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0年10月15日】
美国众议院
2000年8月24日亲爱的X女士:
谢谢您因关切在中国发生的法轮功运动一事与我联系。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并感谢您抽出时间给我写信。
正如您所知,法轮功运动已成为自1989年民主运动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公共请愿活动。1999年4月25日,大约1万~3万追随者聚集在中共领导人驻地---中南海前,默无声息地抗议国家镇压他们的活动。
1999年7月21日,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为非法,关押追随者,并开始宣判群体领袖。许多追随者持续不断地抗议此镇压行径。呼吁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修炼者的参众两院218号共同决议案于1999年11月18日在众议院通过,等候参议院的表决。
除此之外,众议院444号决议在批准与中国贸易关系正常化的同时,谴责了该国的人权记录,其中包括取缔法轮功精神运动。这项决议于5月24日在众议院通过,并等候参议院的表决。
您会欣喜地获悉,作为对您来信的回应,我已签署了由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起草的一封给克林顿总统的信,信中敦促总统在所有可行的场合,以最最强烈的措辞重申美国反对北京迫害法轮功学员。
请您放心,我将继续关注此事。我会在众议院进一步行动中考虑您的意愿。
再一次感谢您与我联系。收到您的来信对我来说很重要。如果您还有其它意见或想法,或者我能以任何方式帮助您,希望您一定再与我联络。
真诚的,
拉什.霍特
(2000年10月14日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