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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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在中共数十年的暴政中,劳教所已经成其任意打击上访维权人员、异议人士,尤其是法轮功学员,以维护其暴政专制的邪恶工具。劳教所对外标榜“劳动和教育相结合”,实质上打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漂亮旗号,干着强制、压榨、折磨和虐杀的恶行。广东三水劳教所就是典型之一。本文将分下面部份揭露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前言
一、黑恶的发展史
(一)苦役繁多
(二)欺上压下,坏事干尽
(三)“黑老大”地位
二、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基地
(一)精神虐杀
(二)酷刑摧残
(三)明火执仗,“电棍加蛋糕”
(四)部份凶手及其犯罪事实
三、黑暗中的曙光
附录

一、黑恶的发展史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亦称广东农场),在珠江三角洲腹地佛山市三水区,距广州市中心城区约40公里,占地17400多亩(约11.6平方公里)。 三水劳教所始建于1955年,是省内成立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关押人数最多的劳教所。(仅2003年该所在押劳教人员就达6000多名。)

了解一些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共的劳教制度违反中国的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是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毒瘤。人只要进了劳教所,就会被象动物一样对待,不用说人权和自由,连做人的尊严也被剥夺得一干二净。

(一)苦役繁多

所谓“劳教”,本来是劳动和教育相结合,然而劳教人员长年累月超长时间的劳动,连休息时间都很少,根本谈不上受教育。三水所劳教人员的生产任务(主要是头饰、玩具、手袋、装饰品等的来料加工),一直是全省各个劳教所之首,月平均450-500元(截至2002年)。生产任务直接与管教警察业绩挂钩,警察层层压低工价,让人拼死拼活都完成不了任务。完不成任务,轻则列为严管,饱受拳脚之苦,处处碰到麻烦,重则受电刑或加期一两个月。所内打人、踢死人的事情时有发生。为减轻痛苦,劳教者只好出钱“收买”警察。

(二)欺上压下,坏事干尽

劳教人员的伙食是每天两顿冬瓜,连续吃八、九个月,萝卜也是一吃几个月。大队食堂的“劳教人员每周食谱一览表”只是装饰。几百个人同时共用11个水龙头,许多人大热天洗不上澡,为争水龙头打架的事天天发生。劳教人员到劳教所内的医院、卫生室看病,如果“不醒目”送香烟或饮料等给医生,不管是什么病(有时医生看也不看),一律是给一小包药片,服药后病症加重。有的医生注射针水时,直接隔着裤子刺入屁股肌肉,被害者敢怒不敢言。

警察挖空心思从劳教人员身上捞钱。无论是管生活的、管劳动的、管教育的还是入所队的警察,都能利用各自职务之便向劳教者敲诈勒索财物,连他们每月三元的补助金都不放过。

广东省司法厅下达了“六条禁令”,(规定不准刑讯逼供,不准殴打或指使其他人对劳教人员、劳改犯行凶和体罚,保护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等等,)被制成镜框,挂在每个大队的办公室墙壁上,反而成为恶警为所欲为的挡箭牌。对劳教人员的暴力、行凶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好多次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办公室,每天,电棍都在那儿充着电!

三水的检察机关也派人员在三水劳教所挂单,在每个大队张贴的“检务公开栏”,标榜驻所的检察人员如何实施监督,并要求如何文明办案,如何接受举报等。但是,从未见过检察院人员将不法恶警绳之以法,有谁对警察的不法行为進行检举,处理这种事的领导就会把检举信交还原大队打击报复,暴力、冤假事件和贪赃枉法的情况几乎每天都发生。

如果有外来参观或上级检查,所里就事先通知各大队整整齐齐的摆好纸巾、牙膏甚至毛巾等日用品,然后打扫卫生、摆花、插彩旗、厨房加菜(有肉类)、转移异见和伤残人员、安排“先进工作者”如何应付检查,告诉记者“读书和思考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内容”“这里更像是一所学校,学员如同自由人”,①参观者一走,紧张恐怖的整人阵势即刻恢复。

一直以来,三水劳教所都发生过劳教人员被迫害死亡、或终身残废、或精神失常的恶性案件,曾经有劳教者的阴茎被电废、眼睛被电瞎、全身被电烂的事例,有的大队有人因承受不了充电禁闭的恐吓,而被迫选择吞刀片、吞火机、跳楼、上吊、剪刀刺腹、撞墙、绝食、暗绝食等等方式自杀,所方称“自伤自残”。在那里,劳教人员的人命如蚁。“劳教所,食人命”、“无钱也苦,有钱也难”,这两句话就是多年来劳教人员对所内悲惨生活的真实形容。

(三)“黑老大”地位

2001年下半年,三水劳教所收容劳教人员的人数最多达9813人。省内多数劳教所都派人到三水所学习“管理经验”,他们解决不了的事还可给三水所。如2003年上半年,江门劳教所发生劳教人员之间的群殴事件,2004年上半年,湛江劳教所发生地域性群殴事件,震动全省,闻名全国。发生事情的劳教所便把肇事者和参与者调往三水所進行所谓的“教育”,自此以后,其他所有什么问题或对付劳教人员的棘手事便向三水所学习。由此,三水所便成了广东省劳教系统的黑老大, “经验积累”也最丰富。

二、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

1999年7月,江氏集团出于一己妒忌和私愤,在全国悍然开始镇压法轮功。全国的监狱、劳教所成为其泄私愤的专职场所。三水劳教所就是广东省内施暴的急先锋和邪恶阵地,把数十年来“练就”的整人害人的招数尽数用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身上。

广东省劳教局编写了一本名为“不信×教”的书,由三水劳教所教育科发给全所警察每人一册,所有警察参照此书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记载的迫害方式有十数种之多。

(一)精神摧残

1.入队下马威

法轮功学员由办案单位押送到三水劳教所入所中队后,首先进行三天的过渡和观察,包括情绪缓冲,搜查身体(不准携带法轮功书籍资料、现金等),接受劳教所管理规范——点名,排队,上工,清洁,操练,唱歌等一整套活动,所有活动都得蹲下向管教警察报告,得到批准才能进行,目的就是要使刚来到的学员时刻接受“自己是犯人”、“不服从命令就要受打击”这种恐怖心理暗示。再加上极恶劣的饮食、洗漱和休息环境②,精神压力更大。

2.隔绝外界信息,反复洗脑

长时间谈话洗脑、长时间播放高分贝音像资料洗脑等。“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邪恶利用人类心理的特点,反复灌输谎言,使人神智不清,以达到放弃信仰的目的。

经过入所队,法轮功学员如果没有明显抗议行为(如绝食抗议、不穿囚服、不接受劳教人员花名册点名、不向警察下蹲等)一至三天后送直属中队,进入新投班。恶警在学员立足未稳时用伪善的欺骗加恐吓令其上当。每天除定时定点的操练、搞卫生、唱歌、吃饭休息外,最主要是受到长时间的洗脑。由三个人(警察或被洗脑后神智不清的前法轮功学员)围住“座谈”,说的都是断章取义的从法轮功书籍中摘录的话拼凑成的谎言,并威胁如果不“转化”要受到各种酷刑。同时隔绝一切外界消息来源,造成极大思想压力,以动摇学员的信念。学员如果一时糊涂、不辨真伪,立马被要求写批判法轮功的“四书”,写的都是违背良心的谎言。

3.冷冻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在新投班二、三个月不动摇,法轮功学员会被关在宿舍房里进行严格管理。从早上7点开始关在房间里必须一直坐在一个小塑胶板凳上,活动范围仅为4块方砖大小的10平方分米面积,专门有吸毒类的人员看守。目的是让人产生难耐的空虚、寂寞感,加上长时间坐小板凳不得变换姿势,臀部生疮溃烂极其痛苦,耳畔充斥着其他学员受刑时的惨叫声。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让人精神接近崩溃、神智不清被迫屈服。如果半年内不妥协就送到其它大队去,进行“冷冻”——被四个人24小时夹控,用时间消磨法轮功学员的意志。

5.软硬兼施

如将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叫来,威胁恐吓一番,让他们在法轮功学员面前哭闹、下跪、故意以死相胁,要求他们按照劳教所的命令放弃信仰。如果法轮功学员不为所动,警察就会大骂他们无情无义,六亲不认并借机体罚。

6.利用畸形依赖心理

“据现代医学研究,在恐惧高压和被隔离的环境下,许多受害者会对施暴者产生一种畸形的依赖,以其喜怒哀乐为自己情绪的转移,一旦后者施以小惠,前者便感激涕零,甚至生出“爱”来。这种心理学现象,早已被中共成功的运用于对敌人以至对人民的精神控制和思想改造之中。”(《九评共产党》)

劳教人员长期生活在条件恶劣、强度劳动超高、人格尊严严重缺失的环境里,对管教警察也会产生畸形的依赖心理。警察利用这种心理,有时会给法轮功学员搬个凳子、缓和语气,以处处为学员将来着想为幌子,谈什么“好汉不吃眼前亏”等等,给学员稍微宽松一点的待遇或是改善一下伙食,多休息或多娱乐一下,以此来软化人的意志。他们在暗中观察。如果法轮功学员依然坚定,他们就换一副脸孔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进而恶语相向并另法迫害。

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恶警每星期开会都要求法轮功学员骂他们的师父、骂大法,并强迫看常人那些低俗下流的网站,强迫写攻击大法、骂师父的文章,不写的就让包夹按住打、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次数,他们还用口杯撒尿,逼迫法轮功学员喝,把食物放在马桶里弄脏后强迫学员吃下。法轮功学员李作东抵制转化就被拉入禁闭室用四根电棍电他。很多法轮功学员由于被这样长期迫害出现幻觉。

(二)酷刑摧残

1.三次设立“攻坚基地”

三水劳教所在2002年12月3日--2003年1月22日和2003年3月23日--2003年9月13日、2004年2月先后三次设立“攻坚基地”——一个有两层楼的独立院子,四周是高墙,后面不足50米就是禁闭室。整个建筑非常隐蔽,所发生的事情其他人很难知道。

