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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香港23条的面纱


    文/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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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2年12月20日】有什么可以在世人目光之前,堂而皇之,讲法律,谈道理,而达成不为人知的目的,就是“谎言”。有什么可以令“谎言”被揭破,亦是“谎言”的本身。

    香港的23条立法,说的是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履行一国两制基本法内的承诺,问题是何谓一国两制?基本法规定香港市民无需负担国家军费、不用参军,岂非就没有做到维护国家的本份?另外,两种对立的制度能够共存,建基于独立管治才能维持国家名义的完整,所以用国家为首作理据是说不通的。谈到国家安全方面,国以民为本,无家不成国,国民为了保家卫国,自会团结一心,因为国家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安全就是人民的安全。所以以国家安全为由,在立法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真正以人民的诉求去考虑、符合人民的意愿、维护人民的基本利益,一切的说法行动都是虚假的。

    23条立法,政府忽视民意、草草上马,声声承诺立法后不会影响现状,既然不变何需立法?条例所引用保障人权自由的标准,不单与世界标准不衔接,内容亦十分模糊空泛,亦拒绝白纸咨询,这就不仅是令人费解的问题,而是强行立法于两个制度之间,一方安全而另一方相对落入危险之中。自由社会的繁荣安定,完全取决于法制的稳定,和公民享用的权利。现时多国政府及团体都作出反对及关注,呼声不绝,立法变成了国际焦点,这就不是国家内政或地方管治问题。作为世界一份子,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世界公义,和平与自由。

    历史和事实告诉我们,专制管治的可怕和暴虐程度、对人权自由的剥夺,异见者只会遭到打压。否则,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时,何需经历多番谈判创立一国两制和邀请各国代表作见证。

    能够有选择性地打击异己,只有张开天罗地网覆盖所有范围,即使当前只针对少数目标,但无可避免对社会各阶层造成冲击,实质来说,任何人都难脱其掣肘。以23条现行的准则,是将国内的管治方针延伸至香港,另一角度看,就是以23条作利刀,将打压行动扩展至香港乃至全世界,谁会是目标呢?在23条咨询文件中,明显针对的就是法轮功。

    对于香港来说,法轮功是一个合法团体,和所有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即使在全球弘传60多国,获颁褒奖近千,深受各国民族欢迎,但在国内独裁者却是残酷镇压的对象。在世人见证下,无数证据和国际支持及反响,说明和平的法轮功的确遭受诬陷和迫害,揭破了国内的谎言。大陆独裁者这种摧毁人类道德、摧毁人类生命的行动公然出现于世,还肆意施暴,无异让全人类看清真正的善与恶,给良知与正义一个抉择与行动的机会。专政者为了将镇压暴虐至香港,宁愿破坏一国两制,牺牲七百万市民的基本公民权利。23条关系到香港的未来,法轮功能否合法存在,以及市民继续享有自由民主的考验。

    说来可笑,有自行立法的权利,但没有保证不可以立法将操控权拱手让人!但请认清谁是社会真正的主人?什么是自由和民主?法律是用来保护市民还是箝制市民?执法者本身有否依法?市民并不是作茧自缚,自设枷锁,而是将希望与信心付托于政府,反其道而行只会招来人民的反抗,谎言只会不攻自破,因为公义和自主权掌握在人民手中而不是在说谎者口中。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23/30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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