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30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月29日报导--黑龙江消息,哈尔滨教育局自2002年高考时就开始实行株连政策,剥夺法轮功学员子女考大学的权利,2003年将继续执行。据了解,许多法轮功学员的孩子并不炼法轮功,但是却因为直系亲属修炼而被剥夺了报考的资格。
哈尔滨教育局一位官员说法轮功学员肯定不让参加高考,家族有人炼,他说不清楚;另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法轮功学员子女不让考大学的情况是存在的。
据明慧网资料显示,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涉及每个领域,包括教育界。2002年7月,湖南省祁东县一位高中毕业生在全县统考试卷上,在回答有关法轮功的试题时,因写出“法轮大法好”“XX党镇压法轮功太残忍了”的话,被剥夺应届高考权利。而当地610组织居然调动衡阳市、永州市两个城市的警察三次去抓该考生,未遂,又抄了此考生的家。
2002年10月,部分法轮功学员在美国以“群体灭绝罪”控告江泽民。江氏集团有系统的在国家控制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上大量造谣诬蔑和恶毒攻击法轮功,迫使学校、政府部门及各种企事业单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使法轮功学员无法上学,无法工作,无法有正常的社会交往,无数的家庭破裂,无数人流离失所,众多的法轮功学员无法生存。这正是“群体灭绝罪”定义中的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