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6月30日】 尊敬的深圳市市长:
本人于6月10日寄给你的《大法圆融慈悲众生》公开信,想必你收到了吧。尽管没有回信,没有消息,没有下落,但我能理解你。今天再一次写信给你,是为了让你知道,我已经离开了深圳,现在广州工作。
由于你的辖地某公安分局违法对法轮功及对本人的打压,不欢迎本人在该区居住并合法申报户口。本人即在社会上应聘,并在应聘资料上写明:“本人系法轮大法真修弟子”,结果仍然有不少高科技企业欢迎本人前往工作。然而本人分身无术,只能去一个地方。炼功人随其自然,从不挑挑拣拣,机会理所当然属于赢得第一时间的企业,这是广州的一家外资公司。
我跟这家公司合作已有两年,老板看过《转法轮》,也理解法轮功,两年来一直多次盛情邀请本人前来合作、工作、入技术干股。“真诚所至,金石为开”!但苦于机缘尚未成熟,故一直未能成行。而今,由于你的政府对法轮功及对本人的打压,理所当然为这家企业请来了盼望已久的人才。就这样,我从你的“阶下囚”成为这里的“座上客”。
1、 到公司的第一天,老板当即宴请我,为我洗尘,表示欢迎:“很高兴认识你这位朋友,你不但技术精深,而且人品很好”!
2、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本人的智慧和创造能力,公司给我提供最宽松的工作环境。老板安排我一套房子,让我在宿舍里上班,不坐班,不签到,不隶属于任何部门,自己安排和支配所有时间。这在本公司是前所未有的,是公司对我的最大信任和支持;
3、 在你的辖地内,XX公安分局违法扣押并没收本人主要用于技术开发的3套电脑。而在这里,公司却配备给我3套更高档的电脑和齐全的先进开发设备,……;
4、 公司请我来,我却从未跟公司提及待遇。老板主动为我作主:给我的工资是中方人员中最高的,是该软件公司总经理的2倍;
5、 公司支持我修炼法轮功,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法轮大法弟子,都愿意与我交往,了解法轮功的真相,阅读《转法轮》,同情法轮功的遭遇。
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的师父李洪志先生曾经说过(大意):修炼的人早就把世间的名利看得很淡了。优厚的待遇对于我个人并没有太特殊的意义,但对于法轮大法来说,在中国政府违法打压法轮功的恶劣环境中,公司优待法轮大法弟子的意义却很深远,因为这代表着世人和社会对法轮大法的见证和认识,反映了当今中国大陆在法轮功问题上的人心向背。本人将更加精进实修法轮大法,做好本职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更多的人们证实法轮大法。
我走了,市长先生!然而深圳市还有许许多多比我更优秀的法轮大法弟子,他们都是深圳市各行各业中的精英,是深圳人民不可多得的人才,你不能再打压他们啊!“邪恶即将被除尽;人世间的败类也将得到应有的报应;不能使罪恶再延续了”。“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众生,将来的位置是你们自己选择的。”(引自经文《走向圆满》)
致礼!
法轮大法弟子:XXX
2000年6月24日
抄送:某某区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出所所长,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深圳市科技局局长、副局长,天下所有有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