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28日】 由于我患有多种疾病,到处求医问药,整天痛苦不堪。偶然的机会,于98年炼起了“法轮功”。修炼大法后,我身心受益,可以说,大法给了我新生。江泽民一伙开始非法迫害诽谤法轮功后,我在2000年夏天去北京证实大法。到了天安门广场后,看见有学员在拉横幅,我急忙跑过去,紧紧抓住横幅,这时一个警察从后面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我拚命抓住横幅不松手了,他见我不松手,又打我身体其它部位,后来我支持不住,渐渐地手松开了,我被打倒在地。便衣、警察一边打,一边恶狠狠地喊“我这是给你们消业。”我被连踢带打的推上了警车,这时一个外地学员示意让我打开车窗,我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打开车窗,并把头伸问窗外,同时高喊:“法轮大法好。”车里的学员也齐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警察见状,赶紧把窗关上,并抬手打他们身边的大法弟子,我们齐声喊:“不许打人!”到了天安门派出所后,我们被送到一个走廊里,那时里面已经有很多大法弟子,于是我们一起背老师的经文,之后又陆陆续续送来很多大法弟子,到了傍晚,我们分批被送往各个看守所,在北京看守所呆了几天后,被带回当地看守所。我是一名个体经商业户,由于此次去北京证实大法,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我自己的摊床及货物全部被没收,当地公安局又非法向家人索要5000元现金后,我才被释放。
回到家中因生活所迫,我又到我原来工作的地方,向别人租了一个摊床。几个月后,工商局几位领导多次找到我,要求所谓的“揭批”并“转化”其他学员,还赤裸裸地说:“转化”一个,是他们的成绩。威胁我说:不和法轮功“决裂”,就取消我的经营资格。
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是正法。我在大法中身心受益,而他们却让我违背自己的良心说假话。我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去说那种心口不一的话,因为师父教我们修的就是:“真、善、忍”。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师父在严肃的教诲中说:“一个神在正法中,他们对大法的一念就决定了他们的存与灭。那些得了大法的还能和常人一样对待吗?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还配当大法弟子吗?……”。
虽然我和法的各个层次的要求差距还很大,但是我会按照炼功人的标准走好修炼道路上的每一步,不给大法抹黑。
(大法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