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5月14日】 吉林省女子劳动教养所(即长春黑嘴子)自99年7月以来,关押了近2000名左右(估计数字)的法轮功学员。狱卒对罢工、绝食、传经文、炼功的大法学员轻则打嘴巴、用电棍电,重则上大挂(类似于五马分尸状的绑在铁床上不能动)、蹲小号、加刑期等,很多大法学员被加了刑期。同时狱卒用各种办法逼迫大法学员写所谓的“转化”和“决裂”的保证。
一、酷刑折磨 入所时间长、拒不决裂的大法学员,狱卒们用各种刑罚折磨她们。
电棍电。专用电棍电下颌下面、腹部等部位,这种部位都是身体经常活动的部位,在伤口没痊愈结痂时更痛苦,一动伤口就出血,有时电棍都烧到没电时才住手。
蹲小号。小号真的很小,站不起来,躺不下,又潮又湿,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每天只有很少的一顿饭。有的一关就是个把月,最长的有被关100多天的,出来的时候,全身都长满大包,难忍的痛痒。
吊起来打。用手铐把大法学员铐在二层铁床上,吊起来打。
上大挂。四肢分四个方向抻直绑在铁床上,床上什么都没有,吃喝拉撒都不让下来,这本来是一种对待死刑犯的刑罚,吊10天一般人就完了。
加刑期。一次转化不决裂加一次刑期,两次转化不决裂再加刑期,很多大法学员被加了时间不等的刑期。
电棍电。狱卒用电棍灼烧大法学员的皮肤,以至发出焦糊的气味。
最轻的刑罚是打嘴巴,狱卒们打嘴巴的“水平”很高,可能是练出来了。他们能一边吃东西、唠嗑,一边不停地打几十个嘴巴。有的新来的大法学员一看就很坚定,往往是二话没有先是一顿打和电棍电;有的不管什么样,全过一遍电。
对待新来大法学员还有一种更卑鄙的方式,那就是不决裂不让睡觉,所以听起来好像没打没骂大法学员,其实更阴毒,而且这种刑罚不是由管教执行,而是由管教授意,所谓的“帮教”人员执行。有的大法学员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站着就睡着了,有些熬不了的人被迫说“决裂”了。
二、强盗逻辑
他们会提两个问题:“上访遵守法律了吗?”和“上天安门不是扰乱社会治安吗?”
大法学员遵从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上访的合法权利,只是为大法说句真话就被判刑、被拘留,这是什么法律?不许上访,不许说话,这是什么法律?在北京,为什么一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就被拘留?这又是什么法律?在天安门广场上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学员大打出手,这又是什么法律?没人解释这一切,只有拳打脚踢和电棍高高举起。
三、针对某些人的怕心和执著恐吓和诱惑
所谓“帮教”人员多数是在严刑拷打中不决裂,但在一时“邪悟”后痛哭着主动决裂,还有的是转化后表现符合管教心意的。这种邪恶之徒为数极少,但破坏性很大。因为他们充当第二管教的角色,在所谓的转化过程中执行不许大法学员睡觉的任务,全然没有了原先修炼时所具有的善心。他们甚至暗示、恐吓大法学员挨打加刑,其实他们完全被破坏大法的魔利用了,自己也在邪悟的瞬间完成了魔变。这些犹大原来在学大法后曾经表现得心性很高,很善良,也很能为他人着想,但是在江泽民邪恶势力的“转化”之下,变得魔性大发,善心无存。这也是江泽民之流的邪恶作为之一。
绝大多数一时软弱、被迫决裂大法的人如果心里一直想着师父,装着大法,一旦重出囹圄,就又会从新走入正法修炼的洪流,用说明真相、揭露邪恶的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
当笔者询问从劳教所被释放出来的人们时,原来他们那种每天晚上10点停工、早上5点开工的生活还不是最坏的待遇。如果拒绝转化或二次入所劳教,就不是这样的待遇了:原来还有一个所谓的“后院”,那里晚上12点停工,早上4点开工,可见劳教所的违法犯罪行为到了灭绝人性的程度。
善恶必报,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