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8月18日】唐山第一看守所用刑事犯冒充大法弟子,制作污蔑大法、诋毁法轮大法及创始人的录象。记者在录像前,把事先准备好的诋毁大法的纸条给刑事犯,叫她们照着念或背下,把意思说出来。刑事犯要是不按着去做或没有做好,事后就要受到管教干警的训斥、恐吓、威胁(就是加刑),写检查。做的好的要奖励,有一次一个人得到了50元的奖励。她们就用这样的手段编造谎言,歪曲事实,在电视、电台、报纸上大肆宣传,愚弄百姓,欺骗世人。当大法弟子知道后,告诉她们你们是在犯罪,是要下地狱的。有的犯人是明明白白地在帮着做这些坏事。有的更加清楚的知道了是好功法,大法弟子都是好人,是无罪的,于是她们就不配合狱警和记者。
那些执法人员曾问大法弟子:“你说,一所的这些做法对不对?”大法弟子说:“不对,是在做坏事。”干警又问:“谁能给你们作证?”大法弟子说:“我可以。大法弟子们都可以作证。”干警又说:“除了你们大法弟子,一所的人谁敢给你们作证,谁看见了?!”大法弟子说:“作为一个不修炼的人,而且还是一个犯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是有极大的压力,但是,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人人都是有良知的,如果她们还有良知的话,会知道怎么去做,也一定会用良知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