的处境很危险。
尽管查尔斯李是美国公民,美国政府有义务紧急救援查尔斯李,确保他安全回到美国。我们也相信,如果加拿大和其他国家政府能够同时参与努力,必将对营救查尔斯李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向中国当局转达一个明确信息,世界各国决不能容忍中国当局对外国公民的任意逮捕和迫害。
我们认为加拿大大使馆有能力对营救查尔斯李之事助一臂之力。
我们对你在营救查尔斯李一事上作出的努力表示非常感谢。
加拿大法轮佛学会
2003年2月4日
抄送:加拿大外交部长
给未婚夫查尔斯-李的公开信
2003年2月1日
亲爱的查尔斯,
今天是2月1日,中国新年的第一天。仅仅几天前在29日我第一次听到中国警察拘捕了你的消息。上海美国领事打电话告诉我说中国政府拘留了你,而且他们曾和你谈过话。当我刚听到这些时,我难以相信这是真的,我也很害怕。尽管他们告诉我他们和你面谈过并且你未曾受到伤害,我还是禁不住担心你在那里会遭遇到什么。在过去的两天里,我试图放下恐惧,变得更加冷静。我已经在全心地寻求帮助,确保你获得立即释放。
过去的两天去的如此之快。我想告诉你有许多好事情在发生。有许多人想帮助和关心你。所有你的朋友们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施以援手并正在尽一切努力使你重获自由。昨天我和你的国会议员安娜-依索(Anna Eshoo)交谈,她表达了对你人身安全的深切关注,并写了一封信给美国驻中国大使小克拉克-冉德特(Clark Randt Jr.)先生,要求他紧急尽一切可能使你立刻得到释放。星期五,我们也在中国领事馆馆前举办了新闻发表会,让整个世界知道你被不公正地拘押。
许多记者来了,许多你的朋友及其他法轮功学员从工作中抽时间来了。我听说法轮功学员们也在其他城市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当我接受媒体采访时,我告诉他们我的许多恐惧:你在中国会得到不公正的审理,中国[江氏]政府从没有对法轮功学员讲过法律,你的名字会被江XX用来做欺骗宣传。我呼吁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每个人都知道你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拘留,你是无辜的。他们知道你被无辜起诉,那只是中国[江氏]政府的捏造。世界上的人们知道法轮功是好的,这场迫害是邪恶的。人们现在自己在看破宣传的谎言,我知道迫害不会长久了。
我想让你知道你是一个多么好、多么善良和诚实的人,并且我是多么珍重这一点。在过去一块的日子里,你总是牺牲自己的时间帮助我度过困难时期。在你的行为中你真正地体现了你精神上奉行的修炼原则,真、善、忍。你赢得了我最深的尊重和爱慕。中国政府怎么能逮捕这样一个好人呢?我难以相信为何会发生这样不公正的事情。并且也难以相信,这么多的好人在中国受到迫害。
我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对我们所有的人而言会很困难。这段时间里,我会尽力保持平静,不去担心你,但是当然我非常忧虑你的安全。我希望中国政府不会伤害于你,我相信美国领事馆官员会关照你并确保你得到公平待遇。我在焦急地等着你的消息,然而我被告知中国政府仅允许美国领事馆官员每月探视你30分钟。这看起来太蛮横无理了。
无论在拘留中你碰到什么,永远保持你高贵而正直的人格,并展现给中国人民你在法轮功中修出的美好和善良。让他们知道他们受到江XX谎言的欺骗。不要被他们试图耍弄的任何伎俩和欺骗所动。他们不能这样对待你。要确保永远心存真善忍。
我想让你记着师父去年年底的讲法“从魔难中、……在更加清醒与成熟中又走过了一年。剩下的路,用神的正念正行圆满你们的史前大愿吧!”
明天是你的生日,你应该在爱你的人们的陪伴中度过。不管你在何处,你知道你将和我们在一起,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的思想里。我们非常思念你。我知道很快所有的捏造将被澄清,你将会很快回家。
我爱你,
泳清
美国之音报道北美法轮功学员努力营救李祥春
报道说,居住在加州旧金山湾区、现年30多岁的美籍华裔法轮功学员李祥春,英文名字查尔斯-李,1月22日从旧金山飞抵广州机场后,被中国公安人员拘捕,并随即被解往扬州,关押在扬州市拘留中心。两天后的24号,中方通知了美国驻上海领事馆。28号,美国领事馆官员前去探望了李祥春。中方目前尚未对李提出指控。
报道提到,李祥春的未婚妻傅泳青说,李祥春的职业是医生,他根本不掌握破坏广播电视和干扰卫星所需的高科技。李祥春90年代初在中国的医学院毕业后,来美留学,在伊利诺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后来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做研究,现在有了自己的诊所。
傅泳青说,李祥春在16大召开前后去中国时,就因为他的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被抓,不过立即就被释放了。李祥春这次回去,原本是为了探亲访友,他在中国还有一家中成药进出口公司,没想到飞来横祸。傅泳青说,现在美国领事馆的官员每个月被允许有30分钟探望李祥春的时间。上次也就是28号探望过后听说李祥春状况不错,但是那还是好几天以前的事,所以她对未婚夫李祥春目前的处境非常担心。傅泳青说:“他们把他当成政治犯嘛。一开始到现在,抓人就没有根据。他们现在想说他破坏电视破坏卫星的,根本不可能的。然后说要有technology,没有啊,要用很大的什么,做engineer的人都分析说不可能的,在国外不可能做的。但是我很担心啦,我非常担心,因为我知道这种重刑,打得人家体无完肤,真的是我不敢想象,我看到太多这种很可怕的……”
报道说,正在积极营救李祥春的北美法轮功负责人之一的莱宁表示,中方虽然拘留了李祥春,但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提出指控。
莱宁说:“我只是被美国大使馆负责这件案子的官员告知,中方现在想把他和过去发生的事件牵扯在一起。而中方确实提到了去年夏天卫星信号受干扰的事。但他们的指称在技术上是行不通的,而且我们也知道事实不是如此。”
有报导说,美国领事馆官员已经向李祥春提供了一份中国律师名单以及有关中国法律体系的资料。但是中国政府很早就取消了法轮功学员聘请辩护律师的资格。针对这个问题,莱宁说:“过去中国政府一直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修练者辩护,而最近他们改变了这个政策。但是这些数量有限的、能为法轮功修练者辩护的律师其实都经过了中国政府的调教。这只是比起不准法轮功修练有辩护律师的做法要隐蔽一点,但并不是公正的法律援助。而中国政府实际上也利用自己的司法系统作为迫害法轮功成员的工具,数以万计的法轮功修练者被非法监禁,两千多人死在关押场所。”
莱宁表示,迫于中国司法体系对待法轮功学员的不公正性,他们目前正在和中国以外的法律专家商谈,寻找那些有中国工作经验、也处理过类似案子的外国律师,这些律师可能还必须持有中国的律师执照才能为李祥春在中国的法庭上辩护。莱宁说,法轮功组织的立场是,李祥春没有犯罪,他是美国公民,中国政府应该立即将他释放。
莱宁和李祥春的未婚妻傅泳青这个星期专程到华盛顿向代表李祥春所在选区的国会议员艾舒女士寻求帮助,艾舒议员已经致函美国驻华大使馆,希望能通过外交途径使李祥春获得释放。美国大使馆的官员正在尽一切方法营救李祥春。
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发言人帕德说,领事事务局将确保美国公民李祥春在中国受到公正待遇,美国领事馆也在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美国之音的报道说,目前,华盛顿、洛杉矶等地的法轮功组织都到当地的中国驻美使领馆前进行了抗议,“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美国法轮功之友”等团体也纷纷发表声明,或者致函美国驻华大使馆,呼吁美国政府尽快进行干预。
报道说,不久前被中国警方拘留的另一名来自澳大利亚的华裔法轮功女学员陈建林[南希-陈],在澳大利亚的外交努力下已经获得释放,并返回澳大利亚。
■ 弟子切磋
“用正念看问题”使大法弟子在全盘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中创造未来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师父在《用正念看问题》经文中曾经说过:“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也不要再因为怕心而否定大法弟子讲清真相中的所为。”随着大法弟子在随师正法过程中越来越成熟、理智、清醒,大家在面对突发事件,面对眼前的邪恶迫害和面对各种危险信号时,越来越多的学员运用强大的正气抑制人心,金刚不动彻底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一步步地开创着未来。
某大法弟子被抓后,恶警为了从他身上寻找线索以抓到更多人,把他送到“转化班”。半年时间过去了,“做工作”的人换了上百人,该学员的正信没有丝毫动摇。可是,这半年时间里,其他被抓的学员却陆续“交待”了该学员的很多正法、讲清真相中的工作情况,恶警也掌握了大量“证据”。按照它们的所谓治罪“标准”,该学员制作资料的数量,光盘数量乃至购买仪器,组织交流……足以被判大刑,办案人也真的给他详细整理了厚厚一大本材料,上报预审结果:建议判10-12年有期徒刑。然而,该学员听到这个消息后,金刚不动,平静地告诉两名恶警:“你们说了不算。”果然,上报的材料很快被驳回,预审员无论如何想不到象他这样的人,上级却一反常态不批。无奈,只得改判2年劳教草草了事。该学员在邪恶将迫害强加给自己时,是用“正念”来主宰自己,没有起怕心,邪恶没有空子可钻,因此出现了超常的结果。
同样,另一位大法弟子由于与电视台上曾播放的某“大案”有关被非法关押。在相关的学员陆续被抓后,许多人承受不住迫害的痛苦,说出了大量情况,这位学员在别人的“交待”中成了“头号人物”。随着恶警对该学员展开疯狂的夜审刑讯,采用电击方式逼迫该学员交待经过,承认问题。刑讯一天天进行,没人得到任何结果。学员身上被插上的电棍数量一根根增多,恶警越来越气急败坏,然而他们这次象是碰上了钢铁铸成的人。就这样,连续二十余日的整夜电击毒打,该学员硬是用正念闯过来了。别人都被判了有期徒刑,唯有这位“头号人物”劳教一年半。
某市一位大法弟子,由于涉及用有线电视向人们播放真相材料而被起诉,开庭时,他庄严登场,不用律师,自己辩护:“我不是来接受审判的,我是来控诉的,是来向你们讲清真相的,我要告诉你们法轮大法是宇宙中的正法……”整个审判过程该学员占据主动,可谓一正压百邪。下午开庭的另外几人却很害怕,甚至当庭说了表示“悔过”之类的话。审判长偷偷对学员家属讲:“你们上午这个大法弟子真厉害,看他是圆满了。下午这几个不行,让我看着都生气。”等“审判”结果一公布,第一个大法弟子被判5年,其余几个表示“转化”的却分别被判10年。
面对迫害时正念能创造神迹,在迫害还没有发生,但处处显露“迹象”、各种提示性的“点化”纷纷出现时,大法弟子用正念来认识,一切从有利于正法的角度来斟酌处理,同样有效地起到了否定邪恶的安排,减少损失,开创环境的作用。
某大法弟子被抓后,与他联系的众多大法弟子暴露出来,然而暴露的大法弟子并未被立即抓起来,而是放手半个月后才动手抓人。显然,恶警在试图“放长线钓大鱼”,想有更大的发现。另一位大法弟子时刻面临同样危险,而且“点化”性的事一件件出现,似乎在提示这位大法弟子将要有事发生。这位大法弟子面临严竣的情况,静下来,冷静地在法上认识,想到,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一切要用全新的正念眼光看问题,遇到矛盾和魔难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用常人方法来应对。在权衡之后,他决定放下任何人心,金刚不动,集中力量学法和发正念,彻底清除一切迫害因素。他认为既然师父把法理都讲明了,只要学员自身没有空子,邪恶就无法也就迫害不成,自己的正念和坦然不动是制约一切邪恶的根本力量。这也是考验学员对大法的伟大与神奇是否坚信的时候。正是在这种正念下,此大法弟子在面临各种惊心动魄的危险信号之后,安然摆脱邪恶的纠缠。
师父明示我们,哪怕旧势力给我们安排什么样的路,甚至哪怕我们曾与旧势力有过什么约定,只要今天我们真正清醒地紧跟师父正法,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的安排,现在和未来都是大法弟子自己来决定的。走什么样的路要看大法弟子的坚定程度。“大法弟子已经成为众生得救的仅有的唯一希望。”否定邪恶迫害也是出于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慈悲。我们不是借助“外在的强大力量”,不是“等”,不是“靠”,我们是在正气开创环境的同时给众生开创着美好的未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0/32336.html>
小弟子看到的发生在另外空间的情况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正法之势迅猛推进,已快接近地球表皮。正法洪势,每向前推进,邪恶能呆的空间就越来越窄。正法洪势和地球表面分子之间只剩下一条很窄的空间,每日都在变得更窄,大法弟子的身体是被保护的,邪恶不能钻进大法弟子在分子这层空间的身体,邪恶出自本能地自救,都发狂了,拼命地想躲进地球分子这个空间,钻进地球上,就可以延缓生命。目前,地球、人体表皮正被邪恶疯狂攻击。
常人不用说了,思想不正,符合邪恶生命思想的人,会“引狼入室”。大法弟子的身体正经受空前的压力,邪恶拼命地往大法弟子人这层身体上撞,企图能进入表皮。若在个人修炼期间不扎实,或有明显执著没放下,都会成为邪恶重点攻击的目标。现在有些学员身体上发痒、起斑点、“皮肤病”等都是另外空间邪恶生命的“头”拼命地往学员表面身体上顶,希望进入表面空间。若发正念未能及时清除,就会出现这种显现。
邪恶狂乱到不守任何规则。魔头溃散,就象一头动物,受到袭击时,临死前发狂地乱嚎、乱咬,见空就钻。从前邪恶破坏还守些“魔”道规矩,正法洪势在即,邪恶都看得到,全乱了,致使地球上有很多怪异事情发生。
目前情况下,发正念、学法、讲真相非常重要,很多学员觉得已经很重视发正念了,其实还不够。发正念能在正法结束之前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包括对众生更大范围地救度。
师父说:大法弟子的前程是光明的。正法弟子在新的大穹中已诞生出光焰无比的新宇宙,师父将我们的一切都完美地做好了,目前,只有正法弟子才能进入新宇宙。旧势力疯狂地妒忌。正法弟子的人数是有限的,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生命。
我们经常讲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若没有学好法,就不能从法上根本否定旧势力。还有些残余邪恶未灭,也与大法弟子不能更大限度地否定旧势力有关。很多时候,我们否定了旧势力的部分,仍有超出目前仍未意识到的范围等待我们否定。大法大得不可想象,只有在法上精进,才能超越旧势力设定系统之外否定。
以上为个人体悟,受个人层次所限。仅供参考,望大家严格以法为师。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6/32175.html>
体悟点滴:视角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以前有时看到同修还有这样那样的执著心里很难受,当那些执著表现得比较强烈或同修长时间去不掉时,对同修本人就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看法甚至恶念,尽管心里知道对同修要宽容慈悲,但心里还是有点那么愤愤不平,此起彼伏。然后就认为应该扩大容量,在“忍”上下功夫,但有时还是做不到忍得金刚不动。
有一天忽然悟到一点:同修那些“执著”根本就不是同修的本质,是连同修本人都根本不承认的、需要修去甚至正念铲除的,而我却把它们当成了同修本人,实际上同修的本质因在大法中同化与在正法中助法而是那样的纯正、威严。在悟到这一点的瞬间,对同修的那些不好的观念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是肃然起敬与洪大的宽容。而这时,我心里根本没有慈悲的概念,也没有忍的概念,但我知道同修在我洪大的慈悲里……真是境界自法来啊。
而以前在这个问题上的视角和概念都错了,又怎么能在法上呢?细想一下,那些“执著”的本身,也不管你的我的,不正是旧势力本身的表现吗?也正是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借口及旧势力用来破坏大法弟子整体的道具。所以当我们看到那些执著时都得透过现象看其本质并严肃的用正念铲除,包括旧势力的各种安排及旧势力本身。
个人体悟,仅供参考。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8/32253.html>
体会:也谈否定旧势力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我们每个大法弟子都知道否定旧势力的安排,那么到底怎么才算真正地否定旧势力呢?学习了师父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后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师父讲:“……就是按照大法、正法的要求去做,就不承认你历史上安排的那一切,我包括你旧势力的本身我都不承认。正念很足就能排斥它,就能否定它的安排。”原来真正的否定旧势力是不承认旧势力的本身呀!就是脑子中根本没有旧势力这个概念。只要是符合法的就去做。
因为旧势力为了迫害大法层层都做了安排,破除一层,还有一层,一直破到底。我们自身不是也耗在其中吗?我们的使命是助师正法,不是为了破除旧势力,和旧势力玩游戏。我记得某城市看守所中关了很多大法弟子,开始那些恶警对大法弟子很凶,不让炼功,不让学法,后来大家悟到要开创学法炼功的环境,之后邪恶终于同意大法弟子们在看守所中炼功,把收走的大法书也还回来了,集体学法也不管了,说只要不去北京上访就行,一段时间后,大家突然悟到,这不是邪恶的又一种迷魂药吗?我们的使命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不是为了到看守所中开创什么学法炼功环境来的。大家悟到了,很快陆续被释放了。
这件事对我的启发比较大。是啊!我们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我们根本就不承认邪恶的任何安排,也不允许旧势力这个概念在我们思想中存在。只要是在法中正悟的、只要是能证实法、救度众生的我们就去做,根本不管你旧势力怎么安排。“旧的势力不管它们怎么安排,随它们安排好了,但是最后做这件事时绝不能按照它们的要求做。”(《北美巡回讲法》)我们助师正法的正念正行都是来源于大法的,不能随着任何旧势力的安排有任何思想上的波动,思想上的任何波动都是没有走出旧势力的安排,都会干扰我们的正念正行。
我在单位向同事讲真相,发给她们光盘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他们也在向常人传递着光盘,讲述着真相。我单位是个有60多人的私人企业,人际关系非常复杂。一天,同事告知我,领导知道你炼法轮功了,有人向领导汇报了,恐怕下一步要动你的工作了。另一位同事告诉我:听领导讲,要把你的工作转给别人。我听到这消息后内心非常平静。我在想:单位的大部分同事都明白真相了,向几位领导讲真相,平时还真没有这样的机会呢,也许这是他们明白真相的唯一机会吧!至于单位让我走与留这并不重要。“个人修炼中的情况,已经不能和正法相比。”(《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我能不能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又算得了什么呢?面对单位非常复杂的工作环境,甚至听到单位可能调查我的背景等等(因为我上过网,当地公安曾来我工作所在的城市找我四天)。我没有动任何念头,没有想领导要如何对待我,想他们如何如何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甚至都没有想:这是邪恶的干扰,我要清除它,不能让它迫害我的工作。(因为我的工作是维持生活的唯一保障)。我认为这样想都是有漏的,非得保住我的工作才算是破除了邪恶的安排了吗?救度众生才是根本呀!
师父讲:“我们在炼功的时候,你不想好事,也不要想坏事,最好是什么也不想。”《转法轮》第五讲)“放下任何心,什么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导航》“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我理解你想好的,想不好的,都是不好的。旧势力就是想让我们按照它的安排想下去,甚至给你演化出你期望出现的结果,从而干扰正法。我们对大法是坚如磐石的信,只要是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就是符合正法此时对我们的要求。就是在否定旧势力。至于出现任何结果并不重要。领导知道我炼功,这本身就是真相,因为我工作兢兢业业,有始有终,认真负责。这不就是对媒体宣传的否定吗?
其结果出乎我的意料,领导在知道我是大法弟子的情况下,把我推选为单位2002年度六名先进工作者之一,红榜表彰,配戴红花,发红包,发证书。事后领导对我说:炼法轮功的对,身体好没问题,回家随便炼,我信的就是你这个人。没有人能够取代你在公司的勤俭,你是大家的榜样,在工作中大家要向你看齐,在信仰方面有要回避的地方直接讲,单位一律开绿灯。”
在这件事上,我始终没有想旧势力会如何安排,我要如何破除等。我就在想如何按照正法对我们此时的要求去做,去救度众生。“你们的正念,你们所做的一切,都从法中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你的思想中全是法,是慈悲,法给予你的能量才是最正的。才是最好的破除邪恶的安排。思想中没有旧势力的概念,旧势力就没有在你的空间场中存在的理由。如果所有的大法弟子思想中都没有旧势力,那旧势力就在宇宙中彻底地不存在了。让我们多学法,彻底从旧势力的安排中走出来,走好正法路上的每一步。
个人体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1/31976.html>
对“你们是个整体,就象师父的功”的体悟(译文)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当1999年中国开始禁止法轮功并开始迫害时,我相对很早就开始向人们讲述其真正原因以及江集团对法轮功的恶毒诬蔑。因为我周围几乎没有其他同修,我一直自己安排我的活动并独立完成工作。其实,我一个人什么都做,找政治家、媒体、洪法、办信息日……。而且我总是很成功,我认为原因在于我是单枪匹马,没有什么羁绊。我总是很快做决定而不必让步或长时间讨论,不必考虑总体上应该这样或那样。
同时我和其他地区的同修保持一个比较松散的联系,到他们炼功点炼功,支援他们的活动。但我对其深层的涵义并不理解。我总是权衡,我的路费是否够,是否值得去一趟。我总是担心我帮助了别人,就没时间做我自己的事了。每次我帮其他同修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我这段时间又忽略了我的那些媒体、政治家,我没关心好我的“环境”、我的“领域”。我甚至批评那些帮我的同修,他们应该先把他们自己的家、自己的城市或自己的国家做好,然后再做其他的事。
如果哪里出了问题我常常想,同修没修好,所以环境这么糟。同时我的环境总是很和谐,我就想,我比其他同修修得快得多,我的环境总是这么好,我还得等待其他跟不上正法进程的人。我从来没想过这正是需要我帮助的地方。
另一方面我愈来愈觉得我的思想有些不对劲。我反复看书,师父要求我们成为一个整体,他称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并告诉我们,我们就象功的一个个小粒子,在华盛顿讲法上,师父说“你们是个整体,就象师父的功。”
我尝试把自己从自以为是的高处移下来,开始愈来愈多地参加集体活动,和其他人交流、更多地和他们在一起,最终真正成为这种助师正法的功。可是我只是理性上认识了而没有深入内心。如果同修询问得多了,比如需要修改文章,我就又担心起来了,怕我的政治家受影响,或我给家庭的时间太少。如果我总是被打搅,我怎么能象一个伟大的神那样圆满我自己的世界呢?这就象一个我无法突破的怪圈。
可是我决心要突破它、我要精进、要达到师父的要求、跟上正法进程。所以我和其他同修发起了营救熊伟的明信片活动,我负责很多协调工作,问题来自四面八方,什么时候出来、多少钱、什么样?一切都乱糟糟的,一连几天我都在分发明信片和传单,不能做其他大法的事。一开始我觉得是邪恶的破坏,让我在这些事上浪费时间,以致不能做“重要”的大法工作。后来我悟到,其实我们具体做什么并不重要,这里没有什么高低之分。这种想法是在人世中一直深入我们骨髓的观念。常人总是想,人得发挥他的能力,从孩童始人们就注意一个孩子有什么天赋,应该如何尽可能发挥。
这种观念象一个坚硬的壳包着我使我固守其中。现在我觉得非常轻松,充满力量。我感觉更接近宇宙真善忍的特性了。后来我学习《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师父说:“说我有多少功劳了我就能怎么样,是,对于常人来讲是那样的,对宇宙的法理在某个特点中,在某个特殊的环境中也可能看这一面,但是真正的提高是放弃,而不是得到。”
我试着愈来愈把自己和其他同修看作是神,而且都管理着天体,同时为了完成自己的大愿,都肩负着伟大的正法使命。师父说:“其实你们知道吗,那些大觉者呀,他们在天上有很多事情也是要互相协调、商量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我这样理解:我们都在救度自己天体里的众生,同时助师正法,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合作。“而且呢,哪块有不足,还要无条件地默默地给予补充,使它更圆满。”(《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我认识到,我把我的活动摆到前面,只想把我的城市地区的事搞好,这已形成我的一个强大执著,它象一堵墙把我和其他大法学员分开,使我们不能形成一个整体的功。我只注重我的政治家、媒体、我的炼功点、我的环境,我把这些做好了就开始等其他人,等他们也达到这个标准。终于我发现原来别人在等我走上来,一起搞活动,象一个粒子一样溶于功中。做应该做的事,而不是自己想找什么活动做,怎样做。师父说:“被救度者怎么能选择自己怎么样被救度呢?掉到水里了,人要救他,他却说:你不能够直接用手救我,你得用一只我喜欢的船来救我。那怎么能行呢?“(《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我认识到参加集体活动的重要性,比如在中使领馆前发正念。对我来说这不再是那些有使领馆的城市的弟子的事情,因为邪恶聚集在那里,而不在我所在的城市。那里才更需要我尽我的一份力。所以我上周末去了慕尼黑领馆前发正念。我感觉很好,好象慕尼黑的众神对我呼喊:“来这里帮忙,我们有重要事情要做。我们需要援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9/32310.html>
见证团河劳教所邪恶走入崩溃的过程
惨案连连
这里曾是许多骇人听闻的事件的发生地。从2000年初开始,邪恶势力操控着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了最疯狂、最狠毒、最流氓的迫害,团河也因此成了新时期的“纳粹集中营”和“渣滓洞”。对于第一批被非法劳教送到团河的学员来讲,昔日的回忆充满着暴力和恐怖气氛。外界或许从各种渠道听说过“13根电棍同时电击一人”“一大法弟子大腿被打折”,“刘姓大法弟子被虐待摧残至精神失常”,“黑龙江绥化大法弟子被扭曲捆绑后推至床下,一群帮凶在恶警教唆下猛压床板,致使其颈椎折断,造成高位瘫痪,终身残疾”……以及诸如此类的恶性伤害事件。
在那段邪恶猖狂、肆无忌惮的日子里,众多大法弟子承受着一如“文化大革命”时期无数老百姓曾遭受过的肉体与精神的折磨。而恶警对外漫天撒谎,宣称“教育感化”;对内则大打出手,凶相毕露。警察在习惯了多年对普通劳教人员的粗暴式管制压迫后,仍试图延用他们得心应手的方式对这群手无寸铁,一心向善,不怕打压只想讲真话的大法弟子。恶警们为所欲为,并力图培植一些在威逼利诱或欺骗蒙蔽下走向反面的叛徒充当“帮凶”、“工具”,以达到他们希望的速战速决之效果。可以说这段时间是劳教所在迫害大法弟子手段上的简单粗暴期,“狠招”使了不少但结果并不“理想”,邪恶的露骨的表演只能激起学员的坚定和主动窒息它们的邪恶,个别承受不了痛苦的学员虽然接受了所谓的“转化”,明显言不由衷,内心痛苦不堪,整天忧心忡忡。邪恶看在眼里,开始下力气寻找“大面积转化”的洗脑欺骗方法。
谎言蔓延
由于恶性残害大法弟子身心健康的事件不断被披露,加之过于直接的暴力手段并没有为恶警带来多少期待的“成果”,他们开始寻找别的办法。这一时期,劳教所出现了两个大的变化,一是大兴土木,搭台设景,建新楼,栽花草,养鸟兽……;二是自欺欺人的谎言纷纷出台,粉墨登场,恶徒肆意歪曲大法。自然,这是恶警们没办法的办法,因为他们已经见识过大法弟子的“威武不屈”,“只听师父的”,所以恶警开始歪曲大法,断章取义,先“转”了以汇报成绩,完成任务再说。恰恰在此时,一些带着常人的执著,已经承受不了长期肉体和精神折磨的人开始想在法中寻求为自己解脱的借口,因此对邪恶的引诱顺水推舟,陆续以种种似是而非、荒唐可笑的理由为幌子而妥协,掩耳盗铃。
邪悟蔓延的时期,堪称团河最黑暗的时期。学员对法带有任何人的观念和执著的认识都会被邪恶钻空子而导致自己误入歧途。当有些学员分辨不清“什么是真正的善”,什么是“伪善”时,就会迷失,造成对大法的破坏和对学员的误导。许多人被洗脑后卖力参与所谓的“帮教”,然而其五花八门、混乱不堪的逻辑又都那么可耻可笑。恶警们虽然得意于自己骗术暂时奏效,然而对于误入歧途的人仍一句一个“师父”,仍然感激崇敬,对大法依然相信这一点来讲,却着实让恶警们耿耿于怀,咬牙不已。所以,所谓“转化”,连不断向上级发捷报的恶警自己也知道,完全是自欺欺人,更不要听什么电视宣传的“决定性胜利”,真是骗人的鬼话!
