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3月12日】英国议会外交委员会于2月28日发表了2001年人权年度报告。该报告说:“人权年度报告极详细地和恰如其分地评论了发生在中国的人权侵犯,其中包括对行使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的限制。”
人权报告还指出:“在1997年7月17日,当时的外交大臣罗宾·库克在以‘进入新世纪的人权’为题发表演讲时,提出了十二项政策以使政府的人权义务付诸实施,其中第五条为‘在多边会议上,诸如每年一度的人权委员会会议,英国将支持谴责人权侵犯的议案和决议,并呼吁遵守普遍接受的人权标准。’美国每年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提交了决议草案,批评中国的人权记录,但中国一贯利用程序手段阻止决议草案交付讨论。今年美国不是人权委员会的成员,无法提出决议案。”
该报告继续指出:“在人权委员会提出决议草案是对中国每年一次的提醒:国际社会不认可该国的人权记录。在我们看来,如果不提出这一决议草案,那会让中国理解为减少了其进行人权改革的国际义务。我们建议英国政府协同其它欧盟成员国,促使欧洲联盟在联合国2002年人权委员会上提出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