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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年罪行录(7)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接前文)执法犯罪的保定公、检、法、安系统

八、动辄劳教,无法无天

所谓“劳教”,是劳动教养的简称。表面意思是说,别人好逸恶劳,没教养,通过劳动把人教养好,而把人劳教的人肯定是爱劳动和有教养的。事实是,法轮功学员个个勤劳守法、尊老爱幼,怎么说也和劳教沾不上边。相反这些劳教别人的人几乎都是五毒俱全的贪官酷吏。且不说劳教如同被废止的“收容”一样与现行法律相悖,受到法学界的普遍否定和反对,单单从决定劳教的过程上看,就知它的荒谬和无法无天:如法轮功学员闭目家中坐,就被警察拖拉走,张三说劳教一年,李四说最少三年;老太太血压二百多,看守所拒收,调转车头直奔劳教所。您看劳教就这般容易,简单得就是警察一句话,这比公检法弄一摞子笔墨走过场要省劲的多。而且送者和收者之间一般都是金钱交易,与人贩子的角色无别,千元几千元因人而异,因时不同。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保定各地已劫持八百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到保定、高阳、石家庄等三个劳教所。据悉,“劳教”这种快速整人、不需经法律判决的买卖在全球独中国大陆一家,别无二店。

1.保定:局长带头造孽

保定市区李慧茹、李淑英、陈慧然、张荣杰、徐秀芝、吕春莲、贾春荣、吴婷等八名法轮功学员,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进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好,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被公安局局长李云隆、副局长王银生一律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石家庄。五月十日,又把王术军、张桂婷、王秀兰、刘玉婷、张锦英、刘红玉等六人送去迫害三年。十四名良家妇女被非法劳教,给各市县公安局带了一个用劳教迫害好人的恶头。

2.顺平:祸害连连

顺平县法轮功学员刘慧云,二零零零年被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出来后被送往涿州洗脑班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二日,被县公安局绑架,她绝食抗议五天回家。二十天后又被绑架,没有任何理由,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到时又加期三个月。

3.阜平、保定:敲诈

阜平县法轮功学员张莲芬流离失所到保定后,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晚被多名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保定看守所。周秋来对她丈夫说,保定要劳教她三年,他可以帮着办办,但条件是要钱。丈夫到处借钱,亲朋好友都借遍。周秋来胃口很大,请他吃饭,他还要去洗浴中心、美容院、找小姐,要手机、项链、茶几、香烟。他介绍了一个姓唐的保定市公安局宗教处处长,说他说了算。因此被唐某敲诈了五千元,还不算请他吃喝和送的东西。又交新市区公安分局所谓“取保金”,保定市看守所的被子费、饭费、灌食费,总共被警察敲诈三万元。

4.阜平:“救护车”

刘改荣,女,五十岁,家住阜平县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被阜平和保定的警察绑架,迫害得全身抽搐,口吐白沫,送县医院输不明药物后,第二天用救护车拉往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5.涞水:“到医院检查检查”

涞水县娄村乡安阳村法轮功学员李振芳,二零零二年七月被乡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大冬天,李振芳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四周冒着霜雪。他被强制每天从早上六点多直到晚上九点多做奴役,干不完活不许睡觉,非法关押五个月二十五天,造成半身不遂,就是这样还送到保定劳教所,劳教所见状拒收。儿子用小推车把父亲推回家中,四十来岁的人,一看就象八九十岁。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乡派出所长王金石诱骗李振芳,说他身体不好,要拉他到医院检查检查,连推带搡把他弄上车后,一直奔向高阳劳教所。李振芳的身体一倒一歪,没法给劳教所干活创收,无奈又把人拉回来。

6.安新:“公捕大会”蒙唬百姓

二零零二年七月,安新县同口镇北青村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揭露骗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十九人被县公安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关在看守所里迫害几个月。其中刁瑞华、李大如、李大朵、陈小瑛、陈新志、高小娥、秀玲等七人被暴打得死去活来,高小娥被非法劳教一年,刁瑞华和其他五人被劳教三年,在安新礼堂开所谓“公捕公判大会”,县电视台连播几天进行污蔑宣传,蒙唬百姓。

7.蠡县:劳教、解教一瞬间

二零零三年黄历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陈贵星等人闯入北大留村鲁小娣家,没出任何手续,强行抓她到县公安局,说要把她送到保定劳教所,恐吓她丈夫拿出三万元就算“解教”(从劳教所放出来的意思)。她丈夫没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陈贵星恼怒地说:“像她这样的人必须送劳教!”