学员觉醒
纸包不住火。谎言说得再动听,也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当刚刚被乱法谎言蒙骗的初来者还神魂颠倒时,沉静、冷静下来的人却纷纷重新开始思考眼前的一切。是的,物质环境是比以前好得多了,然而这外部环境都明显是做出来给外界看的“布景”,不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你不会明白真正的生活和让人从这“红花绿树白楼”的景色中推想出来的生活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就住宿条件来说,一人一张床,床单干干净净,被子整整齐齐,多好!然而当你看到床单被子十八天没人动,而它的主人都被连续十八天不许上床睡觉,没日没夜坐筒“反省”时,你会明白这种物质环境有何意义?!他们真正的价值在于“上镜头”,欺骗国际社会。
让人改变看法的不只是外在环境。队长们的所谓的“教育感化”也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戏剧性的变化,直到最后由笑容,体贴、劝说,变为脸红脖子粗的怒吼,谩骂,指点推掇,甚至拳脚相加。而对于目睹这一切的叛徒,却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更让人惊异的是,自称“通过转化”变得所谓的“学会了为别人考虑”的那些人,平时表现出来的言行越来越放纵,而且似乎再也没有一种真正的善恶标准,象一群到处乱飞的苍蝇,有的为一点小事能口出脏话,有的为了获得减刑奖励而拼命在队长面前卖弄,用别人的受骗为自己当垫脚石……这种种变化使冷静下来的人逐渐看清了“转化”使人发生的真正变化,“转化”的真正目的,是把修心向善的伟大的修炼者转化成无耻的叛徒。还有一个更好的看清欺骗的机会,队里没完没了播放的所谓“揭批”的录像中大量颠倒黑白,移花接木,剪头去尾,断章取义乃至无中生有的谎言可谓数不胜数,堪称让“转化者”清醒的最好教材。同时,大量学员亲身经历的被恶警毒打、折磨的事实也使人们清醒。
无处不在的漏洞和反面教训让被蒙蔽的人陆续清醒。大家重又开始用正念看问题,又重新“坚修大法紧随师”,重新以各种方式向“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所走的路上归正。
余恶胆寒
撒谎是最累的事情,因为谎言随时面临被揭穿的危险。在学员不断识破谎言之后,许多人郑重向警察递交了宣布所写所说一切作废的声明,表明了自己的真正立场和态度。这对恶警无异于当头一棒,标志着他们的彻底失败。然而,面对上司的“指标”、任务,他们必须想尽多种办法抵制大面积声明的势头,而这又是既困难又时刻提心吊胆的事。已经“转化”的要“翻板”。长期坚持信仰的更坚定,新被绑架来的学员越来越难“转”,这几乎让团河的所谓“转化”工作陷于瘫痪状态。大队长们开始嘴上起泡,嗓子红肿,而气急败坏的恶警们频繁发脾气,憋不住火,动手动脚,恶言恶语,他们已经在又恨又怕中失去了耐心!
在捉襟见肘,欲盖弥彰的整体形式下,团河劳教所开始面对现实放下了所谓的“转化率”居全国前列的架子,放出人马全国四处寻找“救兵”,妄想挽救败局。同时,所里向劳教局遮遮掩掩地汇报了现状,妄想从局里来“救兵”能解决燃眉之急。周游全国的回来了。局里的特派员开始工作了,然而从实效看,似乎没有任何起色。“不行就上手段,管他真转、假转完成任务再说。”于是新的一轮“春节前大攻坚”开始了,对于他们的“眼中钉”――那些坚定的大法弟子来说,迫害又开始公开化,残酷化,熬夜,体罚,威胁,物质上苛刻……既是对这些大法弟子的报复,也是对全体被劫持的人的恐吓。“做个样子给他们看,让他们也老实老实。”然而邪恶在歇斯底里的时候,也正是它们末日将到、最后挣扎的时刻。大法弟子透过他们叫嚣的表面,看到了他们崩溃前的虚张声势,看到了他们毁灭前的疯狂不安。
赤龙被斩
团河劳教所是关押男犯的地方,一直以来其统一的劳教服都为“红色”。按恶警的解释是为防止逃跑,大法弟子一看便知这实质上透现出“红色恶龙”在人间行恶施暴的一体现形式。就在正法之势逐渐地向人的表面突破的过程中,团河劳教所满院子的“红衣”也在悄悄地减少。先是夏装换成浅蓝色短袖衫,最后秋冬劳教服都换成蓝色,红衣服彻底清缴,销毁。
在团河粉饰脸面,搭设场景的高潮时,有两座极富象征意义的建筑小品在团河落成。一座是迎着团河劳教所主入口的,白色孔雀石雕;另一座是座落在东楼前的攀岩墙,梯形的高大的墙体,通体黑色,学员们戏称之为“黑山”。这一白一黑,两个东西极具讽刺意味。白孔雀展开圆形扇面似的美丽的羽屏朝向观看者,似乎向人炫耀它的外表,然而只有绕到它的后面去,才能让人意识到美丽的羽屏后面隐藏着藏污纳垢的地方。这简直就是对劳教所真实情况的准确写照,外表一片繁荣,气派,内中肮脏黑暗凶残暴虐,然而没有机会真正走进它的真实生活的人,谁能看穿它的华丽的外表?更耐人寻味的是那座黑山的结局。
这座曾在邪恶疯狂施暴最恶劣的时期出现的所谓训练设施,几乎一次也没派上它表面的用场。然而,它被放在东楼正前方,成了东楼原来集中劫持大法弟子的二大队和三大队视野中的主要障碍物,也成了邪恶势力镇压摧残大法弟子的一种具体象征。然而,这座一向耀武扬威的大黑墙,却在2002年夏末秋初开始被一点点拆除,所有大法弟子亲眼目睹了这一邪恶象征物的销毁过程。透过它,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了与之对应的邪恶势力正在彻底瓦解。
所有大法弟子正在更坚定地正念正行,特别是坚持不懈地继续发正念清理残余邪恶。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0/32337.html>
■ 海外综合
图片报道:新年伊始 比利时法轮功学员街头洪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7.html>
英国大法弟子参加约克市华人社区庆新春表演(图)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9.html>
英国北部大法弟子春节洪法活动综合报道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在2003年2月1日,也是中国新年的大年初一的晚上,英国约克大学举办了新春晚会。大约有近3百中国同胞观看,大法弟子认为是讲清真相的大好时机,于是决定在散会后派发真相光碟。当日晚上演出时,4名大法弟子进到会场中发正念;散会后则由两名西人学员在出口处发放真相光碟,还有一名学员在旁边发正念。绝大多数中国学生出来时都接受了光碟,一百多张光碟一会儿就发完了。有的中国学生问这是什么光碟?大法弟子回答是关于法轮功的,学生们也欣然接受了。
2003年2月2号是中国新年的大年初二,英格兰北部大城市纽卡斯尔的唐人街上举行庆祝活动。为了让这个英国第四大华人聚集城市中的更多有缘人知道真相,一些英格兰北部大法弟子和苏格兰大法弟子来到了纽卡斯尔,和当地学员一起开展讲清真相的工作。
由于没有来得及申请摊位,大法弟子们在唐人街的一条主要街道上展开了写有“法轮大法”的横幅,几个大法弟子站在横幅旁边炼功,另外几个大法弟子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发真相资料。当炼功的音乐响起,大法弟子们开始炼功后,强大的正念之场立刻吸引了一群华人和西人。他们围在炼功的大法弟子前面,纷纷向发资料的同修了解法轮大法,更有几个西人非常感兴趣,询问当地的炼功点,并记下了纽卡斯尔学员的联络方式。还有一个插曲是几个华人小孩争先恐后的要资料,一定要人手一份,非常可爱。由于唐人街上有很多西方人来游玩,带去的英文传单不多,在活动结束前就发光了,看来还是要准备充分。在这次活动中,大法弟子们发现人们很愿意接受真相资料,无论是华人还是西人。大法弟子们面带微笑,随着一声声“谢谢”,“新年快乐”,把一份份祝福带给善良的人们。是的,明白真相的人们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在宇宙的正法时期给自己选择了正确的位置。
法国法轮功学员春节期间巴黎洪法(图)
法国、比利时和台湾的法轮功学员经巴黎警方批准,在游行队伍经过的地方散发了数千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以及印有中法文“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的氢气球,与大家分享节日的快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8.html>
美国圣地亚哥学员在中国传统文化节上洪法(图)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2003年2月1日上午,每年一度的由当地华人中心主办的中国传统文化节在圣地亚哥市中心热热闹闹的开始了。文化节上除了有出售中国工艺品及各种小吃外,还有具民族特色的表演等。踊跃参展者除当地华人社团和个人外,也有部分美国公司。法轮功学员也不失时机积极申请了展位,借此机会向众多游人洪法和讲清真相。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7/31806.html>
加拿大渥太华2003羊年新春联欢会侧记(图)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2003年2月2日(农历癸未年初二)渥太华加京中华会馆主办的一年一度的新春联谊会是渥太华华人迎新年的盛大聚会,设有各种摊位和文艺表演。像往年一样,渥太华法轮大法学员租了一个展位。在大厅的一角,长长的“法轮大法”和“真善忍”的横幅成弧形高高地挂在自制的木棍上,红底黄字,分外醒目。联谊会节目精彩纷呈,气氛热烈。其间,尽管某些来自中国使馆的人企图制造麻烦,然而在正念和祥和的场中终究没有它的市场。前来庆祝的近两千名华人,热爱中国文化的各族裔以及加拿大议员和其他官员欢欢喜喜地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中国新年。
展位上忙碌的学员 | 莲花艺术团的演员和加拿大政府官员,华人代表亲切合影 |
“莲花之洁” | 扇子舞 |
当或袅袅婷婷或雍容华贵身着唐装的大法女学员伴着“数点梅花天地春”的音乐出场时,已有观众纷纷议论,“炼法轮功的人真是多才多艺。”观众席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随着女高音唱出“跨越千山万水,我一次又一次为你而来,我因为爱你而来。可贵的中国人啊,请静心倾听我的心声,法轮大法好啊,法轮大法好!切莫相信那欺世谎言”,歌声在大厅中回响,莲花艺术团表演了欢快活泼的中国民间舞蹈扇子舞。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溶于华人之中,感到了华人中的正义力量。作为百姓,谁不珍爱自由,谁不向往美好。其实每个人都是有善心的,“法轮大法好”的歌声唱出了华人的心声,打动了善良人的心。就在晚会结束前,华人社区一位负责人走到“法轮大法”展位前,握住我们学员的手真诚地说,“你们要坚持,多努力啊!”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8/31883.html>
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向师父拜年
2003年2月4日
同济大学的大法弟子,及同济毕业的大法弟子向伟大的师尊拜年,祝师父过年好。在过去的3年中,我们在师尊的教导下走过了风风雨雨,走向修炼的成熟,在未来的正法之路上,我们的步伐将更坚定,更稳健。谢谢师父。
2003年2月4日
弟子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做好师尊嘱托的三件事:学好法,讲真相,发正念,迎接法正人间的到来!
同时向在狱中和流离失所受难的全体大法弟子拜年!
向海外全体大法弟子拜年!
甘肃庆阳地区全体大法弟子敬上
二零零三年正月初四
师尊新年好!
亿万个祝福表达不完大法弟子对师尊的敬祝;
亿万声问候倾诉不尽大法弟子对恩师的无限感激;
师父您辛苦了。弟子们想念您。
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我们南阳十三县市区全体大法弟子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走过严冬,迎来了新春。请师父放心,‘剩下的路’弟子们会加倍努力,更加精进,‘用神的正念正行’兑现神的誓约,完成我们的史前大愿。不负师尊慈悲苦度。
在此也向全体大陆大法弟子问候新年好。
向明慧编辑部的全体工作人员,放光明电视台的全体工作人员问候新年好。祝你们的工作越做越好。
向全球所有的大法弟子问候:新年好。
让我们海内外全体大法弟子共同精进,迎接那法正人间洪大之势的到来。
南阳市全体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慈悲伟大的师尊:
我们江西省全体大法弟子用最纯净的心向您问候: 师父新年好!
在生命的长河中,宇宙的众生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法,迷失了方向,走向了坏灭,是慈悲伟大的师尊万古以来第一次把宇宙的根本大法撒遍整个大穹。十年正法,重铸乾坤,拯救无量众生。师尊为宇宙众生承受了一切,把宇宙中最美好的给予了我们。在我们的整个修炼过程中,师尊不断地归正我们,一次次给我们重新做好的机会。尤其是在邪恶疯狂迫害的几年中,有的学员做了作为一名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不能做的大错事,师尊没有丢下他们,再一次给了他们机会。感受着师尊的洪大慈悲,我们的心情无法表达,唯有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用我们的修炼成果来回报师尊的慈悲苦度,在修炼的路上我们一定会走得更清醒、成熟和坚定。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听师父的话,以法为师,珍惜宝贵时间,用神的正念正行圆满我们的史前大愿,做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江西省全体大法弟子敬上 2003正月初一
慈悲伟大的师尊:新年好
至尊至敬的师父:您辛苦了,大法弟子想念您。
我们邓州市全体大法弟子辞旧岁迎新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随着突飞猛进的正法之势,更加努力完成我们的史前大愿,稳健走好最后一步。请师父放心,我们会更加清醒与成熟。借此机会向所有在外地作正法工作的邓州籍大法弟子问候新年好。
邓州市全体大法弟子
200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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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敬爱的师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祝师父新年快乐!
慈悲伟大的师父,泰国大法弟子向师父问好,春节好!师父好!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9/31920.html>
中央社:法轮功成立国际组织追查迫害真相
信息中心罗列的死亡者名单中包括江西一齐姓男子及两名陕西西安不知姓名的男女法轮功学员。他们的身份从工人、农民、售货员、新闻工作、工程师到退休教师及老干部,甚至包括怀孕妇女。
这位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妇女罗织湘,是广州市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规划工程师,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局非法追捕,于去年一月二十日被关进看守所。
当局强行将她送入「洗脑班」进行精神及肉体折磨,导致罗织湘极度虚弱,严重脱水,被送进医院,家人提出担保回家护理遭到拒绝。罗织湘去年十二月四日在逃离魔窟时不幸坠楼身亡。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指出,到今天为止,被迫害致死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已达五百七十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后,将在国际范围内,有系统地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各种罪行及相关的个人、机构和组织,包括中国当局的「六一○」系统、对法轮功进行诬陷的新闻媒体、直接或间接参与对法轮功及家属进行精神迫害的人员。这个组织在追查事实真相后,将会把罪犯送上法庭,因此呼吁中国人民、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社会各界团体提供证据线索及人力、物力支持,「参与或协助这个为人间正义和公理的追查行动。」
麻萨诸塞州牛顿每日新闻论坛:一个儿子的抗争 - 沃萨居民希望其在中国的母亲获得自由(图)
武铁和他的母亲 |
报导写道:远隔重洋,沃萨居民武铁从未想过她的母亲为寻求治愈胆结石顽疾的方法最终演变成维护其精神和实际生活的战斗。
在州议会,当武站在摄像机前,第一次向公众讲述他的故事时,他为把母亲从中国西南某劳改营里解救出来而迈出了尝试性的第一步。他母亲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获罪入狱的。
35岁的武是沃萨的一名计算机工程师。他是麻萨诸塞州四个有亲属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入狱的华裔家庭之一。他们的亲人是在1999年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后被捕的。最近,他们终于向麻萨诸塞州的立法机关发起请愿,希望利用其影响使自己的亲人获得自由。他们星期五在州议会介绍了他们的情况。
武说:“我呼吁美国政府关注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的持续迫害。”他说:“他们闯进家门就把她带走了。我们从此再没见过她。我们不知道劳改营在哪,也不被允许探望她。”
武铁(左)和约翰-周星期五在于州议会大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聆听其他法轮功学员陈述他们在中国的遭遇。 |
每天从凌晨5点干活到夜里11点,一个月能洗一次5分钟的淋浴,多个人挤在水泥地板上睡觉,所幸的是,她母亲仍然活着。
法轮功据说是一种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的修炼方法。在中国有7千万人修炼法轮功。其动作有点象太极,但他还包括佛、道两家的理论。武说这项运动修炼真善忍。法轮功的传单上写到他是一项“传统的自我修炼功法,有益于改善身体、精神和心灵。”
武说:“自从她(武的母亲)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彻底改变了争强好胜的心和坏脾气。她的深刻变化影响了所有了解她的同事和朋友。熟人们都说是法轮功把她矛盾百出的家转变成一个幸福和睦的家。”
据法轮功杂志《善》说,在1999年4月25日一万名法轮功学员的和平请愿后,中国XX党[江氏]政府开始发动了根除法轮功的运动。
请愿者使政府释放了45名几天前被拘留的学员。据认为,由于修炼者的数目,再加上法轮功所提倡的思想体系,使XX党感到了威胁。武说有许多人被捕而且未经合法审判就被拘禁多年。
武说他的母亲在法轮功被定为非法后继续修炼,于是被肆意逮捕。他说,她的家人从此再没见过她。他们估计她被判了3年,但无法肯定。
武和其他华裔移民请求麻萨诸塞州立法机构协助他们使他们的家人获得自由。
目前,美国参众两院已通过了218决议,谴责这场迫害。但对于武和像他这样的人们,营救行动并不容易。
美国学员迈克-卡特说:“我们想把他的家人救出来。我们必须让更多的人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但我们得信仰人权而不是金钱。”
澳洲联邦议员和昆省地方议员声援营救澳洲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关押的亲属(图)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1月31日,澳洲昆省法轮功学员在市政厅前的乔治国王广场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再次向媒体和公众揭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真相。
颜先生 | 李先生 |
卢先生 | 昆省法轮功协会发言人 |
联邦政府议员凯麦伦.汤姆森先生 | 市政府议员马克.拜雷 |
与会的政府议员对中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深表同情,并鼓励澳洲法轮功学员坚持他们对真、善、忍原则的信仰,继续努力让更多的人民了解中国境内对法轮功的迫害的真实情况。
联邦政府议员凯麦伦.汤姆森先生说:“在澳洲,真、善、忍是非常高尚的个人信仰,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同的。你们积极弘扬这些原则,澳洲欢迎你们这样做,全世界都应该欢迎你们这样做。澳洲人民得知中国人民因信仰和弘扬这些高尚的原则而被关押、被迫害,感到非常震惊。”
市政府议员马克.拜雷向亲属被关押在中国劳教所的澳洲法轮功学员表示深深的同情。他说:“我的心里充满对澳洲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及所有在中国被关押、被迫害、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的同情。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真、善、忍的准则非但不接受,反而排斥和迫害,我感到非常遗憾。”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8/31881.html>
国际大赦美国克拉克大学分部发起营救在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亲人的呼吁(图)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一月三十日晚。在麻省克拉克大学召开“营救在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亲人”大会,本次会议由国际大赦克拉克大学分部主办,法轮功学员何海鹰代表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亲属”向大家发起紧急援救的呼吁。
国际大赦克拉克分部负责人丹尼尔发言 | 与会者在认真地聆听 |
丹尼尔以法轮功在台湾的蓬勃发展和在中国受到的残酷迫害为对比,表达了他对中国江泽民政府迫害法轮功的不可理喻,因为两地有着相同的传统文化与历史背景,而自由与专政却是两地人民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会上,法轮功学员陈女士提醒人们关注近期发生的美国公民Charles Li在中国非法被拘事件,而中国公安抓他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炼法轮功。
会后,何海鹰先生说:“实际上,广大人民的行动,各种各样的行动,这种正义的支持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可行的,是有效果的。”
我们期待着那些信仰“真、善、忍”的人们能早日获得自由。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8/31882.html>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告:追查虐杀罪行及成立专项调查委员会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1999年7.20以来的三年另六个月中,通过可靠途径能够核实的已有526名法轮功修炼群众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在中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时有发生。另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修炼群众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经过对已述死亡案例的广泛取证及调查,众多法轮功修炼群众被迫害致死的事实,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大批法轮功修炼群众即被非法关押和拘禁,并长期遭到肉体和精神折磨,导致众多死亡案例,甚至集体被虐杀事件;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群众和相关人员中,有上至70岁以上的老人,下至仅八个月大的婴儿;被迫害致死的原因仅仅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信仰。
然而中国大陆有关方面对相关消息极力封锁,不允许死者家属与被害者见面、拍照或录像,乃至不通知家属,即将被害人匆匆火化。甚至制造及传播谎言;对家属和欲追查死因的善良人士进行威胁、非法拘禁及殴打。
在众多案件中,至今尚无一例被中国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所有凶手(不包括意外死亡者)仍逍遥法外;这表明目前中国大陆公安司法部门对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已无法行使法律公正,并无意去法办凶手。
目前这种迫害仍在继续,随着死亡案例的增加,中国大陆各地每天都有更多无辜群众面对酷刑和死亡的威胁;
