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4日】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大法弟子,家住在十分偏僻的农村。为了使当地的广大村民能看到大法真相材料,他经常骑自行车到六十多里外的市里资料点取真相材料,每次都驮上数千份的材料,有时往返要走一百多里路,不论是严寒还是酷暑,他都没有间断过。一个大法弟子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五十几元钱,两张身份证和一些报销用的票据。他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找到失主的单位领导,将钱包原封不动地交给他,让他转交失主。失主的领导说:“我替他谢谢你。现在这世道,还有人学雷锋,捡了钱包往回送,真是让人不能相信”。大法弟子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大法弟子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事,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单位领导说:“你们法轮功确实都是好人,电视上把你们宣传得那么坏,看来都是假的。我今天亲眼看见了才相信,你们才是比雷锋还好的好人哪!”
大陆某县检察院的一个工作人员是大法弟子。他利用工作方便,经常向本院的各级领导和公安局的熟人洪法、讲真相。一次,公安局又抓了四个大法弟子,并提交案卷给检察院要对这几个大法弟子判刑。他知道后,找到主管领导把真相材料递给他说:“这样做对你们没有好处,只有善待法轮功才有美好的未来。”后来,他被绑架到看守所,在那里他坚持绝食抗议。现在,他仍然在看守所里向管教和犯人们洪法、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