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13日】 译者注:2001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5人自焚事件,法轮功方面明确表示,由于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并且伤者行为及言论不符合法轮功的教导,因此认为他们并非法轮功弟子。中共方面借此机会诽谤,抹黑法轮功,一口咬定5人为法轮功学员。目前法轮功方面正呼吁第三方独立调查。以下是法新社的一篇报道。法新社2001年2月9日报导 --
法新社北京2001年2月9日消息:中国禁止五名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人员的家属去医院探视他们,伤者中包括一个12岁的女孩,他们都仍生命垂危。
刘思影的奶奶星期五从她河南省中部的家中通过电话告诉法新社,这个女孩的所有亲属都被禁止去北京探视她。“当局说谁也不能见她,”这位老大妈不安地说。“他们命令我不得接受任何采访…我只能说这些。我必须撂电话了,再见。”
除了诸如新华社这样的政府喉舌可以进入医院会见伤者,政府拒绝了所有的外国和国内记者采访伤者的要求。
负责救治伤者的北京积水潭医院的一个官员确认说,“610办公室”,这个负责调查法轮功活动的机构,禁止伤者家属以及记者的探访。该官员说,“家属都没来探视。他们必须经过610办公室的批准,但610办公室不会批准的。”
同时,警察将刘家里里外外翻了三遍,以寻找证据,另一个亲属告诉法新社。“他们拿走了一些材料。我们不知道他们拿走了什么,但是刘思影的奶奶都80多岁了,所有这些对她的压力太大了。”“我担心她受不了了,”该亲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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