根据上述原因,为维护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匡扶正义,本组织特设立专项调查委员会──虐杀(法轮功修炼群众)罪行调查委员会,全力和全面追查虐杀法轮功修炼群众的凶手个人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希望知情者能够理智和智慧地与我们联系合作。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附录]
从1999年8月16日至2003年2月4日,被核实确认(有姓名)的死亡人数共计:523人
附部分死难者照片
迟春霞(女) 黑龙江省密山市 | 魏在鑫,男,63岁 辽宁省抚顺市 | 张桂琴(女)37岁 安徽合肥市肥东县 |
杜煦 河南省南阳市 | 王斌 45岁 黑龙江省大庆市 | - |
王丽萱(女),27岁, 儿子孟昊,不满八个月 山东省烟台市 | 陈子秀(女),59岁 山东潍坊市 | 赵雅云(女),54岁 黑龙江省双城市 |
在所有经核实被虐杀案例中,东北三省被虐杀者为194人,占全国死亡总数的36.9%以上,情况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东北三省相关责任人或知情人将被逐次列入取证人名单。第一批名单如下:
黑龙江省委书记 徐有芳 | 黑龙江省长 宋法棠 | 辽宁公安厅副厅长 李文喜 | 辽宁省委书记 闻世震 |
辽宁省长 薄熙来 | 吉林省委书记 王云坤 | 吉林省长 洪虎 |
在迫害中被虐杀者名单(仅为已经确认的部分):
黑龙江省 (84人):
白秀华(40岁,阿城市) 鞠亚军(33岁,阿城市) 李洪斌(阿城市)
王淑芳(49岁,阿城市) 李平(33岁,安达市) 高华(31岁,拜泉县)
焦振省(66岁,拜泉县) 邓伟南(26岁,巴彦县) 林丽梅(30岁,勃利县)
闫修忠(52岁,勃利县) 陈秋兰(大庆市) 崔晓娟(40岁,大庆市)
何华江(45岁,大庆市) 李宝水(39岁,大庆市) 李小荣(41岁,大庆市)
吕秀云(53岁,大庆市) 牛怀义(大庆市) 尚广申(肇源县)
王斌(47岁,大庆市) 王淑琴(63岁,大庆市) 叶秀凤(65岁,大庆市)
张铁燕(29岁,大庆市) 张维新(44岁,大庆市) 郑文芹(大庆市)
毕云萍(哈尔滨市) 贺君(28岁,哈尔滨市) 孔德易(38岁,哈尔滨市)
吕连贵(48岁,哈尔滨市) 孟宪芝(54岁,哈尔滨市)
任鹏武(33岁,哈尔滨市) 王秀英(45岁,哈尔滨市) 王洪刚(哈尔滨市)
王永成(40岁,哈尔滨市) 吴庆祥(50岁,哈尔滨市) 于振翼(28岁,哈尔滨市)
贾永发(35岁,鹤北县) 邓香云(39岁,鹤岗市) 孙淑芹(58岁,鹤岗市)
孙亚兰(鹤岗市) 张玉珍(46岁,鹤岗市) 张振福(68岁,鹤岗市)
赵国新(41岁,鹤岗市) 孙继宏(桦南县) 陈英(17岁,佳木斯市)
房翠芳(40岁,佳木斯市) 李凤华(44岁,佳木斯市) 汤红(37岁,佳木斯市)
王淑君(48岁,佳木斯市) 张富(32岁,佳木斯市) 于冠云(61岁,哈尔滨市)
赵福兰(59岁,佳木斯市) 刘桂华(鸡东县) 姜荣珍(42岁,鸡西市)
李秀琴(60岁,鸡西市) 赵斌(34岁,鸡西市) 赵东(38岁,鸡西市)
刘桂英(43岁,密山市) 张玉兰(55岁,密山市) 崔存义(54岁,牡丹江市)
李宏敏(55岁,牡丹江市) 王小忠(36岁,牡丹江市) 王宝宪(齐齐哈尔市)
张涛(53岁,双城市) 蒋立国(52岁,双城市) 王金国(34岁,双城市)
吴宝旺(36岁,双城市) 藏殿龙(38岁,双城市) 张生范(38岁,双城市)
赵雅云(54岁,双城市) 周志昌(45岁,双城市) 吴玲霞(37岁,双鸭山市)
刘希文(60岁,绥化市) 张晓春(43岁,绥化市) 刘金山(56岁,双鸭山市)
杨忠海(33岁,绥棱县) 高凤(31岁,五常市) 张延超(五常市)
杨文华(48岁,延寿县) 陆诚林(37岁,伊春市) 于淑芹(依兰县)
张敏(依兰县) 刘晓玲(37岁,肇东市) 李文睿(37岁,哈尔滨市)
辽宁省 (56人):
房立宏(37岁,鞍山市) 寇晓萍(40岁,鞍山市) 袁忠宇(47岁,鞍山市)
张莉(鞍山市) 胡秀英(北宁市) 邱智岩(35岁,本溪市)
米忠生(33岁,阜新市) 姜姓法轮功学员(阜新市) 杨红艳(42岁,阜新市)
李宏伟(朝阳市) 于秀玲(32岁,朝阳市) 陈家福(41岁,大连市)
陈勇(34岁,大连市) 陈真丽(大连市) 迟玉莲(44岁,大连市)
董永伟(52岁,大连市) 李秀梅(58岁,大连市) 刘永来(36岁,大连市)
王秋霞(48岁,大连市) 王友菊(64岁,大连市) 于丽新(27岁,大连市)
曾宪梅(63岁,大连市) 郑巍(大连市) 邹文志(54岁,大连市)
李艳华(65岁,大石桥市) 陈素兰(53岁,抚顺市) 韩福祥(66岁,抚顺市)
梁素云(37岁,抚顺市) 魏在鑫(63岁,抚顺市) 武占瑞(抚顺市)
周玉玲(抚顺市) 邹桂荣(36岁,抚顺市) 金丽凤(41岁,葫芦岛市)
李淑媛(51岁,葫芦岛市) 刘丽云(44岁,葫芦岛市) 王化臣(32岁,葫芦岛市)
曹淑芳(61岁,锦州市) 杜宝兰(48岁,锦州市) 刘智(61岁,锦州市)
朱绍兰(50岁,锦州市) 刘文萍(43岁,盘锦市) 郭淑艳(38岁,辽阳县)
王红(39岁,辽中县) 王乐(28岁,凌源市) 齐金胜(25岁,盘锦市)
孙宏艳(36岁,沈阳市) 钟恒杰(34岁,沈阳市)
苗奇生(36岁,沈阳市) 王玲(39岁,沈阳市) 陈德文(57岁,绥中县)
王景义(56岁,瓦房店市) 唐铁荣(新宾县) 王丽霞(46岁,朝阳市)
邵仕生(58岁,庄河市) 孙莲霞(50岁,大连市) 钟云秀(27岁,抚顺市)
吉林省 (52人):
王铁松(32岁,安图县) 佟贵洁(白城市) 于秋实(64岁,镇赉县)
吴连杰(白城市) 高雅(长春市) 侯秀平(35岁,长春市)
李晶(25岁,长春市) 刘磊(长春市)
刘义(34岁,长春市) 沈剑利(34岁,长春市) 王可非(35岁,长春市)
杨艳(62岁,长春市) 杨桂琴(43岁,长春市) 殷淑云(46岁,长春市)
张文亚(35岁,长春市) 张远明(42岁,长春市) 吕庆华(35岁,德惠市)
王洪田(36岁,德惠市) 支桂香(31岁,公主岭市) 王秀云(47岁,桦甸市)
崔国庆(36岁,吉林市) 付春生(51岁,吉林市) 侯占海(吉林市)
李再亟(44岁,吉林市) 吕素秋(吉林市) 曲俊俐(28岁,吉林市)
王立新(32岁,吉林市) 王秀兰(50岁,吉林市) 孙友发(24岁,梨树县)
肖劲松(35岁,吉林市) 于立新(36岁,吉林市) 赵静(19岁,吉林市)
郑君淑(24岁,吉林市) 孙世文(40岁,九台市) 刘建坤(31岁,辽源市)
刘文生(60岁,磐石市) 初丛锐(19岁,舒兰市) 王炎(55岁,长春市)
孙建华(34岁,舒兰市) 佟振天(22岁,舒兰市) 王国平(40岁,舒兰市)
王树全(30岁,舒兰市) 戴春华(33岁,四平市) 于文江(56岁,四平市)
李喜芳(58岁,通化市) 朴世浩(63岁,延吉市)
王秀芳(36岁,永吉市) 韩玉珠(47岁,榆树市) 黄宝臣(65岁,榆树市)
王先友(榆树市) 岳凯(29岁,榆树市)
山东省 (73人):
于莲春(49岁,德州市) 王怀英(58岁,菏泽市) 徐增亮(29岁,胶南市)
刘健(33岁,济南市) 尚庆玲(38岁,莱芜市) 崔德臻(33岁,莱西市)
李梅(33岁,莱阳市) 夏术才(63岁,莱阳市) 齐凤芹(43岁,聊城市)
王凤伟(40岁,聊城市) 张震中(22岁,聊城市) 孙秀彩(50岁,临清市)
董步云(36岁,临沂市) 王金龙(34岁,临沂市) 王行垒(35岁,临沂市)
田香翠(61岁,龙口市) 石女士(21岁,蒙阴县) 张庆梅(35岁,宁阳县)
史洪杰(莱西市) 李京东(41岁,平度市) 张付珍(38岁,平度市)
刘春(28岁,青岛市) 刘吉明(61岁,青岛市) 王素芹(70岁,青岛市)
王筱莉(36岁,青岛市) 赵月珍(48岁,青岛市) 邹松涛(28岁,青岛市)
曹桂芬(61岁,潍坊市) 陈子秀(59岁,潍坊市) 郭萍(27岁,潍坊市)
李国俊(37岁,潍坊市) 李惠希(40岁,潍坊市) 李香兰(49岁,潍坊市)
李银萍(37岁,潍坊市) 刘述春(38岁,潍坊市) 刘增强(22岁,潍坊市)
娄爱卿(34岁,潍坊市) 马艳芳(33岁,潍坊市) 孟庆锡(43岁,潍坊市)
宿宝兰(潍坊市) 孙小柏(36岁,潍坊市) 王爱娟(43岁,潍坊市)
王兰香(60岁,潍坊市) 王佩声(68岁,潍坊市) 王武科(25岁,潍坊市)
王秀娟(33岁,潍坊市) 王益新(67岁,潍坊市) 吴敬霞(29岁,潍坊市)
徐冰(33岁,潍坊市) 玄成喜(61岁,潍坊市) 杨桂真(40岁,潍坊市)
杨伟东(54岁,潍坊市) 张志友(45岁,潍坊市) 赵凤花(53岁,潍坊市)
郑方英(54岁,潍坊市) 周春梅(62岁,潍坊市) 刘玉风(64岁,文登市)
陈桂彬(35岁,武城县) 韩胜利(58岁,新泰市) 丛玉娥(53岁,烟台市)
任廷玲(51岁,海阳市) 王丽萱(27岁,烟台市) 吴海友(烟台市)
杨丰斌(45岁,烟台市) 高梅(30岁,沂水县) 王永东(35岁,沂水县)
姜丽英(招远市) 孙绍美(37岁,招远市) 张林(53岁,招远市)
赵金华(42岁,招远市) 苏刚(32岁,淄博市) 张国华(24岁,淄博市)
刘绪国(29岁,邹城市)
河北省 (59人):
张建勋(64岁,安平县) 冯国光(44岁,保定市) 刘冬雪(43岁,保定市)
荣凤贤(34岁,保定市) 台玉荣(36岁,保定市) 展金燕(25岁,保定市)
刘秋生(40岁,阜城县) 卫朝宗(40岁,沧州市) 杨妹(23岁,沧州市)
卢兆峰(39岁,大名县) 刘宝元(33岁,定兴县) 星秀芹(61岁,涿州市)
刘德义(45岁,丰南市) 陈玉清(61岁,邯郸市) 刘焕青(58岁,邯郸市)
寻瑞林(邯郸市) 翟连生(60岁,邯郸市) 张秀玲(邯郸市)
周振杰(68岁,邯郸市) 顾亚楼(31岁,河间市) 安秀坤(49岁,衡水市)
肖新改(39岁,衡水市) 杨桂宝(56岁,怀来县) 宋兴国(29岁,黄骅市)
柳连义(54岁,景县) 吴彦水(55岁,涞水县) 张义芹(涞源县)
崔玉兰(廊坊市) 王金玲(53岁,满城县) 张志根(53岁,张家口市)
陈彦英(35岁,宁晋县) 王兴田(44岁,宁晋县) 刘书松(28岁,平谷县)
刘二增(40岁,平山县) 康瑞竹(52岁,平山县) 胡贺祥(秦皇岛市)
张志彬(34岁,秦皇岛市) 朱有荣(45岁,秦皇岛市) 刘冬芬(52岁,任县)
任孟军(56岁,沙河市) 邳景辉(55岁,山海关市) 刘富瑟(67岁,深州市)
丁刚子(47岁,石家庄市) 丁延(32岁,石家庄市) 丁立红(36岁,石家庄市)
刘荣秀(55岁,石家庄市) 兰宏宇(35岁,遵化市) 陶洪升(46岁,石家庄市)
赵丰年(48岁,石家庄市) 左志刚(33岁,石家庄市) 尉来和(37岁,唐山市)
窦合军(魏县) 古成海(46岁,下花园市) 李志水(59岁,辛集市)
曹法振(56岁,元氏县) 陈爱中(33岁,张家口市) 蒋素花(50岁,张家口市)
宋翠玲(52岁,张家口市) 王爱玲(51岁,张家口市)
北京市、湖北省、四川省、甘肃省、广东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
贵州省、新疆自治区、上海市、陕西省、天津市、广西自治区、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浙江省
管霖 李玉花 刘桂敏(35岁,密云县)
王潺(39岁) 赵昕(32岁,北京市) 李守强(37岁,朝阳区)
梅玉兰(44岁,朝阳区) 刘志兰(40岁,房山区) 龚宝华(35岁,平谷县)
张淑琪(52岁,西城区)
任金焕(28岁,房县) 桂训华(38岁,黄梅县) 陈香(55岁,黄石市)
宋万学(48岁,黄石市) 何行宗(55岁,麻城市) 黄建勇(23岁,麻城市)
李继菊(37岁,麻城市) 李学春(63岁,麻城市) 罗开军(55岁,麻城市)
王华君(35岁,麻城市) 陈彩霞(40岁,十堰市) 詹炜(31岁,应城市)
丁文(32岁,十堰市) 曾宪娥(36岁,十堰市) 吴明芳(36岁,随州市)
蔡铭陶(27岁,武汉市) 付晓云(53岁,武汉市) 李长军(33岁,武汉市)
李莹秀(52岁,武汉市) 彭敏(30岁,武汉市) 彭顺安(53岁,武汉市)
田宝珍(42岁,武汉市) 王浩云(武汉市) 梅中全(61岁,武穴市)
赵子初(51岁,武穴市) 邱平安(54岁,襄樊市) 赵迎凤(65岁,襄樊市)
沈德明(仙桃市) 张爱姣(39岁,仙桃市) 胡友良(48岁,浠水县)
南初寅(53岁,浠水县) 宋华平(43岁,应城市)
方显智(61岁,成都市) 王旭志(30岁,成都市)
吴大碧(57岁,成都市) 徐芝莲(31岁,成都市) 张川生(52岁,成都市)
周勇(34岁,成都市) 刘志芬(63岁,崇州市) 缪群(28岁,达州市)
郭启蓉(59岁,峨眉市) 李新奇(60岁,广安市) 谭素芬(58岁,广汉市)
张卓(32岁,乐山市) 杨文会(40岁,米易县) 孙永德(45岁,内江市)
汤建平(27岁,内江市) 辜兴芝(64岁,攀枝花市) 阙发芝(49岁,攀枝花市)
赵其英(34岁,攀枝花市) 罗少祥(36岁,彭州市) 王志英(彭州市)
薛玉珍(53岁,邛崃市) 廖朝齐(57岁,邛崃市) 刘贤菊(63岁,渠县)
王永茹(63岁,渠县) 王玉如(60岁,渠县) 苏琼华(32岁,遂宁市)
田世强(32岁,遂宁市) 张光清(60岁,万源市) 余碧兴(50岁,温江县)
胡红跃(45岁,新都县)
李泽涛(22岁) 莫水金(65岁) 蒲新江(53岁)
王积琴(29岁) 肖成端(52岁) 周成渝(45岁)
刘春书(44岁,巴南区) 余香美(35岁,长寿县) 张素芳(长寿县)
胡明全(63岁,江北区) 李桂华(47岁,江北区) 夏卫(43岁,江北区)
曾繁书(56岁,江津市) 张方良(47岁,荣昌县) 龙岗(33岁,铜梁县)
李兰英(潼南县)
侯有芳(48岁,金昌市) 耿翠芳(48岁,兰州市) 欧阳伟(32岁,兰州市)
万贵福(57岁,兰州市) 姚宝荣(52岁,兰州市) 尹永江(37岁,兰州市)
袁江(29岁,兰州市) 张凤云(42岁, 兰州市) 黄志义(60岁,陇西县)
李发明(52岁,陇西县) 刘俊明(32岁,陇西县) 程桂兰(63岁,天水市)
王生贵(35岁,天水市) 董金兰(38岁,武威市) 黄星瑾(43岁,武威市)
刘兰香(40岁,武威市) 宋彦昭(31岁,武威市)
赖志军(50岁,东莞市) 陈丽文(63岁,高州市) 黄耀英(68岁,高州市)
陈承勇(35岁,广州市) 高献民(41岁,广州市) 郝润娟(28岁,广州市)
李晓今(33岁,广州市) 刘少波(广州市)
饶卓元(33岁,广州市) 杨雪琴(65岁,广州市) 朱德荣(广州市)
曾雨文(25岁,河源市) 黄微君(50岁,揭阳市) 吴静芳(51岁,揭阳市)
欧克顺(常德市) 古家红(27岁,长沙市) 左淑纯(25岁,长沙市)
刘诗幼(72岁,衡阳市) 裴欧华(61岁,衡阳市) 王一家(45岁,衡阳市)
陈偶香(43岁,平江县) 管朝生(56岁,祁东县) 匡素娥(祁东县)
江来生(63岁,祁阳县) 曹静珍(沅江县) 刘彩云(株洲市)
郭秀梅(45岁,淮阳县) 白爱香(42岁,焦作市) 杜煦(35岁,南阳市)
肖家勇(34岁,南阳市) 尚水池(50岁,禹州市) 李建(34岁,正阳县)
黛晓静(61岁,郑州市) 单勇智(56岁,郑州市) 朱改娣(郑州市)
王改芝(47岁,镇平县) 赵德修(退休,信阳市)
付晓镌的母亲(56岁,高安市) 李竟春(46岁,九江市) 张茂兴(50岁,九江县)
胡庆云(50岁,南昌市) 金遵义 (25岁,南昌市) 李艳华(45岁,南昌市)
刘逢春(56岁,南昌市) 王昕(28岁,南昌市) 陈建宁(31岁,武宁县)
冯培志(60岁,长治市) 宋有春(30岁,代县) 武翠英(大同市)
张忠杰(临汾市) 赵冬梅(28岁,临汾市) 崔媛媛(42岁,太原市)
高丽俊(42岁,太原市) 宋玉英(63岁,太原市) 杨庆敏(33岁,太原市)
李军(30岁,合肥市) 李梅(28岁,合肥市) 张朵云(73岁,合肥市)
张桂琴(37岁,合肥市) 吴庆斌(37岁,淮南市) 谢桂英(32岁,淮南市)
陈碧玉(51岁,福州市) 杨瑞玉(38岁,福州市) 戴祥光(29岁,莆田市)
孙瑞健(29岁,宁德市) 肖扬龙(32岁,平潭县)
周凤林(32岁,常州市) 葛秀兰(51岁,淮安市) 张正刚(36岁,淮安市)
黄汉冲(39岁,启东县) 廖琴英(33岁,武进市) 张万年(71岁,盐都县)
徐广道 叶逢林(45岁,毕节市) 杨毅(38岁,福泉市)
谢能洋(51岁,贵阳市)
柴勇(29岁,昌吉市) 周玉荣(39岁,塔城市) 朱华(30岁,乌鲁木齐)
李白帆(42岁) 李建斌(23岁,上海市) 杨学勤(36岁,上海市)
孙桂兰(宝鸡市) 闫惠芹(60岁,户县)
陈宝亮(63岁) 张女士(49岁,塘沽区)
王仁成(35岁,钦州市)
庄光新(21岁,琼海市)
汪亚轩(53岁,赤峰市) 于秀兰(女,60岁,内蒙鄂旗大杨树镇)
陆红枫(灵武市)
范丽红(27岁)
孔庆黄(33岁,建水县)
[案例之一]
魏在鑫(Wei, Zaixin),63岁,原为辽宁省抚顺市科技进修学院高级工程师。因拒绝放弃法轮大法信仰,在2002年6月被抚顺市将军看守所警察虐待至生命垂危,医治无效,于2002年11月15日死亡.
魏在鑫生前是抚顺市科技进修学院高级工程师,他在2002年2月7日去另一法轮功学员家时被市公安局一处及粮站街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殴打,送到武家堡教养院“严管”班。
2002年6月,魏在鑫被将军派出所的警察送到将军十字楼的第二看守所等待判刑。在此期间,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对魏在鑫进行残酷的身心虐待,导致魏在鑫生命垂危。7月份,公安局将魏在鑫送往市医院,并让家属领回。11月15日魏在鑫因医治无效离开人世。
从魏在鑫在医院被拍的照片显示,魏在鑫当时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医院对他进行鼻饲、输液以及导尿来维持其生命。另外,他的双下肢严重浮肿,腹部及大腿长了很多皮肤疮。知情人透露,在武家堡教养院期间,因为魏在鑫坚持自己的信仰,院方不允许他的家人看望他以及送衣物。
[案例取证单位、个人]
抚顺市将军看守所
抚顺区号:0413
将军派出所:770-6902
新城路西段40号,
顺市科技进修学院: 243-4606
地址:抚顺市丹凤街1号
抚顺教养院-抚顺市武家堡教养院:
院长(黄 炜):463-9021(办),243-8038(住),198-4130-3333(BP),
135-0423-5333(手)
院长(徐 杰):463-9082(办),262-6111(住), 137-0493-8433(手)
教育科长(于长春):463-0621―8601(办),764-3979(住),135-0423-4174(手)
管理科长(王志伟): 261-1163(住),96088(BP机)传279
[案例之二]
王淑琴(Wang, Shuqin),女,六十三岁,黑龙江省大庆市卧里屯大法弟子。王淑琴于2002年9月21日被大庆市看守所迫害致死。
王淑琴女士多次被非法拘捕关押。她曾被关押于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威逼利诱,于2001年秋被无条件释放后。又于2002年1月15日与老伴双双被捕。拘押后她绝食抗议28天后被释放。2002年7月24日卧里屯派出所竟强行将她与老伴再次抓捕,直至迫害致死。
[案例取证单位、个人]
黑龙江大庆市号: 0459
市看守所所长:白云山,手机:13091689383
市看守所值班室:4616163
〔案例之三〕
杨妹(Yang, Mei),女,23岁,河北沧州人士。
杨妹2001年春夏之交因散发法轮功材料被非法抓捕,关押在沧州第二看守所,于2001年10月20日被干警迫害折磨致死。
杨妹系银行职工,家住水专宿舍。在狱中恶警对她强制劳动不让休息,逼迫写保证书,如不服从就被绑在铁床上捆住双手双脚几天几夜不让下来。杨妹于10月10日开始绝食抗议。10月19日下午被强行灌食后,20日早上6点多突然死亡。
当天上午她的父母前去探视,看守不让见面。事后沧州市委、公安部门直接插手,严密封锁消息。
[案例取证单位、个人]
公安局: 2026-851
第二看守所:317-2062329
沧州市委副书记 蔡华 电话:0317-2022070、2023196(转)
国安局:2030710
司法局:2026414 2100634
市法院:3042231 3041694(传真)
检察院:2018849
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宋金生(负责迫害法轮功) 电话:0317-2026851、52(转)
沧州市610办公室负责人 贾德华 电话:0317-2026851、52(转)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01.html>
德国维茨拉新报: 艺术为人权
画廊白墙上挂着长轴宣纸,上面是水墨和水彩勾画的艺术绘画。绘画收藏家M. Ajunts解释说:一幅画有时需要几周甚至几个月时间,作品是用毛笔画出无数精确的线条及点而成的。
除了花草动物,作品还取材于神话、哲学,作品边缘上配上了的文字对主题进行解释。
章翠英说:“中国画与画家的情绪心态很有关系,只有当一个人平和开朗才能创作出好的作品。内心的平和是非常重要的。”
这位40岁的女画家修炼法轮功,这是一个在中国大陆广为流传的静坐技术,三年来受到政府集团系统的迫害。由于这个原因,章翠英被关押了八个月,对她从来没有什么法律手续,关押期间她被施以刑罚。鉴于澳大利亚政府的压力,她才于2000年11月获释(章翠英1996年加入澳大利亚籍)。
“中国是第一号人权侵犯国,质量数量上都如此”国际人权协会主席M. Lessenthin说,“那里是最严重的、蓄意的系统性迫害”。他希望通过中国艺术家的展览能使人们对中国人权现状引起关注。
■ 大家谈
外界评论:法轮功上访合理合法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2003年1月31日,在官方新华网“新华言论”的栏目中,登载了一篇题为“上访什么时候成了罪状?”的评论文章。文章对警察把上访作为罪名而抓捕上访者的行为进行置疑和批评,指出“公民上访(无论政府或是人大),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公民自我保护的一种正当手段,是人民实现监督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合理合法无可非议。”
文章中指出的这种警察执法犯法的现象,正是中国最近几年来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民众上访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是许多地方民众上访不仅不给予接待,反而上访成了罪状,许多人还被当成犯人遭到无情打击。当然大家知道,其中最严重的就算是警察对待法轮功了。
1999年4月25日,北京的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为天津无辜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和平上访,法轮功的“4.25”和平上访符合国家宪法和《信访条例》,合理也合法,事情在当天也得到圆满解决。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无理镇压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向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和平上访,诉求法轮功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就象这篇评论文章所说的,法轮功和平上访“合理合法无可非议”。但是江泽民以权代法,一手遮天,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上访权利,而且对法轮功学员狂抓滥捕,毫无法律可言。事实上,通过仔细的观察和分析,人们不难发现江泽民违反中国宪法,剥夺了法轮功包括上访在内的一切合法权利。而且江泽民为了镇压和迫害法轮功,不惜血本,耗费巨资,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活。
法轮功炼功没有罪,法轮功和平上访一直都是合理合法的,所以法轮功上访没有罪。在2002年10月国庆前夕,外界曾经有报道说,中央(江泽民)内部传达文件,规定有三种人不准上访,法轮功是其中之一。这是明目张胆地破坏宪法的行为。法轮功只要上访就被抓、被打、被判刑、被劳教,而且还株连九族(有的还超过了九族),甚至有的在拘留所、劳教所等处被公安警察用酷刑虐待和折磨而死。现在在全国有大批法轮功学员每时每刻都在洗脑班、监狱、劳教所里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每时每刻都有许多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看看每天法轮功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受迫害事例,真是触目惊心。
人们都注意到,胡锦涛在担任总书记之后,在不同的场合发表了建立宪法意识和树立宪法权威性的讲话,并且还在中南海内举办学习班,给中共高层普及宪法知识。不过光有言论是不够,应该还要有胆魄、有行动,尽快采取具体措施和步骤,把广大民众被剥夺的合法权利归还给民众,同时惩罚破坏宪法的罪犯,这将是维护宪法尊严的重要一步。
三年多的事实证明,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完全违背了中国宪法,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而且使用的手段都是非常残酷和见不得人的,也是邪恶的。江泽民双手蘸满了无辜善良者的鲜血。
中国现在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上,面对许多重大的挑战和机遇。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外界评论:蹊跷的1月22日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美国之音报导,3月13日,代表法轮功成员的控方律师、美国律师玛什将与法官面谈在联邦法庭展开对江泽民一案的司法程序,制订出下一步的程序。
两件蹊跷的事件发生在同一天──1月22日
最近在大陆发生了两件外籍华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中共对待却截然不同。
为何要等到22日才拘捕?
