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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讲清真象,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大法坚不可摧》)

    国际主流媒体报导国际奥委会被敦促对中国在奥运会前的镇压计划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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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5月4日】

    法新社报导国际奥委会被敦促对中国在奥运会前的镇压计划采取行动

    法新社2002年5月3日的一篇报导说,有两个在美国的团体公开发表了他们称之为中国在举办奥运会之前所采取的镇压计划的证据,并说这两个异议团体要求国际奥委会重审他们授予北京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的决定。

    报导说,这两个团体分别为“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他们公布了据说来自吉林省官方的一份报告,该报告要求镇压所有异见团体,尤其是被禁的法轮功精神运动。报导说,该报告要求迅速逮捕抗议组织者,并予以“严厉惩罚”。包括高达3年的监禁和10000元(1200美金)的罚款。该报告要求对法轮功积极人士则尤其要严厉处理。

    报导说,在致国际奥委会主席杰克斯.罗格的公开信中,这两个在美国的团体敦促奥委会“尽早就新的证据进行复审并考虑撤销授予北京2008奥运会主办权的决定。”

    报导说,就在向国际奥委会提出这个呼吁的不久前,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曾暗示说,中国侵犯人权的行径仍可能会导致其丧失奥运会的举办权。



    中国时报:公安获准迳行逮捕法轮功成员

    陈旭华/台北报导 2002-5-04 1:55

    大陆当局指示东北各省公安部门在二○○八北京奥运前,对于(所谓)非法集会、聚会及任何妨碍社会秩序的活动加强取缔,并放手公安镇压法轮功成员,甚至不需要拘捕令即可迳行逮捕。

    根据路透社的报导,自由中国运动(Free China Movement)取得一份据信由吉林省的大陆公安部门及高等法院共同签署的文件指出,自二○○○年五月二十日至二○○七年底,公安对法轮功成员可迳行逮捕而不需法院的拘捕令。

    自由中国运动指出,中国人权问题只会更差,该份文件中清楚地陈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国际奥委会被蒙骗了才会同意北京举办奥运,国际奥委会同意北京申办奥运的前提是假设中国的人权问题会逐渐改善,但是这份文件却证明了全然相反的结果,现在中国政府利用举办二○○八北京奥运的理由,要求公安对于异议份子展开新一波的镇压行动。



    中国事务网:民运团体公布严打法轮功文件

    美联社北京二日电- 总部在美国的「自由中国运动」 2日公开一份中国大陆政府最高层文件,显示北京当局已指示吉林省警方,为了顺利主办 2008 年夏季奥运会,一定要镇压抗议,并集中对付法轮功学员的示威抗议活动。
     
    目前无法查证这份文件的真实性,但是,审视过此一文件的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中国事务学者黎安友表示:「我认为这是真实文件,而且十分重要。」北京当局似乎指示,即使没有正式逮捕令,也可拘捕法轮功学员。
     
    这个通知向吉林省所有警察局和法院下达指示,上面写道:「为了顺利迎接和主办2008年奥运会,稳定社会秩序及严打非法集会,特发出以下通知。」据了解,吉林省是法轮功学员的重要根据地。
     
    文件中指示,大规模抗议集会的筹划人,如果不肯悔改,判刑三年,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约1200美元);参加三人以上集会且不听从警方警告者,应拘留15天,并科以相当120 美元的罚款。「非法组织」的首领应予重惩。
     
    目前不知道发出此一通知的日期,但它下令从2000年5月20日至2007年12月30日执行这些指示。北京的记者也收到「自由中国运动」传真的文件影印本,文件只有一页,上面盖了两个官印,措词完全是中国大陆警方文件用语。从命令执行起始日期来看,北京当局在获得奥运会主办权之前,已下达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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