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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向广大人民讲明法轮功的真象是国内国外每一个弟子的最重要的"助师世间行"

    2000年9月11日大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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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9月11日】【大陆】"学习班"变"交流班",举办者被转化

    大陆某市"8.18"行动共抓大法学员1000余人办转化"学习班",据悉,这1000余人本是分两部分的:第一部分1400多人,是属于非常坚定的活跃分子和坚持修炼不转化的;第二部分1700多人,按公安和政府的说法是较第一部分次之的学员。但是由于学员们事先知道消息后大都被迫离家出走或被迫辞职失去工作,不愿轻易被邪恶之徒抓走,所以除个别区被抓较多外,其余各区被抓者甚少。

    公安为了补足名额完成任务,就把各区、县本属第二部分的抓了很多,这样好不容易凑齐了1000余人。这1000余人全部关押在事先准备好的某宾馆,举办强制转化"学习班",并明确宣布:不转化者(指不放弃修炼及不写保证书的),强制进行三个月的"洗脑"学习,仍不转化就判劳教。

    哪知事与愿违,这1000余名学员在一起学习、谈思想,实际上却成了心得交流学习班,形成了一个大的正的场,按举办者自己的说法:"不是我们转化他们,而是他们把我们转化了。他们个个能言善语,思路广阔,思维敏捷,知识面丰富,我们说不过他们。……"结果公安和政府对此非常恼火,已把这1000余人分散到所属的各个区县去"帮教"、"洗脑"去了。

    现在,公安和政府为了减少"麻烦",对大法学员的问题直接交给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以及各单位,由他们去了解、询问大法学员还坚持炼否,对坚持要炼的不再举办转化"学习班"了,直接送劳教。可见现在邪恶已到了最后疯狂的地步了。



    【石家庄】大法弟子丁延、谷林娜被判监禁4年

    大法弟子丁延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从第一看守所转往河北省第二监狱,政府因担心家属探望,产生“不良影响”,故又将丁再次转往承德监狱。

    大法弟子谷林娜于近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谷为此依法上诉。当然依旧是维持“原判”。

    大法弟子吕虎刚,石家庄市钢厂职工,男,28岁,2000年7月13日在《河北日报》社门前向过往的社会人群发放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真相的材料,被110警车抓走,关押在第一看守所。吕被无理关押后,不报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受尽虐待。在看守所每次点名时都喊叫他“法轮功”。出于无奈,警察对他多次拍照,将照片发放到各个派出所认人。吕虎刚被所在派出所认出后,于2000年8月2日被判劳教2年。

    据悉,一些明白的警察在抄家时提醒大法弟子说:法轮功弟子,你的家中不要放从网上下载的资料,把材料放在其他地方,这样在抄你家的时候就不会找到证据,……。



    【大陆】大陆学员来信:父亲的转变

    爸爸不是修炼人,但对电脑还算能够操作,他喜欢上网,我就设置好代理服务器,将大法网站和一些在大陆收不到的正直的网站收进收藏夹里,有一天,他兴冲冲的告诉我,我看到法轮功的网站了!但却不敢看下去。现在他很喜欢看博讯,每次上网必看。如果博讯能多刊登一些有关大法的文章,效果会很好。

    常人的两面性非常强。我爸是执法部门的,以前和很多不明真相的常人一样,狠起心来会说师父的坏话。而现在当他静下心时,也能明白是非了,他知道修大法的是好人,他说如果他接到大法弟子的案子,尽量轻判。那些XXX人是在捞政治资本。

    他甚至非常诚恳地说,要存钱供我出国,这样就能自由炼功了。后来他又讲,其实国家下一届领导人上台,你们就解放了。当我在写这封信时,他对我说“我看到了你存在电脑里的大法资料,本想给你删除掉。算了,留着,你以后还要看的。”他心里能这样想,我们都很高兴。

    但这也有一段时间的转变过程。由此我想到,对于很多这样的常人,其实他们心里很清楚是非的,由于内在和外在的许多因素,人们常常是“口非心是”,如果我们大法弟子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做得非常正,就能很快的帮助他们破除种种的障碍,使他们得闻佛法,有的将在做好人中摆放位置,有的还能得法。重要的就是我们要意识到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大法的,正如监狱的犯人管大法弟子叫“法轮功”。自旧的邪恶势力被灭尽,随着大法的威力在人间的展现,我们感到人心也有了变化,在大陆,很多人提到法轮功时,在告诉他们真相时,已经能够平静的接受了,不象最初反应那么激烈,难以接受了。这样的状况,真为我们增添信心!



    【大陆】最近,教育系统层层传达,说赵昕是自杀,关于如何“自杀”,出来多种离奇说法,如跳楼、撞墙等。许多教师根本不知道赵昕是谁,却必须在强迫下认同这样的灌输。有头脑的人不妨都想想:怎样自杀才能造成四、五、六节颈椎粉碎性骨折,和左眼外伤引起失明。

    据曾在海淀分局的被关押过的人说,那里的警察经常用后脚跟狠跺犯人的眼睛作为一种刑罚,不知赵昕左眼失明是否与此有关?

    由此不禁想到在文革期间,罗瑞卿大将“自行失足坠楼”;周总理义女孙维世“自绝于人民”;人大副校长孙泱坐着“自缢”于人民大学的新图书馆中,丧失天良的恶人制造了种种惨绝人寰的悲剧,而后往死者身上泼脏水。在当前文化界整肃法轮功时,某高校的一个党委书记曾“慈祥”地笑着对一位要求学校取消无理休学的要求的女学生说:“我们就是要培养统治集团需要的人。”现在那些充当传话筒的校长、副校长、党委书记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职业是教书育人,本应尽力保护自己的学生、教师,却不应甘作邪恶势力的帮凶。

    希望更多的善良人都来了解法轮功的真象,珍惜这万古不遇的机缘,而那些继续作恶的坏人也必将遭到应有的惩罚!



    【大陆】9月份以来天津警方、居委会及各单位对大法弟子打压更加肆无忌惮。一单位派出十几个人对某弟子每日轮番进行谈话,让其放弃修炼,并声称对有工作的弟子,如在9月10日之前仍不放弃就开除公职,并送入精神病院。

    由于各部门及警察对大法弟子采取手段愈发过激,已无任何法律约束,任意抄家,威逼手段已经开始延伸至未成年的小弟子,许多常人对政府的做法开始反感,加之了解到许多真相后,使修炼人周围的一些亲朋好友、同事表示不会去配合公安打压大法弟子,甚至鼓励大法弟子对表面伪善、心中恶毒的警察,不要顺从警察的意愿给他们可乘之机。并表示非常尊重因不愿出卖其他修炼人而遭受威逼刑罚的弟子。



    【大陆】也有讲“法”的时候

    2000年2月,北京大法弟子华威(音)在上海与弟子交流时被抓。在上海,这是第一起因法轮功学员交流而以“刑法”300条上诉审判的案件,上海法院极为重视,于2000年8月中旬开庭审判。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有的是公安,有的不明身份)。华威本人及其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因此以“刑法”300条对华威进行起诉是不能成立的。法官强辩说他违反了公安部的“六条”;律师辩护:违反“六条”应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也就是说华威的行为只能是违法但没有构成犯罪。无论如何,大堂之上,不能把国家法律视为儿戏,更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结果此次无理审判以破产告终,没有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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