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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出心底的呼声:我们反对香港二十三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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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12月25日】

  • 大陆法轮功修炼者及亲友就23条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 台湾交通大学学生会就23条立法致信香港保安局

  • 林保华:反对第23条立法 全球声援

  •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媒体声明:维护香港自由 开创和平环境

  • 大陆法轮功修炼者及亲友就23条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致香港政府:

    我们是大陆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亲朋好友。我们写信表达我们对引起广泛争议的香港二十三条立法的关注。

    二十三条立法草案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反对叛国,分裂,煽动,颠覆和盗窃国家机密,并禁止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和团体同外国的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也就是说,二十三条将赋予香港当局权力取缔任何它认为参与颠覆活动的团体;可以直接用来攻击那些在香港为基本人权而请愿的和平团体。并且在大陆内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被取缔的团体,其分支或与其有联系的团体在香港也会被取缔。

    二十三条立法的模糊性可以轻易地导致基本权利被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剥夺。目前在中国大陆,当权者一直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迫害宗教团体、法轮功民众、以及互联网用户、学者和记者等。特别在过去的三年多,大陆江泽民集团一直在野蛮地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对于法轮功学员施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海外法轮功信息中心证实在这场迫害运动中有证可查的死亡人数超过500多人;2001年底中国公安内部统计的数字是超过1600人。被非法关押的人数超过几十万人,被判劳教的超过10万人,有几千人被投入到精神病院,一些学员遭受不明药物的严重摧残。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波及到每一位生活在中国的人,而这场迫害所造成的家庭的破裂,社会的歧视,对大量法轮功学员的讹诈与恐吓,大量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以及用连坐制的形式把各级党政官员,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亲朋好友,社会民众都被卷入到了这场迫害中,并且有良知不服从镇压指令者,也成了这场运动的被迫害者。

    法轮功在国外有自由的环境,收集、汇总、发布了大量的事实真相,江氏集团的漫天谎言不断地被戳破,江泽民、罗干等人的丑恶罪行越来越被公之于天下。同时,江政府打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幌子,动辄以泄露国家秘密、煽动分裂国家的所谓「威胁国家安全」的罪名来掩饰社会问题,堵塞社会的不满声音,镇压社会的不满力量。正因为如此,严密的信息封锁,网络监控,网络破坏就成了江XX等人镇压异己的政治手段,任何这方面信息的流通,被强加上莫须有的“叛国,分裂,煽动,颠覆和盗窃国家机密”的罪名。而这个由江XX等人挑起的对法轮功的镇压,用尽各种手段,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造成了从民族内部以至延续到海外华人当中的严重影响,也造成了广泛的社会歧视,以及法治的倒退、社会风气的大滑坡,制造出了大量社会悲剧和不稳定因素。而这一切都是独裁者在“国家安全”的幌子下犯下的罪行。很显然,二十三条立法为独裁者提供了一个将大陆的“滥用法律”灌输到香港的桥梁,意味着中国当局违反「一国两制」的承诺,将把它的暴政伸向香港,为了满足极少数个人的私欲而封住人们的嘴。二十三条立法显示江氏集团妄图进一步把香港法轮功归类于非法组织。你们要意识到任何这样的行动都会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反对。

    这对于相对开放和稳定的社会来讲是一个极大的倒退。香港曾是一个受到世界尊敬的都市。请为香港和民众的利益负责。我们希望香港政府能在更大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维护香港的自由和人权。希望香港政府认真听取人民意见,取消二十三条立法的动议。希望国际社会在制止香港二十三条立法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改变中国以「国家安全」为藉口而压制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的行径。让我们共同努力制止这场对法轮大法及大法修炼者的迫害伸向香港。

    大陆法轮功修炼者及其亲朋好友
    2002年12月22日


    台湾交通大学学生会就23条立法致信香港保安局

    2002年12月24日

    香港保安局

    叶刘淑仪女士:

    我以国立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会长的名义,代表学生联合会和我们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一万名会员写这封信给您,表达我们对香港23条立法的反对立场。如果该提案成为法律,将严重破坏香港校园师生的基本权利,损害校园学术研究、文化出版品、社团活动、学生运动等自由。

    该计划对人权的压迫,不仅仅限于香港当地的学生,同样也针对台湾的学生,在台湾许多合法的言论、活动,在香港将不再被允许。仅仅是参加支持在中国的人权自由或支持法轮功运动的某一游行,哪怕是在台湾参加,都将会被该法律条文认为是“颠覆性”而受到处置。

