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成业遗照
曲成业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莱州市沙河镇家中被辽宁锦州市公安局跨省作恶,伙同山东莱州国保大队三十多个警察翻墙入室绑架、抢劫,后在锦州被非法判刑六年。曲成业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期间,身体多次出现严重危险症状,脑梗塞,血压高达二百四十,家人几次探视,要求回家休养,盘锦监狱都无理拒绝。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曲成业的身体被迫害的已很严重,会见亲人时被人搀扶着出来,脑梗塞两腿连走动都已无力,嘴歪斜。家人强烈要求接回家,盘锦监狱六大队大队长李、管教邱国华 (音)口口声声绝对保证曲成业生命安全,拒绝家人合法要求。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一天之内,监狱二次通知家属,第一次称“病危”,第二次称“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无奈火化了遗体,捧着骨灰回来。
这是继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迫害致死之后,第二名莱州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的监狱里被迫害致死。张立田二零零八年四月在山东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和太和分局恶警劫持到锦州,非法关在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迫害,于十一月十七日被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与犯人毒打致死。
曲成业骨灰回到家乡莱州安葬时,雨雪交加;但一安葬完,亲友返回路上立刻雨雪齐停,太阳重新出来,亲人都连连称奇。
二零零八年二月,锦州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亲自部署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二月二十五日清晨,锦州市古塔、凌河、太和三个区的公安分局恶警,在同一时间内绑架市内近三十名学员;并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物品,抢走现金十几万元。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锦州太和区法院非法庭审刘凤梅、曲成业、黄成等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八位著名维权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黄成在法庭上陈诉: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到晚上二十四点,黄成被非法拘禁在太和区公安局。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一直将黄成的双手反铐在铁凳子上,黄成被绑住手和脚,导致其右臂骨折,左腿大筋露出。在长达十八个小时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办案人员给被告黄成套上两个头套,不断地使用电棒电击本案被告头部,造成一侧耳朵穿孔。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锦州市邪党太和区法院非法和议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对刘凤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结果,刘凤梅被重判十三年;张秀兰、黄成、和曲成业三人均被重判六年。当天在法庭上,所谓“法官”梁贺祥宣读完非法判决结果后,刘凤梅、张秀兰、黄成和曲成业都提出了上诉。当刘凤梅等法轮功学员要被带出法庭时,刘大声对参与迫害的法官、检察官说:“中国人不要杀中国人,请放下屠刀!”太和法院法警队长潘洪仲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举起拳头向刘的胸部猛击。
曲成业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六大队,队长李某
管教:邱国华 电话:15642719996、15694275867
锦州当年主要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原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支队长:王辉
宅电:0416-2389966 手机:13904069800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副支队长: 陆昊
手机:13941648777、15698704583;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成员:张海泉:15698704582、13941674587
锦州市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代勇 手机:15698705659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法官:梁贺祥 手机:13840608699
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检察官:赵晓军:手机:13897871799 办0416-5168615
戴路强:13591279512 办0416-5168615
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庭法官:刘波:办0416-2526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