一件是澳洲籍华人法轮功学员南希-陈在今年1月18日带6岁的女儿从深圳到四川宜宾探望年迈的父母,并没有立即被捕,而到了22日晚于成都被国家安全局「绑架」。
22日,她因为受到明显的跟踪,曾到当地美国领事馆要求协助,美领馆人员答应带她到酒店内订票,就在订票时,当陪同她的美领馆人员离去后,随即有十多个公安上前,表示要审讯她,强行将她带到一间酒店,有自称国家安全局的人员向她问话。蹊跷的是一直跟踪她却等到22日才逮捕她。
她一直被关押在酒店里,每天都被问话,没有身体方面的折磨,在成都被关押了几天后,便被带回她的家乡宜宾,允许在家逗留两小时,和女儿及其他家人见面后,一直被关在四川省宜宾市党校宾馆,直到30日早上,她被通知须限期与女儿离境。
等的就是他
美国旧金山湾区法轮功学员、美国公民李祥春(Charles Li)可没碰上住酒店和宾馆的事,据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消息,李祥春二十二日从旧金山飞抵广州机场后,立即被中国大陆公安拘捕,随即被解往千里之外的扬州。
公安对南希-陈表示,如果她跟澳洲领馆联络,她很可能被驱逐出境,到时她将不可以带她的女儿离开中国。而李祥春被绑架却是中共的公安主动通知美国领事馆。同是外籍法轮功学员,为何待遇如此不同?一个怕人知道,而另一个就怕人不知道?
人质:谈判的筹码
李祥春 |
为了什么呢?
法轮功学员在美控告江泽民
美国之音1月30日以《美法院受理法轮功告江泽民案》为题报导,一些法轮功成员在美国控告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案子正由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家联邦法院审理。美国法律专家说,法庭受理此案是依据美国一项有200年历史的法律,该法律允许外国人在美控告另外一名外国人违反了国际法。
江泽民对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施加压力
不久前,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就法轮功成员在美起诉江泽民一案向法院发出一份建议。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新闻处一秘孙伟德说,根据联合国的有关协议,国家元首享有外交豁免权。但美国人都知道,美国政府对司法没有管辖权。法院会重视甚至遵从政府的建议,但法院也可以将政府意向束之高阁,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
3月3日中共召开人大,届时江泽民将卸下国家主席的职务,不享有主权豁免。而对江泽民的聆讯时间是3月13日,这是对江泽民极其不利的。
是否在此案件中享有外交豁免权是法律问题
美国律师玛什是代表法轮功成员的控方律师。她说,美国政府在中国政府的压力之下发出了建议书。她说,江泽民是否拥有豁免权不是政府说了就算数的事情。她说,根据美国司法条例,被告人必须自己到法庭做出有关申诉。
玛什说:“根据美国的司法制度,法庭程序是:被告人要亲自到法庭说明情况。江泽民要聘请一位律师,和律师一起到美国的联邦法庭说明他认为他拥有外交豁免权。联邦法庭实际上正在展开对江泽民一案的司法程序,法官已经和我见了面,制订出下一步的程序,我将于3月13号再次与法官面谈此案。”
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的江泽民被剥夺豁免权
玛什律师在谈到国家领导人享有外交豁免权时说,国家领导人被送上法庭的不止一人,其中有南斯拉夫前总统米洛舍维奇、巴拿马前总统诺列加等。她说,由于他们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各种反人类罪行,所以他们都被剥夺了豁免权。玛什律师还说,在美国的法轮功成员和家属在此案中不仅起诉了要为镇压法轮功负有最大责任的中国领导人江泽民,也起诉了执行镇压任务的610办公室,而610办公室并没有任何豁免权一类的保护。她认为,如果美国法院认真审理此案,她就可以打赢此案。玛什律师说,如果胜诉,被告江泽民将面临数百万到17亿美元的赔偿。
一个烟幕弹
李祥春是美国公民,他赴大陆前一定要去旧金山总领事馆签证,所以对他的逮捕不是突然的,而是有预谋的。江泽民知道,只要拘捕从美国回去的法轮功学员,都可以用来作为和美国政府讲条件的人质。
其实逮捕澳洲南希-陈不过是个烟幕弹,她是为美国李祥春“陪绑”的,江泽民就是要给美国政府一个下马威:你要给我判刑,我先给美国公民判刑!(有删节)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0/31957.html>
望大陆政府官员站起来反对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犯罪行为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依法向各级官员反映问题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们要向各级政府申诉的问题是法轮功受迫害的问题。希望大陆政府官员站起来反对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犯罪行为。
一、法轮功教人真善忍法理于国于民百利无害
法轮功是李洪志老师创立的性命双修的佛家修炼大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法理的正法修炼。修炼法轮功,从做好人做起,去掉人的一切私心杂念和不好的习惯、嗜好、最终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精神境界。大法学员无论在家庭中、社会上都努力按真善忍要求去做,不计人间苦乐,不执于世间得失,他们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尊老敬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个人利益面前不争不妒、谦让别人、无怨,无悔,无恨,不赌不嫖、不贪不占。有了矛盾找自己,受到委屈和不公对待时,心态平和、与人为善。法轮功从本质上整体提高修炼者的道德品质,并不断影响周围环境向良性发展。可以说多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社会就增加一份稳定因素,就多一个在任何环境下都让人放心的好人。正因为法轮功好,一些具有良知善念的有缘人首先接受了法轮功,他们人传人、心传心将好功法传给自己亲朋好友,几年之间修者亿万。
当今世界经济腾飞,科学发展很快,然而人类的道德却在一日千里地下滑,人类道德伦丧,造假遍地,黄赌毒遍地,黑社会猖狂,恐怖事件不断,而法律却那么无力,只能管住人身,管不了人心。在人类面临极其危险的境地时,法轮大法来到人间,拯救人类于水火,人民呼唤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轮功源于中国,这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如今他已传遍世界五大洲,深受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目前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炼法轮功,各国政府都支持,法轮功著作已被译成30多种语言出版。宇宙的真理是封锁不住的,全世界善良的民族都要得法得度。
92年法轮功在大陆开传,神奇的疗效,高尚的修心法理吸引了成千上万修炼人。他们中有年过90的老人,有年仅几岁的娃娃,他们中有工、农、商、学、兵、知识分子、有党员、团员、政府官员,全国各省市从城市到乡村,到处有法轮功晨炼的身影。他们不仅身心健康,还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给家庭和社会减轻了负担,这样的功法哪里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江XX捏造罪名毫无道理,镇压是罪恶的
法轮功从92年至99年7月,短短7年修者日众。据说超过中共党员人数,令邪恶的江XX极大不满,妒忌心大发,因此借天津抓人事件为导火索,引发“4.25”上访事件,法轮功修炼群众是一群手无寸铁的人,与政无缘,“4.25”上访是在国家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没有口号,没有标语,没有阻碍交通,只要求释放被捕学员,允许法轮功著作正常出版,给修炼者一个合法修炼环境,难道这个要求过份吗?难道这就是参与政治吗?4.25上访展示了修炼者的风貌。然而强烈的妒忌心使当权者完全失去理智,竟丧心病狂地下令铲除、灭掉,于是先超越法律捏造罪名再制定违反宪法的“法律”,然后大打出手。谎言一个个被炮制:从“1400例”到“豪宅”,从“天安门自焚”到“杀妻杀女”。当一个个造假新闻被海外媒体披露,当大法弟子的一个个真相光盘、一张张真相传单传入世人手中,人们对造假者又是怎么看的呢?
法轮功不准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那么谁会去自焚呢?动作不对,口号奇怪,怎能是炼法轮功的人呢?不到7分钟扑灭大火是不是事前准备好了呢?媒体现场怎么这么及时呢?假造得漏洞百出,完全是精神病人的“杀人”者,也推到法轮功身上,需知法轮功是不准精神病人炼功的,为什么镇压前没有“自杀”、“自焚”?为什么海外法轮功没有这种事,而只出现在镇压后的中国大陆呢?显然是为迫害而精心导演的丑剧。法轮功修者亿万,深得民心,树大根深,枝繁叶茂,已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人们从法轮功著作中找不到法轮功反对国家、政府的词句,反而从大法弟子身上看到的是为捍卫宇宙真理顶着各种压力,不怕邪恶迫害,无私无我挺身而出的精神,是为真理呐喊的声音,为揭露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奔波的身影。大法弟子救众生的电视真相插播,是救人于水火。大法弟子申诉无门,只有走上天安门。镇压在继续,迫害在升级,三年多,几百人被判重刑,几千人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五百多人被迫害致死,几十万人被劳教、洗脑。但是,强制改变不了人心。
为什么不许中国人民信仰自由?中国的人权在哪里?
江XX把7千万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推到政府对立面,进行株连九族的迫害,这不是反人民吗?这7千万修炼者哪个没有妻儿老小、三亲六故?当今的中国人被政治搞怕了,大都明哲保身,他们不怕法轮功,怕的是当权者迫害。只有掌握真理的法轮功弟子才敢站出来讲真话,他们才是我们民族的精英、民族的希望。江XX镇压是目的,其余一切都是手段,中国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是当权者而不是法轮功。当一个个谎言被揭穿,最近又抛出个台湾法轮功学员“搞破坏”之说,看过焦点谎谈,真让人啼笑皆非,法轮大法是从中国大陆传向海外的,大法弟子主体在中国大陆,怎么会受台湾领导?法轮功没有领导,只是李洪志老师一人讲法,通过明慧网传遍世界,即使在严密封锁的大陆,大法弟子们照样突破网络封锁看到明慧周刊,还用到台湾去取吗?至于破坏祖国统一更是无稽之谈。乱扣帽子、造假越来越离谱了。
法轮功已走向世界,这是不以当权者意志为转移的,请各级政府领导认清形势,走近法轮功,了解法轮功,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不要随江XX迫害法轮功。将来全世界都学法轮功,难道中国在这个问题上还要站在全世界对立面上去吗?在法轮功问题上江XX一伙的作法已遭到各国政府的谴责,各国人民的谴责。希望各级政府能站在人民的利益上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
大陆大法弟子
2003年1月27日
古代诗人的修炼故事:韦应物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韦应物(公元 737─792),是唐朝代宗大历年间(766--779)有名的诗人。他的诗以写田园风物而著称,是继陶渊明、二谢和王维、孟浩然之后的又一个田园诗名家;而他自成一体的简淡古朴、澄澹空灵的诗风,则是唐代诗人中非常接近陶渊明的一个。
他的《寄全椒山中道士》就是颇具陶渊明风格的唐诗精品,后人称之“一片神行”、“化工笔”[1];苏东坡特别喜欢,刻意模仿,但始终不成功[2]。就五言绝句而论,他和李白、王维一起被认为是“并入化境”的最高成就者[3]。《秋夜寄邱二十二员外》即其代表作。白居易说他的五言诗“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4],而《幽居》即是其中比较有名的一篇。至于他的《滁州西涧》则更是唐诗中最有名的精品之一,和李白的《静夜思》一样是小孩子一入诗门就要背诵的篇章。
韦应物生于一个世代为官的家庭,他自己少年时候就以三卫郎的身份侍候唐玄宗。十来岁的娃娃,还不大懂事,又没读过什么书,做了皇上的近侍,得到恩宠,便仗势欺人、横行霸道。犯了法的亡命之徒他也敢弄来藏在家里;看到邻近的哪个姑娘好就抢回家去;被人告发后,官府派来抓他的人根本不敢进他家的门,只好在他家门口的白玉台阶下站着发愣。他经常陪着唐玄宗优哉游哉地享受帝王生活:有时皇上带贵妃去温泉洗澡,他也得到特许可以在温池里泡一泡;有时威风凛凛地带一大队人马陪皇上出外围猎;有时皇上在宫中大摆酒宴,管弦丝竹、清歌曼舞,一队队宫娥彩女象天仙一样;他一喝起酒来往往直喝到如痴如呆。当这种官儿除了享福以外就没有多少事要干。[5][6]
可是好景不长,当韦应物才19岁时,发生了安史之乱。唐玄宗逃到四川,杨国忠被杀、杨贵妃被逼死在马嵬坡。这一天翻地覆的社会动荡对于他思想上的震动可想是很大的。三年后他去了太学读书。但因他过去不读书,又已经22岁了,自觉“读书事已晚”。再三年后玄宗去世,他失了依靠,逐渐被人排斥甚至受人欺负,开始体验到生活中艰难的一面。[6]虽然他二十八、九岁时便任洛阳丞,但42岁时还只当个栎阳令的小官,而且当时正当壮年身体却不行了,以至于病倒被迫辞官,住到“善福精舍”里去。四年后他出任滁州刺史,再过六年出任苏州刺史,两年左右卸任,定居在苏州永定寺的“永定精舍”,大约一年后逝世。[5]
生活中的大起大落,身体上的壮年早衰,把他推入了思考和转变的旋涡中。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思考中,他终于认识到世间名利声荣都如“粪土”一样,不但不足求,而且肮脏污染人;再回头看世人,都和自己过去一样,不知“自省”“自悟”,一生中营营苟苟,深陷在没完没了的对欲望的追求中,整日奔忙“驰谢”,就象突起突息、行踪不定的阵风“惊飙”一样;人在迷、悟之间的徘徊,就象自己醉酒时的状态一样:对着好酒一喝醉,什么事都不在乎了,“百事何足论”。生活中偶然的启悟就象“遥见青山”一样使人暂时醒过来,但往往还没来得及抓住时机、悟出迷局时,却又重新陷入昏昏然的迷态中;和每一个刚刚发心入道的人一样,他感到了这个世界的“淫浊”不洁:那些修炼成道的纯洁美丽的仙人是绝不会让自己的“龙车”降落到这个污秽的世上来的。[7]这样脏的地方就走呗。由跳出世俗的圈子而看清世俗的污浊,从而生出厌离之心,这正是古往今来许多入道者的共同起点。
但有了厌离之心得有厌离之路。韦应物一方面结交了许多佛道修炼中的朋友,和他们讨论修炼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自己阅读修炼的经典,直接参悟修炼的真谛。他不但和这些朋友书信往还、诗歌唱和,互相拜访,而且还经常住到他们的庙宇和道观中去,清夜长谈或者在那里静心阅读修炼的经典。[8]他所阅读的书基本上是道家的典籍:有时耳边听着远处松涛的轻吟,以闲适的心情看着“道书”;有时一个人品味着山涧中的清水,高声“吟咏”老子的《道德经》,就象诵诗一样;有时一个人在树林中研读《易经》之后,走出来面对闲歇在溪边的鸥鸟,感到心定神闲;或者夜深人静时,在竹林环抱的厅房内,孤灯照案,潜心研习,身心融入“无为”的气氛中,享受这“闲居”带来的无限快乐;或者因事起兴,提笔作诗,把心怀冲和之气读“道经”的体验融入诗句中去。这些道家经典都是讲究“养真气”的。[9]讲究清静无为,修一个“真”字,这正是典型的道家修炼方法。
经读千遍,其义自现。长时间地读这些道经,而且是静下心来真读,自然会被其中法理潜移默化,把自己最终引入真修的行列中去。根据韦应物留下的诗来判断,他至迟在42岁因病辞官而住到“善福精舍”里去时,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了:“我正在以道家清净无为、避名去利的‘玄默’方法来做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排除‘名’和‘迹’的干扰。道法是高妙的,它让人融于其中、乐而忘返,冲和的道气使人虚怀若谷”;“人在世间的许多牵挂和羁绊都是因为对情的执著而产生出来的。虽然我到现在才悟到这一点,未免有些太晚,但我仍然要顺应‘道’的法理、按其要求去做一切事情。这样就在各种环境中都能心静而生寂,于静修中了结这短促而空虚的一生。”;“我这种没有大志气的人不喜欢纷纷扰扰的热闹场合,宁愿抱素守朴寄居在这个寺庙的精舍里。我也是敬仰当今品格高尚、大才大德之人的,但我自己却情愿做一个不声不响的‘糊涂人’。……能做到无为就能海阔天空地自由翱翔,但这是个遥远的目标,也不能拘泥执著于它的最终结果。”[10]
虽然韦应物青少年时代过的是花天酒地、极为奢侈的宫廷生活,但下定决心要抱素守朴地修炼后,他竟能真地安于淡泊、节俭的生活,希望享受隐居耦耕的农家乐。他在善福精舍里居住时,除了一些必需的日用陶器和一床单被外便一无所有;一个人寂寞独处却能高兴得起来,甚至乐不思蜀、没有必须办的事情就不回城里去;做为做官的人,在“形迹”上要“拘检”一些,但对于世间俗事却淡然无心;他对山水景物特别地喜爱,一入山林便要在那里居住一段时间;陶渊明真能放下官场生活而去当老百姓,使他十分羡慕,他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罢官不作、到山里去修一栋茅草房;在郊外看看庄稼,走过一片荒废的村落去采菊花,这时他真希望象长沮、桀溺那样两人共同耕种,心志淡泊地过着一块田一间茅屋的农家生活;他所想往的田家乐就是有一点酒喝,其它事情不必挂怀,种植的庄稼都有个好收成,大家能高高兴兴地过日子。[11]
由于他时不时地住进山林寺庙或者拜访道友,体验一段时间的归隐生活,天长日久,便只想去不想回,彻底走出红尘的想法越来越强烈:有时简直到了一天到晚想着退官归隐的程度;虽然一个人去山野林泉可以暂时地感到舒适,但时间一长,各种尘俗的牵挂和拖累便冒出来了,因此考虑到要在什么地方修茅草房的问题,至少晚年能长期地隐居;有时看到南山上采药的老头子自由自在,而自己却不能立即修官而去,心中真是惭愧得很;有时闲着没事,只好喝点酒,心中默默地用“道”来解释开导自己,但收拾行装、彻底归隐是终究不可避免的;最喜欢山水,怎样才能与山水朝夕相处呢?断绝尘缘、逍遥自在,那是修道人心舒意展的事情,可是我这腰间的官带,好象专门是为了给我头上带来白发一样;和道友同宿,交流修炼体会,是令人喜悦的事情,我怎么能留恋这腰间的官带而象笼中的鸟儿一样被人驱使呢?[12]
韦应物对山野林泉的向往简直到了爱屋及乌的地步:他对山寺钟声有着特别的感情。在他的诗集中到处都能听到钟声,其中有好几首属于他诗集中的名篇。按照他自己的解释,“听到山中悠扬的钟声,便使人想起修炼而顿萌‘道心’;向晚之时从烟云缭绕的地方传出的磬声,让人感到心空意远”。[13]
然而尘网的束缚却不是那样容易打破的。心里想走,环境又不让走,这就是矛盾。对于修炼人来说,就是提高心性和层次的机会。韦应物在这个矛盾的时起时灭中磨练了十多年,直到他54岁时卸任离开官场、定居永定寺里的“永定精舍”为止。在十多年的矛盾冲突中,他不断地运用自己对“道”的理解来宽解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解决了冲突,同时不断地提高了自己对道的认识:做什么事情只要守着自己的“真性”,生活上只求衣食足,“道”可以适应任何地方,只要不以身为累,保持“玄虚”妙理就行;我对世事与心的态度,就象顺水漂舟一样,并不着力去逆水倒行;虽然身在“世网”中,但常怀“清静”之心,晚上与高僧同宿时都想不起要讨教处世的方法了;清静无为,一颗淡泊的“道心”在时光的流逝中寂然不动,没有什么事时便虚掩着门独自修心;在清幽喜人的环境中焚香打坐,静意“澄神”,“公门”中干的当然是常人中的事情,但修道之心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心中不是执著于当官,就是喧闹的环境中也能以道心幽然静处;有时正在堆了一桌的案卷中忙碌着,偏有山寺里的僧人来访。他从静里来,我在闹中忙,但都可不离禅境。修道本来就讲“空”讲“无”,无失“无得”,就是“得鱼忘筌”也是多余的说法,并未全空;只要心中放得下来来去去的俗缘牵挂,所作所为就可与世间事和谐而不悖;心中虚空无物,自然澹泊无求,环境也变得安静,世俗的妄念也就消失了。在尘世间也一样能修道,人在世间的“迹”就象“车辙”一样,不能执著,但也用不着讨厌和回避。[14]
弃官与留仕的矛盾只是韦应物修炼中的磨难之一。任何一个修炼人都会遇到许多磨难,因为任何人都可能在生生世世的轮回中造下许多业,在修炼中则要以磨难的形式来全部或者部份地偿还。其中最普遍、几乎人人都逃不过的就是“病业”。许多刚进入修炼的人都对治病很有兴趣或者看得很重,有些人甚至就是因为想治病才走入修炼的。而任何一种性命双修的修炼,其第一步也都是要净化修炼人的身体,为本体的转化打好基础。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使得治病(实为净化身体)在许多修炼法门中成为入门的第一步。韦应物壮年早衰,身体不好,初入道门时当然希望在身体上来个转变,而他也至少有过两次服食“灵药”治病的经历。
有一次,修道的朋友从高入云霄的“碧涧苍松”上采到了一些稀罕的“松英”,几个道人连夜制成五粒“松英丸”,早上派人给他送去。他在家中布置了“道场”,“斋戒”之后才服食“灵药”。服下后便“献诗代启”表示感谢,并盛赞其功效:自觉身心已经大变,不但从此不沾“荤膻”,而且对“人事”的看法都变了,连看到自己的官印都觉得是“与心违”的东西了;另一次是吃黄精。黄精是一味中药,药用其根,《神农本草》上列为上品,属于“久服轻身延年”的一类药。道人们在“西山”把黄精根子采回来,经过“九蒸九晒”后,于半夜子时开始以适当火候熬煮,煮得满屋“馨香”。韦应物服食后也是激动万分,觉得自己已非“俗士”,已经游心“物外”,并且希望最终“脱印绶”弃官修道,“永与天壤存”,修成得道。[15]从后来韦应物一生道心坚定的事实来看,这两次服食“灵药”即使没有他描述的那种戏剧性的奇效,至少也应有可见可感的明显效果。
但人一生的病业分属不同的层次,在很多修炼法门中都不能一次性地消除干净,身体已经在某一层次净化过的修炼人也可能在更高层次的净化中表现出“病业反应”来。韦应物也至少还遇到过一次比较大的“病业反应”。[16]
除了人人都可能遇到的病业以外,每一个修炼人自己特殊环境中的每一件事都可能成为修炼中的磨难和关:到府上一个多月,每天从早到晚、象“理乱丝”一样地审阅和处理案卷;就连在山中独坐这种最闲静的时候,本来是极力排遣尘俗的思虑,尽量使心澄静、空无一境,但在常人生活中积下的俗念这时就容易冒出来干扰,由情生出来的愁绪一齐涌上来,那真是很难整治消除的;直到晚年在永定精舍时,有时还梦想着京城的生活。暂且租了二顷田,让家中年轻人边耕种边读书。眼睛已经不好使了,不大写作了,但空闲时间多了,在修心上却更精进了。[17]
修炼是很苦的,特别是在常人看来不但很苦,简直就没法坚持下去。但许多修炼人能够一生坚持下去,除了厌世离俗、追求完美的生命境界这颗宝贵的“道心”之外,修炼中的“乐”和古往今来其他修炼人的修炼事迹也是激励修炼者不断精进的强大力量。
对韦应物来说,归隐田园本身就是一种很大的乐趣:有时放下做官的事情,投身到田园耕耘的农家生活中去。早上太阳出来照着茅草房,田园生活培养人简单质朴的品行。虽然没有钱,酒还是有喝的。看到种植的庄稼都长得很好,高兴地仰起头来对着苍天感叹自然的慷慨施舍。与一般老百姓一起早出晚归,做事的风格与官衙里完全不一样。有时到南边涧水旁砍伐一些竹子,晚上从沣水东面回家来;卸任回家后,不用再担心俗世琐事的纠缠了。居住的地方也很偏僻,尽情地游玩嬉戏,用不着考虑时间的早晚。有时追逐野兔一直跑到山坡上,有时顺着“赤涧”一路捕鱼。意气风发时高歌一曲。经常把北面的窗户开一开,不至荒疏了诗歌等文墨方面的事情。[18]
韦应物在他的诗中记述了一些他看到或者听到的修炼故事,用以鼓励自己精进不懈地修炼。他亲自见过一个无名僧人,他称之为“上方僧”,就住在附近山上的“蓝溪寺”里。“上方僧”住在空无一人的林中山寺内,却从来不烧过夜火,有时一个人晚上到寒冷的泉边去汲泉水。他独自一人呆在“蓝溪寺”里,至今已有三十年没有下过山了。他记述了一个道人修道时,“灵贞”下来试他的道心,在他睡觉的地方用一根头发悬了一块千钧巨石。道人不惊不诧,一直在石下睡了十三年,最后终于成道。韦应物认为这是为了使后世弟子道心“精坚”。同一首诗中又说到三弟兄一起在深山里的茅草房中“读仙经”修道,仙人变为白鹿来引诱,两个弟弟忍不住去和鹿玩,哥哥独自坚持诵读,后来成道。那时两个弟弟仰天大哭,方知“一失毫厘”而丢掉了“千万年”难遇的机缘。这两个传说的情节都很简单,简单到有点象专给小孩子看的童话,但韦应物却郑重其事地用长达20句的七言诗记下来用以自励。是的,心里有“真”的人自然坚信其真,心里无“真”的人也就不认“真”了。韦应物用以自励的还有一些有名的神仙故事,其中包括“西王母”和“汉武帝”的故事。[19]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里说的“本性”还不是人的真正生命最原始的天性,而只是世世代代后天熏染、业力包裹和扭曲后而呈现出来的“人性”。但要改变它已经是非常非常的难了。要改变一个人的本性,真正地让人“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只有修炼才能做到。韦应物早年浪荡,行为不捡,甚至犯罪而不伏法,本性可算不好的了。但一当省悟、决心修炼,最终竟能拔地而起、成为后人尊崇的对象。特别是自宋代起,人们对他的品格评价甚高。他的两句诗,“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范仲淹叹为“仁者之言”,朱熹盛称“圣矣”,视为圣人之言。[20]
后人一直相传的是,他“为性高洁,鲜食寡欲,所居焚香扫地而坐”[5]。他最后修为到了哪一步,我们无从考查。但他曾在一首诗中说自己已经名列“仙爵”[21]。从他的品格和为人来看,我们相信他说此话时绝非妄言,而是心中有数的。
参考资料
[1] 高步瀛:《唐宋诗举要》;
[2] 施补华:《砚佣说诗》:“《寄全椒山中道士》一作,东坡刻意学之而终不似。盖东坡用力,韦公不用力;东坡尚意,韦公不尚意,微妙之诣也。”;
[3] 沈德潜:《说诗啐语》:“五言绝句,右丞之自然,太白之高妙,苏州之古淡,并入化境。”;
[4] 白居易:《与元九书》;
[5] 《韦苏州集序》,卷首;(书名见最后)
[6]《逢杨开府》卷五;《温泉行》卷九;《骊山行》卷十;
[7] 《清都观答幼遐》:“荣名等粪土,携手随风翔。”卷五;《九日沣上作寄崔主簿倬二季端系》:“人生不自省,营欲无终己”,卷二;《拟古诗十二首》(其三):“世人不自悟,驰谢如惊飙”,卷一;《对芳樽》:“对芳樽,醉来百事何足论。遥见青山始一醒,欲着接离还复昏。”卷八;《萼绿华歌》:“有一人兮升紫霞,……鼓角萧条兮驾龙车,世淫浊兮不可降。”卷九;
[8] 《寓居沣上精舍寄于张二舍人》,《书怀寄顾八处士》:“别从仙客求方法,曾到僧家问苦空。”卷二;《雨夜宿清都观》,《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释子喜相偶,幽林俱避喧。安居同僧夏,清夜讽道言。”卷七;
[9]《中严家令》:“聊披道书暇,还此听松风。”《春日郊居寄万年吉少府中孚三原少府伟夏候校书审》:“独饮涧中水,吟咏老氏书。”卷二;《答李(?)三首》(其三):“林中观易罢,溪上对鸥闲。”《答崔都水》:“深夜竹庭学,孤灯案上书。不遇无为化,谁复得闲居。”卷五;《县斋》:“即事玩文墨,抱冲披道经。”《郡中西斋》:“清觞养真气,玉书示道流。”卷八;
[10]《善福精舍示诸生》:“方以玄默处,岂为名迹侵。法妙不知归,独此抱冲襟。”卷二;《答崔主簿问兼简温上人》:“缘情生众累,晚悟依道流。诸境一已寂,了将身世浮。”《善福精舍答韩司录清都观会宴见忆》:“弱志厌众纷,抱素寄精庐。皦皦仰时彦,闷闷独为愚。…无为便高翔,邈矣不可迂。”卷五;
