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5月26日】我于2002年3月28日被长春市公安厅(局)与沈阳市公安局绑架,当天下午我被带到某宾馆417房间,警察把我绑在一个很高的铁椅上,把我的脚用绳子绑上,手用铁铐子铐上,胳膊用皮带绑上,当时我没有配合它们,有一个人气急败坏的用拖鞋往我的脸上使劲的打了10下左右,然后又有一个人用烟头往我的脖子上烫了一下,它们一看还不行,就用小的电棍共3个电棍4个人,往我的脖子上过,往小便上过,往大腿上过,当时有个人说等会用一瓶白酒往你的肚子里灌。晚上它们把我送到铁西区贵和派出所,呆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把我和另一同修送到了沈阳市行政拘留所(29日)。由于我俩绝食抗议,2002年4月1日,警察又把我俩转入大北监管医院。由于最后我俩坚持不吃饭,监管医院刚开始用伪善的面孔,劝我吃饭,一看不行就用强制的办法,给我灌食,一看还不行,就把我和同修单独关押,一个人一个房,他去了12房间,我去了1号房间,所长告诉管教把我绑在了木板床上了,时间2002年4月8日。两个脚又各用了一个皮带绑上,胳膊用牛皮带绑上,手用绳子绑上,肚子用牛皮带绑上,只有脑袋能动弹,一连绑了四天四夜。每天用针管往胃里推食,由于我的胃出血12日给我打点滴。
2002年4月16日张管教找我谈话,将近一个小时,问我你听着没,我说没听见,我在背法。他急眼了,叫人又把我绑上了两天,当天晚上,管房的犯人说你吃饭吧,我给你买点好菜,还吓唬我说:“你再不吃饭,明天给你送地下室监管医院”,整个房的人都说:“那里是731很恐怖。”他们一看不行,管房说我给你叩三个头,你吃饭吧,最后一看不行算了,他没有穿衣服足足劝我吃饭有半个小时。我也没有配合它们。
2002,4,19日下午,贵和派出所把我非法劳教3年送往张士教养院新收大队,新收大队长问派出所的人我几天没吃饭,派出所人撒谎说:“没几天。”我同修说:20天没吃饭了,大队长就没同意收咱俩,恶警不甘心,足足为了咱俩被劳教所收下,等了有1小时30分钟,最后劳教所还是不收。最后不得不把咱俩放回家了。第二天我就离家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