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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报:简鸿章:法轮功不允许学员自杀


【明慧网2001年1月24日】 香港法轮发言人简鸿章在接受太阳报记者访问时表示,所谓五名学员在天安门自焚一事,相信是内地官方捏造消息。即使真有人自焚,未必会是法轮功学员。他直指有关报道是大陆官方想破坏法轮功声誉,为进一步镇压制造藉口。

据太阳报报导,简鸿章强调,法轮功教义强烈要求学员戒杀生和自杀,所以他绝不相信会有学员自焚。

简鸿章指出,一直以来,内地官方及媒体不断捏造消息,散播谣言,指法轮功教唆学员自杀。但去年的「香山自杀事件」等,经证实都是官方捏造。

简鸿章指出,法轮功对人的生死及自杀问题,均详细在李洪志所著的《在悉尼讲法》和《转法轮》中第七讲(杀生问题)讲述。根据真善忍的修炼原则,杀生是有罪的。

关于自杀方面,由于法轮功相信,在人世之上有更高层的生命会按照因果关系来安排人的命运,而自杀会打乱这种因果关系,所以绝不允许自杀。

成文:2001年01月24日  发稿:2001年01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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