[11]《善福精舍示诸生》:“斋舍无余物,陶器与单衾。”卷二;《闲居寄端及重阳》:“闲居寥落生高兴,无事风尘独不归。”卷三;《南园陪王卿游瞩》:“形迹虽拘检,世事淡无心。”《游西山》:“所爱唯山水,到此即淹留。”《东郊》:“终罢斯结庐,慕陶真可庶。”《秋郊作》:“登原忻时稼,采菊行故墟。方愿沮溺耦,淡泊守田庐。”卷七;《郊居言志》:“但要樽中物,余事岂相关。……唯当岁丰熟,闾里一欢颜。”卷八;
[12] 《高陵书情寄三原卢少府》:“日夕思自退,出门望故山。”《经少林精舍寄都邑亲友》:“独往虽暂适,多累终见牵。方思结茅地,归息期暮年。”《书怀寄顾八处士》:“未能即便修官去,惭愧南山采药翁。”卷二;《岁日寄京城诸季端武等》:“闲将酒为偶,默以道自诠。……终理来时装,归凿杜陵田。”卷三;《李博士弟……聊以为答》:“初夏息众缘,双林对禅客。……山水心所娱,如何更朝夕。”《答冯鲁秀才》:“……仿佛谢尘迹,逍遥舒道心。顾我腰间绶,端为华发侵。”卷五;《雨夜宿清都观》:“适悟委前忘,清言怡道心。岂恋腰间绶,如役笼中禽。”卷七;
[13]《初发扬子寄元大校书》,《淮上即事寄广陵亲故》,《经少林精舍寄都邑亲友》:“鸣钟生道心,暮磬空云烟。”卷二;《赋得暮雨送李胃》,卷四;《烟际钟》,卷八;
[14]《寄冯着》:“偃仰遂真性,所求唯斗储。…吾道亦自适,退身保玄虚。”《自巩 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友》:“为报洛桥游宦侣,扁舟不系与心同。”《县内闲居赠温公》:“虽居世网常清净,夜对高僧无一言。”《寓居沣上精舍寄于张二舍人》:“道心淡泊对流水,生事萧疏空掩门。”卷二;《晓坐西斋》“盥 漱忻景清,焚香澄神虑。公门自常事,道心宁异处。”卷八;《答畅参军》:“偶宦心非累,处喧道自幽。”拾遗;《赠琮公》:“山僧一相访,吏案正盈前。出处似殊致,喧静两皆禅。暮春华池宴,清夜高斋眠。此道本无得,宁复有忘筌。” 《寄恒璨》:“心绝去来缘,迹顺人间事。”卷三;《同元锡题琅琊寺》:“情虚澹泊生,境寂尘妄灭。经世岂非道,无为厌车辙。”卷七;
[15]《紫阁东林居士叔缄赐松英丸捧对欣喜盖非尘侣之所当服辄献诗代启》,卷二;《饵黄精》,卷八;
[16]《郡斋卧疾绝句》:“香炉宿火灭,兰灯宵影微。秋斋独卧病,谁与覆寒衣。”卷八;
[17]《始至郡》:“到郡方逾月,终朝理乱丝。”卷八;《夏日》:“……独坐山中静。悟澹将遣虑,学空无遗境。积俗易为侵,愁来复难整。”卷六;《寓居永定精舍》:“家贫何由往,梦想在京城。……聊租二顷田,方课子弟耕。眼暗文字废, 身闲道心精。”卷八;
[18]《答畅校书当》:“偶然弃官去,投迹在田中。日出照茅屋,田园养愚蒙。虽云无一资,樽酌会不空。且忻百谷成,仰叹造化功。出入与民伍,作事靡不同。时伐南涧竹,夜还沣水东。”卷五;《野居》:“今得罢守归,幸无世欲患。栖止且偏僻,嬉游无早晏。逐兔上坡冈,捕鱼缘赤涧。高歌意气在……。时启北窗扉,岂将文墨间。”《幽居》,卷八;
[19]《上方僧》:“见月出东山,上方高处禅。空林无宿火,独夜汲寒泉。不下蓝溪寺,今来三十年。”卷八;《学仙》:“昔有道士求神仙,灵贞下试心确然。千钧巨石一发悬,卧之石下十三年。存道忘身一试过,名奏玉皇乃升天。云气冉冉渐不见,留与弟子但精坚。……古来三人皆弟兄,结茅深山读仙经。……仙人变化为白鹿,二弟玩之兄诵读。读多七过可乞言,为子心精得神仙。可怜二弟仰天哭,一失毫厘千万年。”《王母歌》,《马明生遇神女歌》,《宝观主白鸲鹆歌》,卷九;《汉武帝杂歌》,卷十;
[20]《寄李儋元锡》,卷三;
[21]《和吴舍人早春归沐西亭言志》:“名虽列仙爵,心已遣尘机。”卷五;
本文所引诗文,除已注明出处者外,可参《韦苏州集》,王云五主编“国学基本丛书(四百种)”,台湾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五十七年九月台一版。
■ 江泽民被诉案法律文件公布
江泽民被控案法律诉状
被告:江泽民及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即610办公室)
案件编号:02 C 7530
要求陪审团
集体诉讼
原告,代表他们本人以及一个受到类似情况伤害的特定集体的其他成员,申诉控告如下:
1. 这是一宗民事案,要求根据“外国侵权索赔法案”(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50节) 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美国国会法卷第106卷第73法案(1992))中特别授权,对违犯国际及美国法律的侵权行为予以补偿性和惩罚性的赔偿。详述如下。此案原告其中有两位单独列名,他们或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或是现居住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其它国家的来自中国的难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和公民,及其他直接受影响的家庭成员,或该国的访客,以及所有其他情况类似的受害者,都遭受了酷刑,群体灭绝,以及其它严重的人权侵犯。所有原告均为法轮功修炼者。他们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或是当时身处中国因而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 - 被告江泽民和被告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的司法管辖。所有原告均遭受了被告官方和半官方指使和授意下最严酷的迫害和基本人权侵犯以及威胁。原告还包括美国公民或在美的外籍居民,因信仰法轮功修炼并打算大规模和平抗议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们在2002年6月被告江访问冰岛期间,遭到蓄意歧视。所有这些歧视和基本人权的侵犯均由于被告官方和半官方的支使和授意所致。
2. 此诉讼控告被告江泽民和他帮助建立的用以组织和执行对法轮功全面迫害,酷刑折磨和群体灭绝的办公室。自1993年3月以来被告江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1997年9月江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99年6月以来,该被告利用这些权力策划,命令,落实并指导在中国铲除法轮功的运动。被告江的行为导致了数以千计法轮功修炼者的被谋杀,失踪,广泛遭受酷刑和群体灭绝,以及残酷的,丧失人性的,毁灭性的虐待,数以千计的未经法庭审理的肆意逮捕和关押。
3. 1999年6月10日,被告江正式成立并授权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秘密非法活动。该办公室是中国一直以来唯一的政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一个下属部门。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又称为610办公室,以其正式成立之日(1999年6月10日)命名。被告江和被告610办公室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精神修炼中起到了关键性的组织作用。他们使用连续不断及铺天盖地的政策,对法轮功进行广泛而残酷的,官方命令式的非法迫害。他们命令并授权逮捕,关押,酷刑折磨,并肆意杀害拒绝放弃信仰与修炼的法轮功修炼者,以及公开和平抗议此迫害的人,无论其精神信仰如何。虽然610办公室并不是一个政府机构,但实际上在被告江的非法指使下从事半官方的职能,并在被告江和其它中国政府高级官员的支持下,为了执行并实施他们的迫害目的,组织和指导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
4. 贵法院对原告提出的控告具有司法管辖权,其依据源于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50节,并结合外国侵权索赔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之条款。该条款为外国人违反国家法律或美国的条约而触犯民事侵权的任何民事行为,以及在海外针对美国公民或任何他国公民犯下的酷刑犯罪行为提供了联邦司法管辖权和一项诉讼理由。
5. 关于司法管辖权的另一条独立的依据源于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43(4)节和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31节,前者对根据保护民权的国会法案所寻求的赔偿或同等情况或其它补偿等情况提供了联邦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后者成为依据是因为本案根据美国的宪法,法律和条款立案,并提出了与美国宪法条文,法律及美国签署的国际条约,包括美国法典第42卷第1985节相关的重大联邦法律议题。
6. 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一些最基本的和普遍公认的人权的违反,这些人权被吸收进许多广泛认可的国际条约,并成为完全被接受的国际惯例法和强制性法规。这些人权包括有权不被随意逮捕、监禁和剥夺生命,有权不遭受酷刑和群体灭绝性屠杀,享受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与他人结社的权利以及自由从事宗教和精神信仰的权利。原告对这些国际公认的,纳入条约和国际惯例法并为各国法律普遍接受的人权的行使,由于被告与其同谋在其滥用职权以及其官方、半官方范围内采用的方针和手段而遭到严重而恶意的践踏,他们的行为明显地超出了法律与立法授予的权力范围。被告具体违犯的条约有反酷刑公约,民事与政治权利公约,禁止大规模屠杀公约以及联合国宪章。许多这些同样的标准都包含于国际惯例法和强制性法规,如国际人权宣言中。这些标准的每一条,以及被告与其同谋如何违犯这些标准造成对原告的伤害都在本诉状第29段起的正文中有描述和解释。这些对国际法的违犯,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外国原告的伤害,使本司法行动归属于含外国民事侵权申诉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条款的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50节,以及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43(4)节,第28卷第1331节和第42卷第1985节规定的司法管辖权标准范围。
7. 被告是江泽民于1999年6月7日建立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一个分支机构,并根据江泽民的命令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正式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作为中国执政党的分支机构,而本身又不是政府的官方机关,它滥用职权并执行具政府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在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命令和控制下,调配并指使政府官员和其它公共机关, 如媒体宣传和法律监督部门,实施对法轮功成员及其家属的谋杀,酷刑,恐怖主义,强奸,殴打及财物毁损运动。由此,它的行为构成了对许多国际法与条约的践踏与违犯。这些对国际法的违犯,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对原告的伤害,使本状对被告的司法行为归属于外国侵权索赔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的条款范围。
8. 被告江以及由被告江代表的被告将于2002年10月来美国,利用美国和伊利诺伊州对其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护,从事宴会,会议和其它活动。作为其政党的一个成员,代表他自己的被告江泽民和610办公室的其它高级官员,既非美国公民亦非美国永久居民,仅在本国作短暂访问的事实,并不令贵法院丧失司法管辖权。恰恰外国侵权索赔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特别条款授权在联邦法庭审理此类民事诉讼,认可此类案件中的许多被告或可能的被告,作为在外国由于民事侵权行为而违犯国际法的外国人,将前来美国并仅是临时性受我们联邦法院的司法管辖。 此外,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为其举行的宴会和其他活动可反映出,被告江访问的目的还包括被告江及其610办公室要进一步实现推行镇压法轮功的运动的目的。这些活动包括有关在中国禁止法轮功的讨论。
9. 根据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91条(b),(d)款要求,审判地宜定于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因为作为美国境内的一个地点,被告和/或他们的成员不仅在这次访问期间将亲临此地,同时要出席会议提出他们自己包括关于在中国禁止法轮功的议题,其中被告江,作为他个人和610办公室的代表,在此可收到根据民事诉讼程序联邦规则第4(c)(1),(e),(h)条细则的要求送达被告的诉状,从而启动本诉讼的程序。
10. 根据禁止群体灭绝性屠杀公约的原则,任何人或政府官员包括国家首脑犯了群体灭绝性屠杀罪均不受豁免法保护。其它国际标准也认为,如果国家首脑和其他政府官员严重违犯国际惯例法标准,他们是有罪责的,其所犯罪行为超越了国家首脑司法与法律的权限。这些法律允许并承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首脑的被告江的司法管辖权是国家首脑豁免条例和第28卷第1602节等的外国主权豁免法保护的例外。同样,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也适用于犯下酷刑的任何人与所有官员,无论其地位多高,无论他们是现任还是已卸任的官员。本案既不是反对中国政府,也不是反对中国政府官员的正当合法行为,因而在此诉讼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上,以主权豁免及国家首脑豁免进行辩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A. 原告
11. 原告本身是一个特定的法轮功修炼者集体的成员和代表,他们过去或当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政权的司法管辖与控制下,由于被告与其他高层官员运用他们官方和非官方权力,协同采取政策与行动,旨在处罚原告方对法轮功的信仰和炼习,阻止他们修炼,并将法轮功作为精神运动予以消灭,他们受到了各种形式的迫害和虐待,他们的人权受到了严重侵犯。其他个人原告包括美国公民和在美国合法居住的外国人,由于被告连同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官员在被告江2002年六月访问冰岛期间采取的手段和政策,使原告被有目的地、蓄意地、无理地阻止登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前往冰岛抗议被告在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
12. 请注意字母缩写用于代替某些个人原告的具体身份以保护他们及其家庭免于报复,因为其中有些人仍在中国司法管辖区内。对这些原告来说,确实存在着非常巨大的危险,因为他们起诉并公开揭露和批评被告恐吓法轮功修炼者、竭尽全力清除一切拒绝放弃信仰和修炼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政策和手段,被告会对原告和/或其家庭进行惩罚和高压政治迫害。为本诉状提供经过公证和目击公正宣誓书的一些个人原告的身份已从文件中剪辑,可根据要求提供给法庭。本诉讼递交后将向法庭提交一份要求批准诉状以及宣誓书附件中不公开个人原告具体身份的申请。原告方的辩护律师将乐于向法庭提供一切可能需要的附加身份文件,包括原告未经编辑的原件副本,只要保证原告的身份不为被告所知,或不被任何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和机构以任何其他方法所获知。
13. 原告A,男, 39岁,美国公民,宾夕法尼亚州居民。他代表死去的兄弟提交本诉讼,他兄弟名叫约翰多(John Doe),男, 40岁,曾为上海市居民。2000年3月,原告A的兄弟作为旅游者在北京被抓,并与其他法轮功修炼者一起被关进一个位于上海的劳改营--清东国营农场。被监禁一年多以后,原告A的兄弟受伤死亡,时间介于2001年4月1日和14日之间。原告A的父母于2001年4月14日晚确认他的遗体。原告A的兄弟被捕,监禁,虐待并在警察的监禁下折磨致死只因为他信仰和修炼法轮功,并拒绝放弃他对法轮功的个人信仰。
14. 原告B,男,31岁,目前旅居海外。他是爱尔兰都柏林三圣学院的研究生。他是中国公民,家在长春市。1999年12月初圣诞节期间他去北京旅游。当他去北京信访局合法地表示他对法轮功的支持时,警察将他逮捕并将他和其他被监禁者送往长春市警察局。警察没收了他的护照,不允许他返回爱尔兰继续学业。
2000年3月,原告B作为旅游者返回北京。2000年5月13日,警察从他探望的一位朋友宿舍将他逮捕。警察把他关在海淀拘留所一个多月。拘留期间,受警察指使,他被同监犯人殴打,强行按倒灌食。这一危险的虐待曾导致关押在另一个拘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梅玉兰(音) 女士的死亡。
在原告B被拘海淀拘留所一个多月后,警察又将他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改所达22个月之久,不让会见任何律师,没有正式的审判,没有出示逮捕理由和逮捕通知,没有履行任何其他手续让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权利。监禁期间,原告B被警察多次严刑拷打和酷刑折磨。有一次,原告B被绑在木床架上被六支电棒同时电击,每支电棒电压都高达10,000伏,导致巨痛,痉挛和精神刺激。原告B多次被捕,拘留和拷打的原因只因他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拒绝放弃他对法轮功的个人信仰。
15. 原告C,女,47岁,中国公民,目前旅居海外。2000年7月26日,原告C到北京旅游。7月29日,便衣警察发现她是法轮功修炼者,将她逮捕并拘留在辽宁省驻北京办事处。7月30日,警察押送她回到辽宁省并拘留在沈阳市龙山拘留所。在龙山拘留所,警察多次用电棒殴打折磨她,多次强行灌食,引起巨痛和伤害。强行灌食导致内出血,甚至多次几乎窒息。而且,她在大北监狱也被殴打与强行灌食。2000年9月25日,她被转移到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监禁。在马三家劳教所,她经受了一轮又一轮不断升级的,常常是六个人同时对她酷刑折磨和不断的强行灌食。劳教所的警察和犯人,在上级领导直接的压力下日夜殴打折磨她,造成受伤,还威胁她如果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就杀死她。这种情况持续达七个月。2001年4月19日,警察将她和其他九名法轮功修炼者转到沈阳张士劳教所,在那里她被监禁。有一次连续几星期不允许睡觉。2001年5月10日,警察又把她转到沈新劳改所。她再次被酷刑折磨并被强行灌食,被威胁要杀她。她再一次经受了肉体的伤害,连续三天吐血。不久,因为估计她会死亡,害怕承担责任,沈新劳教所的领导释放了她。原告C目前正在申请旅居欧洲或美国难民身份。
16. 原告D,女,53岁,目前旅居海外。到2000年下半年为止,她是中国公民,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这段时间,由被告指挥并实施的迫害法轮功运动遍及辽宁省及中国其他地区。她在1999年和2000年两次被捕并拘留了很长时间,受尽酷刑折磨。她被捕,拘留和受酷刑折磨的原因是因为她参加法轮功活动,信仰并修炼法轮功。
17. 原告E,女,目前旅居海外。她以本人及父母名义提交本诉讼。她的父母目前仍在中国辽宁省,被关在该省的劳教所里。原告E的母亲在2000年和2001年两次被捕。她的母亲在2000年被长期关押,目前仍被拘留,而且因为她对法轮功的信仰和活动被判刑。她的母亲目前关在以酷刑而闻名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在那里,2000年10月,18名女法轮功修炼者被扒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在马三家劳改所关押期间,原告E的母亲受到肉体虐待,酷刑折磨和非常侮辱性的待遇与惩罚,包括任意的,长期的拘留和剥夺个人的自由与安全,所有这一切只因为她对法轮功的精神信仰和他们与法轮功的联系。
18. 原告F,男,39岁,前辽宁省某市居民,目前以难民身份旅居海外。当他1999年前往北京支持法轮功修炼者并反对镇压时被捕并拘留多日。其间,他被警察用链子和电棒严刑拷打。2000年4月,他又在辽宁省再次被捕。被拷打至昏迷,血从鼻子和嘴里流出,他的脚被严重损伤。在长期拘留期间,他又被反复拷打,包括在水管上吊了三天。
19. 根据民事程序联邦条例的第23条,以上已经认定的个人原告与同一类遭到严重迫害的成员联合提交本诉讼。在被告江通过610办公室设计,命令,实施并监督全国性和地方性对法轮功的迫害期间,他们是或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或是这个国家的访问者。被告江,连同610办公室的其他高级官员,自1999年6月以来一直监视和控制主管迫害与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这里与本案有关的事实还有被告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总书记,集中国三大权力于一身,在对法轮功非法迫害运动的整个过程中,对610办公室行使管理监督的权力。原告方,无论是个人还是他们所代表的集体成员,都是法轮功修炼者或信仰者,由于他们的信仰和与法轮功的关系使他们国际上公认的人权受到严重践踏,包括随意逮捕,投入监狱,酷刑折磨,大屠杀,剥夺生命、自由或个人安全,或遭上述暴力威胁。这一切都是由被告江,其他高级政府官员和与江共谋推行这些行动和目的的被告610 办公室执行的。
20. 该集体受到严重迫害的其他个人成员,已经依照第23(a)条法规的要求,通过集体诉讼被包括进本案。由于该集体人数众多无法让每个人都加入诉讼,而且该集体具有共同的法律诉求和事实,原告代表的申诉就是这一集体申诉的典型,而且原告代表将公正而充分地保护该集体成员的利益。此外,依照第23(b)条例的要求,分别起诉会造成影响该集体所有成员利益的判决不一致的风险。此情况的性质是,共同的法律诉求和共同的事实超越成员中个人的任何问题。这样使集体诉讼成为裁定所申诉问题的适当方法。此外,该集体许多成员的所在地点和处境,即他们目前还在中国,仍被强行非法关押之中,以及明确他们作为个人原告的身份将对他们和他们家庭造成危险,使他们以个人名义的形式提交诉讼即便可能也不合适且不可行。
21. 原告叶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目前旅居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2002年6月11日,他与另外两名修炼法轮功的同事于下午6:00左右抵达明尼安波利斯机场,打算转乘冰岛航空公司飞往冰岛的FI652号班机,他已经通过纽约市的东方快运旅行代理购买机票并预留了位置。他驱车8小时从芝加哥赶到机场。他特意将这次旅行安排在中国江主席访问冰岛的同一时间,以便和平地表达他对中国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反对,并打算在冰岛打坐炼功支持他在国内受到虐待的同修,发出正义的声音。当他们来到冰岛航空公司检票口时,Jessica Ginger女士,该航空公司的地面经理,通知说他们一行的名字“在一份名单中,不许登机”。当他们要求对此作出解释时,对方出示了两封信。第一封来自冰岛航空公司,第二封来自冰岛司法部。这两封信表明司法部指示航空公司在江主席访问冰岛期间拒绝那些受限旅客名单上的旅客前往冰岛。基于有关信息和判断,此“名单” 由被告和中国其他官员搜集,整理并散发,旨在阻止任何海外反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抗议。叶先生当晚留在机场,次日试图说服航空公司能够承认其已出售给他的机票。但是6月13日,他再次被拒绝登机。晚上,他开车返回芝加哥。次日,6月14日,当他听说一些首次被拒绝登机的法轮功修炼者后来上了晚班的飞机时,他再次驱车前往明尼安波利斯机场。他又一次希望说服航空公司职员承认他的机票。但是他又一次被拒绝登机,不得不再次驾驶8小时返回。
22. 原告汪浩,美国公民,麻省波士顿附近Andover的Phillips中学17岁高中生。2002年5月,他和他的家庭计划去冰岛旅游,并拜会那里的法轮功修炼者,一起交流和练习他们所深信的精神信仰,时间上正好是江主席访问那个国家的时候。他们购买了于2002年6月10日出发的冰岛航空公司FI632号航班的机票。机票是通过冰岛航空公司在线旅游服务www.icelandair.com网站购买和预定的。当他和他的家庭抵达波士顿的Logan国际机场时,他被要求签署一封信,信中声明他去冰岛不是为了反对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处理。作为一名知晓历史的学生,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为了被允许登机,签署这样的“誓言”答应放弃宪法权利和基本人权,他感到深深地不安。他认为这样的命令是“非美国式”的,尤其是要求他暴露他的宗教和精神信仰及他打算如何修炼。然而,为了继续旅行,他还是签了那份声明。但是侵犯并未到此而止。当他到达冰岛海关时,他家庭的每一位成员,以及其他法轮功修炼者和那些长得象亚洲面孔的旅客都被机场的安全人员分离出来并单独审问。他们被问及“他们是否学习法轮功,是否是法轮功成员”。审问后被带到另一个房间,相互间不允许讲话,又审问了五个小时。这之后那些不在受限名单上的旅客被允许入境。在名单上的旅客,不管他们向海关和安检职员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提供了怎样的回答,一律被拒绝入境,并且通知他们将被驱逐出境。基于有关信息和判断,此“名单”由被告搜集,汇总和散发,旨在阻止任何海外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抗议。那些名单上的人被拘禁在机场附近的一所学校长达18个小时。最后,2002年6月12日,经历了长时间艰苦的煎熬,他们被释放并允许入境。他们被告知政策有变,允许他们入境,因为冰岛人民和新闻界迅速不断增长的自发的支持与抗议。
23. 被告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居民。作为1997年9月至今的中共中央总书记,1993年3月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被告江行使凌驾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上的执行权力。这些责任范围包括:制定政策,控制管理国家及地方政府事务,选择,任命,撤销和管理政府及共产党事务的权力。被告江利用了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组织并运作了非法活动,造成了对法轮功修炼者极为严重的人权侵害。
24. 更特别的是,被告江于1999年6月建立了秘密的610办公室,作为一个共产党内的拥有最高监视,调查和迫害法轮功的权力精英机构。这个610办公室,作为控制着国家机构但又不属于国家机构一部份的一个中国执政党的分部,超越政府机构职能地,以滥用职权开展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该办公室受被告江的指挥和控制。它雇用并指导政府官员和其它如媒体和执法机构等的公共机构实施了一场对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谋杀,酷刑折磨,恐怖主义,强奸,殴打和毁坏财产的运动。