陈贵星把她弄到法医医院做全身检查,结果各项都不合格,保定劳教所不收。陈贵星不死心,又向她家人勒索所谓的检查费、饭费、“解教”费等等共一万二千一百元才放人。

8.容城:骗局

容城县平王乡古贤村李秋香夫妇被逼在外漂泊两年多,有家难归。听说保定市公安局下发通知,称“离家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后只要向公安部门报告,就不搞洗脑班、不拘留、不做刑事和任何处罚”,于是夫妻二人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重返家园。 没想到这一切都是骗局,回家第二天就被绑架到公安局。丈夫在洗脑班被迫害十天,勒索二千元;李秋香在看守所被迫害三十天,又送保定劳教所摧残两年。

9.阜平:房子盖一半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下午,阜平县法轮功学员袁金良到县城买钢筋,被县国保大队长张进辉带一帮人绑架并非法劳教三年。家里房子盖了一半,眼看地里收麦子,媳妇有病,唯一的劳动力不知去向,家人心急火燎,想起他以前曾两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敲诈过六千块钱,心里就没底。八十多岁的老娘更是吃不下睡不着,一说儿子就掉泪。

10.博野:老爷子:“你们这群土匪……”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中午十二点多,博野县城东乡派出所所长刘俊奇伙同县公安局、保定市国保支队十来个人,开着五辆车来城东村绑架温惠敏。他们踹折门板、砸碎玻璃、拉开插销后蜂拥而入。

刘俊奇双手狠狠掐住温惠敏的脖子,她的脸憋得通红,弟媳急了,大声斥责:“你们想掐死她吗?真是一帮土匪!”年近八旬的老公公直喊:“你们抓我走吧,她犯了什么法?你们这群土匪……”老人边喊边坐到车上,几个警察野蛮地把他拽下来,老人撞倒在地,痛苦呻吟。这时一警察朝温惠敏眼部猛击一拳,戴上手铐拖上车,一溜烟跑了。

其余的人把屋里院外翻了个遍,粮仓、玉米芯子堆、炕席下铺的麦秸都仔细找了。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还有四千元钱、东芝牌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并录了像。

温惠敏,四十岁左右,勤劳善良,知书达礼,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11.定兴:流产、年龄不是问题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定兴县国保七、八个恶警闯进柳卓乡西江村法轮功学员韩雪莲家,柜子里的衣服、被子、书、日用品扔的满地都是,不炼功的丈夫严词质问他们,警察上去就是两耳光。抢走法轮功资料、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把丈夫和炼功的婆婆带走。

韩雪莲和小姑子正收拾乱七八糟的家,一警察返回来说到派出所问点事,一会儿就回来,她俩却被带到县公安局。四人分开单独“审问”,逼韩雪莲站到墙边双手平举,一女警察在旁边监视,一直站到她晕眩。

二十五日到看守所的第二天,二十二岁的韩雪莲出现流产征兆。跟警察反映,他们说管不了,只能向上边反映。过了几天,柳卓乡派出所来人带她上医院,妇科医生确认是流产。

小姑子鹿文杰不炼功,十六岁未成年,国保大队警察为达到劳教她的目的,欺骗说:“你承认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就不劳教你了,你不承认就劳教了你。”她不知有诈就承认了, 警察马上以炼法轮功为名,把年龄加了十岁,改成二十六岁。

