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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锌厂部分大法弟子被迫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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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3年12月30日】99年7.20以后,江泽民利用了手中的权力践踏宪法和法律,出于个人的意愿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式的迫害,对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非法劳改、劳教、拘留、酷刑折磨、精神恐吓、经济罚款、开除公职、株连九族等迫害,全国能够查出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已有800多人被迫害致死。葫芦岛锌厂紧随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从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到公安处、“610办公室”以及厂各机关处室形成了从上到下的株连式的迫害网络,每有一名法轮功学员上访或被公安机关拘留,该单位即被扣罚1000元,该学员还得受到开除厂籍,留厂查看,停发工资或退休金等处分。有的单位如退休办、实业公司等把所受株连扣罚的钱转嫁到该职工个人身上承担。公安处联防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24小时监控,每天不是电话就是上门骚扰,甚至到了所谓的“敏感日”,就把大法弟子软禁起来,严重践踏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葫芦岛锌厂配合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罚款、开除厂籍、洗脑、抄家、劳教等迫害,先后有27人被劳教;30多人曾被拘留或被绑架到洗脑班强制洗脑;40多人被开除厂籍,留厂查看,停发工资或退休金;1人被除名;14人被调离原工作岗位。下面仅举若干事例来揭露葫芦岛市锌厂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真象。

    一、脚镣磨出白骨――退休教师高文志被毒打劳役

    高文志,锌厂职工学校退休教师,大学本科毕业,法轮功学员。99年7.20以后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回来后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又被锌厂公安处送往看守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高文志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几十斤重的脚镣被砸上了,“开管”、“狼牙棒”、“老虎凳”等刑具全都用在高文志身上了,每天毒打四遍,晚上管教还指使刑事罪犯继续折磨他,不让他睡觉,脚后跟被脚镣磨得露出白碴儿骨头。放出来后,锌厂并没有放过他,继续把他非法拘禁在锌厂宾馆,给他办所谓的学习班,三天后,又被送到葫芦岛劳教院劳教三年,进行更加残酷的迫害。在劳教院,高文志反对迫害,坚持上诉,而遭到多次毒打或关小号。2000年某月被加期一年,同年又被异地劳教,送到阜新市劳教院,每天干着装煤、运煤的繁重体力劳动,却不给吃饱。干活稍微慢了一点或完不成任务,便遭到管教或“劳头”的毒打,而没有一分钱的报酬,高文志工作了几十年,退休后应该享受的退休金也被葫芦岛锌厂给扣押了。由于高文志坚持信仰,继续上诉和揭发劳教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折磨,2002年又被劳教院直接判刑三年,现关押在沈阳第三监狱。

    从高文志的遭遇我们可以看到,葫芦岛锌厂充当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一个工具,一句“炼”就可以把你送进拘留所、劳教院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根本不讲什么法律和人权,用他们的话讲:对法轮功怎样做都不违法。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被剥夺了,只要有职工为法轮功上访,那就意味着被开除厂籍、拘留、劳教、判刑。宪法上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拘禁。”在他们眼里成了一纸空文。

    二、两次被送到精神病院、后被劳教的谷文起

    谷文起,锌厂电解锌分厂工人,2000年5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受到开除厂籍、留厂查看,停发工资一年的处分。同年7月电解锌分厂强行将谷文起、陶山、李广海三人以办班为名软禁在分厂保卫科约十天,不许回家。同年10月,谷文起等24人又被绑架到“兴城西飞洗脑班”强行洗脑。谷文起为抵制这种迫害,从洗脑班走脱。几天后被锌厂公安处绑架,立即送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期间又被锌厂公安处送往精神病院继续迫害。从精神病院接回后,又被电解锌分厂非法拘禁起来,逼他写保证。原锌厂办公室主任刘雅芬看到不屈服的谷文起,恶从心中生,与龙港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长马青波联系,要求送谷文起劳教,就这样谷文起悲惨的命运从此开始了。