25. 在被告江的命令和指导下,被告610办公室具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制定政策指导、设计并推行计划,在共产党,公安部,其他各部委(包括国家安全部,民政部,计划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宗教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和其它行政单位的国家级,市级,省级管理机构中建立规范来帮助这场在中国监视,控制,压制和消灭法轮功精神信仰的运动。610办公室的责任和义务是在这个指令下任命,约束和撤销那些不遵守该办公室命令的国家、省、市级政府官员,无论中国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了这些官员什么权力和权威。该办公室的权威不但包括凌驾于中国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压制法轮功的权力,而且包括命令调查和判罪任何及所有没有遵守他们办公室命令的政府和党的官员,不论其资格如何。它的权力进一步允许他们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官员藐视任何其它有可能干涉该办公室压制法轮功运动命令的中国法律、条例和规章。
26. 被告江和被告610办公室作为同谋者,指挥所有政府及政党的国家级和地方官员、机构、单位来完成在中国控制,打压和消灭法轮功的活动。
27. 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被告江泽民于1999年6月和7月开始实施全国性的政策,发动一场旨在根除法轮功并消灭其成员的运动。这场运动由被告江泽民在共产党和政府的最高层发动、策划、授权、实施。被告江泽民率先下令取缔法轮功这一精神修炼,宣布法轮功及其修炼人违法,并将习炼法轮功者置于一场目的为在中国消灭法轮功的残酷和虐待性的迫害之中。
28. 1999年7月,被告江泽民无视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和权威,下令宣布法轮功是非法组织和法轮功威胁中国政府和人民,因此必须强力压制。根据有关信息和判断,被告江泽民于1999年7月无视公安部的职权,下令他们签署了数条针对法轮功的非法禁令,其中特别把属于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为法轮功上访定为犯罪。根据有关信息和判断,被告江泽民在1999年10月下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这个“决定”来事后针对“邪教”立法以便使镇压合法化,从而教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假。所立的法律都没有提法轮功的名字,这些法律不仅已经被用来非法逮捕和拷打法轮功修炼者,而且也已经用来非法逮捕和拷打天主教教徒、西藏人、基督教新教教徒、其他基督教教派的信徒,那些教派就象法轮功一样,被被告江泽民集团认定对该被告江泽民集团权威具有威胁。
29. 1999年6月,被告江泽民在其身为总书记并亲自控制管理下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内部组建了秘密的610办公室。在其1999年6月7日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讲话中,被告江泽民说,“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立以后,要马上组织力量,尽快查清‘法轮功’在全国各地的组织系统,制定斗争策略,为进行分化瓦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要迅速查清‘法轮功’头子的劣迹及其国外背景,搞出一个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材料,”(见“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1999年6月7日”)。
30. 根据被告江泽民总书记的训令,中共中央立即成立了610办公室,在国家和地方作为中共中央的附属部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市成立其分支机构。中共广东省台山市党委签发的一份文件是中国其他省市类似文件中的典型。在这份文件中,中共中央组建610办公室作为中共中央的附属部门。其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预防、处理法轮功和其它危害社会的邪教及组织的决定;确保上下级的沟通;搜集情报以了解法轮功和其它危害社会的邪教或组织的计划;总结有关情报并上报主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反邪教的社会宣传;执行中共中央和上级610办公室布置的任务。”
31. 自从成立以来,被告610办公室与被告江泽民及中共中央一起指挥、组织、实施了在全中国范围内对法轮功的迫害。它们在北京市起的作用是它们在中国各地所起作用的典型。北京的公安和保安人员的滥用暴力行为,当然此外还有高级政府官员、司法和其它政府部门职员的滥用暴力行为,都是直接由国家的和北京市的610办公室所命令,所组织,要求,认可和设计的。根据国际特赦的简报(2001年9月3日,国际特赦索引:ASA 17/028/2001),“610办公室下达了非书面指令,允许警察和其它官员在这场运动中超越法律限制,如果有法轮功修炼者在拘留期间被打致死,也不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根据华盛顿邮报的文章(2001年8月5日,星期天),“中国有系统地根除该组织,”北京的610办公室命令所有的居委会、国有事业单位和企业启用洗脑班,把活跃的法轮功成员送进劳改营,在那里他们先被拷打和其它酷刑“摧毁”。同一篇文章还报导说,610办公室在强迫地方官员执行其打击法轮功的命令方面变得越来越有效;他们派工作组去监督地方官员以确保北京市(及中国其它地区)持有针对法轮功的“正确的态度。”同样,在上海市,610办公室命令警察抓了大批的法轮功修炼者并把他们关进“转化班。”(上海的)这场运动打着国家安全的旗号并且配合全国性地使用“转化班。”超过100名女法轮功修炼者被关押在一个妇女劳改营。还有十二名以上男法轮功修炼者被强迫关进劳改营转化。除了逮捕、任意拘留、在警察局和拘留所的酷刑、医院里的强迫灌食、以及在精神病院里的进一步折磨外,还有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在上海被警察关押期间死亡。
32. 辽宁和黑龙江两省在中国被公认是逮捕和处理法轮功修炼者最严酷和最滥用职权的两个地区。自从1999年7月20日被告江泽民主席下令禁止法轮功并要求打击法轮功修炼者及在该两省建立610办公室以来,至少已有27名法轮功修炼者在辽宁省的劳改营和拘留所中因酷刑而丧生,另有至少29名法轮功修炼者在黑龙江省的劳改营中因酷刑而丧生。这是两个法轮功被拘者死亡人数最高的省份。马三家劳教所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是一个最为臭名昭著的劳教监狱,被用来大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修炼者。报道说这所劳教监狱在2000年6月时关押了427名法轮功修炼者。
33. 被告江泽民和被告610办公室一起,在中国指挥了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党、政部门,对法轮功进行控制、打击、根除。例如,1999年6月被告江泽民任命中宣部部长丁关根为全国610办公室的三个组长之一,从而使得610办公室能控制全国的所有媒体和宣传活动。从那时起,被告江泽民与610办公室操纵指挥了一个大规模全国性的媒体宣传造势,直接针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他们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针对法轮功散布谣言谎言,以解释、辩护和鼓动对法轮功的严酷打压,其中包括大规模抓人,广泛使用酷刑折磨,以及相当大量打死在押法轮功修炼者。
34. 媒体宣传造势中的重要一环,就是由政府导演天安门广场的所谓5人自焚。这个自焚搞得逼真,以说服中国百姓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这一政府宣传造势的结果是,许多中国人被欺骗,从而相信法轮功会进行自毁等不可思议的行为。
35. 到2001年4月间,被告江泽民利用其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权力,已搞出并付诸实施了一套更严厉、更有组织、更系统、而且由当局认可的暴力使用来对付法轮功。高压与暴力的方法,包括地方警察更大范围地抓人和酷刑拷打,更大量地使用劳改营进行囚禁,以及对家庭其他成员的连坐式惩罚;连坐式惩罚包括经济制裁,扣发工资或退休金,不予升级,不发给医疗和教育福利和其它任意施加的惩罚。
36. 被告同时还搞了一场新的宣传攻势来配合这种镇压的升级,其中充斥着来自中国社会各阶层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谴责和批判。华盛顿邮报在2001年8月以“酷刑折磨正在摧毁法轮功”为题的一篇新闻专题报道中描述了对法轮功镇压升级中的三个主要手段。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增加使用警察暴力来惩罚和威胁那些拒绝放弃法轮功信仰的修炼人。第二个手段就是更系统广泛地使用强制性的“学习班”来逼迫法轮功修炼人悔过、放弃他们的信仰。第三个手段就是发动了一场新的更为猛烈的宣传攻势,从而营造了一个齐声谴责式并充满仇恨的社会气氛来支持对法轮功修炼人使用暴力制裁。
37. 被告610办公室在组织和推行这一更严酷政策中起主要作用。由610下达给地方警察,狱警,以及其他政府官员的命令中,要求以任意拘捕、刑罚、性折磨,甚至虐杀等手段更大力度地打击法轮功修炼者。在包括地方派出所的监禁室,拘留所,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等各种拘禁场所,暴力和酷刑成为用来压制和镇压法轮功修炼者的日常工具。这些暴力包括肉体折磨,强制灌食辣椒水或高浓度盐水,不准吃饭、睡觉、上厕所,呆在极高或极底的温度下,用香烟或烙铁烫,用电棍电。女性法轮功修炼者尤其还要遭受性侵犯,包括强奸、强行堕胎、用电棒电击敏感部位。
38.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估计,自1999年7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有超过10万的法轮功修炼者仅仅因为他们与法轮功有关的信仰、聚会和活动而被非法拘禁;其中超过500人被判刑18年以上,1000多人被不道德地送入精神病院,出于政治目的而被强行治疗。这种行为被国际医学界广泛谴责,并违犯了相关的国际人权公约。估计还有超过20000名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地不经审判送去劳教。至少有361位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被酷刑折磨致死,不计其数的法轮功修炼者仅仅因为他们的精神信仰或是对法轮功的支持而遭受酷刑。
39. 美国政府的国际人权状况报告,特别是在国际宗教自由年度报告中,证实并且详尽地记载法轮功修炼者及其支持者们在中国全国和地方范围内所遭受迫害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国际特赦组织和人权观察等非政府人权观察组织也有类似的报告。比如,2001年12月美国国务院发表的国际宗教自由2001年度报告中举了大量旨在中国彻底铲除法轮功的人权侵害具体事例。报告描述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和“管理控制宗教团体,用以防止任何在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团体或是权威力量”的努力紧密相连 (122页)。报告还指出“自从1999年来,有大约100名和更多法轮功信仰者在拘留中死亡”(122页);“有报导说很多人身上有被猛烈殴打或酷刑折磨过的伤疤”;“成千上万的个人正在劳教所服刑”;“数以百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送进精神病院”,“有大量关于拒绝被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被监禁在精神病院里的可靠报告”,“警察掺用暴力对待和平的法轮功抗议者,包括老年人和带着小孩的人”,“酷刑,包括用电棍电以及用一种手脚相连的镣铐铐起来”被广泛地报导(131页)。国务院报告中提到“2000年九月国务卿将中国列为国际宗教自由法案下特别令人关注忧虑的国家,尤其因为它对宗教自由的严重迫害,”包括对法轮功的迫害(133页)。
40. 被告江泽民在1997年9月7日以来一直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因此他对610办公室在全国和地方(省,市)各级的秘密运作有指挥权。610办公室是被告江一手创办,奉命对付中国的法轮功问题。他非法下令使得法轮功修炼在中国变为非法,这本身就直接违犯中国宪法,因为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通过这样的法律,同时还要保证所有中国公民享有宗教自由,信仰自由,结社和言论自由。从那以后,从很多他的讲话中可以看到,他扮演了中国对法轮功人权继续迫害的关键重要角色。
41. 被告江是对法轮功镇压运动最主要的官方负责人,与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高级官员配合。根据中国法律和国际法,被告江有责任保证高级官员(包括610办公室的和其他党政机构)不得侵犯公民及来访者的权利。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1994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九条),被告江有责任挑选并任命中国最重要官员的职位,并要管理,监督和指导其行为。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四条(15届党代会修订本),他还有批评和汇报共产党官员非法行为的职责。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中国宪法的第八十条,被告江的权力包括任命,撤销重要政府部门官员。象所有的官员一样,根据中国宪法前言的规定,被告江还进一步被要求奉行宪法和中国法律,包括保障民权,民主权和中国公民的其他权利和自由。被告在组织和进行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都违反了这些职责。
42. 在本诉状中,根据事实和判断,被告610办公室在被告江的指挥下与被告江合谋,直接违反法制,积极参与设计执行任意逮捕、监禁、酷刑、杀害、群体灭绝的政策和计划,其罪行构成本诉讼案的基础。这些罪行发生在全国和地方各级,包括所有省、市、劳教所、拘留所、精神病院和医院。这些都是出于被告江和被告610办公室的指示、命令、监督和策划。
43. 与各种文件中记录的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遭受的严重人权迫害一样,本案每个个人原告和其家庭都遭受了很具体的伤害和损失,这些都是被告和其他省、市、国家机关官员旨在彻底铲除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的运动造成的结果。
44. 除了在中国组织和推行酷刑,群体灭绝等严重违反国际人权的运动反对所有信仰法轮功的人外,被告还在其他国家极力诬蔑和排挤法轮功。在被告江泽民与其同谋的策划下,被告610办公室与其他不知名的中国机构和官员,搜集了一份海外法轮功“嫌疑分子”和支持者的名单,蓄意有目的地用这份名单来伤害并毁坏他们的名誉,同时也是毁坏法轮功整体的名誉。
45. 2002年6月,被告和其他不知名的中国官员密谋将一份这样的名单送给了冰岛政府和其他国家政府,并鼓动这些国家限止名单上的人旅行或是活动。特别是被告和他们的同谋者要求这些政府禁止名单上的人在2002年6月12日至18日到冰岛旅行,从而阻止这些人在被告江泽民访问期间进行和平静坐以及令国际舆论注意被告在迫害、酷刑、群体灭绝法轮功修炼者运动中的罪行。这些作法事实上导致冰岛政府将这份名单交给冰岛航空公司,指示他们不许名单上的这些人上冰航的飞机。结果导致超过一百名美国境内的居民,其中大部份是外国人订票并付了款,但在美国的各个机场被冰岛航空公司拒绝登记,给他们带来很大的难堪和不公。很多人被示以一份由被告搜集和送交的“黑名单”,并被告知这就是他们的机票被突然无理取消的原因。一些是法轮功修炼者的美国境内居民,到达冰岛后,被冰岛海关无理由地扣留,查问他们的精神信仰是否与法轮功有关。这些人被扣留海关时间长短不同,以阻止他们加入在被告访问冰岛期间的和平静坐请愿。
46. 这些对于美国公民和居民以及中国境外人士的限制性和损害性措施和做法,是在被告江泽民和610办公室指示和监督下,为伤害美国境内的法轮功修炼者和支持者而组织并执行的。
47. 以下具体的侵权,构成了对原告肉体和精神非常严重的故意伤害和折磨,这些是被告及其同谋者在中国以官方手段制定制裁规则并要求执行的对法轮功以及其法轮功修炼者迫害、惩罚、恐吓和铲除的政策造成的结果。这些侵权中的每一种类别和方式都违犯了由国际条约和惯例构成的国际法。如下所述,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要受这些法律的约束。因此,这些就构成了在“外国侵权索赔法案”以及“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中所指的侵权,如本诉状关于司法管辖权章节中第3段到第6段所述。这些行为是由被告与其同谋者利用其职权及/或滥用职权共同施行的,蓄意地有目的地用来剥夺、侵犯原告受到国际保护的人权,惩罚,逼迫,并在很多起案例中,因为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而遭到杀害,这是完全违反国际法的。部份在第44到第46段所述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违犯了美国法典第42卷第1985节。
48. 反酷刑公约于1987年6月26日在国际上生效,美国于1994年10月21日签署,国会在1994到1998年间通过立法使其在国内生效执行,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4日签署这一条约,禁止故意使用 “严重的痛苦和折磨,无论精神还是肉体”来达到任何目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惩罚、恐吓和威胁。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Filartega v. Pena-Irala, 630 F.2d 876 (2d Cir. 1980) 中,美国法庭认为酷刑是第一个在“外国侵权索赔法案”中允许索赔的侵犯人权的种类。酷刑在其他国际条例和条约中以及国际惯例法中都是被绝对禁止的,包括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5条和国际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的第7条。后一个条约于1976年3月23日在国际上生效,1992年6月8日美国签署,1998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虽然世界人权宣言不是条约,但是被联合国大会一致采纳为决议案,并被广泛认为是基本的、普遍接受的国际惯例法标准的体现。施加于原告以及其他被关押法轮功修炼者的虐待行为,包括殴打,长时间的监禁和不让吃饭、喝水、睡觉,以及使用刑具,被迫旁观对他人的折磨,如原告在本诉状第13至第18段,第23至第26段所述,根据反酷刑公约和其他国际文件,构成了严重伤害和痛苦,因此也构成了对外国侵权索赔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美国法典第28卷第 1350节相关国际法规的触犯。
49. 正如美国国务院在国际人权报告和国际宗教迫害报告中广泛记载的,中国一贯大面积地将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施以酷刑。原告A、B、C、D、E、F提供了他们如何被酷刑折磨,如何遭受肉体和精神的伤害,以及被告和与之同谋的政府官员由此而得到升迁或资助的个例。(请参照第13段至第18段,第23段至第26段。)
50. 防止和惩治群体灭绝犯罪的公约(被称为群体灭绝公约)于1952年1月12日生效,美国政府于1988年月25日签署。中国政府于1983年4月18日签署。此公约禁止群体灭绝犯罪。在此公约中,群体灭绝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下列任何一种行为:“ 杀害该团体的成员;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等”(第二条,A至C)。被告和与之同谋的政府官员的行为符合该定义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包括官方认可的,制定的和蓄意施加的政策,对某一精神团体的成员,由于他们的宗教和精神信仰、集会和实践,施以严重的身体伤害而导致的关押中大量死亡的案例,目的在于惩罚、恐吓、威胁这些成员,以达到最终消灭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的目标。
51. 1976年3月23日在国际上生效,1992年6月8日美国签署,1998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国际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六条认定“每个人都具有生存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同一原则在1948年12月10日无异议通过的联合国总会决议--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中提出,被阐述为国际惯例法中世界人权标准最明确的内容。如上所述,根据美国国务院报告,相当大数量的法轮功修炼者,两年多一点时间里,经证实有两百多人在关押中死亡,美国国务院证实他们很可能死于酷刑折磨。这些通过酷刑折磨造成的杀害,直接归咎于被告江及被告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严厉镇压命令。
52. 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和民事与政治权利公约第9条保证,人民享有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公约第9条规定,除非按法律程序,“任何人都不得被随意强行逮捕或拘留”或“剥夺个人人身自由”。另外,与原告提交给贵法庭诉讼状的“侵权损害”特别有关的公约第9条还规定,“任何被任意逮捕或拘留的受害者应拥有能监督执行的赔偿的权利。”(第9条(5))。 美国国务院2001年世界宗教自由报告中提出,“在本报告年度…一年中有数千个案例,个人因为修炼法轮功,或承认信仰法轮功,或拒绝谴责法轮功团体或法轮功创始人,而受到刑事,民政或超出司法范围的惩罚,”(第125页) 及“有300多人。因与法轮功有关联,被判刑最长达18年,”及“数千人在劳教所服刑。”(第131页) 。 国务院报告指出,根据《中国法律年刊》(官方出版),1998年与1999年期间,因“扰乱社会治安”罪名而被逮捕的人数,由76,500人猛增至90,000多人。这个明显的增加“主要是因为中国政府开始于1999年的对… 法轮功等团体…的镇压”(第129页)。 本诉讼原告描述的任意逮捕或拘留表明,被告伙同其他高级官员所执行的对法轮功修炼者滥用司法导致了恣意剥夺个人人身自由,并常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
53. 有权拥有“思想,精神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及不受干扰表达意见和自由结社的自由”被写进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19条及20条和民事与政治权利公约第18条,19条及22条。根据前所列举的例子以及美国国务院“世界宗教自由”报告及国家人权报告所列举的例子,被告所采取的政策和行动,禁止法轮功,镇压,严惩和恐吓法轮功修炼者,以达到消灭法轮功的目的,严重违犯了国际公认的人权以及对人权的保护法。这一“残暴”又“持续的镇压法轮功运动”,包括把“数以千计”法轮功修炼者送进“劳教所”或“特殊建立的场所”,“转化”拒绝自动放弃其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美国国务院《世界宗教自由2001年报告》,第129-131页) 。在这场诉讼中,每一个列出的原告都指出他们被逮捕、拘留、惩治的经过,其中包括酷刑和性侵犯,均由于原告信仰和修炼法轮功并拒绝放弃他们的信仰。
54. 以上引述的触犯国际条约相关法律的每一条违法行为,还践踏和违犯国际惯例法中A至F小节里列举的同一权利的保护法。众所周知,列举这些具体条约中国际公认的权利与保护法并不排除原告受国际惯例法的保护,而是提供认可他们受国际法保护地位的另一条与国际条约相关的框架。明确这点及受国际惯例法的保护,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提供了要求所有国家和政府都遵守国际上接受的人权标准的依据,无论这些国家是否签署了某一具体的人权条约。例如,在Filartega v. Pena-Irilla, 630 F.2d 876 (2d Cir. 1980) 一案, 美国法庭认定,有可能根据国际惯例法以及含同一反酷刑标准的条约,将禁止酷刑作为外国侵权索赔法案诉讼的基础。
55. 除了他们构成违犯了国际法的侵权行为外,被告还与他人同谋剥夺在美国的许多个人的公民权利,因而违犯了美国法典第42 卷第1985节。具体地说,为了配合、支持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运动,被告把他们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和恐吓,限制对中国政府镇压和酷刑政策抗议的运动延伸到美国和西方国家的法轮功修炼者身上。作为镇压和毁谤法轮功运动整体的一部份,被告收集了一份中国以外其它国家法轮功修炼者及法轮功支持者的名单,并到处散发,以禁止法轮功修炼者和支持者前往冰岛和其他国家和平抗议在那些国家访问的被告和其它参与迫害法轮功运动的中国官员。例如,被告江2002年六月的冰岛访问,被告将已收集的名单提供给冰岛政府,冰岛航空公司和冰岛议会,中国政府并正式要求禁止法轮功修炼者进入该国。这份名单,以及中国政府的要求,对在此诉状中提及的造成的伤害与违犯法律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许多报道报告,早在2001年5月7日被告访问香港期间中国政府就利用这一或类似名单禁止法轮功修炼者入境。
55. 这些在美国犯下的侵权行为,构成了对美国公民及生活在美国的外籍居民公民权利的违犯,也违犯了美国法典第42卷第1985节的法律条款,包括旅游的权利,自由持有、遵守、行使精神信仰的权利,自由与他人结社的权利,行使基本言论及表达自由的权利。对出现在被告收集到的法轮功“黑名单”中,及居住在美国的外籍居民中的大部份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违犯美国法典第42卷第1985节,及外国侵权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的事实。