八月七日下午,国保几个人来看守所,再次给韩雪莲去做检查,这时离流产已过了14天,他们故意拖延时间,要的就是她未怀孕的结果。第二天一早,通知一家四口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石家庄劳教所迫害。

12.高阳:想劳教就劳教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高阳县公安国保叶红玖、张广增指使手下十人左右到庞口乡北坎苇村法轮功学员闫顺启住所非法搜查,把东西扔得到处都是,凌乱不堪,没搜出任何所谓的证据,他们说到你的诊所看一看,刚出门就把他塞进车里拉走,劫持到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13.阜平:人命不如奉命

郑宝珍,五十多岁,阜平县阜平镇苍山人。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张进辉、范振华,安军等十五六个人、开着两辆车将她绑架,抢走大法书、电脑,把人拉到县看守所。郑宝珍绝食抗议迫害,遭野蛮灌食,掺了不明药物,人快不行了,张进辉等恶人还把老人拉到石家庄等地,对方都拒收,九月三日才不得不放人。

14.满城:公安局长的“作为”

马永乐在满城县任公安局长期间,二零零七年非法劳教五名法轮功学员。他指使副局长赵洪祥等人,把法轮功学员王秉义带到岭西派出所,赵说:“(对派出所)政策可以放宽点。”(意思是下狠手打)王秉义被吊起来毒打一宿,遍体鳞伤,双腿全肿。法轮功学员孙莲香正在县医院上班,绑架到看守所后迫害得吐血。在邮局工作的刘占良、杨春利被非法劳教,还扣掉全体职工的全年奖金,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

二零零八年马永乐指使手下共非法劳教十五人,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为了诬陷原刑警大队长魏海河(全国优秀警察 、一九九七年因冠心病修炼法轮功),将他和经营旅馆的女儿魏艳丽(不炼功)、服务员殷宝印、来家串门的殷宝仙 、开批发部的王海旭(二十多岁的姑娘)母女俩绑架。派出所副所长曹朝伟 、张辉把殷宝印、王海旭带到太行监狱的刑具房逼供。曹朝伟用小棍不停地敲打殷宝印的踝子骨,逼她做伪证诬陷魏海河。王海旭被打得大声惨叫,外边都能听到,四天后送到看守所时,披头散发,两眼发呆,精神恍惚,脸也变了形,亲属都认不出来。诬陷魏海河父女俩的材料在县检察院和保定劳教委员会之间来回四次,不予认定,马永乐坚持了三个月,硬要迫害,最后非法劳教父女俩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涉嫌玩忽职守罪的马永乐,竟于同年七月二十七日走马上任保定市高开区公安分局局长,对此满城县社会各界无比气愤:这样的败类,在满城县祸害完了,还要去祸害另一方!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马永乐的下属高开区派出所绑架保定市女法轮功学员郝志平、王平,劫持到拘留所。

15.易县:偷了钱再“坑”人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晚七点左右,裴山村法轮功学员马登江的妻子张士英正在叠衣服,易县国保大队长田国军、城镇派出所所长郭进启,县公安局李进成、崔建华、张海燕等十几名恶警翻墙闯入家中,进行了土匪似的大洗劫、查抄。马登江夫妇上前阻拦,恶警将二人按倒在椅子上不能动,毫无人性的将屋里屋外全部抄遍,抢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刻录机,还将准备盖房子用的一万元现金偷走,连家里的手电筒、孩子用的录音机、农用工具、一元面值的硬币都抢走了,家里一片狼藉。将家中的所有财物洗劫一空后,将马登江夫妇拖入警车劫持到县国保大队。当天夜里,恶人田国军对马登江罚站、非法审问,马登江不配合,田国军又穷凶极恶的进行殴打,双手左右开弓打耳光,进行人身攻击,耳朵被打坏,听力受阻,打得马登江不省人事晕了过去。马登江、张士英被关进看守所。两个月后,张士英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病状“保外就医”,马登江被送到保定劳教所迫害四个多月,直至生命垂危才放人。

