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8日】我今年72岁。1982年5月26日,我骑自行车上班,在下坡时刹车失灵从自行车上摔倒在公路上,跌伤右脚致踝关节脱位伴脚跟肌腱等软组织拉伤,头、面部等多处瘀肿、破皮伴恶心呕吐。脚红肿不能动弹达三个月之久,以后遗留右脚跛行。头面伤口愈合、瘀肿消退后却遗留经常头痛的脑震荡后遗症。为了缓解头部的疼痛,我一年四季都要戴一顶布帽子,就是盛夏六、七月也不能取下帽子。由于头痛是呈持续性的,白天东走西游或做点事或与人谈笑也就忘了疼痛,到了晚上静下来才觉得头痛难忍,上床睡觉越睡越清醒,怎么也睡不着。受伤后饮食也觉得比原来减少了一半多,精神萎靡,面色蜡黄伴浮肿。随着年龄的增大,以上病症不仅不见好转,而且还逐渐出现咳嗽、气紧、腰痛、全身酸痛。从1982年5月26日受伤后,我采用了西药、中药多方面治疗。当时每月工资才42元,吃药就要六、七十元。报药费时,财会人员笑着说:“你一个月的药费是工资的一倍半多,药吃那么多,真是难为你了。”我每天吃三顿饭就要吃三顿药,有时候病得没胃口,不想吃饭,但药还是得吃,因为一停药就脸肿、头痛,一身痛更厉害。因为治病,全城几家医院十几个药店我都跑遍了。有时索性停了中西药,自己去挖草药吃。如水黄连、地龙胆等。为找这些草药,我跑遍了县城周围的山山水水。
1997年6月10日,一位朋友告诉我,法轮功免费学功,炼后效果很好,于是,我就随朋友到我县法轮功炼功点去学法轮功。
李洪志师父告诉我们修炼人要放下一切执著,放下有病和治病的想法,不要有求这求那的想法,要处处事事做好人,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得法前我有病医不好,心里很烦躁,就经常找儿子、女儿出气。得法后我放下了有病和治病的想法,还经常关心儿子、女儿的生活,尽量多为他们做家务活,遇到儿子、女儿对我生气时,总是反思自己哪儿错了,哪儿有错就马上改掉。每天早上五点不到就起床炼动功、学法到8:30吃早饭。晚上从八点到十一点炼静功、学法。经过学法、修心、炼功,我提高很快。1998年10月开始至今,我在家看到到处是法轮在旋转,而且炼静功时还看见树林、山水,有时还看见天女散花。
得法后,我知道过去生病是自己的业力引起的,在认真学法、修心、炼功中,我过去的病不知不觉全部消失了。从得法那天起,我告别了西药、中药和草药,头上的帽子也取掉了,不咳不累、头不痛、脚不痛,腰、腿及一身也不痛了,睡眠好,食欲大增,食量是得法前的两倍,而且还能挑八、九十斤重的水粪走近百米到菜地,邻居都说:“罗婆婆越活越年轻了!”我说:“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更神奇的是,我小时候(六十多年前)只读了两年的私塾,由于没有看书写字,几年后全忘了,到97年我只是一个只认得自己名字的文盲。经过炼功点集体学法,我现在能通读《转法轮》,而且很多大法资料我都能通读。
是师父为我调理了身体,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在此,我深深地感谢师尊的慈悲苦度,我决心紧跟师尊的正法进程,认真做好学法、正法、讲清真象、救度众生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