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3日】我叫董跃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中国公民,持因私普通护照来美。我的护照于2001年12月17日到期。我于2001年12月11日到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办理延期手续,领馆给的收据上写12月18日取件。当我12月31日上午取护照时,使馆的工作人员把收据上的条码放到条码阅读器下读取,但计算机没有反应,她看了一下屏幕,跟3号窗口的男性职员讲了几句话,他到另一台电脑上查了一会儿,回来跟我说,你的延期申请不符合我们的规定,不能给延。我问:“不符合哪一条规定?”他回答不上来,便说,我们的条例上有那么多,你自己去看吧。我说:“我都看了,我还是不明白我不符合哪一条,请你给我解释清楚。”他说,我们只是办手续,没有责任解释,你可以到传达室去找我们领导。报上你的大名,跟我们领导去谈。
我于是到传达室找领导,传达室的人告诉我一个内部电话的号码,我打了这个号码,一位男士接电话,问了我的姓名后,到外面来跟我谈话。我问他贵姓,他说姓戴,是个领事。戴领事看了我的护照说,你的延期申请我们现在不能办理。我问他为什么不能办理,他说不出来任何理由,只说,我的授权有限,你这个我不能办理。我说:“这么说不给我护照延期是上级的决定了。”他说,不给你延期具体是我的决定,但是我也不能告诉你原因。我也没必要跟你过不去,可是你也要考虑考虑,有些事不必太认真,我们出来还不是为了生存,多挣点钱。我说:“人当然要生存,但做人首先要堂堂正正地活着,应该做好人,不要干坏事,否则会造下很大的业力,还也还不清。”他说听起来象法轮功啊,什么业力业力的。我说:“业力谁都讲,做坏事产生业力。”
他说,我还有其他的工作,没时间跟你多谈。你要想延期,过两年再来吧。我说:“你不给我护照延期,我现在的生活都有很大困难。”
他不再多说,起身进去了。
就这样,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毫无理由地拒绝了我的护照延期申请。
在此我不禁要问:一个驻外领馆的官员,有什么权力无理剥夺一个公民的公民权?如此公然违反宪法的行为,为什么在领馆得到支持?
从戴领事的谈话中,大家都很清楚,就是因为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把我放进了黑名单,就这样偷偷摸摸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迫害。当然戴领事也可能是身不由己,但邪恶势力这种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无理迫害已经延伸到海外却是事实。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8/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