    我们强烈要求香港政府能大幅修改23条法案,使香港人民、学生的自由权能够得以保障,特别是要使香港政府拥有决定在香港的组织团体合法性的自治权、新闻自由权、文化出版品及校园的学术研究、社团活动、学生运动之权利。

    王诗铭
    国立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会长
    敬上


    林保华:反对第23条立法 全球声援

    (原载自由时报)十二月十五日,六万香港市民举行反对二十三条立法的游行示威,这是中共收回香港后最大规模的示威游行,表明广大市民对北京和香港特区政府要进一步钳制香港自由和人权的抗争。之所以这样大的规模,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这是「一国两制」的存亡关头。北京收回香港五年多来,已经不断侵蚀「一国两制」,而为二十三条立法是要彻底搞垮「一国两制」,以人治打垮法治,以专制取代自由。

      二、特区政府用硬销的手法激怒市民。官员们不但对市民的意见充耳不闻,还强词夺理、卖弄似是而非的中外历史,强迫市民接受他们的歪理,并且暗指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反对立法是「叛国」。

      三、亲共人士血口喷人也引起反弹。他们把反对立法的人士戴上「卖国贼 」的帽子,骂反对立法的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是「老年痴呆症」、「病态圣徒」等等。

      由于争议很大,不但引起当年相信中共「一国两制」承诺的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海外华人中也产生反响。因此在香港大游行前后,海外华人积聚的城市,也组织了声援香港反对二十三条立法的签名、集会和游行。

      一个名为「全球反对二十三条联盟」在网上againstarticle23.org发起的签名运动,执笔时已经有来自全球各地三千六百人的签名,不但是华人,还有外国人。互联网发挥了它的威力。连中国大陆都有人签名,因为中共还来不及封网。一批海外华人知识分子在八九学生运动领袖王丹发起下,连署了支持香港市民反对二十三条立法的声明。

      而带头游行集会的城市,最早是在美国首府华盛顿,除了那里的香港人以外,还有全侨民主和平联盟、中国民运人士、法轮功学员等等。全侨盟全球理事长巫和怡冒着寒风亲临讲演。其他城市如洛杉矶、旧金山,以及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蒙特娄,乃至澳洲的雪梨都有举行。其中香港人最多的多伦多,更是连续举办多次活动。美国的波士顿则在二月二十一日举行,王丹将参与;我则会在纽约二十二日由全侨盟组织的活动中介绍二十三条立法的来龙去脉,会后将有一些人士游行。

      不少台湾人参与签名和其他活动;台湾人权促进会与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在立法院主办了「反对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听会」,邀请学者专家与会讨论。这不但是关心支持香港的人权,也可以认识到中共的「一国两制」是什么货色,等于打预防针。

      对香港人的大游行,不论香港特首董建华,还是中联办主任高祀仁,都扬言不会影响立法,表明他们视民意若无物。也许他们还认为,越是这样抗争,越是需要镇压。这是一切专制暴君的心态。

    (有删节)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媒体声明:维护香港自由 开创和平环境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就香港23条立法发表媒体声明-历史的原因和地理位置使香港正好处于自由世界和共产世界的交界点。独立、优越的政策使香港在20世纪成为投资和贸易的天堂,言论的自由使这里云集了亚洲、欧洲、美洲几乎所有大新闻社。二十世纪,香港人民沐浴在富裕和自由之中。

    1997年中国领导人以“一国两制”、保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承诺收回了香港。然而中共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仅仅五年,就迫不及待地把魔爪伸向了香港人民,企图修改香港基本法,以法律名义剥夺香港人民的自由。受到专制极权者的胁迫,香港特区政府匆匆抛出了所谓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谘询文件,打著所谓维护“国家安全”的旗号,欲盖弥彰地针对著某些特定的团体,无情地冲击著港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23条草率出笼 动机何在?