56.根据以上事实,司法诉求,和法律依据,原告代表他们自己和其他处境类似者请求法庭针对被告:
1) 根据所描述的伤害,对原告进行与证据一致的补偿性赔偿;
2) 根据被告极其残酷的行为以及造成的伤害,对原告进行与证据一致的惩罚性警告被告的赔偿;
3) 做出宣判,确定已经发生的严重人权侵犯的方式和手段的非法性,以及被告伙同中国其他高级官员一起,计划并实施导致原告严重永久性损伤的政策与手段中所起的实质性作用;
4) 提供与法庭司法权一致的禁止性赔偿,禁止被告对原告和原告所代表集体中的其他人进一步采取造成严重或永久伤害的非法行为;
5) 提供法庭认为适当的和必须的救济; 以及
6) 考虑到美国法典第42卷第1985节允许赔偿律师费,判决被告赔偿与本案诉讼程序相关的合理的律师费用、成本、包括递送传票、提供有关民事侵权行为的证明、提供他们所受伤害的性质和范围、建立并证明此案中集体诉讼的法律要素等费用。
根据民事程序联邦条例38(b)中的要求,此案要求陪审团审讯。
日期: 2002年10月18日
此呈
(签名)
弗里德里克 S. 来恩
芝加哥,伊利诺伊州
(签名)
特瑞 E. 马什
华盛顿, DC
跨州执业,范围仅限于该起诉讼业务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6/31815.html>
热点专题:江泽民被控案资料
一、江泽民被控案法律文件
江泽民被控案法律诉状
伊利诺伊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东分院法庭令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关于江泽民被控案状况听证的法庭指令
二、相关背景参考资料
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案件原告律师访谈录(图)
什么是“群体灭绝罪(GENOCIDE)”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成立
三、新闻报道
控告江泽民案追踪:控方律师与法官第一次面谈顺利完成
2)Justice & Accountability (英文)
http://flgjustice.org
■ 大陆综合
1月份传出27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3年2月2日报导-- 据统计,今年一月份,从中国国内共传出27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死亡案例涵盖黑龙江、辽宁、吉林、山西、陕西、甘肃、北京、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广东等14省及直辖市,其中7起发生在黑龙江省。
一月份传出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是:王大卫、赵德修、刘金山、于冠云、张翠珍、刘群英、王永成、汤建平、孙永德、郭启蓉、管霖、丁立红、王秀云、刘彩云、蒋立国、王淑芳、宋兴国、孙秀彩、杨雪琴、龙岗、罗织湘、江西一齐姓男学员及两名陕西西安不知姓名的的男女学员。他们中有工人、农民、售货员、新闻工作者、工程师、退休教师、退休老干部,甚至包括怀孕妇女。
广州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规划工程师罗织湘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局非法追捕,于去年11月20日遭警察绑架,被关进看守所。广州天河区“610”及兴华街派出所警察不顾罗织湘已有身孕并已绝食抗议多天,强行将她送入“洗脑班”进行精神及肉体折磨,致罗织湘极度虚弱,严重脱水,被送进医院,其家人提出担保回家护理,遭到拒绝。罗织湘于12月4日在逃离魔窟时不幸坠楼身亡,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
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著称的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一月份传出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虐杀。49岁的阿城法轮功学员王淑芳被折磨致胃、食道出血,腹腔积水,下肢瘫痪,于2002年12月18日不治死亡。哈尔滨学员于冠云2003年1月12日被哈尔滨万家医院迫害致死。万家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手段包括飞机式绑吊、关小号、坐铁椅子、戴手铐、电棍击、棍棒;将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到男犯人队里;将身上长脓包的女学员按住,用钢刮刀、刮匙在身上长脓包的学员的身上刮来刮去,令她们痛苦中哆嗦,泪流满面。
武汉市蔡甸正街商店职员、42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刘群英,1月10日被警察强行传唤至公安局,2小时后被发现死于公安高楼下。警方只让家人派代表见遗体最后一面,并规定刘家必须承认刘群英是跳楼自杀。刘群英的亲友都不接受这一说法。
在陕西户县,警察一个月就打死王大卫等三名法轮功学员。
本中心资料显示,至今天为止,被迫害致死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已上升至569人。一个名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于2003年1月20日在美国成立。该组织的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大法弟子焦明峰被朝阳沟劳教所残害得双手抽搐、全身瘫痪、说话困难
1999年7.20后,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大法,他辞去工作,依法进京上访,向政府说明法轮大法的真相。他被抓、被打、被拘留。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劳教一年。在苇子沟劳教所遭到非人的迫害。2000年夏季出狱时,全身长满疥疮,身体消瘦。后来学法炼功很快身体恢复正常。原来的老板亲自到他家请他继续上班工作,可见修炼人在世人心中的位置。
2002年4月讲清真相,救度世人,被坏人举报在家被抓,在榆树公安局遭到恶警的酷刑、毒打,逼问大法真相材料和光盘的来源,但任凭邪恶怎么折磨,也没有从他口里得到什么。后被非法判劳教二年,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一大队。据知情人透露朝阳沟劳教所的恶警凶狠残暴、没有人性,使用电棍、木棒、铁管子、镐把、上大挂(它们叫上绳)、烟头烧、体罚、强劳等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利用给刑事犯人减期加分毒打折磨大法弟子(所谓“转化”一个学员给减20天期)。
如今焦明峰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在“转化书”上签字,被折磨得精神恍惚、双手抽搐、全身瘫痪、说话困难,很长时间才能说一个字,一只眼睛往外鼓,生活不能自理。就这样恶警们也不放人,还管他家属要钱,说不拿钱人死了它们不管。
这就是江泽民的“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政策。请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们和团体共同抵制江XX犯罪集团的这场邪恶,制止他们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让所有善良的人们共同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朝阳沟劳教所犯罪恶人名单:一大队队长:吕炙声
副队长:李忠杰 手机 13331756242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6/32176.html>
马三家集中营迫害大法弟子的内幕
坚定的大法学员接见时间只有半个小时,还要由队长亲自监视。带去的东西除衣物外一般都不让拿进去。门卫、“坐班”(每分队2名,大的分队4名或更多)日夜轮流监视每一个室内大法弟子的日常生活,随时传达消息(这些事情由犹大担任),仔细检查两次。大法学员的衣物、笔记本等物品随时可能被叛徒搜查。每个坚定的大法学员有两个“包挟”。这个“包挟”和坚定的大法学员一起吃饭、干活,睡觉的时候也要睡在旁边。就连夜间上厕所也必须叫“包挟”起来,否则“坐班”不让这个大法弟子上厕所。如果两个大法弟子谈话,一谈大法的事,她们马上去制止。尽管这样,还是有师父的经文在大法弟子间传阅,但是传递的时候非常难,也很有限。一次一个分队的大法弟子A拿到了“大法之福”,可是一个多月都没有机会给同一分队的大法弟子B,而且那里的经文一般都是口传的。后期的“短诗”几乎都带进去了,但是传的时候多少都有一些误差,可这对在马三家的大法弟子已经是极大的鼓舞了。
一次一个大法弟子拿到了师父的经文,半夜她背时被旁边的包挟发现。等她再往衣袖里放时,已被发现。当这位大法弟子睡着后,第二天早晨发现经文已没了。为了追查经文的来源,恶徒们利用大家吃午饭的时间查了所有大法弟子的衣物,下午洗澡时,又搜查了大法弟子的衣服。新被绑架进来的法轮功学员本可带进去一些消息,可刚来就被领去洗脑,而且不准与大法弟子接触。而坚定的大法学员又给配了“包挟”。“一个修炼的人所经历的考验是常人无法承受的”(《位置》)。被马三家劫持的大法弟子承受的精神摧残是在外面的大法弟子所无法想象的,可是她们还在坚定地修炼着。
灌食
三年来大法弟子前仆后继地以正念正行来护法。今天马三家已总结出一套全面的摧残大法弟子的办法,“灌食”在马三家已经成为一种酷刑。
对于刚绝食的学员,恶徒们多半采取伪善的办法,给你拿好吃的。队长找你谈,大队找你谈,甚至首恶苏所长亲自来劝你。而当这些办法都不见效时,她们就会撕开伪善的面具,将大法弟子的手腿铐在床栏上,找十几个叛徒,按的按,压的压。按头的按头,插管的插管,打食的打食。同时还给打点滴,输葡萄糖、盐水等。这就是她们的“人道”,但他们的“人道”是每次灌食,收取费用31.5元。灌进的食物主要为玉米面糊糊。玉米面糊糊收取费用为1.5元,其它手工费、管费等每次30元,一般一天灌一次,最多每天3次。而医学上要求是最多一星期一次。至于打滴流的钱另算。到医院检查,马三家教养院医院的费用通常比外面贵一倍,例如胸部透视为每次40元,所有的费用集中起来,等你家人去接见时要。要是没人给上帐,就让绝食者所在的分队的所有人集资。
2001年,灌食的费用为每次20元,随着物价的上涨,今年已涨到31.5元/每次。2001年某大法弟子绝食12天的费用为700多元,当这一学员要求明细帐目时,他们怕曝光,只给开了两张医药发票,而另一大法弟子的费用竟高达1500多元。如果马三家近2000学员都绝食,马三家教养院就要发一笔横财了。
当过一段时间,学员还不进食,他们就把学员的手脚捆住,用手铐固定脚,用绳子固定住胸部,固定期间,曹大夫或一个年轻的大夫来打食,或打滴流。给学员灌食时,灌食管插上之后不拿下来,大小便都得在床上接,一天24小时固定不动,那滋味非常难受。如果这个学员再不配合,往外呕吐,队长就让犹大拿绝食学员的衣服给其满脸涂抹,却不给洗脸、换衣服。叛徒有队长的撑腰,就能够有恃无恐的随意摧残绝食者。
洗脑
法轮功学员刚被绑架到马三家时,队长或室长就会“热情”的把她接进分队,向室内介绍完后,通常洗个澡,也就是变相的彻底搜身,然后直接领去洗脑,通常两三个叛徒围着你谈。一般刚开始不切入正题谈谈你爱听的话题,谈谈马三家对法轮功学员如何“好”。你一看队长确实笑呵呵的,大家都笑呵呵的,你真会怀疑这里怎么能发生那些令人发指的迫害。可是在这里是不准许她和坚定的大法弟子接触的,走到哪都有人跟着。迫害大法弟子的场所和行为是绝不会让她看到的,这样就有人开始不相信明慧网的真实报导。当然背叛信仰的人有多种原因,被洗脑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
一般这种洗脑是早晨起床就领出去,有时让你去食堂吃饭,有时别人给端回现成的,一般要持续到夜里十一二点钟。如果恶徒们对你一直抱有指望,就会三个一群两个一伙轮着给你“做工作”,那表情和心情好像真是“为了你好”,有时有些人真的会被恶徒们的伪善所动。一旦思想有松动,马上让你写“三书”:即“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如果你不愿写,她们会拿来样本“帮”你写。恶徒们连哄带骗,只要你写了,她们就自鸣取胜了。有很多被欺骗的人,三书写的是什么自己都不是很确切。
刚被绑架到马三家时,主要以“感化”为主,甚至你言行激烈一些,她们也会笑呵呵的对你。但是一旦你长时间的不配合,她们马上原形毕露。在这里,她们口口声声,“为你好。”不管打也好,骂也好,只要你“转化”,真是不择手段,而且这言行就是背地里的。
写了“三书”的,需要拿着三书在自己的分队当众念,把一个分队的人聚在一起,起名为“转化会”。念完“三书”,大家围着你唱歌。丑态百出。写三书后的人,一般要被集中进行几次“入所教育”,由方叶红、苑秀枝等进行欺骗,看一些“天安门自焚”等的谎言录像。在这期间每人被要求写一篇邪恶的东西,再写一份“讲清楚”。“讲清楚”是指你什么时间炼的功,曾上访几回,和谁去的,发过什么传单,从谁那拿的等。有的人写这些的时候有顾忌,她们就吓唬你说:“不写清楚,将来有人把你交待出来,就会送你去大北监狱,而且影响回家。”还要交书,有的让家人寄去,有的让家人特意送去,有的人买的精装《转法轮》自己还没舍得看,最后全部上交。这些背叛信仰的人在将来看一看这段被精神强奸的经历一定会不堪回首。
所谓的“入所教育”后就进入所谓的“学习”生活,但每周必须写一次“周小结”,每月必须写一次“揭批”,严格监督思想动态。一般为上午洗脑,下午劳动。早饭后坐着小板凳,先背《劳动教养人员守则》,也就是30条。她们不知羞耻的称这是“法”,必须按上面做,然后是狼哭鬼叫地唱半小时歌,随之进入1-2小时的所谓“学习”。原来每天必须听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诬蔑大法的内容,但由于坚定的大法学员强烈反对,从三月份以后就取消。一般这些书是大伙轮着念,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不念,也不听。她们只是闭着眼睛背法,10点到11:30分为所谓的“自由学习”。临走时,还要进行20几天的出所教育。
下午劳动,劳动时间还要听1个小时的广播。广播的内容多为报纸摘要,而且大多内容为攻击大法的。除此之外,每周还要上三次所谓的“大课”,后期次数有所增加。
叛徒们还经常开一种“拔高会”,讲一些神智不清的自欺欺人的谎言。她们围着听,讲话的人极为可耻的肆意歪曲大法,他们犯下的乱法之罪如山如天。还有一项内容,马三家经常组织听一些文化打手的录像报告,其中所谓的“科学万岁”是直接攻击大法的。中国科学界的一些小人如何柞庥等没有任何做科研的本领,没有任何科学成就,只知道用一些所谓的科普知识来打棍子。其实很多真正的科学家都是宗教的信徒,如牛顿、麦克思韦等。只有那些不学无术的科学痞子才会通过打击一个精神信仰来获得政治利益。
我曾为那些叛徒流过泪,当我眼看着她们骂师父,骂大法,到后来又去欺骗别人、迫害大法弟子。我曾深深的痛心,她们是被骗的,又去骗别人。马三家叛徒有个共同的特点,有放不下的执著,而且去听邪悟的东西,因而上当受骗。
补充
现三大队四分队是一个非常邪恶的分队,原来的带队长(现已到二大队当值班队长)对大法学员非常苛刻,曾纵容叛徒用鞋底把一位大法弟子的耳朵打聋了。一误入歧途者得了角膜炎,却长时间不放,致使一只眼睛失明,后来换队长后才办病保回家。四分队的带队长在带队时,分队一分活,她就要求自己的分队第一个完成,然后帮别的分队干。本来劳动量就大,致使学员分到手中的活干不完。熄灯后在被窝里还得捻豆(一种手工活)。她们分队的很多大法学员常年捻豆造成拇指关节损伤,不能自由曲伸。她在带队时还要求每个大法学员集资,集的钱用来给做洗脑的叛徒买吃的。每个人被放时,校服、褥单都不让带走,而新被绑架来的大法学员必须买,致使她的分队是一个家底最厚的分队,旧校服、褥单存下很多也不给大法学员用。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至少有十个男队,称没有男队的说法纯粹是弥天大谎。我们曾经亲眼看到一群群男的被劳教者在地里干活,穿一身黄衣服。
现在经常给大法弟子判刑。
半军事化管理是为了迎接检查团,也是对大法学员肉体以至精神摧残迫害的方式。
马三家现在至少还劫持着200名仍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有的99年就被抓进去,已关了3年多。这些大法弟子除了初期承受着肉体上的摧残,近期因抵制邪恶,每天还要承受着极其残酷的精神摧残。2001年10月份,我所在的一大队,新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带出去,被两三个叛徒围着灌自欺欺人的谎言,长达十多个小时(除吃饭、睡觉、洗漱外的几乎所有时间,睡觉也不让达到8小时睡眠),这样的邪恶摧残一做就是几个月。如果觉得你被转化的机会很小,就扔到室里,每天必须听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下午和晚上劳动时,也不让你头脑闲着,还要让一个叛徒念那些邪悟的东西。一旦有反抗的,就被送进小号,24小时铐在长凳上不让睡觉。至2002年3月份以后,基本上是灌输。但下午劳动时还不忘放一些所谓的“校园广播”。
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恶警得恶报
2002年秋,孙富的唯一儿子参加盗窃团伙,盗窃他人轿车被捕入狱,等待的是法律的严惩。善恶有报是天理,世间那些黑了心的邪恶之徒,在法正人间前为自己的后路想一想吧。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3/8/33037.html>
2003年2月5日大陆综合消息
长春大法弟子邹积华于2002年7月中旬被捕至今音信皆无,2003年1月他父亲去世,家人到铁北看守所要求让其向父亲遗体告别,不仅不让见,其结果令人可疑。邹积华被捕当天在派出所就被打得衣服全破了,人躺在地上,至今生死未卜。请国际社会关注邹积华的生命安危。
现在邪恶之徒更加狡猾,请同修当心。往往有些学员被抓后很快就被放回,其实是暗中监控着。请同修不要低估邪恶之徒的凶狠。在外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要耐住寂寞,重大节假日是邪恶之徒蹲坑的日子。他们的电话监控可以长达一年以上,并已更新设备,使被监控者完全感觉不到的。不要因为自己不慎而给邪恶钻空子。
大连大法弟子曹玉强,在春节前因携带大法真相资料乘车,准备去农村讲真相,在当地汽车站进行“三无”检查时,被邪恶之徒带走。希望在春节期间做真相的同修注意这方面的安全,并多发正念帮助曹玉强早日走出看守所。
北京新安建筑公司大法弟子车春荣,女,39岁左右,坚修大法。十六大前,被大兴区公安局从家中抓走后,家人至今不知去向。望知情者能将详情告知其家人,同时请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发正念清除迫害她的邪恶因素。
最近干警甲在路上偶尔遇到了久别的干警乙(属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寒暄一阵后,干警甲突然神秘地小声朝乙耳语道:“最近奖金不少吧?”干警乙两手一摊无奈地说:“奖金越来越少了!法轮功越来越难「转化」了!”
注:团河劳教所以往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发给干警个人1000元奖金,按队发放。近几个月由于法轮功学员对大法越来越坚定,使得所谓的转化率越来越低,由此引出了前面的对话。
2003年1月26日下午,多名北京大法弟子成功地聚集在一起,交流正法修炼中的心得和体会。法会中弟子们两次集体发正念,并认真学习了师父的经文《正念》和《放下常人心坚持实修》。大家就不承认旧势力本身,在工作、家庭中做好,走正自己的路去证实法,和如何帮助误入歧途的昔日同修走出误区,以及制作、传递资料方面如何改进等问题做了交流。法会开了将近5个小时。在那个纯净的环境中,每个弟子都更加明白了修炼与正法的神圣与伟大。大家表示今后将更加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助师世间行。
万晓辉,女47岁,大连沙河口区马栏子大法弟子。2002年10月9日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马栏子派出所绑架,11月1日送往大连教养院。万晓辉不配合邪恶,恶警授意犯人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狠命抽打她的上身,大腿内侧,并往阴部撒辣椒面,外衣全扒下,送进小号,窗户大开,只穿单秋衣、单秋裤,赤脚铐在小号半个月。从小号出来后,做每人每天捡5袋黄豆的定额,货一到,两人一伙往大厅抬垛黄豆。万晓辉被折磨的睡觉不能躺下,只能坐着睡。胸口被打的红肿喘不上气,到诊所检查,恶警说没事,回去干活。望大法弟子齐发正念,消除大连教养院的另外空间的邪恶。
哈尔滨大法弟子王玉芝在海外讲真象,令邪恶胆寒,令余恶绝望。以下是相关责任人电话,希望见到的同修能够拨打。
王玉芝的不修炼的弟弟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公安厅26处,恶警成立专案组,610电话:011-86-451-2696151.
春节值班室电话:011-86-451-2696605.
春节值班室传真:011-86-451-2622172.
其它传真:011-86-451-2625221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3/32064.html>
56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声明人:朱晓迪 朱晓娜 时秀丽 杨玉芳 曹望虎 刘淑贞 曹培杰 杨玉英 林建华 李爱莲 曹俊平 韩春荣 韩云英 王玉荣 宗秀霞 毛翠兰 于世芳 匙桂芬 郑晓红 安国庆 李欣荣 王宝兰 林青宇 侯玉琴 王荣欣 林秀芹 侯淑艳 刘绍武 周风仙 杨淑敏 孙桂芳 朱德合 曲秀芹 王忠义 陈桂香 王玉贤 李爱香 付桂菊 孙娜娜 孙桂玲 韩淑华 刘金花 林淑芬 王会珍 陈忠芬 王寿娟 马本和 刘仁霞 赵桂兰 李玉珍 武瑞芬 孟广范 张淑琴 邱学莲 孔凡才 谷体贵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18/32267.html>
歌曲: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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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 一张大法真相, |
我们的亲人渴望了解大法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前几天我到外地和功友交流,在一个同修儿子家住了五天。半年前我曾经和他讲过一次真相,主要是自焚栽赃案的真相,他们以前没有听母亲讲过,但同修一直告诉他们一定要记住 “真、善、忍”。这短短的五天,我看到他对大法的认识真是突飞猛进,感觉他是那么渴望了解大法、接近大法。
第一天,我跟他讲真相他非常爱听,一直谈到夜里两点多,第二天他告诉我晚上他又把《天地苍生》、自焚栽赃案真相等大法材料都看了一遍,一直看到凌晨四点多。第二天晚上他又看了《随师万里行》、《大法弟子给十六大代表的信》等。白天我们又说了起来,他说我不炼功,但我就记住母亲告诉的“真、善、忍”,而且他告诉我与人真的发生矛盾他能不与别人计较,人家打他自己嘴巴也能忍。他说的时候我能感到“真、善、忍”在他的心里深深的扎了根,而且已经使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还表示想把收藏的大法书找来看一看,我真实的看到了“真、善、忍”的巨大威力。
第三天晚上,我给他讲了师父《忍无可忍》的经文,帮他更进一步的认识大法。我感到他的变化太大了,晚上就让他看了师父的最新经文《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第五天他告诉我,他看了两遍,第一遍没看懂什么意思,所以又看了一遍,他看了非常相信这件事快要结束了。晚上,没有什么新的看了,他在睡前又把前几天看的材料又看了一遍,使我感到他想了解大法的强烈愿望。
有意思的是,每天中午12点和晚上6点正好是他做饭的时间,但他总不忘提醒我们这些炼功人该发正念了。他还总对妻子说:你炼法轮功吧!我们都希望他们夫妻早日走入大法中来,成为真正的大法弟子。
修炼缘 明慧缘
【明慧网2003年2月5日】一、等待缘起
“落入凡间深处,迷失不知归路”,每每听到“得度”中所唱,好像说的就是我一样。
我八六年升入大学后开始接触到气功,当时还不知什么叫修炼,对气功的概念很多都是从武侠小说中得来的,只是觉得很羡慕书中那些侠客们的生活,那时觉得气功就是练武或者是祛病健身的,学了好几种功,还当了学校的气功协会的头头,教人练功收钱。老师在《转法轮》中讲的当时全国的气功形势,我都亲身经历。有一次晚上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到山上去打坐,见到一个金色的光圈从手指上升起,欢喜心就上来了,跟这个说那个说的,在那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堪回首。
毕业后,这个功练两天,那个功练两天,就像体育锻炼一样,没有一点进步,只是修心向道的心还在,我在心灵深处知道自己注定要走修炼的路,但一方面不得法而入;另一方面一直舍不掉世间的东西,就像老师说的:“他觉得在有生之年还有很长的路,还想要奔奔,奋斗一番,达到一个常人的什么目标”,有一天我向满天的白云说:我想有个家庭,有个小孩,然后我就走上修佛的路。佛法慈悲,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真的是在结婚后爱人怀孕后才得的法,并且引导我得法的,就是爱人的一个亲属。
二、因缘妙转
在得法后的一天,我忽然想到公园去看看,就见有人支着一个“中国法轮功”的横幅,他们告诉我:这个公园的炼功点刚刚开始两天。就这样,寒来暑往,开始了我的修炼,一直到98年,生活开始出现转折,单位派我到香港长驻,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工作。初到香港,语言水土不服,工资只有区区3000元,顶头上司每每跟我要成绩,要我负责的地区却都是比较不好做的地区。有了之前的修炼基础,这些对一个修炼人来说都算不了什么,慢慢的,我就成了公司业务的主力,深得公司老总的信任。对于我的心性考验,在工作之中有着较多的表现。如前面所说,总体来说,能以一个修炼人来把握自己。
一次南韩一家客户在我们南韩代理的陪同下访问我们工厂,并下了很大的一个订单,吃过饭后,这个客户的老板却提出非份的色情方面的要求(这种事在中国目前是如此的普遍以至于人们已经习以为常),我就想:我是修炼者,怎么能帮他去干这种事?让他未能如愿。在此之后,我们公司却一分未损失。
三、明慧缘
我是1999年在香港接触到明慧网的,后来工作变动回到大陆时,明慧网已经被大陆独裁政权封了,只好电话打到香港去上网,后来才从明慧网上知道有代理服务器的办法,就采用一级+二级代理服务器的办法看明慧网,再后来一些常用的二级代理服务器如anonymizer又被封了,就用自由网和动态网,还有一些别的办法,就这样,我一个对网络一无所知,只会用办公软件的人,现在快成网络专家了。
我一般坚持每天都看明慧网,好像每天都在开法会,同修的文章,给我鼓励,给我促动,教我一些洪法方法,就这样磕磕绊绊,明慧就像一个指路的明灯,照亮着我们前进的路。慢慢地,我也开始将自己洪法的体会,在法中的体悟写成文章投给明慧。
明慧上的精彩的文章和故事,看过后都记在脑子里,当洪法时,真是随心所用,自己从脑子里就蹦出来了,对不同的人,根据他的情况讲不同的故事或观点,效果非常好。
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写给狱中妈妈的信
妈妈:
流离失所的女儿给你拜年了!
