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 人心因善良而伟大
  • 当我们面对犯罪 你别无选择
  • 北京日报:中国每年19万人吃错药致死
  • 录像:98年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座谈会上的发言
  • 于法不容,于理不通
  • 不是迷信,而是博大精深的科学
  • 一位大学三年级女生谈上访经过和认识
  •  

    首页 > 海外消息 > 媒体报道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太阳报:简鸿章:法轮功不允许学员自杀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1年1月24日】 香港法轮发言人简鸿章在接受太阳报记者访问时表示,所谓五名学员在天安门自焚一事,相信是内地官方捏造消息。即使真有人自焚,未必会是法轮功学员。他直指有关报道是大陆官方想破坏法轮功声誉,为进一步镇压制造藉口。

    据太阳报报导,简鸿章强调,法轮功教义强烈要求学员戒杀生和自杀,所以他绝不相信会有学员自焚。

    简鸿章指出,一直以来,内地官方及媒体不断捏造消息,散播谣言,指法轮功教唆学员自杀。但去年的「香山自杀事件」等,经证实都是官方捏造。

    简鸿章指出,法轮功对人的生死及自杀问题,均详细在李洪志所著的《在悉尼讲法》和《转法轮》中第七讲(杀生问题)讲述。根据真善忍的修炼原则,杀生是有罪的。

    关于自杀方面,由于法轮功相信,在人世之上有更高层的生命会按照因果关系来安排人的命运,而自杀会打乱这种因果关系,所以绝不允许自杀。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