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31日】尊敬的师父:
祝师父春节好!
我今年48岁,得法前是个危重病人,经多方名医治疗,无济于事,反而病情越来越重。在生命垂危的日子里,96年1月19日,是我一生最难忘的一天,我有缘得了大法。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得法,就记住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是返本归真。所以遇事先为别人着想,发现自己缺点及时改正。善心对待别人。学法不到一个月,完全换了一个人,家里家外轻重活都能干了,全家人,亲朋友都觉得大法的神奇。
99年720大法遭到了迫害,我当时非常难受,止不住的泪水往下流。大法是我的生命,我必须走出来去维护大法,为大法讨回公道。所以我多次进京护法,遭到了多次的非法关押。2000年春节期间,我进京护法,驻京办的人通知当地公安分局把我接回来送进看守所,打得我两腮肿得老高,嘴里破的不能吃东西,两臂拧着弄到背后象捆死囚犯一样,捆半天放开又用粗绳捆,左手腕小骨至今留下了残疾。这一次关了我四个多月。师父说:“被抓不是目的,证实大法才是真正伟大的,是为了证实大法才走出来。即然走出来也要能够达到证实法,才是真正走出来的目的。”(《理性》)
我于2000年11月初又去了北京,三天内我在天安门广场打了两次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我顺利地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这次我真的体验到了“法渡众生师导航”(《心自明》)。我每提高一步都离不开师父的教诲。2002年8月13日由于他人出卖,恶人告密,我又一次被抓,恶警把我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高烧近40度,恶警把我铐在刑罚凳上,用烟头烧我脚心、胳膊、往我身上喷凉水。我不配合邪恶,始终闭着双眼,在师父帮助下,仅六个整天就把我送回了家。
虽然我水平有限,从来不会写文章,可我还是提笔把自己的经历和点滴体会写出来,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