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16日】2001年7月份,我还在劳教所里。有一天,内弟来看我,告诉我:女儿独自一人进京护法。我听了心里一震,心里感到又惭愧又担心,惭愧的是一个15岁的女孩能进京护法,而我这样的男子汉却未能顶住邪恶的严刑拷打,作了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担心的是女儿现在怎么样了,她是否承受的了。事隔一年多之后,当我从劳教所回到家的时候,见到女儿,她从不提起自己进京的事。有一天,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她才讲了进京的经过。她说:自己做的不好,不愿提起这事。可我觉得她做的很好,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场面。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但平凡之中才见伟大。一个15岁的女孩,在父亲被关在劳教所,母亲被坏人监视的情况下,没有人护送,没有人照顾的情况下,自己一人进京护法,也是难能可贵的。
现将女儿进京护法的经历写出来,以激励那些不能走出来证实法的同修们。女儿是1998年开始炼法轮功的。早在2000年冬她就提出要进京护法,我没有同意。当时是2001年7月中旬,学校开始放暑假了,她又向她母亲提出了这个问题,我妻子也拿不定主意,正巧,两个同修来我家。同修们一听说孩子要自己进京,都认为孩子太小,独自一人去太危险,同修们都劝女儿别去了。可是我女儿执意要去。7月15日女儿开始了一人进京证法之行。因为到北京盘查很严,女儿买了一张到天津的火车票,坐了一夜的火车。早晨在天津下了车,又乘大客车到北京。下午她才来到天安门广场,因为当时正是盛夏,骄阳似火,北京的气温高达40度。当她来到天安门广场的时候,广场上人员稀少。女儿想:应该等人多时再打开条幅,她就在天安门的广场边上等啊、等啊。等到大约6时左右,广场上的人开始多起来。女儿想:不能再等了。她来到广场,从衣兜里拿出条幅打了出来,过了一会儿,一帮警察跑过来,劈手夺去了条幅,把女儿拽到警车上,在车上警察抢去随身携带的提兜,也没翻出什么东西。最后,把她带到前门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警察恐吓、威胁想让女儿说出姓名和地址都没有得逞。最后,使用了卑鄙的欺骗手段终于骗到是某省的。于是,他们把女儿送到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和我单位取得了联系,让我单位派人去接人。正巧,我单位有一批买断人员因买断的工资问题到北京上访,我单位派人把这批人接回,顺便也把我女儿接回来。
回到家车直接把女儿送到了当地派出所。后来,派出所又把女儿送到公安分局政保科。在那里进行了审问。后来,女儿悟到:不能配合他们。就说:“我不想回答你们的问题。”警察让女儿写“保证”,否则要送看守所。女儿想:“送不送看守所是我师父说了算,你们说了不算。”最后,那个年岁大的所长说:“算了吧,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有什么问的,快放人家回家吧!”就这样,女儿的舅把她领回了家。后来,因为女儿进京护法,单位让我妻子交1000元罚款,我妻子不交。最后,单位在不给任何发票的情况下强行在我妻子的退休工资中直接扣了1000元。
我当时在劳教所里,单位的一个领导去看我,说:“你和你妻子开车撒材料成了全省第二大案,你们家可出了名了,这次你女儿只有15岁独自一人进京护法是全省第一份,惊动了市610,省610……”
后来,劳教所里都传遍了。一个15岁的女孩独自进京护法,许多大法弟子闻听此事都赞叹不已。此事也给劳教所里的大法弟子以很大的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