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4日】最近我们得到可靠消息,大庆石油管理局物资装备总公司一群不法之徒于2002年11月讨论通过了对大法弟子迫害的非法文件,并于2002年11月11日印刷装订成册下发给各单位。文件称2002年底要逼迫50%的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到2003年上半年要达到70%。采用的手段为长年办滚动洗脑班,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以三个月为第一期限,并由大法弟子单位派出专门监管人员,对大法弟子实行24小时监控。大法弟子一进班所在单位就要每人交3000元钱,超过三个月不放弃信仰的直接进入第二期洗脑班,每人再交3000元。大法弟子每天还要自己向洗脑班交10元的伙食费。对于拒绝洗脑、坚信大法的大法弟子,将被送到大庆石油管理局强制洗脑基地强制洗脑,为期六个月,并由所在单位交纳5000元钱。六个月后仍未放弃信仰的,继续办班,并再交5000元。邪恶之徒还利用金钱诱惑陪教人员对大法弟子犯罪,声称“转化”一个坚定的大法弟子给3000至5000元的奖励。若出现反复,则收回奖励并由原“帮教”小组继续监控该大法弟子,直到彻底放弃信仰为止。不仅如此,邪恶之徒还声称每抓住一名大法弟子就可得到1000元钱,而各单位若有进京上访或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哪个单位出现一个,哪个单位就要被罚款一万元。
更有甚者,对于年老或有特殊原因不能被绑架进班的大法弟子,邪恶之徒还图谋派专人到大法弟子家中办班,以图达到洗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