一别两年多了,这两年多来,三个春节你都是在看守所、劳改场度过的。听说你是在2001年春节前夜里被恶警抓走的。在看守所里你被酷刑虐待,身体被严重摧残,你那原本因修炼法轮大法而恢复健康的身体被邪恶迫害得头发白了,牙都掉了,就这样被邪恶非法判刑送进劳改场。一个只想做好人的人,一个被邪恶虐待严重迫害的白发老人,公检法里难道就没有一个坚持正义的人?没有一个有善念的人?为了一时私利,他们怎么能忍心呢?现在人的观念道义怎么能被扭曲呢?人类啊!这样下去真的很危险哪!善恶到头终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
妈妈:我们3代人修炼法轮大法,虽然我们至今都无缘面见师尊,无缘亲耳聆听师尊的教诲,但我们有缘生在大法洪传之时,能够成为师尊的弟子,参与助师正法成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已经是万幸之中的万幸,我们一定要万分珍惜这千古难逢的机缘,女儿认准的路定会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妈妈:我们修炼没有错,法轮大法是最正的法,真,善,忍是天法。因为我们修炼了大法,在大法中受益,才得以身体健康,永离病痛的折磨之苦,生命得以永恒,更使我们道德高尚,无怨无恨。
妈妈:我们坚定信仰没有错,信仰不是迷信,佛法是超常的科学,只有真信的人才配看到超常的存在,当邪恶被除尽时,留下来的世人也能看到我们的神圣。
妈妈:我们上访没有错,为真理我们主持正义,邪恶挡道我们无所畏惧。面对邪恶我们敢于讲真话。
妈妈:我们揭露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更没错,中国十几亿人被邪恶流氓集团欺骗毒害、面临即将被淘汰的危险,我们怎能视而不见,救度世人我们义无反顾。慈悲伟大的师尊为救度众生,挽救宇宙,为我们承受巨难,耗尽自己的全部。
妈妈:我们并不苦,是因为我们溶于大法,得到永久的幸福,两年多来我们咫尺天涯不能相见,铁窗内外我们神相通,心相连。多少次母女梦中相见,多少次我们一起上访,一起被关押在信访办。我们肩并肩,天安门上我们双手合十向师尊共同表心愿,看守所里面对恶警的提审,我们讲真相义正词严,令邪恶胆寒,为洪扬大法、让更多人受益,我们走乡镇,去农村教功,我们同舟共济,那景象至今还在眼前重现。
妈妈,记得40多年前当女儿来到人间,妈妈希望女儿象男儿一样,如今女儿在大法中锤炼,两年多来讲真相,救世人,四处为家,发心度众生,助师世间行。久远的心愿如今在兑现,在师尊慈悲呵护下,我们并不苦,两千年前西方的主耶稣为救世人舍弃自己为他人承受痛苦,得到人们的敬仰。如今我们大法弟子为救世人再苦再难我们愿意承受,愿意付出,我们的家人也在受苦。听邻居说她听到你的消息后到家里去过,说起你时,你那儿子手捧饭碗泪流满面,他心疼你,怕你矮小瘦弱的身体承受不住,更怕你……那顿饭他没吃,象这样的事还不知有多少次了。你那老母亲,我的外婆虽也坚修大法,坚信师父,但思念女儿,为我们担心在所难免。有时也暗自泪水涟涟。更可怜你那独生孙子想见奶奶,想念大姑,一个本应在祥和家庭幸福成长的幼小的生命却过早地忍受思念,生离的痛苦……
写到此女儿已泪眼模糊……善恶到头终有报,邪恶即将被除尽,世上所有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必将在法正人间时被打入地狱偿还它们所造下的无边罪恶,永无终尽,希望它们悬崖勒马,否则地狱偿还,后悔莫及。(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呀!)正如我们师尊所言:“邪恶之徒慢猖狂,天地复明下沸汤;拳脚难使人心动,狂风引来秋更凉。”(《秋风凉》)以一首师父的经文“正念正行”与妈妈共勉:
“大觉不畏苦;意志金刚铸。生死无执著;坦荡正法路。”
女儿:写于2003年2月2日
后记:
在此也向所有理解我,支持我,帮助我的同修和善良的世人问候:新年好,谢谢你们!
再次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请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帮助制止发生在中国的这场邪恶势力对善良的迫害。呼吁中国各级官员和各阶层人士及所有正义之士,请你们伸出你们的手救救我的老妈妈。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1/32371.html>
明慧新闻简报(2003年2月4日)
【明慧网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
中国大陆大法弟子新年好!
全世界大法弟子新年好!
下尘
法轮转时必有狂,
国力倾尽为吾忙。
静观丑角妖戏尽,
只剩残土风中扬。
轮回五千云和雨,
掸去封尘看短长。
大戏谁是风流主,
只为众生来一场。
李洪志
壬午年腊月二十九
2003年1月31日
澳政府施援手陈南希终获释 家人称对威胁的最好回应是曝光。在国际舆论压力,特别是澳洲驻华使馆的干预下,除夕前10天在大陆四川被捕的法轮功学员陈南希女士已经获释。本次事件引起了澳洲媒体、政府的多方关注;而其家人则表示,对强权威胁的最好回应是彻底追查行恶者的行径并将其曝光。
迫于澳洲政府、国际舆论的压力,中国方面不得不释放被非法关押一周的澳洲法轮功学员南希-陈。南希在2月3日晨抵达悉尼后,于当日上午11点多钟在悉尼中领馆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叙述了中国国安部610系统人员对她进行跟踪、绑架、拘禁的恐怖遭遇,并叙述她被带去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看到那些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不写保证书的法轮功学员,被罚站或关在黑屋子里受罚,她们大部份为50岁左右的妇女。南希说,劳教所就像希特勒的法西斯集中营一样阴森可怖。
29位查尔斯-李的朋友致信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呼吁国务院采取行动营救李先生。信中称中国警方非法逮捕查尔斯仅仅因为他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根据江XX的密令,江氏集团正在对约有一亿之众的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其他们的家人进行迫害。衷心希望美国政府能匡扶正义和人类最根本的准则,帮助从中国救出查尔斯。
华盛顿地区法轮功学员上周五在中国驻美使馆门前举行和平请愿和新闻发布会,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被拘押的法轮功成员、美籍华人李祥春。美国大华府地区法轮功发言人黄祖威说:李祥春对前往探视的美国领事馆官员表示否认中方对他的指控,他说中国公安抓他是因为他炼法轮功,把他当政治犯。他要求美国政府干预李祥春一案,并要求中国有关方面尽快释放李祥春。
强烈要求江泽民政府立即释放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先生。李祥春(Charles Li),37岁,医学博士,曾于哈佛大学做研究,目前为加州旧金山湾区居民。李祥春在湾区的朋友称,中方的指控是随意强加的,警方奉命牵强附会地把李祥春和过去发生的一些事扯在一起。实际上,李先生是因为信仰法轮功被江氏集团列入黑名单而遭到逮捕。
江泽民被控案法律诉状
伊利诺伊州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东分院法庭令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关于江泽民被控案状况听证的法庭指令
热点专题:江泽民被控案资料
正义良知需要我们共同维护。美国公民李祥春(Charles Li)回中国探亲,一下飞机便被逮捕和拘留,原因仅仅因为他是法轮功学员。这件事再一次证明了江XX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已经延伸到其他国家,并且明目张胆地非法拘捕外国公民。一个地区或国家有邪恶的因素存在,都会波及到其它地区和国家。维护全人类的正义和平,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忽视我们每个人的微薄力量,一切的改变都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中,集体的力量是巨大的。
坚持学法能排除一切干扰。当一切人心干扰着你,不能学法及做好任何事情。唯一的破解方式就是,对于“坚持学法”的态度。就算是再好的想法,哪怕是我要为大法做事的想法,一个也不能留。唯有在纯净心态下学法才能真正看到法是什么,用心学法后在做任何大法的工作或其它事情也一样,真是出奇的如意,想什么是什么。
三言两语:对于“结束”的一点思考。假如我们知道明天结束,今天的执著还能不能放下?我想当我们明白真相后,一切执著和变异都能舍弃。如果我们把每一次去执著和救度众生的机缘都当做是最后一次机会的话,那人世的执著不都好去掉了吗?我们都知道带着这么多的执著是上不了天的。人世的一切都如过眼云烟一样,转瞬即逝的东西与永恒美好的东西相比哪个更值得我们去珍惜呢?
以同化法的心态学法。我们修炼中发生的巨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另外空间,法的更深内涵不在文字的表面。当我们以纯净的、无条件的同化法的心态,无所求地学法,就为我们神的一面在法中升华、为我们在另外空间对应的众生同化法,创造了好的条件。当我们人的一面完全同化了法,瞬间就会明白我们所在层次的全部法理,因为那一切都是同化法的结果。读书学法也是在听师父讲法,同化大法,所以大法弟子应该用敬师敬法的心态学法。
小弟子的正念正行。今年才2年级的小弟子小纲,5年前和大人学炼法轮大法,经常放弃玩的时间,让大人给他读大法书、交流修炼体会。一次,他说:“我有贪心。幼儿园阿姨分蛋糕,我心里想多要一块,真不好。”邪恶迫害开始时,他发现家人、外人都怕得很,也变得不快乐了。于是他只身一人跟上了正法进程,他和小朋友、小同学讲真相。班主任找到他,恶言恶语,还动手,小纲抹着眼泪但毫不退让,理直气壮地说:“法轮大法让人学好,我学过法轮功好几年了。”小纲和所有同修都失去了联系,他就把自己拾到的和小同学们给他的真相传单都十分珍惜地放起来,并拿给班主任看。 他这三年来就是这样一如既往地向周围人证实着大法,救度着众生。
大法真相世间传 谎言影片难行骗:
◇现在东北多处地区放诽谤大法的谎言影片。一个学校的学生进了电影院一看是骂大法的片子,孩子们呼地一下都起来了,大喊大闹:“走,不看,电影演的都是假的,都是骗人。”这其中正有一位大法小弟子,他回来说:后来老师们又是堵又是关大门。小孩都骗不了了,还能骗谁呀。
◇一次买菜遇爷三个,说让我一角钱,我说别了,你们也不容易,顺手递过一角钱,他们都惊讶,现在人哪有这样不自私的。我告诉他们:我们社会上就有这样一群真修正法的好人。于是我讲了好多真相。他们明白了,男青年最后告别时说;“法轮功好人坚持炼,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一次我很体谅一个司机,说:“这雨天别进楼洞送我了,在路边停吧,我走进去。”他很感激地说,你真是个好人。我便和他讲我是学大法的。分别时他顶着雨站在车外,说了几遍:“我什么时候还能看见你。”
◇一个同修和亲属讲清了真相,他们也开始投入到讲真相行列。一个亲属一天开门正遇上在门外发光碟的大法弟子,他说:“别害怕,你发吧。”过了一会,他出去顺手拾了几个,拿到他认识的附近一家娱乐场所给众人看,并说:大伙看看,法轮功是受迫害的,看了就知道真相了。
我2001年得法,得法前我是一个乙肝患者,父母整日忧心忡忡,担心我的心情,又为钱发愁。就在我们全家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位同学来到我家,讲了大法的真相,我就开始修炼大法。我身心的巨变影响了父母和周围的亲朋好友,一个朋友说我变得脾气好了,人更善良了。我在给别人讲真相时,母亲也在一边抢着说我学大法以后的巨大转变。全家人也很感谢大法给我们全家带来的好处。
恶人恶报:
◇吉林省辽源市卫生学校校长姜枫田、副校长王志国,二人追随江××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对该校法轮功学员办班,强行洗脑,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诬蔑诽谤大法师父和大法,强迫全体职工在诬蔑大法的条幅上签字。姜枫田在2001年住院做手术,王志国才46岁,却突发骨癌于2002年死亡。
◇河南省焦作市焦西一王姓居民,举报其妹妹进京护法,导致其妹妹被非法劳教。不久该人便遭到报应,瘫痪至今。
◇武汉市江岸区永清派出所原所长(姚)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在其辖区内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判过一年到一年半的劳教。这个靠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提为区政法委的主任现被停职反省。
记一位可敬的同修──我的妻子:
◇1999年4.25,我和妻子凌晨3点半动身骑车去上访,亲身见证了大法弟子的伟大。7.21和7.22两天我们又一起去了北京,两个警察、两个居委会的四个人在门口盯了一宿也没看住。无论我在狱中她在家里,还是她在狱中我在家里,或是同在狱中,或是我流离失所,我们的心都在大法之中紧紧相连。
◇我在2000年6月有一次被非法传唤,她和其他学员一起找到了政保科科长的家里。妻子说的入情入理,让人感到夫妻恩爱之情和对大法的坚定正信是圆融的,没有矛盾。科长非常佩服她,第二天我就被放了出来。
◇有一次我被非法拘留,公安局让人透露只要家人出钱就可以去给接回来,妻子不上当,静心学法,同时给看守所的警察写信洪法,而我一直绝食抗议,拘留20多天后我们被无条件释放了。
◇2000年3月5日是人大开幕的日子,妻子去上访,进了大陆记者的报导大厅,她把信交给记者,请他们转交给人大代表。妻子被非法送到看守所,她同样做得很好,赢得了警察和犯人们的尊敬,20多天后,她被无罪释放。
◇2000年5月31日我和妻子等8个学员到公安局上访,民警接待了我们,第二天又来个五、六十个学员和家属。由于人数较多,接待人员感觉无法接待。妻子主动向民警提出大家把意见集中起来,然后大家排队签名,整个过程,公安进行了摄像和摄影。
◇妻子讲真相非常主动,象交水电费、换煤气本的机会都不会放过,而且效果还都挺好。2002年立春是我区第一个法轮大法日,妻子和儿子一起到闹市发真相材料,有的人主动向她要,后来她走在街上,有人佩服的指着她对别人说这是炼法轮功的。
◇2002年的一个敏感日的下午,警察和610的人来抓妻子,她坚决不给开门,到晚上他们才离去。我和妻子怕他们再次来,就去了亲戚家,妻子只呆了一晚就回来了,我很担心610再来,让她多躲几天。妻子说,如果我躲起来,他们就认为我有什么事,我不躲,他们就不敢把我怎么样。这是我的家,我应该堂堂正正的住在我的家里。事实证明妻子是正确的。
大陆新弟子:2003年1月一晚,我骑上自行车去做真相。离家七、八里地之外,碰到一酒鬼,对我动手动脚,我发正念清除它背后的邪恶物质因素,对他说,你听我给你讲一讲关于法轮功的真相,他马上松开手。我与他边说边走,在讲真相的过程中,我竟忍不住眼含热泪,一会儿,他向我连声道歉:妹妹,对不起!分手之前,我给了他一张真相光盘。
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向师父拜年:
吉林省辽源市全体大法弟子给慈悲伟大的师尊拜年
甘肃临夏地区大法弟子、以及被非法关押和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向伟大师尊拜年
北京东城区大法弟子祝师父新年快乐
成都全体大法弟子给师父拜年
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地区的大法弟子敬祝师尊新春好
湖北应城、安陆全体大法弟子向伟大慈悲的师尊拜年
吉林德惠市大法弟子给师父拜年
吉林省抚松县全体大法弟子祝师父新年好
黑龙江省依兰县全体大法弟子恭祝伟大的师尊过年好
辽宁省昌图县全体大法弟子向至尊的师父拜年
抚顺大法弟子问候伟大的师尊过年好
辽宁海城市全体大法弟子问候师尊
北京法律界大法弟子给慈悲伟大的师尊拜年
辽宁省大石桥市全体大法弟子给师父拜年
辽宁省营口市全体大法弟子给师尊拜年
山东烟台大法弟子祝师父春节好
全德国大法弟子恭祝伟大的师尊新年好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法弟子恭祝师尊新春快乐
美国罗德岛州大法弟子给师父拜年
奥地利大法弟子祝师父新年好
意大利全体大法弟子恭祝师父新年好
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2月1日在德州中部上空爆炸,震惊全球。美国各大电视网播放了哥伦比亚航天飞机1月16号升空时的若干画面,从画面上可以看到航天飞机外袋料箱的一块隔热片脱落,打中飞机左翼。当地下午2:00,美国总统布什发表全国电视讲话,介绍了七名宇航员的名单,并表示对他们的尊重与悼念。
美国之音2月3日报导,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发生坠毁事故之后,中国网站上出现一些幸灾乐祸的言论。中国著名作家刘晓波在一篇文章中对此进行分析,指出这些极端反美仇美的情绪宣泄正是被狭隘而狂热的民族主义毒化的结果。部份中国听众也通过美国之音的热线电话,评论了部份中国人中间存在的反美情绪。山东一位听众认为这是政府控制的媒体进行舆论错误导向的结果。
美联社报导,1月31日是2003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截止日期,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中国大陆组织「天安门母亲」可能被提名角逐这项荣誉。该奖得奖人将在10月中公布,颁奖日期定于12月10日举行。
春节期间,新加坡大法弟子抓紧向中国游客讲真相。一位游客发现和一个学员是同乡,索性拉着学员坐了下来,认真地听他讲真相,要了资料,并表示,“我回国后要为你们宣传!”有的游客走过炼功场地时竖起大拇指:“好,你们要坚持下去。”一游客没有接传单,我就顺便向旁边的游客讲真相,游客们都静静地听着,那个不接受传单的游客伸出手来拿走了我手里的传单。
图片报导:1月31日韩国大法弟子在汉城庆熙大学迎春朝鲜族大联欢会上讲真相
2003年1月14日,马来西亚太平扶轮社举行法轮大法介绍会。退休海军少校颜文顺先生向扶轮社的会员介绍法轮大法的修炼原理、健身效果以及中国江氏集团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镇压。会后,太平扶轮社向颜先生赠送了感谢证书。
图片报导:2月2日美国法轮功学员参加加州圣荷西迎春大游行
录像:奥地利西方法轮功学员向中国人民拜年
绥化劳教所加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现已有十二名大法弟子遭到干警惨无人道的高压迫害和强行洗脑,刘志鹏被电棍打得浑身全是水泡,胸脯、胳膊焦糊一片,潘兴坤被打得遍体鳞伤,整个脚被电成焦糊状,大法弟子李丽华、张立军被打得大小便失禁,还有的大法弟子被打成突发性心脏病送进医院抢救了一个星期。
2002年3月12日,辽源市大法资料点被破坏。做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杨桂琴、杨桂俊和张维喜被绑架到公安局,遭到酷刑折磨:脸被打的青紫;坐老虎凳;高压电棍电击;吊铐;用宫针扎学员的手指尖、脚趾尖和颈部;用香烟熏,使学员窒息;用香烟烧学员的脚;连续不让学员吃饭、喝水、上厕所、睡觉。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25名于2000年12月31日在天安门打99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18首《洪吟》诗的横幅的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判决。大法弟子们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判了3-10年有期徒刑。
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绑在椅子上,剥下衣服让其受冻,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学员的腿、脚冻胀后溃烂而不能动,被折磨得神志不清。同时每天强制洗脑,灌输谎言,受刑时间短者一星期,长达二十余天,非得酷刑到将要致残、致死才松绑。有一七旬老学员被强行灌药、打针;有的被强制打精神病针剂,有的被暴力灌食。
2002年9月以来,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恶警用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逼着大法弟子在“转化书”上签字。大法弟子岳宝学被恶警上了七天七夜的大挂,大法弟子徐振峰被上了三天三夜的大挂,双手红肿,满身伤痕累累,他们坚持真理,坚决不向邪恶妥协。
山东莱芜大法弟子遭受迫害案例:李广之被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张佩梅、高玉莲、于露萍、张福香被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白淑花曾被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和淄博王村劳教所,后被绑架进洗脑班,被折磨至精神失常。齐庆信流离失所两年,两个月前被抓,现关押在王村劳教所,身心倍受摧残,患有严重心脏病。
山东莱芜市钢城区莱钢总厂职工王俊生2002年4月被非法抓捕,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2002年10月2日,法院对其非法审判,在王俊生义正辞严的辩护下,法院只得休庭。2002年12月,王妻听说公安要给丈夫判刑,在迫害下,妻子带着三岁的女儿不得不提出离婚,法院在只有单方签字的情况下,非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干警与刑事犯结成“统一战线”,共同残害大法弟子;大肆造假以确保晋级;施行骗术“无本取利”,被劳教者每人交款100元购买军用行李,离所时不准将行李带走,也不给退款;劳教所经常强调“文明管理”,可实际上管教打人骂人、粗话脏话家常便饭,并唆使、纵容歹徒对大法弟子施暴。
明慧网2003年1月15日文章中提到黑龙江女大法弟子D3在北京崇文区拘留所被折磨致死,我正好与当时关押D3的女监号只隔一条走廊,因而女监的情况男监这面能听到一些。当时我所在的西三筒3号监的大牢头、二牢头及一些犯人都知道,他们讲5月有两名女大法弟子被折磨死了。
在大陆独裁者江泽民2002年10月访问美国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将其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为配合控江案的顺利进行,倡议广大受迫害的同修写出自己受迫害的经历,也希望大陆民众帮助收集有关事实,提供证据,早日把江XX及610办公室推上审判台。
致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江氏集团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迫害中使出了浑身解数,除去暴力和威胁外,还经常使用伪善和花言巧语。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轻信了谎言,对坚持信仰的亲人施加压力,希望他们能委屈一下以换得家庭的安宁。孰不知,这恰恰中了迫害者的奸计,被它们利用,把自己家庭的苦难进一步推向深渊。面对邪恶,我们绝不能后退,只有我们一起来抵制,才能以正气压倒邪气。
2002年2月4日大陆综合消息:
◇河南焦作市大法弟子王俊英、颜爱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再次被关押在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大法弟子张哲原流离失所,2002年底被抓捕,关押在十八里河劳教所。大法弟子红祥(音)夫妇、王娟11月初被绑架至看守所关押至今。
◇甘肃临夏大法弟子焦天云被非法劳教1年4个月,因坚修大法被临夏县长韩呆龙,先锋乡书记李文忠,乡长祁先军非法停止工作,加重迫害。逼迫流落在外,至今邪恶之徒四处追寻。
◇江氏一伙倾尽国家财力迫害大法。据朋友讲从北京财政局得到的消息:自从江泽民一伙迫害法轮功以来,光北京市用于迫害法轮功的款额就高达四百亿以上。
◇武汉武昌大法弟子刘丽敏(音)被非法劳教期满后仍被劫持。2003年1月被关进位于武昌杨园的洗脑班,恶徒不让她睡觉,采用车轮战围攻她。后将其秘密转移,现下落不明。武昌杨园铁四院职工方醒华发表严正声明后,最近又被铁四院公安处关押。关于刘丽敏的单位、年龄、和近况,请知道详请的同修提供。
◇哈尔滨市大法弟子黄相微被非法判3年劳教。迟玉敏、善玉凤中共十六大前被非法判3年劳教。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犹大钟跃庭,刘义和刘会三人主动配合邪恶,疯狂的破坏大法,到处游说散布谎言,迫害大法弟子。 正告犹大,立即停止犯罪,从新做人。
◇由甘肃教育社主办、发行的学生杂志《学生天地》2002年9月(A)(总第85期)P40页的“时事之窗”栏目刊有诬陷大法的文章,内容是关于2002年6月23日─30日期间“鑫诺卫星事件”,严重毒害了广大的小学生。有关犯罪责任人名单,略。
◇元旦前夕,山东莱芜某大法弟子走上天安门,成功打开横幅,为法轮大法和平请愿。并于当日在师父慈悲呵护下安全返回。
◇山东寿光市洛城镇张桥村李文昌几年来张贴了很多“法轮大法好”等条幅。邪恶之徒利用一部分村民的不明真相,许以利诱,在2002年11月将其非法抓捕,并于2003年1月8日非法重判8年徒刑。
◇为了有力地揭露、制止邪恶势力无休止地迫害大法弟子,建议将当地被迫害致死的同修的姓名、单位、职务,特别是哪个恶警所干的恶事,公布给当地的百姓。做成小传单,在本地区到处贴,让邪恶胆寒,停止违法作恶。
◇黑龙江省牡丹江恶警乔平,因在爱民区迫害大法弟子格外卖力,后被调到市公安局专门迫害大法。市公安局恶警李富,从1999年便参与对大法的迫害。此二人是残酷折磨并致死叶莲萍的犯罪凶手。
◇四川资中砖瓦厂大法学员王秀芳,在内江各地流离近1年后被邪恶之徒非法抓去,判刑8年,并罚款10万多元,说是当地因她去北京而花费的车旅费用。
今日48人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及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明慧新闻简报(2003年2月3日)
歌谱三首:苦游咏怀、思同修、狱中咏怀
众生盼主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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