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0月31日】 亲爱的XX: 谢谢你就你反对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事与我联络,我感谢能听到你的消息。
与你一样,我强烈谴责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国残暴禁止这一和平功法是直接违反国际民事与政治权利条约、人权宣言、以至中国自己的宪法。
你将很高兴地知道我是国会218决议的共同起草人。这项决议表达了国会对和平公开炼习法轮功的残忍迫害的愤慨。
再次感谢你与我交流意见,你每遇到重要事件时,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依赖你的想法和观点以便帮我更好地在议会代表你。
忠诚的,
巴博.费郎克
国会议员 200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