一楼住着四、五个恶警、几十个劳教人员,这些人员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刑事犯,快到期解除劳教之人,他们受蒙蔽、被操纵,必须遵守严厉的规章制度,不准与法轮功学员交谈,也不准互相议论,一切听命于恶警,严密监视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先后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与迫害,许多穷凶恶极的恶警恶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它们完全失去人性的残暴与恶毒,整人之术可谓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据法轮功学员回忆,透过废食堂或卫生间的窗户可以看见七个挨在一块、特别低矮的禁闭单室,只有十来米距离,这是2002年冬天开始改装的二层楼房。他亲眼看到满头是血(已经昏迷)的法轮功学员被几个值班员拖出禁闭室的大门。亲耳听到嚎叫掺杂着电击声。不知多少法轮功学员在这里被折磨,或立即送医部抢救,或终身残废、或精神失常甚至失去生命。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恶警们强迫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不让坐下,时间是15天至30天左右,然后关入禁闭室7天至15天。这里的蚊虫都特别的多、特别的恶,在禁闭室内法轮功学员不但要忍受众多蚊虫的攻击,还要承受恶警们每天的毒打和电棍。恶警们一般每天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3次,每次2至3小时。一般情况下,由2条电棍起步,以后增加直至8条,那些电棍大部份是新型的,电压非常高。那些没有人性的恶警每次电学员的时候,狰狞的面孔中透着一种凶残的兴奋与冲动,害人已经形成了一种嗜好,连人体最敏感的部位如手心、脚心、腋下、大腿内侧、脖子、头部、脸部,甚至包括生殖器和肛门都不放过,有的皮肤都电焦了,电弧啪啪乱响非常恐怖。有的法轮功学员身体到处都是电棍的烧伤,无法坐着和躺着。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恶警摧残迫害到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多次出现了危险的地步,但是法轮功学员对大法的坚定信念没有任何动摇,使恶人感到非常震惊和惶恐。也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已经被超期羁押,恶警们不放人,滥用职权,无法无天,根本就没有人性、人道和人权可言。

2.典型受迫害个案

(1)入所四、五天就被折磨致死

赖志军,男,约四十岁,原东莞市凤岗镇副镇长兼人大副主任。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团开始迫害大法,他象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那样,当年十二月独自进京上访。 他到天安门广场炼功,遭到恶警狠命的毒打,并被抓送回东莞市某镇的看守所关押了三到四个月,于2000年3月29日送到三水劳教所,大约进劳教所4至5天时间,就被折磨致死。

一位曾经和赖志军关押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回忆说:2000年3月29日,赖志军因炼功被恶警电击、罚跑步。他从早上开始绝食。他问我为什么不敢炼功,并叫我不要怕,怕是业力。3月30日早,我也起来炼功,值班狱警把我叫到值班室拿电棒电我,电了几分钟,逼我出去跑步。我在绕着操场跑时,看见恶警断断续续用电棍电赖志军。3月30日中午,我又看到恶警在球场上电赖志军。

3月31日早晨,赖志军继续炼功,被狱警用电棒电,那电棒“啪啪”的响个不停,我们听了都很难过,叫恶警不要电他。恶警叫道不许炼功,如果有谁炼功就和赖志军一样对待。那天是那个戴眼镜的医生电赖志军。当天中午,劳教所派医生来叫绝食的赖志军喝糖水,赖志军不喝,说除非让他炼功,如果没有法轮功他的生命就没有意义了。最后那些医生就插胃管灌他喝。并对他吊铐、电刑、毒打,当时入所队恶警陈瑞雄示意值班员对他拳打脚踢。终于几天后的一个深夜,值班看见赖志军表现出死亡状态时,才打报告,而当班恶警公然说:“别理他”。因此造成赖志军于某日凌晨死亡。

劳教所以心脏病突发为由掩盖事实。他去世后约4~5个月,恶警陈瑞雄因杀人有功,从一名小队长一跃成为专管迫害法轮功的中队的主管干事,这个毫无人性的东西更加肆无忌惮,软硬兼施地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2)电刑、毒打、禁闭,年轻小伙含冤离世

洪浩远,男,30岁,华南师范大学物理系本科毕业,广东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技术骨干,在单位和家里是有口皆碑的好青年。2000年5月被非法关押到三水劳教所劳教2年。被禁闭、电击、殴打,导致身体内脏严重受伤。在国内外同修共同营救下于2002年4月获释。2003年1月5日因伤势严重,医治无效去世,临终前留下遗书——《我在三水劳教所被迫害的经历》③。

广东潮州法轮功学员洪浩远
广东潮州法轮功学员洪浩远

洪浩远在三水劳教所遭受的迫害主要有:
1)电击。二至三根高压电棍每天电击十个小时以上,并常电腋下、乳头、肛门等敏感部位。“最后一次电得最厉害,几根电棒,所到之处,皮肤红肿、溃烂,头象要裂开一样,喘不过气,差一点休克,过后手软脚软,全身疲累之极,饭根本吃不下,水也只能喝一点。”
2)毒打。包括雨点一样的拳打脚踢、把头撞墙、皮带抽等。恶警把他猛踢猛踩,骨头吱吱作响。在一分所,恶警用长条凳打他的头部,凳子断成两截。
3)残酷灌食。洪浩远因坚持炼功遭受毒打之后,绝食抗议,被恶警按在地上,捏住鼻子,用一大瓶水朝嘴里塞,同时用电棒电其肚子。搞了半天,也没把水灌进去,倒把他的牙弄出血了。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3) “吊飞机”、打毒针、电击,年轻小伙含冤离世

王树彬,男,28岁,广东省汕头市外砂镇法轮功学员王树彬于2000年6月在上京途中被绑架回外砂派出所,后被非法拘留于白沙拘留所、澄海看守所,2001年10月再送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延期四个多月。

在劳教所里,恶警把王树彬吊“飞机”(双手反铐吊在篮球板架上,双脚基本离地),中午晒太阳。夜里三次关进禁闭室,四支电棍一齐电,扬言“把你搞得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几个月的高压下,王的精神几度崩溃。为了“转化”王树彬,三水恶警还几次把他绑架到佛山××医院,注射摧毁中枢神经不明药物;中午晒太阳,夜里没棉被盖(拦截家属送来的衣服、棉被);雨天淋雨,备受摧残。王身体已被折磨得没了人形,体重减了70多斤。在三分所三大队王被毒打得吐血,口不能言。三水恶警在对王树彬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的同时,还以王的人身安全威胁其家属,勒索了很多钱。恶警使尽迫害手段后,将奄奄一息的王树彬放回家,并派当地610等邪恶之徒进行监视、跟踪。王树彬身心被折磨到了极点,终于在2003年10月5日含冤去世,年仅28岁。

(4)修大法全家乐融融,被迫害几乎活活火葬

陈乃业,男,六十三岁,汕尾市捷胜法轮功学员。陈乃业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二年差点被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火葬,被迫害到只剩一口气时才被家人领回,经家人悉心照料,逐渐的能说话,左边的手脚也能动了,但神智不能完全清醒。家属就这样照顾了他近七年。在此期间,汕尾“610”还不罢手,长期监控,多次骚扰他。二零零六年再次非法抄他家,抢走大法书籍和资料,导致他无法正常学法、炼功。家属几次向当地“610”要个说法,恶警竟然说不关他们的事,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陈乃业含冤去世。

陈乃业
陈乃业

下文是陈乃业在神志尚属清醒时所述,包括他修炼法轮功后全家受益,以及在三水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我是广东汕尾市人,1996年得法的。之前,我妻子是药罐子,18年来,身体长期打针吃药,苦不堪言;我儿子16岁时,脑中长了瘤子,医生说,要取出瘤子很难,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这时,我听说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叫妻子、儿子修炼起来。这时,神奇效果出现了,我妻子炼两天身体明显好转,不用吃药了,接着修炼下去,身体完全康复,多年的疾患一扫而光,家务事、农活什么都能干了,我儿子脑中的瘤子也变成瘀血从手臂流出,能上学校读书、学习了。我心中的欣慰难以言表,对大法的威力、师父的慈悲更是敬佩不已。我本人也是经常头痛,于是也就诚心诚意的修炼起来,从此我一家三口学法、炼功,其乐融融,同时也用我们的亲身得益引导着有缘人得法修炼。

1999年7月,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开始了血雨腥风似的无理镇压。我想我一家都是师父、大法救度的,作为一个受益者,我觉得无论如何应该为大法说句良心话,告诉世人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是真正救度人的。当地派出所、“610”即现在的国安警察来盘问我关于法轮功的情况时,我实话实说,从我妻子、儿子的身体变化情况,我本人修炼后的受益讲起,证实“法轮大法”是真正度人的功法,告诉他们电视、报纸的报导完全是江政府一手遮天、栽赃陷害的骗人把戏。邪恶的“610”竟把我关入洗脑班,要我写所谓的“三书”,我不屈从他们的要求,又被关进拘留所十几天。

……

我在拘留所被关了三个月,在这期间,经常遭到他们的连连毒打。之后被送进广东三水劳教所。到劳教所的第二天,被逼看所谓的“自焚片”,看后我说这是做戏:刘葆荣一个老年妇女把半瓶汽油喝下没事?王进东全身烧着,头发却未烧?小女孩刘思影气管切开能唱歌?这不是在做戏给人看吗?共产党什么都可以作假,这是他的一贯作风。

劳教所里的恶警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所采用的迫害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有的被关在四肢不能伸直的小牢笼,用电棍毒打,有的被罚长时间跪着,有的被吊打……

有一天,来了法轮大法新经文,我想看一下,被一个三十多岁的恶警拦住,要我向他跪下,我没跪,他暴跳如雷,凶残的拿起电棍,往我的身上、腿上毒打,直到我失去知觉,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臭气冲天的小房间(事后才知是死人房),我唤了声“救命”接着又失去知觉。后来,我才知道我在死人房里昏死了三天半,他们要拉去火化了,后来发现我还有点气息,才通知我的亲属拉我回家。他们扔下一千块钱给我的亲属说:“要去火化还是土埋,你们自己决定,不关我们事。”说完就走了。

那时我已经奄奄一息,我妻子、儿子扶我起来,先是让我听法(即师父讲法录音),跟着又炼功。大法的神奇威力再次在我身上展现。没过多久,我的神志渐清,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一边学法、炼功,身体又渐渐恢复,现我撑着拐杖已能走路。

时间一晃就是两年多,现在我把以上经过写出来,就是要告诉世人,我只是因为坚持真理,按“真善忍”做好人就被邪恶的××党几乎迫害致死,是大法的威力使我再一次重获新生。善良的人们,千万不要被谎言蒙蔽,请一定牢记“法轮大法好”,他将带你走向永远光明的未来。

(5)“五马分尸”致残,手术八次无效

黄柱峰,男,现年45岁,茂名市高州镇江镇大岭村人,因坚修法轮大法,于2001年8月2日被茂名610非法抓捕,并判劳教二年。黄柱峰在茂名看守所期间,为抵制迫害,绝食了三十多天,瘦得皮包骨头,恶人为推责任,匆忙往三水劳教所送。在“新投班”一个月的强制洗脑无效后,即被投入“严管班”受到非人折磨——在烈日下曝晒,并连续奔跑四、五个小时,直到精疲力竭累倒为止。晚上不准睡觉,扣着手铐蹲着,并且每天二十四小时被夹控,只准小便二次。

