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5月10日】长春市朝阳区大屯镇韩九局子屯,有一个法轮大法女弟子叫李桂玲,四十多岁,和爱人一起以做豆腐、卖豆腐为生,日子过得很美满。炼法轮功以前有时两口子还吵几回嘴,炼功后一家三口(儿子十九岁)非常和睦。由于炼了法轮功,李桂玲身体非常健康,三年多没吃过一片药,给家里节约了大量医药费。2001年春节前腊月二十四,正吃晚饭时,大屯镇政府和派出所来了一帮人,强行拉李桂玲去参加所谓的“法轮功转化学习班”。李桂玲义正词严地说:“我练法轮功,做好人没错,不去学习班”。可是大屯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四、五个人硬是把李桂玲抬上了警车,弄到长春市兴隆山镇农业学校。办班期间,因李桂玲不放弃修炼,不写所谓的“五书”,被非法送往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劳教。4月份的一天,黑嘴子劳教所突然给李桂玲家里来电话,要其家人拿四千元钱去接人。李桂玲的爱人东拼西凑地借了四千元钱去劳教所接人,可当家人见到李桂玲时都惊呆了:李桂玲竟连自己的丈夫、儿子全不认识了,大小便也不知道,浑身无力,腿不好使。家人和邻居都非常痛心:一个活蹦乱跳的人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竟被折磨成这个样子,什么劳教所,简直是人间地狱!家人花钱赎回个植物人,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问李桂玲话竟什么也不知道,两眼直直地,不知劳教所用了什么刑,把李桂玲害成这个样子。据说很多被关押、劳教的法轮大法弟子都出现这种情况,说是给用了什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