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27日】台湾最大的律师公会「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近日发表一份联合声明,支持法轮功学员对大陆镇压者[江××]提出的国际人权诉讼,并呼吁尽速释放被拘留的台湾学员。据了解,这是全球第一个表态支持法轮功「诉江案」的律师界团体。拥有四千名以上会员的「全联会」,今天举行理监事联席会,选举新任理事长、监事,并讨论十八位会员律师代表在九月七日连署之「呼吁立即停止镇压法轮功、支持诉江之人权诉讼」提案,经理监事们热烈讨论法轮功人权提案,最后全体通过,并发表联合声明。
声明书全文为:「本会鉴于人权为普世价值,无分国界,对法轮学员坚持真善忍的人生信仰,为维护言论自由之基本人权,反对对人身自由的侵害,对于中国镇压者提出国际人权诉讼的用心表示充分理解,并呼吁中国遵守其所签署之《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资为对法轮功团体及其学员的处理依据。尤应尽速释放被拘留的台湾同胞,以免伤害两岸人民感情。」
该会理事长郭林勇律师表示,由台湾各地律师公会所组成的「全联会」认为,保障人权是律师天职,而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只是单纯修养自身,而修养自身就是基本人权,只要相关行为没有涉及政治,但却遭到政治实体的迫害或限制人身自由,站在律师的立场,当然要予以关切。
郭林勇强调,律师们无意干涉中国内政,但基于律师天职及国际公民的立场,决议勇于提出看法,支持法轮功人士对镇压者所提的人权诉讼,并提醒中国政府确实履行当年所签订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此外,对于赴大陆却遭迫害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基于信仰自由是普世基本人权的信念,也呼吁早日释放。
郭林勇也基于「人权无国界」的立场,呼吁台湾律师界加入支持。
「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