    在劳教院谷文起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送到严管队折磨,手脚被铐在床上,不喂饭时将其嘴用破布堵上,脚脖子被手铐勒破,红肿了两个月左右。又于2002年初,将谷文起送往精神病院迫害,经过11个月的折磨,锌厂公安处将其接回,又将其送回劳教院,其间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此时的谷文起已被折磨得站立不稳,骨瘦如柴。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精神病患者不受任何法律处罚,可是在谷文起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现象。有没有精神病是由医生才能鉴定的,而不是由公安处或劳教院鉴定的。既然没有精神病,为什么在精神病院住了11个月;如果有精神病,为什么从精神病院接回来后又送回劳教院继续关押,并且还用酷刑折磨他呢?拘留所、劳教院、监狱、洗脑班、精神病院所有的强制手段对大法弟子都用上了,这还不邪恶吗?

    三、耗费巨资的洗脑班内幕

    洗脑班是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个非常阴险的手段。因为法轮功学员对于被迫害都是采取和平抗争的方式,没有暴力,没有过激的行为,只是依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上访、请愿,根本谈不上触犯法律,所以他们就绕开法律,对上访大法弟子就采取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拘留、劳教等方式迫害大法弟子。即使这样他们也不是完全按“章”办事,常常毫无道理的随意的“借题发挥”。如2002年2月,锌厂法轮功学员联名给全国人大写上访信,被锌厂公安处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将韦艳江、才玉珍非法刑事拘留1个月,李玉娴、陶山、陈志国、成建伟、张淑清、宋振全、闫立霞等7名大法弟子非法行政拘留15天,并对他们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停发工资或退休金一年的处分,对其他在上访信签名的大法弟子给予交罚款、停发奖金一年等行政警告处分,陈志国、赵才华还被从质管处、财务处下放到一冶车间、二冶车间、开除干部籍等更加严厉的处分。一封上访信就能扰乱社会治安吗?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在锌厂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宪法不是国家最高的法吗?

    对那些没有迫害借口的大法弟子就采取办学习班为名,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后,就可以掩人耳目、无所顾忌的迫害了。大法弟子都知道这个阴谋,不少大法弟子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但葫芦岛锌厂采取各种卑鄙的手段胁迫大法弟子就范。如:退休办没有任何理由就把宋振全的退休金全部扣下;实业公司也采取类似的办法扣发大法弟子的退休金和生活费或每月只给五元钱的生活费,本人不到就不给。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大法弟子马兆芬因不愿接受迫害,去了锦州儿子家,但却被锌厂610追到锦州去绑架她,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从三节楼跳下,摔成背椎骨破裂,送到医院抢救。目前,马兆芬的家属正在与锌厂610交涉,讨个说法。

    凡是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只是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带来的后果。思想的问题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辖的范围。从这一点上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是非法的,而这个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却在干着违法的事。在2002年5月由葫芦岛市与锌厂联合办的“法制学习班”出动了龙港区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和锌厂公安处的政保科、刑警队及各单位的一把手主任、书记等庞大的队伍来抓捕法轮功学员,兴师动众的程度让围观的群众感到惊诧。陈志国、刘玉梅、闫立霞、田克芹都是在家里或工作岗位上用手铐绑架去的。退休在家的白玉华甚至是被警察找来开锁大王撬开她家防盗门后被带走的,大白天警察竟敢撬门压锁、私闯民宅,这不是执法犯法吗?不仅由此,警察还分别对田克芹、闫立霞、刘玉梅、赵才华等进行抄家和搜查。在洗脑班中法轮功学员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被隔离起来,相互之间不能走动和说话,更不准打电话或家属探视,由两个陪护士24小时严格监控,门口由警察和锌厂公安处设了两道岗把守,真是鸟都休想飞出去,这是办学习班吗?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在践踏宪法和人权吗?

