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8月2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是国务院计划单列的51家大型集团企业之一,下属有一核(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管理和营运大亚湾核电站,属中港合资企业)、二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管理和建设岭澳核电站,尚未发电)和核服总(广东核电服务总公司)等单位。在核电集团工作的大法弟子是以不同的形式招聘进入核电的,有正式调入和大学分配(合同是八年),有社会招聘(每年一签合同),有临时招聘的。在99年以后,广东核电集团官员紧跟“人权恶棍”江泽民,做流氓宣传,并让党员干部人人表态。对在核服总等下属单位的临聘弟子,单位一旦知道是炼法轮功的,当即开除。对在一核和二核工作的社会招聘员工,就以工作为恐吓,如坚持正信,就在合同到期时不再续签合同,而且把学员的情况上报深圳市办公室,进入黑名单,这份黑名单被分发到各个派出所。以后学员就几乎无法再找工作,因为每个单位每月都要向当地派出所报用人信息,如果见到有黑名单上的人,派出所即向用人单位施加压力,学员就会马上被解雇,暂时未被解雇的学员更可能随时被警察抓走(原二核工程部工作的伍麟即是如此在新单位被抓走劳教)。江泽民犯罪团伙以此实现它们的“经济上搞垮”的目的。
有两名大法弟子(分别隶属二核生产部和一核技术部)于99年底,在天安门正法被非法抓捕,由大亚湾公安分局(相当于核电集团的保卫处)接回单位,在分局、党委、亲友等各方面的重重压力之下,这两名弟子始终不肯放弃修炼。由于他们坚持对大法的正信,二核生产部的那位弟子于2001年2月份春节之后,被勒令辞职,户口打回原籍(他是99年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分配到公司的本科生,因为合法上访,单位一直不给转正定岗)。另一名一核技术部的弟子,95年本科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是业务骨干,99年的公司考绩本为B,结果报到一核技术部里被改成了D,公司更于2000年7月不授予其应得的工程师职称。在2000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大亚湾公安分局把其抓进洗脑班,一个月之后,没有达到目的,大亚湾公安分局竟然非法将其转为劳教三年。他们也知道这邪恶的行为不能见光,连该弟子是坚修大法而被劳教都不敢让广大职工知道,只含糊其词地说是违反所谓的公安六条。
单位还在职工每天必读的内部网页上设置宣传专栏,诋毁大法。经常组织团员、党员学习这些下流恶毒的东西。蒙蔽了广大职工,在他们头脑中装入了大量恶毒的谣言。
今年5月8日,大搞腐败的江泽民要带其子去香港参加财富论坛,在5月6号夜间将近11点的时候,深圳市各个公安局所统一行动,非法开具搜查证,强行闯入下属区片的学员家中。大亚湾公安分局出动由党委和分局警察组成的多路人马,同时闯入公司几个学员的家里抄家,以抄到东西即送劳教为恐吓,并极其无理地规定,没有拿到东西,也要被留置48小时(相当于拘留),一些学员被非法留置。
时至2001年6月初,大亚湾的大法学员因为被解雇、被开除或被劳教,只剩下了五、六名弟子在职。党委看到这些大法弟子们的坚定不移,遂作出决定─将他们全部解送到深圳市组织的洗脑班(该班不通过,直接劳教)。有三名大法弟子坚决抵制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有两名大法弟子被分局强行送进为期5个月的洗脑班。最近核电公司做出了对三名抵制洗脑班的大法弟子除名的决定,并蒙蔽广大职工说是因旷工多日除名。
在此正告那些追随“人权恶棍”江泽民的不法官员:你们是在明知江泽民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的情况下干着迫害大法的事。你们目前还没有认识到的是:对大法的迫害,决不等同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昧着良心整善良群众。你们不过是被邪恶的旧势力利用,当没有利用价值时就会被抛弃;而所有对大法犯下的罪业又是你们必须承受的。为了你们自己的未来,请你们悬崖勒马。
迫害大法的犯罪恶人录:
王青:大亚湾核电党委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公电话:0755-4473056;BP机:95950-178220;
家庭地址:邮编518028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一路国城花园2栋0611
姚镜泉:大亚湾核电站党委书记,邮编518124
刘德强:大亚湾核电站副厂长兼党委副书记,邮编518124
何建文:大亚湾公安公局治安科科长(主管迫害学员),邮编518124
张俊学:广核集团技术中心总体室,邮编518124
潘再民: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邮编518124
蔡康元:大亚湾核电站质保部,邮编518124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