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2日】博讯12月02日消息-我旅居欧洲已多年并已取得所在国国籍。以我自身的经验,我很能理解许多中国人想出国的心情。所以当国内一位老同事托我将他女儿办出国时,我义不容辞地决定帮忙。上个月他女儿(章X)欧洲之行终于成行。谈起办护照,签证的经过,章X告诉我,因为申请留学,所以要去大学,教委盖章,然后去公安局申请护照。在收齐所有材料后,公安局让她写一份声明,证明自己不练法轮功并保证出国后也不练法轮功,如不写此声明则无法取得护照。听到这事,简直把我气晕过去。我是八九年参加高考的,当时正值六四,六月底七月初的高考前夕,所有考生都必须从当地居委会开证明,证明自己六四期间表现好,否则不能参加高考,当年的政治题就六四内容也加了十分。怎么这种政治高压的强制全民表态的做法,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在荒唐地延续?章X还告诉我,不止是她,她所知道的几位同学留学澳洲,美国的,在当地公安局办护照时都写了类似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哪一条,哪一款规定练法轮功的不准出国呢?何况章X本人并不练法轮功。又有哪条法律规定不练法轮功的人也要声明将来即使人不在中国也不练法轮功,否则拒发护照,也就是说连出国的权利也被剥夺。中国政府不放过任何一个要挟机会,对不练法轮功的人都如此系统地洗脑,一个真正修炼法轮功的人在中国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博讯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