    在江泽民强权统治的压力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之前,草草出笼了一份咨询文件,表面借口是为“捍卫国家安全”,实际上其目标明确是针对有关团体,而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香港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正如法律专家们曾经指出,香港现有的法律足以涵盖23条的内容,没有必要再立一条新的法律。 因为即使“叛国”或“颠覆”没有被列为基本法中单独的一条,现有的法律已足以阐述这些问题。

    众所周知,香港从未有过处理这类犯罪的先例和经验,却拼命要推出所谓的23条来填补所谓的法律漏洞,这不得不使人质疑这一草率行动背后的真正目的。

    23条照搬大陆极端做法 “一国二制”受到威胁

    事实证明,香港现行的法律及条文给香港带来了真正的安全。23条不仅不能给香港带来更多的保护,反而对现行法律、民权以及道德约束力量起到真正的破坏作用。更有甚者,23条立法对香港自由传统的腐蚀将导致所谓的“一国两制”的崩溃。

    请注意23条提案中对于“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解释,这在任何反颠覆法律中都是一个关键因素。香港政府显然想全盘照搬大陆对这些名词的含糊解释,并对发现犯有这些罪名的人也照搬大陆极端的惩治办法。

    23条以国家安全为由镇压和平异见者

    我们不应忽视的重要一点是:北京政府在政府、国家和共产党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在“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幌子下,和平的异见者和异见团体被秘密围攻、取缔,因为他们被认为威胁了中共的霸权。如果有人宣说在中国某地区艾滋病如何传染,或向媒体透露持不同意见者在精神病院受迫害的事实,或报导一次大规模的工人罢工,都会被扣上 “颠覆破坏分子”的帽子。

    香港居民朱柯明先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因在2000年8月通过法律手续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上交了一份控告江泽民及另外二名中国领导人迫害法轮功的起诉文件,七天后便被中共逮捕。他被判5年徒刑,目前仍在遭受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迫害。

    在美国行医的滕春燕医生因向海外媒体透露法轮功成员被秘密关进精神病院迫害的事实,被中共非法逮捕并被判处劳教三年。

    而港府正大力推行的23条,将会很容易的被用来镇压任何不符合江泽民集团喜好的团体或个人。如果类似上述的案例在香港变成一种常规,那将是人类文明的一大悲剧。

    23条中最模棱两可的一条

    23条中有一条款尤其让人关心法轮功在香港未来的命运,即:(港府)安全部将有权取缔那些在大陆被禁止的被大陆标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

    经验表明,立法23条很可能被江氏一伙利用,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候,作为一种打压异见者的政治手段。1999年法轮功被非法取缔就是中共明显践踏中国自己宪法的一个鲜明例证。23条的推出,让人不得不想到一个问题:面对来自中共江氏的压力,是否会再有象滕春燕那样的人,勇敢地站出来为捍卫香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战。

    香港政府反覆重审:在起草这项议案时,研究了许多民主国家的现行法律,想以此来表明这项决议符合国际标准。然而,我们相信,这种类同之处只限于表面,而真正的危险却隐藏于背后。

    香港政府始终逃避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与西方国家相比,香港缺少政府机构之间对真正的民主相互制衡的特点,而这一点正是可以确保法律公正执行的关键。

    其实,这项法律已经开始在这片国土上选择性地实施了。2001年11月,在警方的煽动下,食品环境卫生部门的人强行取走了法轮功的横幅,他们的根据是一条食品环境卫生条例。还有今年3月14日发生的事件,香港仅仅根据一条通常用于小商贩引起阻街的条令,就将和平合法请愿的16名法轮功学员逮捕,并按这条条例对学员进行迫害。

    23条咨询期间 港府滥用现行法律压制表白自由

    令人遗憾的是,在整个起草23条法律过程中,香港政府并没有真正尊重香港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咨询过程更像是促销商品一样。它是在按照大陆当局秘密授意的时间表在进行。而且这样一个关系到香港未来的重大决策,香港政府甚至拒绝合理的建议,其中包括把草案中更详细的内容在大众中进行咨询。

    不管当局怎样努力想使这一提案显得合理,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将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麻烦。所谓的“国家安全” 实则是在减少国家的安全,实则是在被用来满足少数当权者的私欲和利益。

    抵制23条 制止暴政向香港蔓延

    我们深深感到香港政府以及香港人民不应该成为江泽民暴政的牺牲品,不应该生活在恐怖之中,我们强烈反对任何以“国家利益”或“国家安全”为借口,任意采取措施伤害无辜百姓的做法。

    让我们共同站出来制止暴政向香港蔓延。让我们真正为子孙后代的将来负责,捍卫香港人民现在所拥有的基本人权和民权,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光明的未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7/30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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