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27日】2001年9月14日下午,我们一行9个人踏上了进京护法之路,临行前,我们每人都准备了一面横幅。第二天下午1点多钟,我们9人来到了天安门广场上,在同一时间内,我们全部打开了横幅,同时喊出了我们的心声:“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打开了横幅没过一会儿,有两个警察跑到我身边,上来就抢横幅,我赶紧用双手护住,争执了一阵子,他们把横幅抢走后,又上来抓我。这时我朝围观的群众大声疾呼:“善良的人们,你们千万不要听信电视上的谎言”,这时开来了一辆警车,他们把我硬往车上拽,我挣扎着不愿上车,警察用脚踢我心口,车上被抓的同修一起喊:“不许打人”。警车将我带到了天安门派出所,我从警车上下来时,边上一个警察猛地将我腿一扫,我没提防,一下摔倒,膝盖头摔破,又过来两个人将我两手按住,强行照相。
当晚7点多钟,将我送到了北京郊区顺义县派出所,在里面,警察见我不说姓名、地址,将我双手朝后铐在椅子上,并时时过来拎一拎铐子,还威吓我道:“再不说,将你吊到树上,把你放到大粪坑上面,让狗咬你。”恶警用尽一切办法想逼迫我说,一整夜将我铐在那里,不准我睡觉,我稍微一眯眼,他们就拿东西打我脸,几个警察轮换睡觉看我,但无论他们怎么样,我就是不肯说一个字。第二天中午时,公安分局来人,见我还不肯说,一个警察劈头盖脸地打我,打累了才停下来,这一天一夜仍旧是不准我闭眼。第三天上午9点多钟,一个恶警过来,凶狠地说:“别人都说了,就你不说,我今天非要你说。”说完拿两根电棍朝我身上乱电,他们又用衣服将我头蒙住,继续电我,一直到门口有人喊“吃饭了”方罢手。中午他们吃完饭,又继续电我,还拿出打火机说要烧我头发。整个一下午,一直都是在断断续续地电我,我的两只胳膊上被电得布满了红点,直到晚上7点多钟,看守所的人将我接走。
被关进看守所,我继续绝食(从天安门被抓就一直在绝食),第五天,狱警将我送到医院灌食,当时我发一念“不让他们灌成”,他们真的就灌不成,他们从我鼻子里插管,管子却总是从嘴里出来,换了三、四个人,都插不进去,无奈他们将我嘴撬开,堵住我咽喉才将管子从鼻子里插入。此时我又发一念“灌进去的,我一定要把它吐出去”。他们一离开,我真的开始呕吐了,连食物带管子一起吐了出来,因我一直带着背铐。警察进来看到后,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于是对犯人说:“是不是你们哪个发善心,将这管子拔出的?”他们始终不相信我能自己吐出来。第六天,他们又将我送医院去了,并想叫我住院。当时我又发一念“我不住院,我要回家”。在医院里量血压时,血压已量不出来了,心跳过速,呈现出生命垂危的状态。医生对警察说:“这人已经不行了,不能再灌了,赶快放了吧!”医生又悄悄对我说:“出去搞点东西吃。”就这样我从容地走出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