17.博野:抓人、骗人

二零零八年的一天,博野县小店乡东杜村法轮功学员卢彦坤刚从地里收麦回家,公安局胡志光带领四个人,非法抄家后就把她抬上车强行带走,看守所体检,她高压180,低压100,说明天放人,第二天却将她送到石家庄非法劳教一年。八十多岁的母亲三番五次到公安局要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女儿回家不久老人就离世了。

18.阜平:上车注射接着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晚,阜平县公安局长王益民、副局长翟向宇指使国保大队指导员郭锦贞、范振华等二十多名警察、恶人,绑架了大台乡桃园村五十多岁的杨胜利、孙明荣夫妇(夫妇二人任大台中学教师,孙明荣退休),非法抄家,劫持到县拘留所。当晚,郭锦贞写报告并给北京公安局打电话,调查在北京工作的女儿(未修炼)。夫妇俩被迫害得出现心脏病症状,在阜平县医院一天二十四小时有恶警和教委派人看管。二十五日,警察把病危中的孙明荣抬上车送石家庄劳教,途中昏过去,掉转车头拉回阜平医院输液、输氧,三天后又抬上警车。上车注射了不明药物拉上就走。到了石家庄,警察们把不省人事的孙明荣抬进河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杨胜利被非法关押迫害五十多天。

'王益民'

19.望都:“共产党对你们就不讲法律了”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望都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志勇给固店镇二十里铺刘淑敏打电话。

王:你的电脑还要吗?让我说别要了,买台新的得了。

刘:电脑是我家的,我没有理由不要啊。

王:这儿这么多,哪台是你的呀(做找的语气)要不你自己来拿吧。

刘淑敏来到国保大队,王志勇和周润学把她堵在屋里。

王:今天你来得写一个保证不炼了,不然就别走了,其实也没什么,写个不炼了你回家再炼,我们就不管了。

刘:今天你打电话是让我来拿电脑,可你这儿没有。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你说谎欺骗,还逼我说谎写保证,不造假就构陷,问一下,你执行的这是什么法律呢?

王:现在就兴这个,不造假怎么干工作?

随后,王志勇、周润学强行把刘淑敏投入看守所,给她定了个 “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大罪名,被非法劳教一年。

刘:我要上诉,我都有哪些权利?

王:共三条。第一条你没有了,(看了看)第三条也没有了。

刘:我为什么只剩第二条,你们得按法律办事。

王:(又看了看)第二条也没有了,共产党对你们就不讲法律了。

其实,共产党对谁也没讲过法律,因为它的根子就是无法无天。

20.蠡县:电大教师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蠡县电大教师赵丽梅被公安局副局长刘文利、南庄镇派出所多人绑架。

警察强迫她躺在公安局办公室水泥地上,刘文利指使人拽着她双手双脚翻转身体,一会儿脸朝上,一会儿脸朝下,折腾一夜,一警察在她心脏部位踩了两脚。第二天早晨,赵丽梅非常难受,吃力的爬到椅子上,想坐一会儿,一个警察立即把她从椅子上扯下来。在拘留所两天,她被敲诈三百五十元饭费,亲属送的一箱方便面等食品也不见了踪影。在看守所,赵丽梅正告二个偷拍录像的人法轮功是冤案,不要参与迫害,给自己留条后路,恶人以此作为 “口供”把她非法劳教一年。

21.涞源:“这不叫骗,叫手段”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涞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打电话给石道沟村主任亢永利,通知法轮功学员左泽文到国保大队领取三轮车,说赶快去,过后就不给了。左泽文和老伴去了,被告知车在派出所,警察张方开车过来让左泽文上车到派出所去取车。左泽文上车后,张方直接送到高阳劳教所把他非法劳教了。

到晚上八点老伴还没等到丈夫回家,到村主任家问情况,村主任给国保打电话才知道左泽文已被非法劳教。第二天村主任和左泽文的妻子一同到国保要人,村主任质问魏金魁:“为什么欺骗我,还让我去骗别人,让我如何做人,如何面对全村百姓。”魏金魁说:“这不叫骗,叫手段,你没错,你只是传传话,你应该维护的是党。”又指着左泽文妻子说:“你以后不准找亢永利。”

