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27日】 河北省某市一法轮大法弟子(姓名不详),男,52岁,于2001年1月18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护法,他在纸盒板上用粉笔写上“法轮大法是正法”,并成功在天安门广场打开,很快便被警察摁倒在地,7、8个警察围着他一阵毒打,随后被押上警车,在警车里,警察又用木棍、胶皮警棍往身上打,把木棍打断后,又用断了的木棍扎学员的嘴,以制止学员在警车里喊“法轮大法好”,致使学员的嘴现在还合不上!到天安门分局后,由于他不说姓名和地址,邪恶的警察在天安门分局连打学员3天,不让学员喝一滴水,吃一口饭,期间他们用警棍打他的背部及下身,还让他躺在地上,由几个警察抬着别的学员往他身上砸,致使他现在胸口还发闷,警察还用脚踩他的手,使劲拧,致使他左手留下5公分的伤口,手肿的不能抬起(见照片)......最后,他们往他的头部打了一针不知什么药,然后他啥也不知道了,醒来时,他才知道自己在北京一家急救中心……
2001年1月22日,他被当地公安局接回后,已经是奄奄一息了,只能喝一点水充饥,由于公安局怕担责任,就让他家人把他抬回家,尽管这样,邪恶的警察还向他家属勒索钱财近2000元。
照片是他回来后第3天即1月25日照的,如山的铁证记录着邪恶警察的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