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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使“三进宫”的人重获新生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按:修炼法轮功的人,绝大多数本来就是好人,修炼后,严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成为比一般的好人还要好的人。当然,也有极个别曾经误入歧途的人,被法轮功的教导所感化,迁善改过,成为好人。本文记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我因盗窃,曾经“三进宫”,被判累计十五年以上的刑期。但这么长时间的牢狱之苦,却还是没有改变我的劣性,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期,是法轮大法使我彻底悔悟,把我变成一个不贪钱财,懂得自食其力的人。同时使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

中共窃权后,标榜让农民翻身解放,结果那些年,农民被折腾的挨冻受饿。一九六二年,我们村家家断粮,老人们和体弱多病的大都冻饿而死。母亲为了活命,也不得不带我和弟弟外出讨饭,直到麦收才回来。一九七一年,我为了活命,只身来到外地,本想能填饱肚子,但因我是外地人,生活还是成了问题。万般无奈,我开始偷东西。但毕竟不是走的正路,最终我被以盗窃罪判刑三年。刑满后,我无脸回家,生活没有着落,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可耻行为,又继续行窃。俗话说,“盗窃不发家,伸手便被抓”。结果再次入狱,就这样,累计三进宫,共计十五年刑期。十五年的改造,也没有改造我的思想,相反,盗窃成瘾成癖,始终顽固的认为,盗窃生财快,生财易,我要靠盗窃发财,荣归故里。并与狱内的盗窃犯切磋开锁技术,准备出狱后再大干一场。

十五的服刑不仅没有改造好我盗窃的劣性,反而使我的品质越来越坏。学生时代,我也很善良、宽厚。入狱后,使我误认为善良会受人欺凌。于是我一天天变的天不怕地不怕,狱中谁要欺负我,我不顾死活,奋起反抗,往死里打。看守所的警察也知道我是亡命徒,怕出人命,犯人怕挨揍,于是谁都怕我三分。有时出一些事情也不敢惹我,听之任之。

第三次刑满回家,就在我一条道越走越黑,无可救药时,有幸接触到了法轮大法,看到了师父的《转法轮》。此时,我如梦初醒,对自己以前的所为感到万分后悔。这些年,为取不义之财,屡屡行窃,给社会造成危害,给许多失窃家庭带来财产损失,给其家人带来无限痛苦,我是多么自私啊!我该失去多少德啊!我如此罪孽深重,师父还能要我吗?

随着学法的深入,我懂得师父无限慈悲,不计学员往日一切过错。我放下一切执着,就是学法、炼功,提高自己的心性,从此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有一次,在路上看见一百元钱,我没有捡,走过去了。我在一家旅馆打工,开始老板怕我贪污,时时提防我。有一次,住宿的旅客走了,我在打扫房间时,发现床上有旅客掉的一百元钱,我捡起来交给了老板。老板非常奇怪的问我为什么不拿,我说:“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要,是法轮大法教我这样做的。”老板佩服的说法轮功真是神奇了!从那以后,老板十分信任我,把旅社的收支全部交给我管理,视我如同家人。

想想自己现在的心态,不为外财所动,都是因为大法的法理告诉我,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要失德,师父慈悲原谅了我。而且,我通过学法修炼,很快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年轻时就有气管炎病,十几年的肩周炎、胃病,一扫而光。我已六十多岁,以前走远一点的路就累,更不能干重活,现在一身轻松,浑身是劲儿,骑自行车好象有人在后面推一样。脸上的老人斑也在减少。这说明我的身体在向年轻人方向退。

想想我在第三次刑满后,还打算利用自己行窃的特长继续犯罪。如果那样的话,不仅人的法律要制裁我,善恶报应的天理也不会饶恕我。感谢师父把我救度,从此走上了光明大道。我用任何语言也表达不了对师父的感激之情。同时,我更要决心坚定修炼,向世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

发稿:2012年03月16日  更新:2012年03月16日 0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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