    在洗脑班不放弃信仰就送去劳教,赵才华就是因为在洗脑班绝食抵制迫害被直接送到马三家劳教院劳教三年的。有的法轮功学员在各种压力面前违心地写了保证,但是一脱离开那种处境,又都会重新回到大法中来,因为任何强制和欺骗都改变不了人心。

    洗脑班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巨大,一般十人的班需要耗资十多万元,由来自单位、公安局的40多人“陪同”(耗费数额和陪同人数与绑架者人数及办班时间成正比),而这些钱都是在锌厂经济形势最困难的时候还要拿出来迫害大法弟子。葫芦岛锌厂一共在兴城西飞疗养院办了三期洗脑班,办班的天数都在十天以上,粗略估算也得几十万元。锌厂生产一线都在挖潜力增效益,一分钱都掰两半花,可是却这么大方拿来迫害大法弟子,厂干部如果真的忧国忧民,为锌厂几万人职工家属着想,为什么不对贪、拿、占锌厂利益的人下大力气整治一番呢?这些法轮功学员真的破坏锌厂的生产、偷拿工厂物资、贪污受贿、扰乱社会治安了吗?相反这些大法弟子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贪不占工厂一分钱,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社会上都是好人。如果不是江泽民倒行逆施,出于妒忌心迫害法轮功,这些人不都是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谁会还冒着被抓被打危险,舍尽一切上访呢?上访那不正是老百姓相信政府,相信党能够为民做主吗?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政府怎么了,我们的国家怎么了,难道真的因为某个人的原因把我们的国家带入一场灾难吗?因为他打压的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打压的是人们心中的善念和良知,这样的好人你把他转化到哪儿去?转化成坏人吗?我们的国家还怕好人多吗?

    以上所举事例只是在这场迫害运动中,锌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事件当中的一小部分,但也可看出这场迫害的邪恶和残酷。在此我们奉劝那些还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甘愿做帮凶的不法人员,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助纣为虐,否则等待你的必定是历史的严惩。“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2002年10月起,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台湾的法轮功学员相继在自己的国家和地区将江泽民告上法庭。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英国、爱尔兰等国的法轮功学员也正在积极与各律师联络,起诉江泽民。

    2001年12月,湖北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在出访美国之时,因其在中国犯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而在海外被起诉,美国联邦法院判决其有罪;今年六月,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因参与指令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也被告上美国联邦法院判决有罪,610负责人李岚青在法国被起诉,该案已进入司法侦讯及调查程序。“610”头子罗干在最近出访冰岛、芬兰、摩尔多瓦、亚美尼亚四国时,四次被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前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因疯狂迫害法轮功,在塞浦路斯被起诉。

    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告成立,该组织的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恶人都将象当年纳粹战犯一样受到清算与审判。

    善良的锌厂职工及家属们,在我们身边发生的悲惨的事情还很多,如大法弟子范志刚被开除公职、流离失所,妻子苏爽被劳教,他的父亲、姥爷相继去世却不能为他们去送终,岳父脑出血、岳母脑肿瘤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为他们尽孝。儿子范雨阳只有9岁就被迫离开了父母,孩子日夜盼望父母早日归来,与他有相同命运的同学于尧松也是由于他的父亲――大法弟子于成文被非法劳教、母亲因修炼法轮功,遭迫害而不得不流离失所在外,孩子只能和姥姥相依为命,孩子曾哭着问姥姥:“我为什么不能和妈妈、爸爸在一起?”善良的人们请与我们一起共同抵制这场旷日持久的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共同谴责参与迫害的不法之徒,早日结束这令人心碎的民族浩劫。

    葫芦岛锌厂恶人榜:

    王尚棉(书记):b-0429-2027001(办)
    w-0429-2101823
    w-0429-2026918
    成泽荣(已退休)w-0429-2026988
    曹玉富b-0429-2024600
    w-0429- 2026120
    刘细良(610办公室)b-0429-2026235
    赵怡全(宣传部)b-0429-2024601
    w-0429-2026527
    谢举德(公安处处长)b-0429-2025220
    w-0429-2025943
    刘雅芬w-0429-2026172
    梁铁林(锌厂退休办处长)b-0429-2024105
    王 琛 b-0429-2024105
    田风窑 (锌厂实业公司书记)b-0429-2024011
    田作祥(市公安局副局长)w-0429-318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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