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0月26日】师尊要求我们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围绕去私心,我谈谈我的经历。作为一个人来讲,最放不下的是名、利、情;然而道德败坏后今天的中国人,对于利益的执著似乎明显强于名和情。真是唯利是图,满脑袋是钱与发财梦。得法之前,我亦如此。得法后我知道应该去掉对物质与钱财的贪欲,也在生活中主动地修去它。平时出门经常碰到街头要钱的“乞丐”(其实真正的乞丐少,专职要钱为业的居多)。过去见到他们我都无动于衷,即使给点钱也是少得可怜。那时心态是“我的钱无缘无故为什么给你?舍不得。”修炼后,我开始放下钱财的执著心,比较乐意施舍,不再心疼钱了。可后来我变得特愿意施舍,甚至每次外出都盼着能碰到几个要钱的“乞丐”,而且给钱后心里总隐约地美滋滋的,而且钱越给越多。时间一长,我觉得这美滋滋的心态不对劲。我为什么会盼着施舍呢?施舍后为什么会高兴呢?这是慈悲心吗?
仔细体会后,我发现了此事背后隐藏的私心在为自己打算。我施舍并不完全出于他们可怜(有些老人风里雨里看着是可怜),而是我知道这是“善行”,将会有“善得”能积德。一方面没明白什么是修炼者的善,另一方面是出于积德之私心而有所为的。殊不知“不失不得,得就得失”,乞丐要钱也得以德做补偿的。而有时甚至是潜意识中有要以钱换德的思想──他要钱、我重德。给钱要以德做补偿,我又做了个“好人”。自己不但没为其生命的永远着想,反而要有意拿别人的德。狭隘化了的积德之肮脏私心使然。
认识到后,我就尽量去掉这颗心,尽量少做这种有为之事。但有时自己不施舍,心里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放不下钱财之心,因为口袋里没有零钱。所以有时自问:一两元钱能舍,10元、50元为何不肯舍了呢?是能舍得下了吗?(当然能舍得下,也不必真的去施舍)
去除了有图而施舍的私心后,在钱财的执著上,我处于徘徊之间。我在此事上体会到了师父《无漏》中讲的:“舍是不执著于常人之心的体现,如果说真能坦然而舍、心不动者,其实已在那一层了。可是修炼就是为了提高,你已经能舍此执著了,那么为什么不把怕执著本身也舍掉呢?舍它个无漏其不是更高的舍吗?不过修炼者或常人连根本的舍都做不到,也谈及此理,那是为执著心不放而找借口乱法而已。”当自己放不下钱财之心不愿施舍而又以“不是我放不下钱财、我不能让他损德”为借口时,我知道这是“连根本的舍都做不到,…那是为执著心不放而找借口乱法而已。”当自己明白了得与失的关系和人生苦乐根源以及什么是修炼者的善,看着他可怜地以要钱为业,利用人的善心不劳而获,而自己又施舍于他时,我就揣摩自己是不是“怕执著”呢?围绕有图而施舍要以钱换德本身,我后来认识到:强盗抢劫是当面豪夺,施而图德是“阴谋巧取”,巧取豪夺就如同“偷气和采气”中讲的行为一样不对。
怕失德也是私心。由于自己知道“德”对于修炼人的重要,所以在日常生活与交往中自己很不愿意得到什么,大多情况下愿意吃点亏甚至有意吃点亏,就怕占便宜而失德。比如亲朋之点过节互赠礼品。互赠礼品本是正常的,但自己由于把德看得太重,使得人际交往很尴尬累人。自己得了东西,一定要回赠,而且价值最低也得相当,而且很快去回赠,现开花,现时结果儿,这使得彼此心里不好意思,关系有些生硬。和父母之间交往,有时也有此心。这颗怕失德之私心,使自己把握不好“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状态修炼”的原则,使人际交往累心劳神。
在教育孩子问题上也有怕失德之私心。自己过去经常发脾气打孩子,后来磨炼着去忍不再打孩子了。有时看着孩子淘得过分,心里气得够呛也不打他了;说他不听就算了,(三、四岁的孩子)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反正我不能再老打了。后来学法中我知道自己是该改变一下教育方法了。同时我也想:我不打孩子是真的自己忍得好吗?其实是怕失去对自己来说“宝贵的德”。这颗私心,没能为孩子着想,影响了正常教育孩子。
