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7月19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住在鞍山市。因为我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进京上访,向国家和政府讲清法轮功真实情况。结果遭致多次非法关押和刑讯逼供,直至被非法劳动教养,下面我把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写出来,希望能唤醒更多善良人的良知,真正的理解和支持法轮功。99年进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抓去,然后一顿严刑拷打,半夜送进北京监狱,关押十天。后由当地派出所接回到鞍山市第三看守所拘留十五天,随后派出所又以办洗脑班为名非法软禁七天后,才放我回家。因坚持学法炼功,派出所多次上家骚扰。2001年11月29日晚派出所七八个民警,破门而入,不讲原因,不出示任何证件,把我从被窝里强行拖到地上,扣上手铐带到派出所,不由分说一顿拳打脚踢,其中一个警察抓起我的头发往墙上猛撞,还有一个警察拿着电棍电击全身,浑身上下电个遍,连头顶,脚心,(因当时没穿鞋)就连下身都电,然后又给我上绳,就是把手背到后面扣上手铐,拿一根绳子吊在手铐上,把人吊起来,只让脚尖点地,吊了大约二三十分钟左右,两只胳膊和手完全失去知觉。放下后拽着胳膊连抻带打,真象万把钢针往上扎一样的疼痛(手指麻木三个多月才恢复正常)。以后用电棍电击多次,一直到30日晚,才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拘留15天后,没有任何理由又加15天,一个月后也不放我。于是我用绝食绝水的方式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绝食九天后派出所把我接回家,24小时派人监控,回家2天后又把我送到第三看守所。我再一次用绝食的方式抗议非法关押和迫害,绝食19天后,派出所再一次把我接回家,还是派人24小时监控,限制人身自由。刚刚能吃点食物,又重新将我抓到鞍山市劳动教养院,现今还在教养院关押。
江泽民邪恶集团对待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更没有人权可言。它们完全凌驾法律之上,对法轮功学员任意打压,拘捕,劫持直至非法判刑。我真诚希望世界上一切的善良人们能给予大法弟子理解和帮助,共同谴责江氏邪恶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