22.博野:老太太成了“在逃犯”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博野县刑警大队长高俊岭等四人闯入城东乡于堤村代晓霞家,声称母亲张国芬是网上在逃犯。代晓霞把住门口评理,说妈妈炼功后病都好了,她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住姑娘家合情合理,不存在“在逃犯”,你们迫害好人犯法。

高俊岭打电话,叫来公安局副局长徐博福、城东乡派出所所长陈健彪和警察蒋志发等十多个人,把几间屋子翻得乱七八糟,最后将人带物(电脑包、鼠标、多功能插头、手机卡、无线上网卡二个,一百个玉坠,部份卫星大锅配件和几台信号接收机)拉走。第二天,张国芬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石家庄女子劳教所。

23.高碑店:“惠贤居”遭劫

高碑店市高三大队法轮功学员王铁强在一零七国道边开了家“惠贤居”饭店,买卖红火。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五点多,保定市国保警察、高碑店市公安局长朱立新、国保大队长赵克军、赵军、施佳培(音)和北城派出所所长杨长海、指导员苏文浩等十六名警察,以及五、六辆警车包围了饭店。他们驱散正在用餐的顾客,强行绑架了王铁强。

穿便衣、戴墨镜,极力掩盖犯罪面孔的保定市国保大队四名警察,指挥这帮人土匪似的用木棍打碎库房玻璃,砸门撬锁把楼上楼下十几个房间打开,翻了个底朝天,一些物品遭毁坏,饭店监控电脑主机、两部手机等很多私人财产被抢走,饭店一片狼藉。他们没有翻到要找的东西,气急败坏地对邻居家踹门撬锁,翻箱倒柜,一直折腾到晚上七点左右。

第二天上午,北城派出所警察继续来饭店骚扰。王铁强被劫持到拘留所,后送高阳劳教所迫害一年。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脑子大受刺激,不能说话和行走了。

24.大变脸

张莲芬,女,四十二岁,阜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张莲芬乔迁新居,许多人前来祝贺,十点多钟警察闯进家里,治安大队长高春雷,指导员李建平,张阳等十几人要绑架张连芬,七十多岁的老婆婆急了:“她做了什么事,你们想抓就抓?”在众多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的谴责下,他们仍把张连芬劫持,抢走大法书,并非法录像。第二天下午高春雷给张莲芬看了一张拘留十五天的纸,但一上车就送到石家庄河北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

九、滥用法律,桩桩冤案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保定各地法院盗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判法轮功学员。但是,中国所有法律没有一条提到法轮功是这样的组织。恰恰相反,法轮功“真善忍”的高尚理念为各国人们所敬重。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公民重德行善做好人属于邪的,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何为正。打击善的才是真正邪的。中共讲“无神论”,不信因果报应,故能愚弄同胞自相残杀,多次运动造成八千万冤魂而毫无愧色。如此一个涂炭生灵的杀人集团,竟诬陷别人为邪教,简直无耻至极。那些贪官庸官色官在法庭上“正襟危坐”,装模作样,打着法律的旗号草菅人命、迫害善良,又是何等的横行霸道。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维护中国人的知情权,其行为方式及物品,非但不是罪错的证据,反而是为国为民的功德。他们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可歌可泣。而那些酷刑逼供、伪证构陷和阻止律师的所谓执法者们,才是法律真正应该惩处的对象。

1.易县张东生等十一人案:多人几死生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易县公安局长张五进、伙同副局长张建华、县委书记刘金勇、 “六一零”头目宋海振、政法委书记于连友,指使国保大队田国军、张海燕(女)、冯德成、许淑珍(女)等人,数天之内在易县、涞水、北京市房山区绑架法轮功学员近五十人,其中十一人被易县法院非法判刑。

