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2日】 据法新社北京报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名发言人证实,已经逮捕二月二十四日批准逮捕的三名男子及一名妇女,因为他们涉嫌「采用邪教干扰法律」,目前尚未正式起诉。
这名发言人证实了新华社的报导,已经逮捕的其中两人是刘云芳和薜红军。报导说他们是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另一名涉嫌策划者王进东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但也获准予以逮捕。
第四名被捕的是刘秀芹。她是一名北京市工人,在自焚事件前向法轮功练习者提供房间分装汽油。
今年元月二十三日发生的集体自焚事件,造成一名妇女丧生,另四人严重烧伤,其中包括一名十二岁少女。
法新社的报导说,中共当局迫不及待抓住这次事件批斗法轮功,并抹黑参与自焚的法轮功练习者。尽管宣传显得很有效--许多中国一般民众似乎真的为有关法轮功痴迷者的报导所震动--官方说词中却存在微妙的前后矛盾之处。
报道引证说,例如官方报纸稍早报导,五十七岁的河南开封工人刘云芳,在自焚时被警察从火焰中拖出来;但新华社前天却说,刘云芳在除夕的天安门广场上,没有「按事先约定自焚」,「甚至连一滴汽油也没有洒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