2002年12月21日黄柱峰在三水三分所五大队被铐上手铐,蒙上眼睛推上车拉到上刑的地方,到达后,张武军、卢金虎等几个人围着他,逼迫他放弃修炼,不从就拿三、四支电棍一齐电他的嘴唇耳朵、腋下胸口,甚至撬开嘴巴电他的喉咙。电得黄柱峰嘴巴、脖子肿大变形,恶人还不罢手。

2003年元月二日,恶警张武军带着值班人员到黄柱峰监房,用两个手铐把黄柱峰双手铐在两个压实的棉被捆包上,指挥其他犯人用力往两边拉,张武军大喊用力、用力……,把黄柱峰拉得撕裂般疼痛大喊,两手被手铐拉得血肉模糊失去知觉,左右手肩膀被拉脱臼。晚上疼痛无法入睡,告诉警察也无人理会。

8日卢金虎带领犯人入黄柱峰监房,将黄柱峰铐上手铐,用黑布袋裹着头,用袜子塞着口,叫两犯人用力猛烈击打,直至黄柱峰神志昏迷。恶警还说是给“清醒清醒”,然后用电棍长时间电黄柱峰的胸部,四支电棍长时间电得黄柱峰脸部变了形,嘴唇肿大,嘴都咬破了,肩膀、脖子疼痛难忍。

黄柱峰多次向劳教所干部、警察申斥,恶警们置之不理。直至拖延到28天后,其手无法活动,三角肌已消失,手臂肌肉萎缩,才被带到外面医院检查拍片。医生说需马上手术,但手术做了八次都不成功。后辗转三水人民医院、佛山中医院均无法医治,最后转押到广州市正骨医院A楼404房,不采取有效的治疗,由6个警察轮流看守。

直到2003年8月2日黄柱峰劳教期满,家人不见他回家,才得知他被迫害的消息。家属要求放他回家治疗,要劳教所赔偿医药费,劳教所不同意,怕恶行曝光,继续变相扣押。黄柱峰多次向佛山市检察院提出申斥,但检察院不受理。

(6)开水烫伤再刷盐,70度高温下裹棉被曝晒

酷刑演示:用开水烫
酷刑演示:用开水烫

林凤池,男,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在广东三水劳教所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被恶警送去迫害。刚好那里换了一批新的值班人员,恶警曾冠华等,特意挑选了四五个身材高大的值班人员,让其先看“天安门自焚”伪案录像,并歪曲事实、灌输给他们诬蔑法轮功的思想,然后就让这几个值班人员猛打林凤池。谁不按照恶警的要求去做,谁就会遭到恶警的殴打、电棍电、加期等惩罚。就这样林凤池被毒打了一个多小时,头被打破,遍体鳞伤。还被烟头烧、牙签扎手指尖。在林身体有些支持不住,神志不清时,他口头答应恶警可以“转化”,恶警就叫停止了殴打,恶警曾冠华又强迫林跟它一起发毒誓(转化不反悔,反悔将遭到……等非常恶毒的话),它说一句,叫林凤池跟它说一句。林凤池不跟着它说,它就说林凤池是假“转化”,就又叫值班人员打他,这样断断续续一直打了4天。

酷刑演示:烟头烫
酷刑演示:烟头烫

恶警一看这个办法不行,就又用了一个非常残忍恶毒的方法。恶警将烧开的水从林凤池颈部倒下,致使林凤池的后背和前胸被开水大面积烫伤,林凤池对大法的坚信依然不动。恶警们又指使值班人员向他的伤口上抹盐,几天后由于伤口腐烂发臭,恶警们就叫值班人员在洗澡间用牙刷刷林凤池的伤口。在2002年1月22日那天,三水劳教所接到上面立刻撤销酷刑室的秘密文件,当天下午三水劳教所在二分所第一次设立的酷刑室迅速撤销,林凤池被调往其它分所。

在第二次设立酷刑室期间,林凤池又被恶警调去进行残酷的迫害。开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不让他睡觉、不让坐下,只能蹲着,到晚上可以站着,来减弱他的意志。接着又关进禁闭室15天。禁闭期间,恶警们几乎每天3次每次用8条电棍电他,每次2到3小时。恶警们看他对大法的坚定之心还不动,又采取了一个极其恶毒的方式迫害他。广东7、8月份的天气是非常热的,特别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温度高达到70多度,恶警们指使值班人员剥光林凤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让四个值班人员压住他的四肢成“大”字型压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曝晒,晒过正面又翻过来晒背面。恶警们看他仍无动于衷,就又用两张厚棉被把他包起来接着晒,一共晒了几个小时。林凤池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出现了生命危险,之后恶警们把他送去三水劳教所医院就医。当他的身体刚刚好转一些,恶警们又迫不及待地把他送回酷刑室继续迫害。

(7)钢鞭抽、虱子咬、冷水淋、长时间电击敏感部位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谢汉柱,男,40岁左右,广东梅州市人,原某机关公务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站出来证实大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工作,并于1999年12月被非法送至广东三水劳教所原五大一中队关押,遭受了多种酷刑迫害:
1)刚入所就被牢头痛打一顿,重拳击打胸部,脚踢脑部,结果肺部受伤,呼吸困难,疼痛无比;
2)强迫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劳役,经常通宵加班。完不成任务则被狱警电棍电,两条手指大小粗钢鞭,拼在一起,猛力鞭打,背上鼓起条条黑色的鞭痕,纵横交错,惨不忍睹;
3)连续3个月不让洗澡,同时卫生条件极差,环境恶劣,身上生了许多虱子,整天叮咬不停,奇痒无比,皮肤发炎流脓水,一块好肉都没有;
4)因坚修大法,谢汉柱还被恶警指使的劳教人员拖到厕所的排粪口,将头按在排粪口上,强迫呼吸恶臭10分钟左右;
5)恶警用两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全身,电击最多的是耳朵、脖子、乳头、腋下、脚掌心等敏感部位。他们还将电棍强行插进其口中放电,放电时间将近一小时,电过的地方起水泡;
6)恶警在电棍威逼达不到目的之后将他按倒俯卧在地板上,用穿着皮鞋的脚猛力踩踏背部,同时抓住头发往地上撞,头被撞得天旋地转,站都站不稳;
7)寒冷天气强迫长时间冲冷水,冻得全身哆嗦,嘴唇僵紫;
8)遭受残酷的“五马分尸”刑罚――将他按在地板上背靠铁床柱子,两人分别猛拉左右手,两人分别拉左右脚,把大腿伸直往身后压,四肢痛彻心肺,手脚青肿,几天都不能下蹲和弯腰,痛得不能入睡,大便都不能蹲下;
9)不许休息、睡觉。要么通宵加班劳动,不加班劳动的话,晚上11时左右收工后,恶警指令劳教头子强迫谢汉柱“学习”马克思邪书或强迫其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读后还要写“读后感”写完才可休息。恶警还以找其谈话、教育为名,上半夜和下半夜分别找一个恶警与谢谈话,让谢通宵无法休息,连水都没喝一口。第二天照例强迫劳动,劳动时打瞌睡恶警或劳教头子就会走过来猛力脚踢,或用皮鞭猛力抽打,随时可能被痛打一顿。精神、肉体均受到极大的摧残和伤害。两年的劳教生活使原本精神焕发、身体强健的谢汉柱变得骨瘦如柴、头发花白、面容憔悴。亲人都几乎认不出他来。

(8)十几根电棍电的像火球

广东揭阳一法轮功学员自述被迫害经过:

到了三水劳教所,他们让几个吸毒类劳教人员看管我,不许睡觉,不许跟任何人说话,不许洗澡,要大小便要向看管的劳教人员申请,再由他们向恶警申请,同意了才让劳教人虽领着我去上厕所。一个星期后我向他们申请洗澡,得到的答复是:“除非转化,写四书,否则你别想。”困了打个瞌睡就会被他们拳脚打醒,我坚持不肯转化,就被调到所谓的“攻坚基地”,就是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残酷迫害的地方。到了那里,我又被折磨了18天,一共25天没有睡一觉。他们每天安排了三个班,每个班由2—4人,24小时轮流看管我。一不按照他们的意思做就要挨打,有时困得不行。几乎要一头栽倒的时候心里猛然想到:是师父和大法把我的命给捡了回来,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违背良心,做出使大法和师父蒙污的事!这时我就精神一振,咬紧牙根坚持下去。

虽然这里的环境非常恶劣,我还是跟这些人讲法轮功学员无辜受迫害的事实真相,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道理,希望他们不要助纣为虐。有个别明白的人跟我说:“我们是不得已的,我们若让你打瞌睡,被发现了一次就要延期十天。”有的还向我介绍了亲眼看见的专门对付法轮功学员的种种酷刑,如一种较轻的叫蹲马,就是两腿前后交叉,脚尖着地,脚后跟翘起,全身重量落在后脚脚尖上,一蹲就是几个钟头,蹲得双脚发肿了不许换脚。还有用大麻袋从头上往下套,然后象踢皮球一样任凭他们打来踢去,多数被打得皮开肉绽。最厉害的要数关禁闭:在不到两平方米的小间里,不让碰着墙,不让睡觉,每天定时两次拉出去电击,电击的时候只穿一件内裤,每个恶警手里拿着两根电棍,五、六个人一齐上,电得法轮功学员象一个火球,全身发出啪啪的声音,很多人皮肤被烧烂,昏迷过去,就用冷水泼醒继续电击,真是惨不忍睹,他们看了都害怕。

(9)长时间电击、全天立正曝晒、长时间军训和劳动

夏显强,男,42岁,广东梅县程江镇人。因于2000年4月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抓,押回梅县后非法关押在程江派出所,恶警用高压电棍电他,企图逼迫其停止修炼,未达目的。2000年八月,夏显强被梅县610劫入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受尽折磨迫害。夏显强曾被恶警张声美及原九大一中几名恶警进行如下的迫害:

1)长时间强迫劳动,每天干十多个小时。
2)罚站军姿。整天以立正姿势站在操场上,不准改变姿势。
3)不准睡觉,每天强迫十多个小时劳动,强迫诽谤法轮功,夏显强坚决不配合。
4)夏天面向太阳在操场里整天曝晒。
5)长时间进行军体操操练(军训),不准休息,由6个犹大轮流喊口令。
6)长时间的蹲姿体罚。
7)为逼迫其写“三书“,对其长时间电棍电,脖子等处被电出许多水泡。管生产的恶警傅中队长在工场内多次长时间的用电棍电击夏显强的头、面、唇、颈部、手指等敏感部位,迫其屈服。但夏显强却心如磐石,不为所动,气得恶警叫嚣:下次用更高电压电棍将你电死……两年后,夏显强因坚持修炼大法,被加期2个月,2个月后于2002年6月被梅县610从三水劳教所押回,关押在梅县拘留所、梅县看守所、梅州城东警校等地进行迫害。