另外,有一次我和同事合写了两篇文章,领到一小笔稿酬,当时自己觉得两篇文章中只有一篇是自己主写的,另一篇完全是搭便车,自己却也拿稿酬,觉得这钱不该拿。他非给我,推托不出去。当时正赶上单位有同事家中有困难,大家搞捐助,自己就又添上点钱捐了出去。当时自己心想:“这是不该得的钱财,送给别人吧,让别人去得吧,反正我不能留存。”这种想转嫁给别人的“善举”却也隐藏着自己当时顽固的怕失德之心。
这一切私心扭曲了自己的言行,玷污了圣洁的大法,使自己不能完全符合大法的要求。个人修炼中如此,对待大法的工作,以及护法正法中也能体察出不同的私心。
7.20以后我也去过北京,也做过一些护法讲真相的事。我当时走出来,除为了大法外,还有私心──我得放下生死,否则圆满不了,不能放过圆满的机会。这种在大法中,处处为“我”而着想其实还是私心,没能放下自我,不是大法粒子的状态表现。围绕私心问题,师尊《在瑞士法会上讲法》中(107页)讲:“其实你们还不知道,这个私贯穿很高层次。过去的修炼人说:“我在干什么”,“我要干什么”,“我想得到什么”,“我在修炼”,“我要成佛”,“我想要达到什么”,其实都没有离开那个私。而我要你们能够做到的是真正纯正的,无私的,真正的正法正觉的圆满,才能达到永远不灭。所以我告诉你们,做任何事情你们首先要考虑别人。”
随着修炼的延伸,师尊讲的法使我逐渐认识到护法讲真相中的种种私心:求圆满之心、树威德之心、怕被落下之心、攀比之心等等。常人看重的东西我们都知道要放下,然而对修炼人来说重要的东西看得太重是不是也是执著呢?当然,现在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心性与大法粒子之间的差距很大。但我认识到了这些修炼人过去不易察觉而师尊却已讲明的执著私心,也有了一些《李洪志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中讲的大法粒子状态的一点感觉。师尊讲“过去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大家都在想:我要怎么样学好法,我怎么样为大法做工作,我怎么样能够提高,我怎么样能够做得更好;总感觉是在学大法,而不是身在大法当中的一员。经过了这一年以后,我发现大家完全变了,你们没有了原来的那种想法。无论为大法做什么,无论你在干什么,你们都把自己摆到大法当中,没有原来的那种我想要为大法干点什么、我想要如何提高。无论你们做什么,都没有去想自己是在为大法做什么、应该怎么样去为大法做、我怎么样能够为这个法做好,都把自己摆在大法当中,你就象大法中的一个粒子一样,无论干什么自己就应该那样做。虽然你没有明确的这样的意识,或你没有明确的语言表白,其实你们的行动已经是这样,这就是我看到的大家经过这一年以后发生的最大的变化。也就是说,你们已经完全在法中了。”
九月份,我被抓进洗脑班,此事牵动了许多同修的心。几天后我没被带向邪悟,在师尊的慈悲加持下得以走脱。知情同修无不受到鼓舞,因为此事增强了我们战胜邪恶的信心。我在洗脑班中做得并不出色,平时也修得平常,然而师尊的慈悲使我于此事中没走弯路。微不足道的我,微不足道的本份之事,却有这样大的正的反应,我心情难以平静。我感觉我多么的渺小,我个人的荣辱得失在大法整体进程中已是多么的渺小无所谓;然而渺小的我却也能在正法进程中起一点小螺钉的微薄之力,我又感到十分的欣慰。我不再是只属于自己个人的我,我是法中的一个小粒子;而自己的言行在法中对于正法的得失在我心目中显得那样庄严神圣重要。看到有些昔日同修被带向邪悟后四处散布邪悟,影响着世人对大法的认识,我愈发感到自己作为法中一粒子走正修炼路的重要:走正自己的路呀,不是为了自己个人,而是为了我们的大法、为了来得法的众生!走弯路留下污点对于个人来说是一大损失,然而我们想到过法在人心目中的荣辱得失吗?师尊在《大法坚不可摧》中讲“……一些学员在被迫害的痛苦中承受不住,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干的事。这是对大法的侮辱。”
师尊的法使我认识到:凡事只要心思总在自身得失上打转转,就是自私,比如个人圆满与威德和荣辱等;不能站在大法与正法的基点上看待一切就不是大法弟子和正法弟子应有的正的状态。走正修炼的路,“无私无我,溶于法中”。望同修指正。
另外,邪恶采用洗脑的形式迫害学员十分猖狂,望同修能正念清除利用此方式迫害法的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