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23日】据世界日报多伦多8月20日报导,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Canadian Broadcast Standards Council)近日的一项裁决,指出本地中文电视台[城市电视]去年12月播出的一条新闻违反有关暴力问题的守则及新闻业道德标准守则。这条引自中国大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声称一起凶杀案的主嫌是法轮功修炼者。报导说,[城市电视]所属的新时代传媒集团加东区副总裁莫若翔昨天受访时表示,尊重有关专业机构的裁决。
报导说,根据法轮功多伦多组织的陈述,这条新闻于去年12月6日晚在[城市电视]的[中国卫星新闻]中播出,内容是中国大陆一名叫傅怡彬的男子被控杀害其父亲和妻子。报道中几次出现有墙壁上溅血的画面,并声称凶嫌为法轮功修炼者。指其原本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儿子和好丈夫” ,但“98年修炼法轮功后就变了”。
据报导,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的裁定认为这条新闻把谋杀者与法轮功联系起来的做法是不公正的和不适当的,反复使用血淋淋的谋杀现场录影片段违反电视媒体“暴力内容守则”。
多伦多地区法轮功学员顾思颖昨天表示,此次[城市电视]虽然不一定是主观上刻意诋毁法轮功,但这则报道确实给包括多伦多地区的学员造成极大伤害和困扰。她并呼吁本地中文媒体不要转载大陆官方有关法轮功的报道。
报导说,[城市电视]所属的新时代传媒集团加东区副总裁莫若翔强调此条新闻只是一个单一事件,该台没有针对任何宗教团体的歧视。据了解,此条新闻播出之后,法轮功组织曾自己制作了新闻进行反驳和澄清。亦曾要求[城市电视]播出这条由他们制作的录影带,但[城市电视]拒绝了这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