(10)每天6至8跟电棍电击数小时,持续17天

曾毓明,男,广东省紫金县上义镇郊田村人,中学教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三年多来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自2001年4月起,白天他被逼迫操练立军姿到晚上9点,又从9点强制学习唐诗到凌晨2点,因此他曾对首恶警张青美质问“是否想把人折磨死”,恶警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2003年6月2日,他从四分所调入“转化攻关基地”208号特别刑场内,6个值班—劳教人员轮流看守不准睡觉,不准打瞌睡。经过十天的昼夜折磨,恶警又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疯狂电击,每日6至8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2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瞌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12月5日三年非法劳教期满,但他因坚持修炼,恶警仍不放他。他的情况令人担忧。

(11)野蛮灌食,鲜血直流

对于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广东三水劳教所的恶警们便命令几个以至近十个值班人员按住或踩住该学员的手、脚、头、身体等,有时还锁上手铐或用绳子捆住。由恶警或医生强行灌食,长长的胶管从鼻腔插入,直插进胃里。几乎每次灌食都会使人鼻腔流血。更有动作粗鲁的或心怀恶之意的灌食人员,有时迫害得法轮功学员鲜血直喷,非常痛苦。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遭受此摧残的学员及情况有:谢汉柱,于2001年6月初在三分所三大队被锁住手铐灌食;黄柱峰,2001年下半年被送進三水所时即绝食40多天,被送去农场医院强行灌食;许谢恰,因拒绝穿劳教服,2001年底被张青美等恶警禁闭,在禁闭室绝食,遭受严重摧残后被送去农场医院强行灌食;刘少鹏,2002年3月25日在二分所三大队绝食,三天后遭灌食,8天后再被送往农场医院天天灌食,前后共80来天;2004年4、5月间,又有两名学员绝食后被送進农场医院灌食;除上述学员之外,较短暂时间被灌食的学员还有很多。

(12)吊铐毒打,血染衣裳

王斌,男,广东江门市人,自二零零零年起,王斌被非法关押在三水劳教所三年,在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里受尽折磨,三年后才释放。2002年12月,在二分所被用手铐吊在篮球架整整一个通宵,脚不着地。他的手腕皮破了,露出了骨头,血顺着手流下来,满身都是。巨大的难以想象的痛苦,使他上半身全部麻木,失去知觉。恶警又在下面不时地往下拉他的脚,用拳打他的肋骨。……恶警曾庆平曾叫嚣:“我要把你的手铐断。你抬头看清楚点,好把我送下地狱。”
王斌的亲人、朋友、法轮功学员以及各地正义人士频繁致电追查,邪恶之徒日益感受到来自正义力量的威慑。致使江门“六一零”成员马来久原手机号码已不敢使用;在王斌家属及正义人士的追问之下,潘东明、马来久等邪党人员已显得语无伦次,意欲表明王斌受迫害与其无关,想把绑架和迫害责任推卸在科长陈某一人的身上。

(13)每周强行抽血,食物中投毒,致精神出现幻觉

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谢纯泽,男,30多岁,家住澄海市外砂镇,2000年6月被外砂派出所绑架,并非法关押在三水劳教所二年,遭受非人折磨,身心受到极度摧残。在高度的极端恐惧威逼下,曾在劳教所昏迷了三天三夜,苏醒过来后,精神恍惚。

二零零二年三月,法轮功学员谢纯泽因为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无理关禁闭迫害,找到恶警讲理要求解除禁闭。恶警们理亏后恼羞成怒,也把谢纯泽关入禁闭室进行迫害,并用超高压电棍电击折磨。在禁闭室中被折磨了三天三夜。为反对无理迫害,谢纯泽以绝食方式进行抗议,后被四次强行野蛮插胃管灌食,狱医用最粗大的橡皮插管进行摧残,插入后抽出来时,整条插管都是鲜血,口中咳出的都是血。后来经医院证实,肺部被严重插伤,肺部中心出现一个插口。导致此后几年的时间里时不时会严重咳嗽,一咳起来就连续不断,难受的死去活来。

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月,谢纯泽因为绝食抗议迫害,被非法延期劳教二个月。期间,狱医配合恶警对谢纯泽进行残酷无人性的迫害,几乎每一个星期被强行抽一次血,几乎把人的血液抽干了。后来狱医在谢纯泽家属送入的食物中暗中下了许多不明药物,导致人出现严重的幻觉,时不时会出现幻象,并出现了严重的头痛,头痛难忍。

谢纯泽在离开劳教所之时,骨瘦如柴,连走路的气力都没有,不时喘着粗气,失去了正常思维能力,体重只剩下70斤不到,就是骨头包着皮,见到的人都说必死无疑。

回家后,谢纯泽持续高烧四十多度,昏迷了三天三夜,奄奄一息,危在旦夕。谢纯泽心中念着“法轮大法好”,又重新活了过来。此后,谢纯泽时常处于极度恐惧之中,好几次,就差那么一点就窒息过去了,在家中躺了两个多月,动弹不得。在劳教所期间的被野蛮灌食,对他的身体造成了持久、极端的伤害。

另外,法轮功学员潘智好,因在劳教所炼功,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被恶警蓝远航叫包夹把他从三楼拖到下一楼值班室进行毒打,苏家视用打火机烧他的耳朵并说“还炼不炼?知不知道痛?”从此潘智好就出现精神不正常,一会手舞足蹈、一会胡言乱语,郭保思就造谣说“他炼得都走火入魔了,我们没迫害他”。潘智好被送去劳教所留医部继续迫害两个月后,于七月份送去广州精神病院继续迫害。

(14)长期蹲下不准睡觉,全身溃烂

李源东,男,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人。邪恶两次设立酷刑室都把他送去进行迫害,他每次都经历了一个多月的不让睡觉、打、蹲、禁闭、电棍电等等残酷的迫害。在第一次酷刑室期间,恶警卢金虎暴打李源东,后又强行将他的右手绕过右腿绑在他的左踝骨的位置长期蹲在师父的相片上,不给睡觉,并用电棍电他的左脸,脸部被电烂。因长期没有睡觉(一个多月),只能蹲着,他的身体极度虚弱,多次倒地,恶警卢金虎就指使值班人员毒打他,并多次关禁闭,用多条电棍电他、打他,用牙签插他的指甲缝。李源东全身溃烂,多次出现生命危险而送到三水所医院抢救,然后又送回集中营继续迫害。恶警们怕恶行被曝光,多次不让他的父母接见他。

(15)心脑血管、肺、胆被迫害致病

梅州法轮功学员自述他两次关进三水劳教所遭受的残酷迫害:……劳教所恶警们用电棍电、曝晒等各种下流恶毒的手段折磨我,企图达到“转化”的目的。在三水劳教所两年多的邪恶迫害中,我的身心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摧残。

2003年1月,我又一次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再次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专管大队长张青美派五个劳教犯人围住我不让睡觉。面对流氓迫害,我又一次采取了绝食抗议,第二天张青美说抓我去禁闭,在关禁闭前,押我到三水劳教医院进行灌食,医生发现我身患高血压、心脏病、胆结石就把我留在了医院住院。

2004年3月,邪恶之徒将我转到三分所专管大队,并关押在二楼房间。以童桥银为首的专管大队并没有因为我身患高血压、心绞痛、胆结石而放松对我的迫害,天天不准出门、不准说话。从2004年3月至2004年9月,又非法给我加了6个月期。从2005年1月,我开始绝食,他们将我押进三水劳教医院。由于我被折磨成身患多种疾病,身体多次出现异常,危在旦夕,三水劳教所2005年4月5日前不得不决定放我回去,并通知梅州610恶警来接人,我被直接押送到所谓的“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强制洗脑班)……

(16)部份恶言恶行录

恶党曾组织三水所警察到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国内迫害最残酷的、臭名昭著)“学习”迫害经验,然后在所内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上试验,再把邪恶“经验”推向全省,推动迫害升级。

由于有上级的支持,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有恃无恐,疯狂叫嚣。以下是它们的代表性言论:

1)邱剑文(副大队长)在禁闭室对着某个被禁闭的学员疯狂叫嚣:“明慧网上报导我们这里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事实,那你们又能怎么样?”
2)恶警郭保思作恶最多,几年来,在三水劳教所里几乎所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他用电棍电过,他至少电过两名炼功人的生殖器。当法轮功学员斥责他的禽兽行径时,郭保思公开叫嚣:“我就是流氓!”
3)酷爱对法轮功学员动刑的恶警曾庆平曾叫嚣:“我要把你的手铐断。你抬头看清楚点,好把我送下地狱。”
4)恶警张青美对受迫害者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5)以歹毒著称的恶警卢金虎,动手打法轮功学员王斌时说过“就不把你们当人看!”
6)陈瑞雄公然对身体不适的法轮功学员叶文新说:“迫害死了,就象死猪死狗一样”。
7)“魔鬼集训队”无休止地体罚真修弟子,白天整天操练,恶警公开叫嚣“操死你们”。
8)管生产的恶警傅中队长在工场内多次长时间的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夏显强的头、面、唇、颈部、手指等敏感部位,迫其屈服。但夏显强却心如磐石,不为所动,气得恶警叫嚣:“下次用更高电压电棍将你电死……”
9)劳教所里每天吃的发黄发黑的夹生米饭,白开水煮三片萝卜、冬瓜。恶警有一次用一百元买来一头病死已经发臭的猪说是让吃肉,连煮饭的都说这不能吃了,可恶警说“他们不是人,就煮给他们吃”。

(三)明火执仗,电棍加蛋糕

三水劳教所每个大队办公室的墙上,都挂着广东省司法厅规定的“六条禁令”大玻璃框、贴着“廉洁、奉公、自律”的标语。然而,恶警们就在禁令面前施暴,因施用暴力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而获“集体二等功”的铜铸奖匾也在墙上挂着。与此同时,禁闭室中惨绝人寰的情形不断发生着。

自从哈尔滨万家劳教所2001年6月逼死几名女法轮功学员被曝光后,一些外国的媒体便关心甚至到中国的劳教所采访参观。为了蒙蔽欺骗外界人士,掩盖其罪恶行径。中国劳教所在基础设施方面作了一些改善和装饰,但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却更加严厉和狡猾。

比如,三水劳教所在法轮功学员集中的三分所,先是养了一群鸽子;2001年10月前后又买来8只孔雀。外面進去参观的人开始还真以为里面的环境像花园、劳教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和待遇都很好。

