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兰在深圳居住二十多年,从来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个清清白白的纳税人。只因炼了法轮功,为法轮功讲公道话,就被冤判三年,七个月时间中共当局一直不准家人探望。家属已向公检法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放人,戴美兰本人也不服已上诉,可是各部门互相推诿。
戴美兰年幼时头部受过重伤,做过两次手术留下后遗症,伤口时不时会发炎发痒,头晕恶心,有时医生用针筒帮她抽脓。戴美兰没炼法轮功之前,丈夫下岗,很长时间没找到工作,经济很紧张,煤气炉坏没钱修,有时买五毛钱的打火机的钱都没有,有一年过年没钱买菜,同时两个小孩得重病虚脱了,她悲痛欲绝,哭天喊地,可是政府部门没人对她伸出援助之手。后来戴美兰学法轮功身体好了,日子好过了,一家最开心的时候,中共就把她家迫害的妻离子散,不得安宁。
其实戴美兰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时,实际上是在维护每个中国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共迫害她实际上在迫害每个中国人,其中包括公检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