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26日】随着正法进程的深入,我们洪法工作的项目日益增多,以项目为单位相继成立了若干工作小组。所有这样的工作小组都应该成为好的学法环境,修炼的环境。工作小组是好的修炼环境,小组的工作就能做好。越是工作忙,越是应该抓紧小组学法,集体讨论,在法上提高认识,相互协调。一个小组能在一起学好法,受益的就不仅是该小组的弟子,其他运用他们工作成果的弟子,广大通过该小组工作成果而了解真象的群众也会跟着受益。这样的修炼环境对任何其他愿意加入的弟子都应是敞开着门的。
只有一个工作小组是好的学法环境,在其中工作的弟子才能得到修炼上的提高。某个工作小组成立初期,因为工作十分繁忙,有些弟子不能保证每天的学法时间,所以一段时间下来,有些人的心性得不到提高,工作也做不大动了。通过学法,大家认识到,我们的工作都是志愿的。往往在一个新的形式下出现的新任务,是由一些对法理解得好的弟子首先主动承担下来的。如果工作小组不能保证学好法,这些心性好的弟子可能因为工作压力大而在修炼上疏忽从而掉队。那不是把我们中最得力的弟子给耽误了吗?
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这个小组开始了固定时间学法,坚持每次在一起读法一个半小时,然后谈论工作的习惯。在大量工作要求的情况下,靠着对法的坚定和心性的修炼坚持工作下来。
工作小组应是学法的环境,这是正法要求我们的。我们的工作是以常人社会的形式和技能来开展的,但是这决不表明我们的工作小组因此而成为正法中的领导,或者决策者。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实际工作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专业人员不足,所以希望等到条件相对成熟时,再实现工作中对我们的更高要求。但是,任何正法中的工作都是以形势发展和抑制邪恶的需要为决策的前提的。时间不等人!每一项洪法工作没有达到正法进程今天的要求,我们明天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去弥补。而且,这是以大量众生的无谓牺牲为代价的拖延和推迟!所以严格点说,是不能允许的错误。我们应该努力创造各种条件来达到正法进程的要求。实际证明我们大法弟子是能做到的。
工作小组是好的学法环境,这在正法中首先要求所有参与工作的弟子具有明确的正法意识。我们不能以人的技术标准和专业培训来决定正法工作的轻重缓急、可行不可行,因为专业的标准和正法的要求不是一回事。比如,人间的法律是为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业力轮报、因果关系而设立的,简单地拿来用于正法进程中复杂的官司,落入人的框框,就可能导致失误和不成功。各地参与诉讼案的弟子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忘记了深入讲清真象,忘记了正法的要求和本质,按常人的程序进行我们的诉讼,很多事情就会发生困难。所以借助人间法律起诉邪恶的动机还仅仅是开始,按正法的要求做,作为一个整体一步步走好全局正法中的每个环节,是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决不是请一个律师,或把一件诉讼案交给一两个律师弟子,按常人的习惯和方式来运作就足够了的。
工作小组是好的学法环境,还意味着这种集体的结合是以某种工作的性质为核心的。对这个工作的责任感和坚定信心,是建立在所有小组成员对法理的共识,对正法进程把握的基础上的。有时听到一些小组的同修拿自身项目的排列位置来要求别人的协助和重视。其实一个小组与其他项目小组之间的联系,与广大没有参与本工作的弟子之间的联系是以法为重,以正法进程为准的,所以任何小组都不应该简单地从专业的角度要求自己工作性质上的权威性、决定权和否决权,因为这样容易导入人的误区。正如我们不从正法的角度去理解工作项目的性质,而单纯地让专业人士去操作,就不是大法弟子在做正法工作一样。在法理上的交流是凝聚一个小组的关键。在法上的理解和交流也是项目和项目之间协调的基本。
简而言之,把目光放在正法的要求上,把人对条件的依赖,把对人的标准的畏惧和对人的权威的要求,把人对位置排列的虚荣统统修掉,让每个工作小组都成为修炼的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