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5日】 2000年12月6日,比议会议员爱尔斯.雯蔚特女士就中国政府残酷践踏法轮功学员人权一事向比利时外交部长进行了书面提问。提问全文如下: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精神修炼,基于和平的动作和打坐,目的在于减少紧张并提高身心的健康。李洪志先生是这一运动创始人。在世界各地都有法轮功修炼者。
尽管这一运动不是邪教,但中国政府还是宣布他非法,并对之进行了不断升级的迫害。到目前为止,至少有5万法轮功修炼者被逮捕,1万多修炼者没有经过任何法律就被送往劳改。事实上还有许多修炼者被迫害致死。美国国会和欧洲议会都通过了决议,谴责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
我的问题是:1)您是否了解以上提到的欧洲议会决议。2)比利时政府对此是否已采取了相应的方针。如果还没有的话,部长先生准备采取什么样的方针、什么时候去实施这些方针。
(比利时学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