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仍在作恶的不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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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省报道)自从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和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金昌市的法轮功学员经历了世人难以想象的迫害,有的失去生命,有的被迫害致伤、致残,有的失去工作,有的失去家庭,有的流离失所。

但是法轮功学员始终没有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他们始终没有停止对世人的劝善,特别是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政法机构中的成员,法轮功学员们更是坚持不懈的给他们写劝善信,打真相语音电话,甚至面对面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十三年过去了,这些迫害机构的人员也换了几拨,许多人了解了真相,停止了作恶,有的消极抵制迫害,有的默默帮助法轮功学员,有的甚至要求调离迫害机构。邪恶的迫害越来越维持不下去了。

但是,邪恶的机制还在运转,特别是2011年,各级政法机构人员全面更替,迫害法轮功的接力棒又被传到了新的一拨人手里,他们继续被中共灌输的谎言蒙蔽,被中共的利欲熏心,成为了维持迫害的主力。

以下是他们的所作所为:

永昌县:2009年1月15日,因积极执行永昌县610办的迫害要求,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金昌水泥集团一厂成立了由厂邪党委书记任组长、车间主任等为成员的610小组。2009年6月26日,永昌县委联合县政法委、县禁毒委、县司法局,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借组织禁毒宣传,开展诬蔑法轮功的大型签名活动。金昌市禁毒处副处长王杰武,永昌县政法委书记周英录、永昌县政法委副书记王彦龙(610)、永昌县教育局邪党委书记孟国武、永昌县司法局局长吴宝贤以及县委610小组、永昌县县委宣传部、永昌县教育局、永昌县少工委和永昌县直中小学的负责人到场。有1000余人参加了活动。恶人在活动中展出、发放了诬蔑法轮功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并出动宣传车在永昌县城主要街道巡回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材料录音。

2011年4月底,永昌城关二小根据永昌县综治委要求和《永昌县教育系统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特成立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岳有良 校长 副组长:谢志同 邪党委书记 史培才 副校长孙秀林 副校长
成 员:马开新 郭尔寿 李鼎荣 苏子红 刘世乾 孙发芳 及各班主任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将诬蔑法轮功的宣传,作为对在校学生的经常性教育项目。

2011年8月3日,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孙燕飞带领督查组到河西堡镇,督查维稳、综治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英录,县公安局局长史文全,镇邪党委书记吴玉珍,镇邪党委副书记封丕生陪同。吴玉珍就全镇的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了汇报。已在辖区12个村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6个社区设置了综治维稳办公室,有专人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已建立治保会、义务巡逻队和治(保)安队各24个,建立起120人的民兵应急连;创建“无邪教村(中共是真正的邪教)”8个。

2011年11月下旬,永昌县河西堡镇银河路社区进行诬蔑诋毁法轮功,毒害世人的 “家庭承诺卡”签名活动。同时居委会人员还进入居民家中胁迫辖区居民家庭签订了“家庭承诺卡”。

近期,永昌县河西堡镇在永昌至河西堡,河西堡至金昌的公路两旁书写了许多诬蔑法轮功,毒害世人的大标语,标语后缀着“河西堡镇宣”。

迫害责任人:

王杰武;金昌市禁毒处副处长、政委,
周英录:原永昌县政法委书记(610)
魏生祥:现永昌县政法委书记
王彦龙:永昌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610)
吴玉珍:永昌县河西堡镇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工业区建设管理,分管组织、武装、体制改革、机构设置工作,协调地企关系。
封丕生:镇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党建、纪检、人事、政法综治、统战、民族宗教、党政办公室、共青团工作。
郭永萍:副镇长,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卫生、群众文化体育、妇联、民政、残联、社区管理、交通、城乡环境卫生、绿化、城管工作。
冯 海:现永昌县公安局局长
李国玉:原永昌县公安国保大队队长,现永昌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610)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凶手。
吴宝贤:永昌县司法局局长(610)
吕致保:永昌县司法局局长(610)
冯吉国:永昌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志洪:永昌县司法局副局长
亢生伟:原永昌县法院院长,现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周永生:永昌县法院院长
张泽喜:永昌县法院刑庭庭长、
聂飞华:永昌县检察院检察长
唐荣卿:永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国荣:永昌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
张典忠: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永昌县南坝乡司法所所长,积极参与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活动,积极迫害、监视当地法轮功学员。
孟国武:永昌县教育局邪党委书记
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长:石怀仁 0935-7330835
公司电话:0935-7330726
公司传真:0935-7330808
公司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东大山路
公司网站:http://www.gsjnjt.com
公司信箱:jnjt@public.lz.gs.cn

金昌市金川区:

2011年11月13日~15日发生在金昌市区的绑架、抄家、关押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刘志萍、陈旭中事件,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以证据不足退回金川区公安分局,但是金川区公安分局抵死不放人,还在设法构陷更多证据,想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我们正告还在继续维持迫害的人员,中共的解体已不是悬念,江泽民集团被法办也指日可待,请你们审时度势,赶紧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成为替中共背负“血债”的最后一人,成为最终的“替罪羊”。你们都是在中共邪恶体制内厮混多年的人员,对中共的残暴、无人性、流氓无耻的本性有深刻的了解,当中共为了维持它的苟延残喘,会不顾一切,不计后果的将你们全部抛出来,想一想被中共和江泽民集团利用来迫害法轮功的“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等元凶”的下场,如果你们还不醒悟,它们的今天,就会是你们的明天,赶快清醒吧!

高永宏:男,汉族,1959年4月出生,甘肃永靖人,出生地甘肃广河。原任甘肃省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2011年12月31日任金昌市公安局长。
张永生: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和出入境管理)
史文全: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甘肃兰州人,原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金川公安分局局长。
朱生念:原永昌县公安局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 峰: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甘肃民勤人,原任金川集团公司保安部副主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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