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3/我对善的点滴体悟-256101p.html
【字号】  
我对善的点滴体悟
文/郝真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我是一名在大学生活工作了一辈子的教育工作者,今年七十岁。一九九五年秋有幸得了这万古不遇的高德大法,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与超常令我震撼与喜悦,真正找到了人生返本归真的修炼的归途。回顾十七年的修炼历程,在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十三年维护法反迫害的历程中,切身体悟到助师正法救众生的过程,就是不断在世间各种矛盾、魔难中时时修心去业,锤炼自己,由旧宇宙为私为我特性向新宇宙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升华、造就的过程。机缘难得,虽苦,乐在其中。这一切一切都是师父洪恩给予我们的。下面我将遇到的对起负面作用的生命善化归正的两个小故事写出来,不当之处请指正。

去年五一三世界法轮大法日,我带女儿去挂条幅、贴发真相资料,发光盘,做救众生证实法的事,下午又去取了一大袋真相资料,因下雨了,就在一个门口的石阶上从背包中取伞时,内有两个没发完的光盘一闪让两个街道坏人看见了,死拽着我的胳膊非要查看我的袋子,当时没发正念,用人心和他们争辩起来。

不一会儿派出所和街道来了许多人把我带到派出所,到那儿我还和他们一大群人争是非(这就是我的一大执着),有警察说:别说了,这么些东西就是证据(指桌上堆的从我拎的袋子里搜出的各种资料)。当时担心着在车站等我的女儿落入虎口,我当时立即发出一念:“弟子有难,请师父安排,我得回去救人。”随即心里很坦然很平静,啥顾虑都没有(不断发正念,清除对我的干扰迫害),面带祥和心怀善念与他们讲真相,让他们去看光盘、资料,他们拿盘去看了。我还抓紧炼了几套功(他们進出也不管,还说“炼你的”。)并用我的钱为我买吃的喝的,他们也很平和,没有一点难为我。

如果我当时想:“坏了,他们用高价三、五万元通缉我十一年,这回可抓住了……”情形将完全不同!弟子正念正行是多么重要,师父一直在看护着,十几年来在恶劣环境下,几十次险境都是师父保护,逢凶化吉走过一个个难关呀!

送我去看守所途中,有俩人不断安慰我:没事儿,几天就过去了。我知道这是师父在借他们口安慰我。

到看守所登记时,有个同修被反绑着,不断反抗,言语激烈的说迫害大法弟子要遭报等……当时五个警察立刻回击,说些谤师谤法的话,我跟那同修说:“别说了,别让他们造业!”那五个生气的警察惊奇的一齐看我,不再说诽谤的话了,目光里似乎无声的表示感谢,大法弟子的善念打动了他们。登记的老警察马上说:“象她这样的就得严判,五年前我搞专案,一个中学老师傲的不行,本应判一年半,我就加到五年,吃亏的就是这种不识时务的人。”我说:“人都得善待,才互相得好的。”当我十五天后出来时,这个老警察友好地将我送到门口。这里写出这段故事,不是指责那个同修对他们讲真相不对,而是说讲真相的出发点和心态非常重要,对行恶的警察(罪大恶极不可救药的除外)都抱着慈悲救度之心,这才是大法弟子该有的境界。

十五天拘留期间,我们三个同修组成了小粒子群。师在法在弟子在,修炼人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做好三件事,我们不断在法上交流,找自己的不足,互相取长补短,天天炼功背法发正念,讲真相救人劝三退,心生慈悲就会善化环境,心境与环境是相得益彰的。在师尊的呵护和加持下,我结束了十一年流离失所的困境,堂堂正正回到家中,继续做着证实法救众生的事情。

当见到昔日监视我、参与迫害我的人,心态如何摆?几年前我会憎恨这种人,不理不睬就不错了。但是通过学师尊讲法,我知道,修炼人没有敌人,要善待反对你的人。我回家当天就碰到了十二年前到我家监视我的郭某,她说:你回来了。我嗯一声就走过去了。又过几天在院内又碰见她,她坐在凳子上叫我,我抬眼一看她只比我大一岁却老态愁容,顿感她真可怜!她说:“我这腿也没摔,半月板就坏了,走路费劲好几年了也治不好,我在这儿等我老伴儿回来扶我回家。”我说:“你知道为啥吗?你当年监视我,又监视别人,是你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了。”她愣愣看着我一句话不说,我接着说:“看在咱们几十年交情上帮帮你。你向大法师父承认错误,我帮你退团,给你护身符天天念大法好,不要有求,说不定就有效果。”她说以前也有人告诉过,试了不好使。我说我说的就好使,诚心道歉诚心念!她满口答应,也对我表示了歉意。

事情过去两个多月,有一天我在回家路上有人喊我名字,从道儿那边跑过来,我一看是她,我笑了说是不是有奇效?!她也笑了,真是好使!我说再多向大法忏悔,补过吧,能有好的未来,她答应着走远了,望着她的背影我真替一个得救的生命高兴。

师尊说:“慈悲能溶天地春”(《洪吟二》〈法正乾坤〉),这些年经历的事情让我深深体会到,越是慈悲越能化解危难,只有慈悲的心态才能真正救度众生啊!

发稿:2012年04月23日  更新:2012年04月23日 15:45:29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12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