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19日】 我叫梁新(化名),现年32岁,法轮功学员。自99年7月22日以后,我乡派出所所长高友暗中指定四人对我进行监视,不许我随便走动。农历八月十五他把我骗到朝阳沟分局,逼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地痞出身的朝阳沟分局局长刘丕仁用皮鞋狠踹我的胸部,用脚踢我的下颚,还扬言要把我吊死。毒打完之后,把我送到肇州县拘留所,拘留十五日。99年10月份,我进京上访,肇州县公安局把我关进县看守所。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董治平告诉看守所副所长王忠对我进行毒打,打得我嘴往出淌血,嘴里的肉被打得一条条的,打完之后,把我关进最黑的“四房”。叫犯人对我再进行毒打,四个犯人一齐向我疯狂地殴打。一个月后,我才被放出看守所,但被罚款1000元。
2000年6月21日我们去省上访,被高友带回来,一同回来的还有朝阳乡振兴村的法轮功学员等七人。在朝阳派出所里,身为所长的高友对我们破口大骂,不堪入耳,并大打出手。朝阳乡永强村支部书记刘丕华发疯地打我耳光,逼我说师父不好,我不说他就不住手。后来把我送到肇州县看守所,其余法轮功学员被送进肇州县拘留所。拘留50多天。我在看守所关押了50多天后被送到大庆市劳教所劳教一年。
虽历经千辛万苦,但我坚信,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