2003年8月份,所里还开始为劳教人员“过生日”:在每个月的某一天,为该月生日的劳教人员集体买些花生,鸡蛋、水果、十来人合买一个蛋糕;参加生日的劳教人员可以一至两个钟头不参加劳动。然而,有的劳教人员在过生日的前几个小时或生日后的第二天就被查单工遭电击。所以从此以后所里又多了一句流行话:“电棍加蛋糕”。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过生日,气氛更是惨淡。血腥的折磨已使学员们脸上失去了原有的笑容。对于劳教所这种假温暖,很多法轮功学员不给市场,直至到后来不吃果品和蛋糕,晚会由恶警主持和表演,有法轮功学员甚至直接说最希望解散迫害法轮功的大队。恶警们心中有鬼,也强装笑脸为学员们唱生日歌。湛江籍的法轮功学员吴帮法(五十多岁)刚过完生日,第二天即被送上二楼严管并加期25天。

2003年十月一日,法轮功学员被带到三分所大草场的血旗前宣誓,邪恶之徒还准备好微型摄影机。原来邪恶要求的内容是××党的挽救和帮助等。好多法轮功学员对着蓝天白云,在国旗前小声或默念了自己的声明,说是××党和江××集团的迫害才被劳教。恶警只好悻悻的草草收场。

(四)部份凶手及其犯罪事实

这里录出部份凶手的恶行,总体上分为三类:一类凶手,多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间长,使用手段毒辣,人性全无,犯下累累罪状而且至今尚在行恶;或位置重要,直接指使或促使迫害情况严重加剧,包括马立明、王嘉梁、张青美、叶秀嘉、陈志强、陈瑞雄、卢金虎、丘剑文、范清平、何晓东、张武军、曾庆平、朱琦、曾冠华、周泽华、郭保思、温志光、邹俊明、王德敬、黄昌华、石山、赖如峰、翁胜强、刘大易、童朝银、黎祜林。

第二类凶手,他们多为在程度上没有第一类的残忍,或尚有一丝人性,当然,他们当中也很有可能上升为第一类凶手,包括:黄清锡、郑国权、陈志浩、钟秋良、王海青、罗裕棠、陶涛、张乡、孔文忠、钟文荣、梁刚山、丘志光、丘安升、江焊青、刘世满等。

第三类凶手,在迫害程度上较前两类要小,多数并非专职迫害恶警,倘若此类人被获知行凶行恶的事实增多,也升级为第二类甚至第一类凶手。包括:杨琳、林国涛、蓝新柄、白宁广、温永宁、唐永会、何勇军、李耿然、刘玉勇、李海松、何厚仁、车开林、陈燕强、雷惠清、陈伟佳、张桂华

下面列举的是第一类凶手其中的一部份:

1、马立明,山东人,50多岁。原是三水劳教所九大队书记,因管制劳教人员严厉、强迫劳教产值多,于镇压法轮功前不久,被提升为副所长(副处级)。随着三水劳教所设立集中营摧残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不断被曝光,上边为了保护马立明,将其升官后调离三水劳教所,马立明头上的官帽真正是他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铁证。
犯罪事实:

⑴三水所自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以来,马立明便站在迫害的“第一线”, 直接指挥策划全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
⑵法轮功学员几十人次的被加期,1-7个月都是经他签字后生效的;以欺骗、强制、折磨学员转化后的所谓减期一个月以上,也是经他批准变为现实的。
⑶第一次设立集中营,马立明亲自到施暴现场观看和督促;
⑷大力促使第二次集中营设立。(附带说明:被邪恶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王树彬和洪浩远生前就是在马立明曾任书记的九大队饱受折磨,这与马立明的恶劣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

2、王嘉梁:梅州人,60来岁,原三水劳教所教育科科长,其人专横刻薄凶残,是马立明的心腹。
犯罪事实:
(1)负责对法轮功学员的第一手的迫害。此恶警后来调到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设立的广东省法制学校做主任。
(2)2000年,王嘉梁曾潜入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种种罪恶手段,并带回三水所实施。
(3)多次指使毒打法轮功学员,或直接将法轮功学员禁闭。2000下半年,法轮功学员王树彬曾被他指使恶警毒打,后又被送去禁闭,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并导致日后身体的虚弱以至精神不正常。王树彬的死亡与王嘉梁有着直接的关系。

3、叶秀嘉,30多岁,西南政法学院毕业,此人追随王嘉梁,声细如蚊,毒如蛇蝎,恶如虎狼。
犯罪事实:
⑴多次在公开场合诬蔑大法创始人和大法,伙同广东省反×教协会在精神上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勾结三水检察院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导演媒体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栽赃陷害、诬陷、失实的报道。
⑵多次禁闭法轮功学员,多次加期法轮功学员,并直接坐镇指挥第一、第二、第三次集中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恶事做尽之后又企图威逼法轮功学员不可将其曝光。
⑶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频频表现”而在教育科由一般警察升为教育科副科长,所谓的“转化教育办公室主任”。

4、张青美,40来岁,河南人,90年代初因羡慕沿海地区的高收入,同妻子施××由青海监狱调至三水劳教所(其妻施××也是三水妇教所法轮功大队专职迫害恶警)。
犯罪事实:
⑴对法轮功学员集体行凶迫害的第一线主凶。种种折磨或变相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卑鄙下流手段即出自其口、其手。
⑵在禁闭室,同几名恶警用高压电棍集中电击法轮功学员曾流明后,张青美再用皮鞋猛踩其肋骨、腰间和四肢,使曾流明在禁闭室吐血。该次禁闭,曾流明受到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⑶全权负责第一第二次集中营迫害。
⑷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禁闭、加期都由张青美的直接迫害有关,即使较早期(2001年5月底)法轮功学员林祥瑞、谢纯泽夜间被禁闭也是他一手迫害而成的。
⑸多次表示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并扬言,法轮功如有平反一日,他的头颅愿被人当作玩具或作尿壶或作坐凳。种种迫害人的手段,都被他用尽用绝了。
⑹从三水所开始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2000年初至2001年2月份的这段时间,因为张青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且颇有罪迹而后被调任三分所直属中队中队长。在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两年多时间里,张青美由原来的中队长(股级)上为大队长、大队书记(副科),其罪恶的知名度也由原来的一个中队扩大至全所甚至全省。

5、陈瑞雄,30多岁,广东紫金县附城人,原是当地一名教师,后靠钻营到了三水劳教所。其人十分伪善,看似斯文却败德丧行。先是不顾当地的结发之妻,大搞婚外恋超生,后又离婚、再婚,被前妻骂为禽兽不如,狼心狗肺。
犯罪事实:
⑴盘踞在入所队,大肆非法榨取劳教人员钱财。法轮功学员赖志军被电击而死的当时,陈瑞雄就在该入所队。
⑵2000年10月前后,变为法轮功学员所在中队的四名专职警察之一,并借此迫害为自己升官发财。
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可谓软硬兼施,有时假意惺惺,有时面目狰狞,他长时间担任“教育干事”一职,多次在禁闭室或者办公室向法轮功学员施暴行凶。
⑷第一次设立集中营,亲自挂名指挥迫害小组的组长,残忍折磨法轮功学员。
⑸2002年中秋前,因陈瑞雄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提升副大队长,此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步步升级。特别是在第二次集中营设立的前几天,非法设立的广东省法制教育学校因久闻其恶名而调其前往。

6、卢金虎,山东人,广州某部队退役兵,30来岁。其人未老先衰,20多岁即已秃顶。2001年3月份前后调入当时的直属中队。开始时还不那么穷凶极恶,后来逐渐露出恐怖面目,迫害手段升级和翻新。
犯罪事实:
⑴专以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为乐事,深受其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林耀锐、梁锡安、王素通、王慷等。卢金虎也是经常在禁闭室电击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之一。
⑵在第一次设立集中营的过程中,卢金虎是施暴最多、手段最毒辣、下手最狠的恶警。在行凶现场,卢金虎暴饮烈酒狂笑,骑摩托车兜风取乐,有时深夜闻其声如鬼哭狼嚎。法轮功学员黄柱峰身体上留下很大的伤残,就是在他与另一名“包管”恶警张武军等直接指使、实施摧残下造成的。第一次集中营过后,卢金虎竟对其他人说:“早知这样(指直接用暴力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能使法轮功转化,一开始就用上了,何必等这么久,又费那么多口舌。”

6、丘剑文,梅州人,30多岁,此人高瘦干瘪,状如螳螂,为人八面玲珑、见风使舵,阴险狠毒。
原来是三水劳教所二大队二中队一名普通警察,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设立的三分所直属中队成立后,升为副中队长,伙同张青美,一步步加紧迫害。后直属中队升级为五大队,丘剑文升任副大队长。
犯罪事实:
⑴2003年7月22日,张青美离开法轮功专管大队后,丘剑文恶警便成为最主要的迫害凶手。对法轮功学员和较有良心的劳教值班人员下手是很毒辣的,特别是在禁闭室,多次参与电击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径。
⑵丘剑文第二次、第三次集中营,都是他挂小组长带头指挥实施迫害。
⑶2004年2月9日前后,此恶警和童朝银、叶秀嘉、黄昌华等非法对一批法轮功学员一次性加了三个月期,其中包括卢理宋、阮桂焕、许垂亮、孙洁丰等。

7、范清平,30多岁,部队退役兵,后在三水所当警察。
犯罪事实:
是最早四名专职迫害恶警之一,也是一直以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被他电击过的学员人数众多,在禁闭室对法轮功学员施暴多半与此恶警有关。长期担任管理干事一职,动不动就以加期相要挟。2001年上半年,所有在直属中队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加期两个月以上,大部份加期材料即出自其手。范清平血迹累累、恶贯满盈。2003年7月22日,范清平调离法轮功专管大队,到入所队当副大队长。

8、何晓东:梅州人,不到30岁。此人从湖北某大学电子系毕业后不久,便于2001年3月作为被补充的警力在直属中队当差。其人不善言辞,不学无术,但对迫害学员却阴毒无比,对待较有良知的值班劳教人员,损招百出,属严重心理变态。他参与了第一次和第三次集中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动,又多次到禁闭室电击学员,即使象邓归这样50来岁的大年龄者,也是极尽毒辣。2003年7月22日,他被提升为副大队长,以后更成了迫害的主力。

