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14日】最近和一位做医务工作的朋友聊天时,她告诉我她在二十多年前亲身经历的一个真实故事。在1978年的夏天,她们单位一位男职工出了工伤,砸坏了右脚,流血不止。凡是急诊应马上送医院抢救,但是此情况必须先将血止住,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她就简单地给伤员包扎了一下将血止住后,马上把他送去了医院。由于当天医院的急诊较多,该伤员伤势又较重,所以在医院里耽搁了很久。当她回到家刚一进家门,她的丈夫就气愤地怒斥道:你为什么回来这么晚?你干什么去了?你为什么摸某某某的脚?
一连串的质问向她扑来。她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弄晕了,但冷静了一下马上意识到她的丈夫有点吃醋,就理直气壮地说:“职工出了工伤,这是我的职责,我没做什么亏心事!谁要干了坏事叫雷劈!”当天晚上就下起来瓢泼大雨,大雷响个不停。突然一个大雷闪电般地象一个火球一样掉到了她们单位的一位女职工家的小房上着了火。(这是老天爷的警示,人还不悟。)第二天这女职工开始破口大骂,以为有人给她家放了火。结果,这位女职工又满脸满嘴起了许多大泡。
在当天的晚上,我的这位朋友在似睡非睡时,似乎看见一个身穿黄色袈裟的人站在她的床前,她清清楚楚地听到那个人说:你受冤枉了,那恶人遭报应了。她忽地清醒了,就问她的丈夫,你为什么生那么大的气?并把她做的梦告诉了她丈夫。她丈夫听了后也明白了,就把事情的因由说了个明白。原来着火的那家女主人企图挑拨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我的这位朋友说:过去我不太相信有神在,通过此事我真的相信了,相信“善恶必报”这个天理了。
在此我想奉劝那些仍对大法行恶的人,你们任何的邪恶之举都逃不过神的眼睛,逃不过善恶必报的天理。赶快弃恶从善,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