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何秀芬自述自己的经历。
修法轮大法使我获新生
我叫何秀芬,今年六十一岁,家住禄丰县黄土坡工人新村,是禄丰县粮种厂退休职工。我从开始工作到退休的三十二年的时间,每天从事水稻和玉米良种的繁殖工作,繁重的生产任务,风里来雨里去,长期的劳累使我身患多种疾病:慢性胃炎、全身性关节炎、气管炎、哮喘、乳腺肿块、膀胱炎等,我的求医经历长达八年,但都效果不大。加上我当时工资收入很低,全家人要生活,儿子、女儿又要上学,还要承担我的医药费,造成了家庭生活上的困难,而我又是病魔缠身,精神苦恼、心情烦躁,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甚至萌发了轻生的念头。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我有幸与法轮大法结缘,通过熟人介绍说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让我也试试,于是我走入了大法修炼。通过学法炼功,尤其是读了李洪志师父的《转法轮》后,我人生中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都解开了,知道了自己之所以会遭这么多罪的原因,这都是在还过去做不好事所欠下的业债,从此我整个人变得精神振作,心态平和,身体也健康了,多年的各种疾病也不治而愈,从修炼开始至今十多年没上医院看过病,也没再花一分钱医药费。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对法轮大法的污蔑造谣和打压,丝毫没有动摇我修炼大法的心,我相信法轮大法好,因为我是大法的亲身受益者,是法轮大法将我从一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人变成了现在这个健康、乐观、积极的人,如果没有法轮大法,我根本活不到现在,因此我依然坚定的学法炼功,并用自己亲身受益的事实向周围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
讲真相被劳教迫害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禄丰县国保大队警察和禄丰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设置的专门机构)一共三个人来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问我有没有大法书,我说我炼法轮功,我有大法书。来的三个人就进屋将我的《转法轮》、炼功磁带、录音机抢走了,然后将我绑架到禄丰县国保大队,对我非法审讯,直到晚上才让我回家。接下来的八天国保大队的警察强迫我每天早上八点到国保大队,下午五点才让我回家。八天之后,国保大队的警察就让我在家等着,不要去其它地方,有什么事警察通知我。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禄丰县国保大队警察和禄丰县六一零人员来我家告诉我让我第二天早上八点到国保大队开会,还叫我丈夫跟我一起去。第二天十二月三十日早上八点我和丈夫一起来到国保大队,禄丰县六一零的一个人拿给我一份禄丰县公安局非法劳教我一年半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叫我签字,决定书上诬陷我扰乱社会秩序。接着国保大队的警察就给我戴上手铐、拍了照,送上警车非法送到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的管教苏中菊指使别人来对我洗脑,逼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对我进行长期的精神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六日我从劳教所回家。在我被非法劳教之前,我每月的退休工资是九百五十元,非法劳教期间单位每月只发给我四百元的生活费。
二零零六年被禄丰县六一零迫害情况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禄丰县六一零、禄丰县国保大队警察、禄丰县农业局书记张必旺一共七、八个人来到我家里,把我骗到禄丰县国保大队,说有些事要叫我说清楚,我不去,他们就逼迫叫我丈夫和我一起去,我们去到国保大队之后,国保大队的警察就对我非法审讯,问我这些天都去哪里了,做些什么,和哪些人接触,一直审讯到中午十二点,之后就将我绑架到牟定县公安局,牟定县国保、六一零人员就对我辱骂、侮辱,轮番审讯,不给我吃饭,也不让我睡觉,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警察及六一零人员将我非法关进牟定县看守所。
一个多月后,他们又将我转到楚雄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二零零六年八月中旬,楚雄市中级法院对我秘密开庭,当时只有我丈夫在场,我自己写了一份答辩状,讲述了我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家庭和睦,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的美好,不被中共谎言毒害,我就向广大民众传播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我的答辩状在法庭上才念了一小段,法官就不让我念了,还把我的答辩状抢走。法庭当庭对我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紧接着又把我送回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四天才让我回家。
在我才被非法关进看守所的时候,禄丰县国保大队警察、六一零人员多次骚扰我的兄弟姐妹,追问他们我跟什么人接触,去过哪些地方。我从看守所回家后,禄丰县农业局书记张必旺跟我说,单位每月只发给我四百元生活费,说是要等我缓刑四年满了以后才恢复我的原工资,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我每月也只拿到四百零四元的生活费。
北京奥运前被绑架、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早上,我暂住的昆明理工大学宿舍突然闯进四、五个昆明市五华分局、五华国保大队的警察,把屋子翻的一团乱,把宿舍里的电脑、打印机、打印纸、法轮大法真相资料等全部抢走,还把宿舍里的六千多元钱也抢走了。我被绑架到公安局,当天下午四点多钟将我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八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下午两点,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开庭,对我判刑五年。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将我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严管,狱警谢玲安排了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监控我,侮辱我,不准我和任何人讲话,晚上睡觉不许拉蚊帐,蚊子多的让我整夜睡不好觉,从进入九监区我就开始被强迫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一直坐到晚上十点半,每天坐十五至十六个小时不许动,臀部都坐烂了,我连续坐了四个多月的小板凳,即使这样,狱警谢玲还指使两个重刑犯逼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四个多月后我被送到二监区,每天超负荷奴役劳动十多个小时,做衣服。残酷的迫害,又不许我炼功,导致我气管炎、哮喘、胆结石等旧病复发,狱警曾三次将我送监狱医院输液。
迫害、监视还在继续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我被禄丰县六一零一个姓向的人以及禄丰县农业局人员和我的家人将我从监狱接回家。在我回家之前,禄丰县六一零人员就拿了一本诽谤大法的书给我儿子,叫我儿子照着书抄写一篇一千五百字的诽谤法轮大法的文字,落上我的名字。我从监狱回家的当天,六一零姓向的这个人就拿出来这篇诽谤大法的文字逼迫我按手印。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到昆明女儿家。第二天,禄丰县六一零姓向的人员以及我单位两个人就到我女儿家,他们和我说叫我不要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不要出去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同时叫我女儿监视我,不仅迫害我,还恐吓我的家人。
针对以上对我的迫害,一次非法劳教,两次对我的非法判刑,我咨询了法律专家及各级部门,得出的结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真正犯罪的是中共,对我的迫害都是非法的,所有参与的人员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