9、张武军,江西人,28岁左右,大学毕业。2001年3月间,张武军调进直属中队,近四年的时间,造下了滔天罪恶。他积极推行各种迫害活动,坑蒙诈骗直接行凶全使上。最令人发指的是参加了第一、第二次集中营的摧残行动和禁闭室的电人刑罚。黄柱峰的身体就是遭此恶棍的迫害而伤残的。由于张武军的凶残、冷酷、狡诈成性,2003年7月22日,他由一般干事被升为管理干事。自此以后,在三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动中,张武军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10、曾冠华:梅州人,30多岁,2001年下半年调入直属中队,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毫无理智、逻辑可言,经常胡乱编造恶毒谎言、谣言以此丑化瓦解学员,他的眼睛一直血红血红的,走路如秋风落叶,经常以折磨法轮功学员取乐,先后参与过第一次、第二次集中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动。2003年7月22日后,被任命为教育干事,成为几个主要凶手之一。

11、朱琦:梅州人,33岁左右,广东嘉应师专毕业。此人也不学无术,靠吹、拍、捧混日子。因对待劳教人员狠毒专横闻名,于2001年7月份由四分所一大队调至直属中队。由于本性凶残,加上长期在恶警中遭歧视,故而在对待法轮功学员上,更是不遗余力的迫害。他参加了第二次集中营的施暴行凶。骇人听闻的是朱琦伙同其他几名恶警,在禁闭室灭绝人性的摧折曾流明和孙洁丰等法轮功学员,使他们的身心严重受害。他曾经向孙洁丰扬言:“这一次要搞到连你爬都爬不起来。”2004年下半年,朱琦在法轮功专管大队因升官无望,在其他恶警的排挤和冷落下离开法轮功专管大队。

12、曾庆平:梅州人,不到30岁,广东医学院毕业生。2001年3月间调至直属中队,开始了他的罪恶生涯。此人假装表面文明,自吹自诩,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参与了第一次、第三次集中营的集体行恶,人性全无,良知丧尽。

13、周泽华:26岁,汕头人,广东星海音乐学院毕业生。2001年5月份,周泽华作为三水劳教所一名实习警察,被派往直属中队,用音乐文艺的方式欺骗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由于当时用该方式毒害学员有所成效,周泽华便被重视,他与张武军曾较长一段时间专门负责新到学员的转化工作,不少学员还真受其骗。周泽华品行低劣,连随身携带的钱包里,也夹着一张穿着三点式暴露极多的女郎图片,上班时多无精打采,私下又参与六合彩赌博。他的女朋友在新加坡,故而他时不时就向法轮功学员散布谣言,说什么新加坡也取缔法轮功,国外也不准炼法轮功等鬼话,大大加重了高墙里面的复杂和艰难。周泽华曾参与了第一次、第三次集中营的暴恶行动。其中,反复折磨法轮功学员林凤池就是在他的直接指使下做的。

14、郭保思:26岁左右,五短身材,梅州人,汕头大学医学院毕业。2002年,郭保思从汕头大学毕业后便很快成为一名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开始的几个月,由于法轮功学员许健顺、李杰龙、曾广星等对其大量的讲清真相,在迫害的程度上还较其他恶警轻些。自从中共十六大后,郭保思整个人变得完全不可救要。他三次都参加了集中营的犯罪活动,教会其他恶警并现场把握种种使法轮功学员剧痛而又不死的折磨方式,实施了前后时间长达一年多久的无休止迫害。不到三年时间,郭保思已经完全没有半点人性和良知可言。

15、童朝银:40多岁,安徽人。其人原是三分所四大队大队长。当他得知十六大以后,三水所用暴力酷刑强制学员转化的消息后,竟然说:“用其它方法不行,就用这个办法试试看也可以。” 2003年2月,以童朝银为首的几名恶警将几名法轮功学员加期3个月。7月22日,童朝银调入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接代张青美任书记。开始他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动。

16、温志光:28岁左右,梅州人,广东华南农业大学毕业。2001年下半年调入直属中队。其人刚愎自用,想以借打压法轮功学员达到出人头地的目的。此人信口雌黄,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不容许法轮功学员讲真话。此恶警参与了第一次、第二次集中营的罪恶行动,也是一个十恶不赦之徒。

18、邹俊明:30多岁,教育科干事。邹俊明一副男人模样,做事、说话却像女人,是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凡是三水所教育科组织的迫害、破坏活动,邹俊明大多数都参加。如以“讲课”的方式毒害学员,坏事干尽,特别是在第二次、第三次集中营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残暴。

19、王德敬,30来岁,广东河源人,管理科干事。在过去几年的迫害中,此恶警虽身在管理科,名在管理科,可是每逢较大事件或较大规模的迫害他都到场,就包括压阵和制造声势等,都有其一份。在三次集中营中,他更是充当了一个罪恶的凶手的角色。

20、陈志强,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政委,三级警监。其人对三水劳教所五年来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种种罪恶行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该所警察的其他种种不法行为也在坐视和放纵,致使三水所现今成为广东省最大、最黑的“挂牌流氓集团”逞凶行恶之处。④

三、黑暗中的曙光

与外面一样,非法关押于三水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面对这场自上而下的无理、凶残迫害,并没有被吓倒。他们虽然身在牢笼,时刻遭受非人的迫害,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身边的警察、劳教人员都是他们讲真相的对象。他们用事实揭穿谎言,用生命唤醒良知,把大法的美好福音传进这座“人间地狱”,使很多劳教人员和警察觉醒了。

1.坚决不“转化”

2002年冬,法轮功学员林凤池(佛山人氏)首批秘密转送到“基地”,球场上刺眼的横幅“法轮功痴迷者死路一条”,挂的很低很低,好象在对外人掩盖什么。

新到者开始就被迫没完没了的罚蹲——也叫“耶稣受难”:刑场内设两个大方坑,即由许多被子叠起来的方型布包,约一米见方。4到8名劳教人员轮流值班,他们分左右拉开法轮功学员双手,手上铐着手铐靠在方包上,把受刑者拉直,双手与肩成直线,离地面一米,即是与方包等高,受刑者既站不起,也坐不下,只能似蹲非蹲双腿很快变得麻木,甚至完全失去知觉。不给水喝,也不给大小便,直到在裤裆里拉。过了此“关”,转入所谓“白日飞升”——把受刑者凌空用手铐铐住双手吊飞机,林凤池受刑没有屈服。

恶警指令值班人员剥光他的衣服,用开水从背上浇下去,林凤池的背上立即长出大小不等的水泡。林没有屈服,恶警就叫值班用牙刷去擦刷水泡子,林咬死牙关挺了过来。

直到“萨斯病”大暴发,恶警也没放松迫害,一连四十多天不让林睡觉。据另一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忆,2003年中秋夜,林凤池已加期超时关押了8个月了,他被关到离林10米以内的地方,他看到,林坐过的小矮凳是湿漉漉的,因为被开水烫伤的背脊一直在流脓水。直到解教前夕,恶人才让他每天睡几小时,有时候4~6点或2~6点即黎明前休息片刻,允许林每天可以两次冲凉洗澡。林凤池平时很少说话,绝不说闲话或笑话,一天到晚都是静静的,值班员与他说和修炼无关的事,他从来不搭理。问他年纪多大,他摇摇头说不“转化”,值班问为什么不“转化”,他说法轮大法是正法,“转化”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林凤池的坚定信念令邪恶弹尽粮绝,使不出招来。在海内外共同营救呼声中,2003年9月13日,这个“攻关基地”临时解散,一夜间变的杳无人烟,成为空城,借以逃避国际追查。林凤池堂堂正正的回了家。

2.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恶警无计可施

邪不胜正,面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恶警使尽招数也没用。2002年下半年,三水所五大队恶警对十多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无计可施,哪个警察也不想管。后来,他们只好通过抓阄抽签,每条签都写一两个学员的名字,抽到谁就负责管理签上的学员。王海青将王慷和孙洁丰的名字划掉,对前来“帮教”的帮凶们说:“对于这两个人,你们就免了这个心。我知道他们,你们是讲不过他们的,他们是属于死也不转化的。”

同样遭受种种酷刑折磨仍然不屈服,正念闯出劳教所的有:
茂名吴先军学员,被恶警用八根电棍同时电击身体,强迫他“转化”穿劳教服。但吴先军在反迫害中放下生死不妥协,每次电击,他都用正念抵制邪恶,不畏强暴,在他的强大的正念下, 后来恶警就不敢再对他如此了。

茂名学员李少明,劳教期满,向劳教大队提出已到期。劳教大队不但不放人,反而给他加期。李少明问恶警:“为什么要给我加期?”恶警以不转化、不穿劳教服为理由,竟把他禁闭起来,以坐老虎椅、铐手铐等酷刑折磨他。他这样被禁闭一个月左右,每天都被恶警用电棍电击身体。但他始终都不屈服。迫害在黑暗中秘密操作,不为人知。待他被放回大队后,又用胶布封了他的门窗,将他与其他学员隔离。邪恶为何怕别人看见他?到放风时我们才看到,原来李绍明己是满身伤痕累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的身体才慢慢恢复。李少明在反迫害中,信念坚定、不妥协,正念正行。

3.“您太伟大了!太了不起了!”

七十二岁的电白籍法轮功学员郑保,因和七名茂名籍年轻的学员一起骑自行车上北京。在郑州附近被诬告后送入广东省三水劳教所法轮功学员所在大队。恶警张青美经常辱骂他,并强迫他象其他年轻的学员一样操练、跑步、罚站。少给睡眠时间等各种折磨。郑保始终正念正行,以诚以善待人,令那里的值班人员都十分钦佩。

一名江西籍的值班袁锋一次在二楼拿被子时,趁恶警不注意,抢上前在郑保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对他老人家说:“您太伟大了!太了不起了!”

