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60多岁的母亲当时惊恐万分,吓得精神恍惚,说话口齿不清了。
事后得知,这帮类似土匪的人,原来是凤庆县公安局的“人民警察”。尽管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李全被绑架后还是被关进了凤庆县看守所,借口是李全修炼法轮功。李全向周围的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实。
李全,男,今年42岁,是云南凤庆县农业局公务员。家中有母亲曾菊芳(务农)、妹妹李鲜(教师)和弟弟李兴(教师)。家住临沧市凤庆县象塘办事处白坟村132号。李全自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以后,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
但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极尽污蔑、造谣之能事。李全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李家的所有成员也是大法受益者。在不公正的对待下,李全依法行使公民上访的权利,于2000年7月去北京上访。仅仅只是将上访信递交信访处,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他就遭到抓捕,并非法劳教三年。而就在近日,他又被凤庆县公安局再次非法抓捕。
那天,一帮人(多达15个左右)先后抢掠了李全在迎春小区的家和象塘办事处李全母亲曾菊芳的家。他们无视法律,根本就不出示任何证件,掳走电脑、打印机、光盘和法轮大法书籍等个人财产,另有现金5000元左右,此外还抢走了其它什么物品,家人无法得知。但知道警察共装走几个麻袋的物品,还抬走一个大皮箱。初步估算,被抄走的私人财物总价值在2万元以上。
在掳掠过程中,他们任意妄为,并对李全进行人格侮辱。李全的母亲曾菊芳六十多岁了,从未见过如此场面,被吓得话都说不清,精神受到严重刺激。
李全自14日被非法关押后以绝食表示对他非法抓捕的抗议。李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十多天了,家人对他在看守所的情况及他的健康状况颇为担忧。
李全的家人认为,凤庆县公安局警察对李全绑架以及对他的非法抄家和劫掠都是非法的。即使依据中共的法律,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受宪法保护。李全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将法轮功的美好传播给其他的人更没有错。正是因为他修炼了法轮大法,做事情都为别人考虑,他才能有这样大善的举动——向人讲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人们中共为何迫害法轮功。警察抓人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学员无罪,而是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人在犯罪。
李全的家人表示,作为李全的母亲及弟弟、妹妹,不能坐视自己的家人被无辜抓捕、关押和私人财产的任意被抢劫。故决定向有关方面提起申诉。
李全的家人表示:我们要求立即释放李全,追究所有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对非法抄去的所有财物如数归还,造成的损失必须赔偿,对李全和我们这个家庭造成的精神、经济、名誉上的伤害须依据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2/3/14/132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