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27日】我今年38岁,工程师,原属盘锦市某公司职工,家住盘锦市。因修炼而遭到江泽民政府的无端迫害,自1999年4月25日以来,在精神、生活上受到了严重的迫害,人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如下是我遭受迫害的事实:
自4月25日起,祥和的炼功点不断地受到骚扰,早晨炼功有便衣盯梢,盘查登记,不让挂横幅,炼功点处常常停有警车,学法小组有特务打入。因进京上访,受到了领导的询问。
进京上访,沿途设有无数关卡,警察非法盘问、翻包,全体乘客下车搜身,态度恶劣,致使汽车晚点四个小时。沿途警车穿梭,气氛恐怖,使所有乘客在精神上受到了摧残。
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戒严,不许人民行走。路上行人无故被盘问、翻包、搜身;警察对大法弟子殴打、抓捕;搜查旅馆。辽河油田公安局为了查找本人,将前门大街的所有旅馆几乎一个没落地搜查一遍。在此期间,家人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度的打击。
回到单位以后,被非法搜缴、焚烧大法书籍。强迫写体会、认识(没有配合)。由于新闻铺天盖地的污陷,使得职工都惧怕、远离我,在精神上受到打击,在工作上造成了不配合。
1999年11月25日进京上访,被家人接回,警察非法抄家,并妄图非法拘捕,没有得逞。
1999年12月19日,北京市大兴县派出所非法查抄大法弟子的住处,我被非法抓捕并拘留,在此过程中受到了严厉的恐吓、审讯,罚蹲、罚站,警察用大法书猛力击打我头部,把我关在铁笼子里。在拘留所里强行拍照、按手印。20多人挤在一个号里,睡觉只能侧身,有一只脚还不能着地,有两名大法弟子只能睡在厕所边的水泥地上。在离开此看守所时,警察强行扣押我的电话号码本、一本大法书,登记时少记了300多元钱,当时声明,却没有更正,所以300多元钱没有得到归还。交了抵押金的被褥,被强行收走,抵押金却未退。
1999年12月19日在辽宁省驻京办事处,一天没给吃饭。警察轮番值班看守、审讯。
1999年12月20日至31日被辽河油田公安局拘留,当时天气十分寒冷,号里只有一点点暖气,伙食费一天20元,却吃的是玉米糊、窝头、白菜汤,不供应开水。在此期间受到了非法抄家。罚款3000元。扣押一个月工资及部分年终奖。
2000年1月3日至1月12日,单位里办了九天全封闭洗脑班,各科室领导轮番值班看守,最后它们以失败告终。
2000年8月15日在同修家被非法抓捕,警察非法没收了两本大法书、师父的新经文,我受到了恐吓与审问,国家安全局驻盘锦办事处、盘锦市公安局、辽河油田公安局、兴隆台派出所、录井公司安保科于当晚查抄了办公室。我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派出所非法拘留。拘留期间,伙食条件极差,没有开水,狱警态度恶劣。罚款3000元。扣押一个月工资及其它奖金。
2000年11月被非法查抄办公室,并被抢走了一本大法书。
2000年12月31日非法查抄办公室,(抄走的大法书用自己的生命又要了回来,)非法审讯、强迫在搜查证上签字(没有配合)每次查抄都是把所有的办公用品翻个底朝天,连小小的自行车证的夹页处都不能幸免。
单位里始终非法监控我的行踪,禁止使用办公室内电话、传真等通讯设施,不允许上网,不许随便说话、走动。在2001年的2月达到了高峰,因惧怕我讲真相,又限制不了我说话,只有限制办公室的同事,不允许任何人和我谈论关于大法的事,也不允许任何人来听,否则就扣工资、待岗。鼓励同事举报我的行踪,然后用扣发我的工资奖励对方。限制我在上班期间只允许在自己的办公桌附近走动,上厕所有人监视。绝对禁止使用电话,即使给家人、孩子也不可。为此写过辞职报告,未批。部分年终奖得到了扣押。
自2001年3月,住宅受到监控,警察24小时蹲坑值班,骚扰、搜查、下传唤证。
2001年8月25,在沈阳被非法扣押24小时,警察一夜不让合眼,半夜把风扇开到最大,对着吹,洮昌派出所所长用脚猛力踩腿,打耳光;用手铐铐在椅子上,一天没吃没喝,还扣押了100元伙食费。
2001年8月26日晚,辽河油田公安局要非法拘留,由于不配合,被拖致使膝盖处的肉磨掉,露出骨头。次日流离失所至今。2001年12月被开除公职。现被盘锦市、辽宁省内部通缉。
2001年8-9月被抄家三次。
辽河油田录井公司设计中心主任办公室电话号码:0427--7801194
安保科科长办公室电话:0427--7820244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6/21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