后来,邪恶之徒可能惧怕虐待老人的恶劣声名,在将其送劳教后几个月,2002年八、九月间,茂名的恶警便到劳教所把他接出来,郑保离开三水所时,手上还被扣上手铐。

在被送往劳教所的路上,在警车里面,我正告那些警察说:“警察的职责本来就是保护良善,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捍卫法律的尊严,现在你们的所作所为还对得起你们的职责吗?现在,迫害良善是你们,破坏社会稳定的是你们,践踏法律的是你们,危害人民生命败坏国家形象的也是你们!”警察自知违法理亏,一直不吱声。

4.正念显神威

2000年6月15日,原被关押在七大队三中队的法轮功学员洪浩远、贾国栋、邹昔桂绝食争取炼功的权利,被毒打、电击。其中贾国栋被禁闭,在禁闭室里,他被电得体无完肤、满身是伤。被关押在七大队二中队的黄宇天、陈建国声援三中队的法轮功学员,也绝食争取炼功的权利。结果他们两人被剥光衣服,分开四肢用电棍电击,陈建国被同时用到五支电棍电,黄宇天被同时用到九支电棍电,他们却纹丝不动,事件震惊了七大队的恶警。

5.抵制奴役

恶警们长期强迫法轮功学员完成生产任务,完不成的就罚分扣工分。

2003年3月间,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大队的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劳动,包装女子别头发用的发夹,学员巧妙的在发夹的商标背面写了:“Falun Gong is good!”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用暴力和酷刑强制法轮功学员劳动”等内容。结果那批货到海关抽样检查时被发现,供货的厂家因而被退货,据说是损失了三十万元。厂方要求三水劳教所赔偿。法轮功学员此举有力的抵制了邪恶迫害。从那以后,恶人强逼法轮功学员劳动仍心有余悸,劳役也没有以前的繁重。

叶新文是广东省梅州市梅县程江镇人,五十多岁,曾是当地有名的浪荡子,连父母都敢打,谁都不敢管他。一九九七年,叶文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脱胎换骨,原来的肾结石好了,四十几岁的人看上去就象三十几岁,并开始出门做工养家糊口了。用人们的说法是“从一个坏人转变为一个好人”。附近的人都说,看法轮功好不好,看叶文新就知道了。可就是由于他坚持修炼大法做好人,却屡遭中共恶党机构的迫害,被关押在三水劳教所。

到三水劳教所后,叶文新被分到三中队(现可能叫三分所三大队),大约一个月后被集中到二中队(现可能叫三分所二大队)集中“管理”、强制“转化”。据了解,当时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上黑工厂做奴工,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任务非常重,完成不了还要带回“宿舍”的小院继续做。

有一次,叶文新和另外两个学员没做完,被迫带回小院内继续做,到十二点左右,叶文新向值班警察反映自己最近身体不舒服,任务那么重,明天还要接着做,要求让学员们回监舍休息。值班警察陈瑞雄是负责所谓教育工作的。听到反映后说:“不行,不干完就不能睡,大家都能干完,就你们几个干不完。”叶文新解释说:“我本来手脚就慢,还要干那么多活,干到天亮也干不完,明天还要上工厂,这样不累死我们吗?”陈瑞雄居然说:“累死你也得做!死你们一个两个就是死猪死狗一样!”叶文新对这种草菅人命的做法非常愤慨,一头撞到档案柜的玻璃板以示抗议。其时有一个法轮功学员正在隔壁与某恶警谈话。听到值班室一阵骚动,看到满地碎玻璃和鲜血。恶警把晕倒的叶文新拖出,叫人把地上的血迹擦干净。后来,他们威胁要叶写检查,叶把事情经过写出来,引起所内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强烈反响,纷纷找陈瑞雄理论。事后,恶徒陈瑞雄一连休假多天,实为避开风头不敢与法轮功学员面对。自此恶警才没再让学员们长时间做奴工,再到后来也不再做奴工了。

6.整体配合震慑邪恶

面对残酷迫害,身在牢笼的法轮功学员并没有消极承受,而是坚决抵制。2001年4月底,一个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张青美,说了句“管不了我”,立即被张送去禁闭。该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邪恶之徒立即被震慑住,总所手忙脚乱,绝食者被调到其他大队,派医护人员灌食,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平息。这次抗议给邪恶极大的打击,也把正过来的环境带到其他大队。
揭阳市的刑培松为了不配合邪恶,不操练,不点名,不唱歌,不戴学员牌,绝食数日。广州的李访松抄送经文给被严管的学员,令所有严管的学员信心大增,不配合邪恶坚决抵制四书,李访松被关禁闭十天,出来后自述身体精神比以前更好。

为抵制邪恶的消磨手段,茂名人事局的法轮功学员黎亮组织了集体默背法活动,他们抓紧一切空余时间默背,以法为师排除干扰。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开创了学法环境,不仅坚定了自己,还帮助了别人。珠海的杨杰东等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邪恶,曝光邪恶的迫害,不写四书,有效地打击了邪恶。此外还有许多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如二分所三大xx医生,入所队的张法东,两次进三水,都有效的打击了邪恶的嚣张气焰,坚定的维护了法。坚定的学员几乎每个大队都有,他们在学员中起到了核心作用,有效地开创了环境,坚定了其他学员的正念,对其它已经写了四书的人也起到了正面作用。清除了邪恶,正了人心,其中包括警察和其他劳教人员。

原一分所一大队,以前中队长不让学员睡觉,干完活深夜还要被灌输反面材料,天亮继续干,连轴转。现在这种现象没有了。以往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不让活动,现在学员每天可以活动一下。以前超期关押严重,有超期关押半年之久,现在到期释放的多。

劳教所的警察们,包括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些中队长、科长、所长等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是修炼者,不参与政治,但骑虎难下。他们知道政策不对,所以工作的热情大打折扣。有的警察被学员的真诚所感动发自内心的不愿意参与迫害,只是应付差事,只要不砸饭碗就不管;有的警察被法轮大法的法理折服非常尊重法轮功学员,变相保护学员,心中祝愿大法早日平反。法轮功学员的正念善行对于劳教人员更是影响巨大,他们因好奇被法轮功学员吸引,通过长期接触,都认为法轮功学员是真真正正的好人,和法轮功学员交往是他们最信赖和最感动的。有许多人产生善念,有许多人明白了正邪,出所后他们将真相传给周围的人。同时,另外空间的邪恶被大量清除,经常有天雷在三分所周围击打, 三分所上空有时也展现天象变化,令所有人都感到惊奇。

7.善恶有报

一部三水劳教所的历史,就是一部在三水劳教过的人的血泪史,也是那里恶警行凶的犯罪录。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使三水所几十年来的罪恶达到了顶峰。尽管这所沾满鲜血人间地狱,每年获得中共邪党成堆的奖章、奖杯和奖牌,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水劳教所的恶警们纷纷遭到恶报:原三水所的教育科长在接近退休之时,疯狂狠毒对付法轮功学员。此恶人在2000年去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参观、学习各种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回来后和恶警马立明照搬硬套,将迫害法轮功学员推向极其惨烈的境地。后经诊断已患肝癌晚期。

恶警张青美多次扬言说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死而不悔,得了间歇性精神病,并患有严重的肝病和胃病,脸色铁青和枯黄,办公室的抽屉里,大瓶小瓶放着很多药。
2003年非典前期,恶警卢金虎左小腿处莫名的出现一大块黑疮,本人又容易药物过敏,并牵连其父病卧在山东老家。

三分所三大队干事张桂华,30来岁,河源人,在原教育科长王嘉梁的授意下,曾暴打过法轮功学员王树彬。打人过后,其腿突发病症,一瘸一拐,脖子歪向一边,从那以后,对凡调進三分所三大队的法轮功弟子,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善待。

教转办科长陈福胜,50岁左右。一直充当迫害法轮功的一级打手,对非法关押在三水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因此获得了三水劳教所唯一出席“全国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荣誉”。后因为胃病,胃被切除了三分之二,人变得又黑又瘦……

天要让其亡,必先让其狂!仅仅1999年到2004年五年间三水劳教所,就迫害了法轮功学员600余人次,打死赖志军一人,洪浩远和王树彬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回家不久后便含冤而逝,打残打伤法轮功学员无数。这里揭露的只是冰山一角。愿所有人都认清这所荣获“集体二等功”劳教所的罪恶,认清中共度邪恶本质,退出其邪恶组织。也奉劝所有还在跟随邪党作恶的人,赶快放下屠刀,善待大法,将功折罪,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

附录:
(1)注释
①2005年09月02日《南方日报》——《走进三水劳教所》

②比如,劳教所五大队一中队近500个劳教人员,共用12个水龙头,每天就晚上只放水1个半小时,很多人洗不到澡,天天发生争洗澡而打架的事。

③《广东大法弟子洪浩远的遗书:我在三水劳教所被迫害的经历》请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0/46159.html

(2)其他恶警恶行如下(接前文):

第一类凶手:

21、周泽华:26岁,汕头人,广东星海音乐学院毕业生。2001年5月份,周泽华作为三水劳教所一名实习警察,被派往直属中队,用音乐文艺的方式欺骗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由于当时用该方式毒害学员有所成效,周泽华便被重视,他与张武军曾较长一段时间专门负责新到学员的转化工作,不少学员还真受其骗。

周泽华品行低劣,连随身携带的钱包里,也夹着一张穿着三点式暴露极多的女郎图片,上班时多无精打采,私下又参与六合彩赌博。周泽华曾参与了第一次、第三次集中营的暴恶行动。其中,反复折磨法轮功学员林凤池就是在他的直接指使下做的。

22、温志光:28岁左右,梅州人,广东华南农业大学毕业。2001年下半年调入直属中队。其人刚愎自用,想以借打压法轮功学员达到出人头地的目的。此人信口雌黄,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不容许法轮功学员讲真话。此恶警参与了第一次、第二次集中营的罪恶行动,也是一个十恶不赦之徒。

23、王德敬,30来岁,广东河源人,管理科干事。在过去几年的迫害中,此恶警虽身在管理科,名在管理科,可是每逢较大事件或较大规模的迫害他都到场,就包括压阵和制造声势等,都有其一份。特别是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集中营中,他更是充当了又一个罪恶的凶手的角色。

24、黎祜林:27来岁,湖南人,华南农业大学毕业,2001年下半年调到直属中队,成为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此恶警身材矮小,常自以为是,对被严厉管制的法轮功学员迫害甚凶。参与第一次、第三次集中营的罪恶行动。因为在第一次集中营中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故而上调往管理科当干事。

25、石山:50多岁,原二大队书记,成立分所后为三分所政委,其人骄横凶暴,稍不如意便大声叱骂,即使对那里的警察也如此对待。在其直接授意下,多名法轮功学员因而遭禁闭。最典型的就是澄海籍的法轮功学员谢纯泽,就是他一句话而连夜被禁闭的。此人是三分所的一把手。发生在其管区内几年的迫害,他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26、赖如峰:26岁左右,2001年后大学毕业在三水劳教所二分所做分队长。2003年3月23日第二次集中营设立后,调赖如峰前往补充恶警势力。2004年初,第三次集中营设立时又积极充当帮凶。多名法轮功学员曾遭其毒手,如曾流明、孙洁丰等,在禁闭室备受摧残。

27、翁胜强:26岁左右,其主要罪状与赖如峰相同,只是此人好出风头,有时假装斯文,不懂装懂。他和赖如峰都曾为完成所谓的素质任务而在课堂上时而照本宣科,时而东拉西扯,却好为人师。他与赖如峰有一共同点,就是对待法轮功学员同样的残暴。

28、黄昌华:此人阴险毒辣,手段强硬,脸蜡黄瘦削。长期担任管理科长,对法轮功学员也是尽干坏事、恶事,特别是非法加期,此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003年5月份,马立明调离横山涡以后,黄昌华便成为三水劳教所的第二个马立明,直接指使和负责全所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情。

29、刘大易:湖南岳阳人,26岁左右,原来是省劳教局下派到三水劳教所实习。在四名新参与的警察中表现最突出,极力迫害法轮功学员,软硬兼施,威胁恐吓,歇斯底里。第一次集中营中,穿梭其间,威逼利诱,尽干坏事。第二次集中营时,刘大易在集中营和禁闭室是积极的施暴者。据悉,在十五个日夜折磨孙洁丰后,在禁闭室对其集体行凶中,刘大易口叼着烟,双手拿着两条电棍,和其他恶警拿多条电棍一齐电孙洁丰,情况十分惨烈。

第二类凶手:

1、黄清锡,30来岁,江西人,2001年下半年由四分所调入直属中队,第二次集中营设立前自动申请离开。黄清锡张口非骂大法即骂法轮功学员。在长时一年多的参与迫害中,是辱骂大法和法轮功学员最多的一个恶警。在其他恶警的排挤和压抑中离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
2、郑国权,27岁左右,广东湛江人。此人胸无点墨,参与了第二次、第三次集中营的迫害活动,成了一部纯粹听命于人的造恶机器。
3、陈志浩,26岁左右,客家人,原是二分所一分队长,第二次设立集中营时被调入其中参与,在被带动中造恶。
4、钟秋良,32岁左右,梅州人,中专毕业。此人原是二大队一中队警察,2001年农历新年前调至直属中队,约一年后调往广东省法制学校,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5、王海青,30来岁,青海人,其父是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此人是最早四名专管警察之一,很具口才,在迫害大法中以一言堂的做法蒙蔽了很多学员,与2001年下半年被升为直属中队副中队长。此人反对以粗暴手段强逼转化, 2002年下半年,王海青调离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管制大队。在四分所任管教办副主任,后任四分所政工办主任,王海青后来对迫害真相稍为认识。
6、罗裕棠,原来三水所二大队大队长,50来岁,部队转业。成立分所后,罗裕棠任分所副所长,是恶警张青美的直接上司。几年间,罗裕棠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不少罪行。也知镇压法轮功实是骑虎难下,后来不怎么参与、过问,也不采取过份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7、陶涛,三分所所长,30多岁,其人怂恿直属中队的恶警的集体行恶,对三水所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
8、张乡,三水劳教所所长,对三水所全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负有领导责任。
9、孔文忠,迫害部份学员中特别卖力。他一靠后台,二靠手段。几年时间,从一名普通警察升至中队长、管理科副科长。黄昌华升副所长后,孔文忠便继黄昌华的位置,成为十分年轻的管理科长。在全所法轮功学员的被加期中,孔文忠有他一份罪责。
10、钟文荣,四分所一大队大队长,此人枭毒成性,对调至其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粗暴有加。2003年非典期间,强制法轮功学员曾广星吃药,遭曾广星拒绝后,恼羞成怒,同一李姓队长一次毒打、电击曾广星一个多小时。
11、梁刚山(音),现三水所管理科副科长,凡对法轮功学员较大规模的迫害,此恶警都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加期上也有他一份。
12、丘志光,原九大队一中队教育干事,现是一分所一大队教育干事,2000年和同中队的恶警冯世军等搞了所谓的转化QC小组。同年,在全省劳教系统教育成果中“获奖”,名噪一时。当所谓的奖项未曾见报,被所谓转化的部份学员已经声明转化作废,可三水所还是不顾事实,固守“虚假的成绩,媚上欺下”。其人说话有气无力,全身似散了骨架,据说是得了肺痨。

丘安升:25岁左右,梅州人,2003年6月初调至法轮功专管大队,积极推动和实施迫害,后来直接参与了第三次集中营的集体行凶。
13、江焊青,25岁左右,梅州人,广东嘉应师专毕业,于2003年6月初调入第二次设立的集中营,开始了他的迫害活动。江焊青说话阴阳怪气,形状活象一只蛤蟆,只是多了一幅眼镜。
14、刘世满,26岁左右,2001年3月间调入直属中队,后来调至广东省法制教育学校,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第三类凶手:

1、杨琳,女,40多岁,东北人,长期负责法轮功学员的帐务和包裹接收,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里,一直坚持和参与迫害的女恶警。
2、林国涛,30多岁,潮汕人,潮州师专毕业。原是三分所一大队警察,2001年下半年以后调入直属中队,于第一次集中营撤销后,调离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在众多恶警里面,林国涛算犯罪较轻的一个,林国涛现在三水所三分所一大队。
3、蓝新柄,原是四大队大队长,此人狠毒刁钻,早期对其所在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积极参与直接实施迫害或指使其他恶警行凶。清远籍的学员罗瑞洪等都遭过其毒手,后任二分所副所长。
4、白宁广,原是四大队专管劳动生产的副大队长,现为四分所一大队书记,外号“白老虎”,他也以此自称,足见其人之凶狠,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都有其一份。
5、温永宁,30来岁,广东兴宁人,广东省司法学校毕业生。原任四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对原来所在中队的法轮功学员积极参与迫害,伙同其他恶警以高压电棍强迫学员写“三书”。韶关曲江籍的学员莫永林等曾遭其毒手。
6、唐永会,30来岁,广西人,部队退伍军人,对原来中队的法轮功学员粗暴迫害。莫永林、王晓峰、宁新等学员曾遭其迫害。
7、何勇军,30来岁,由原来社会的无业青年招收进三水所工作已10多年,对法轮功学员也犯下很多罪。曾以被子叠不够标准而电击江西余江籍的法轮功学员宁新等。
8、李耿然,原九大队一中队指导员,40来岁,原籍广东揭西人,现为一分所一大队教导员。其人道貌岸然,对调进该大队的法轮功学员以苦役相加,不听法轮功学员的真言实话。
9、刘玉勇,原是二分所警察,后调至一分所四大队任大队长(现改为一分所一大队)。其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四十岁不到,已近秃顶。劳教人员对其十分反感、讨厌和惧怕。对调进该大队的法轮功学员也苛刻有加。
10、李海松,30多岁,潮汕人,一分所三大队生产队长,后因暴打劳教人员被停薪三个月,转调至今一分所四大队。李海松恶警巧取豪夺劳教人员的钱物而著称。较严重的是迫害过包括王树彬、孙洁丰在内的一些法轮功学员。
11、何厚,28岁左右,梅州人,河北保定某警校毕业,是最早调入直属中队的四名专职警察之一,也是在专管迫害队伍中最早溜开的。2001年春,三分所设立分所后,何厚仁即离开直属中队,在三分所办公室。此人较有文才,是广东省劳教局钦点的“御用文人”,为三水劳教所以及为广东的劳教系统粉饰太平,掩饰罪恶本质。
12、车开林,2002年11月底,和刘大易等几名恶警作为补充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实习、“锻炼”,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13、陈燕强,梅州人,26岁左右,2003年6月调入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多以语言攻击、诬蔑大法和法轮功学员。2004年春,因感到没有出路和怕遭报应而离开,至今在一分所二大队做生产队长。
14、雷惠清,30来岁,梅州人。2003年7月22日,由原入所队中队长调至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任副大队长,配合其他恶警一同迫害法轮功学员。
15、陈伟佳,25岁左右,揭阳人。2003年下半年调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和其他恶警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

(3)广东省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人名单
陈沼基:省委副书记
梁国聚: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政法委书记
钟阳胜:常务副省长、宣传部部长
王旭东:省司法厅厅长
施红辉:省劳教局局长
张圣钦:省610办公室头目
骆X:省610办副头目
陈燕强: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达:省劳教局副局长

(4)被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共220人)
柳涛、林劲、韦俊航、张发东、刘钦明、张孟业、陈小榴、周素文、赖志军、黄宋钿、杨海东、李乃宏、陈伟明、林凤池、洪浩远、李源东、赖志军、徐谢恰、贾国栋、陈敬庭、林介平、陈敬庭、陈保才、谢淳锋、黄柱峰、罗子昭
李海生、吴先金、谭俊辉、蓝福渊、敖宝壁、刘学進、邓迫、邓汉兆、周健强、梁锦辉、谢育军、吴梅平、王素通、李少珍、陈关作、梁瑞强、陈斯国、蒋小明、郭常伟、余世宏、林武勇、张文学、谢汉柱、夏显强、邹昔贵、曾海平、刘立平、王福平、徐恩生、谭先俊、徐焕强、余世宏、方正阳、方欢、林赛金、舒冰、王宇峰、王晓峰、虞杰新、巫日峰、陈建国、黄宇天、赖珍贤、阮桂焕、林祥瑞、王树彬、谢欢洪、黄宗朋、赖家文、赖珍贤、林祥瑞、谢欢洪、黄宗朋、谭建辉、邓进锐、张涛、吴锡源、宣立强、钟家文、卢友明、李少明、吴先军、黄为、高雪军、年景生、王贵学、朱振权、王斌、将先艺、古秋华、罗小玲、吴金水、廖金铭、余锦清、陈志光、李继常、黄振宙、梁瑞强、胡源欢、卓海、丁吴来、吴两发、许垂亮、马兴勇、谢纯泽、许健顺、江汉泉、林卫华、陈鸿元、陈谨卓、杨光、廖建平、陈敬平、梁锡安、何镜如、练日光、杨楚强、卢友明、许名雄、张谋、叶文新、范辉海、冯棣见、高国元、黄仙贵、刘再华、李卓中、许宛兰、游显帮、林永旭、张育民、李卓忠、高国元、麦任明、陈乃业、刘定群、李军、陈利雄、熊始光、黄华杰、陈成林、李卓忠、吴炳志、郑保、郭宙兴、温志勇、黎亮、李建、谢汉柱、宋振师、吴炎哆、杨洪彬、阮羡俦、夏宪昌、邹进昌、李继常、吴建培、孔凡通、梁继分、陈向阳、钟满洪、张法东、巫俊峰、邓汉波、叶秋岸、吴海波、雷建明、吴光伟、赵天华、赵天荣、陈观柏、梁计彭、林开焕、杨送、姚良光、敖道轼、王宇锋、王晓峰、虞杰新、陈胜坤、黄生伟、汤志衡、黄宗朋、陈文源、王公平、黄盛伟、邓碧、肖亚活、谢子初、陈国星、黄剑宇、江成华、符福玲、张驽、何卫宇、黎玉湘、陈俊辉、余辉军、龙运昌、魏奇、梁锦佳、杨占武、王(黄)敬贤、黄建波、程伟、黄海南、郑韶清、覃亚朋、巫远光、张仕珍、邓镜洪、黄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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