张五进、张建华等人绑架后连夜刑讯逼供,在老虎凳、铁椅子、电棍、毒打、几天不许睡觉等酷刑折磨下,多人昏死过去多次。还威逼带他们去抓其他人,不去就往死里打,抓不到也往死里打。

十一人被非法判刑:涞水县张东生、曹小刚、闫和泉、张长生、石文水(越南老山前线二等功臣)分别是十五、十三、十一、十、九年;易县李桂敏、马秀芹、胡胜华、鞠志恭分别是十三、九、八、七年,其中李桂敏在易县看守所上诉期间被迫害致死,鞠志恭在唐山冀东监狱被迫害成半身不遂;北京市房山区张文心、张福祥均为八年。

其他法轮功学员每人被张建华、张五进勒索现金五千至几万元不等。

2.定州张立君等六人案:恶警酷刑致三人死亡

二零零二年四月,定州市张立君、周剑、李冰寒、王娟、支翠芹、王红英、邸国珍、辛占芬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前六人分别被枉判十二年、十二年、十年、十年、七年、四年。年轻的王娟到监狱十天死亡,邸国珍、辛占芬二人放回家后都相继含冤离世。

在看守所,警察逼问真相资料的来源,李铁柱、陆书军、周辉等人把李冰寒双手抱膝铐上,用一根木棍从膝盖处穿过去吊起来,整个人呈卷曲状仰面朝上,再朝头部和身上狠打。李冰寒被所谓提审,一出去就是两天两夜,人回来时奄奄一息,伤痕累累,身上没了好地方。他们还将她们的双手铐住,用毛巾套住手铐抡起来往地上猛摔,或揪住头发转圈然后再揪住往地上摔,木棍打,脚踹,拳头专朝乳房部位砸。

'周辉'

3.阜平张秀忠案:惧民知真相,该放就不放

张秀忠,男,五十一岁,阜平县赵家沟村法轮功学员,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晚上,张秀忠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到城南庄去发真相资料。次日凌晨两点左右,被城南庄派出所警察绑架,抢走张秀忠的五菱客货车和手机。在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进辉抢走他身上现金一千四百多元,把他双手铐在暖气管上。在看守所,被所长赵玉林、指导员张占红、狱医李新波指使几个犯人野蛮灌食。非法关押一年后,张秀忠身体水肿,满身疥疮,行走不便,说话困难,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想不起女儿的模样),医院诊断心脏也出现严重问题,在此种情况下,仍被阜平县法院诬判四年,劫持到唐山市冀东监狱残害。责任人:审判长肖明山,主审杨建新、李俊英,书记员刘胜玉。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4.涞源李艳萍案:如此取证

涞源县后泉坊法轮功学员李艳萍,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被县国保股警察张芳、白树田从家中绑架,之后被县法院枉判六年徒刑。

如此取证

在公安局李艳萍惨遭刑讯逼供二十多天,面部肿胀,左眼只能睁开缝,手和胳膊青紫一片,被电棍电出一个个黑洞。张芳下手最为狠毒。

李艳萍被绑架后一直下落不明,丈夫张彦亮到公安局打听消息,却被警察张芳逼着做笔录。一会儿,国安股股长魏金魁走进屋来:“他老实不老实,不老实就拘他。” 二人恐吓一番,张芳拿起一叠纸让张彦亮签字。张彦亮说:“我看你尽写的啥?” “不用看,都是你说的话。”张芳回答。“你不让我看,我不知道你写的啥,我不签” 。“快签吧,签了你就可以走了,不签你走不了!”张芳就是不让看笔录。张彦亮害怕被他们拘留,家里孩子没人看,只好违心地签了字。

制止与否认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涞源县法院对李艳萍非法开庭。既没有通知家人请辩护律师,也没有指定律师。法庭上,当宣读张彦亮的证词时,他非常气愤,要揭露公安编造证词,却被法庭制止。李艳萍进行自我辩护:“我是好人,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没罪。”在揭露张芳等警察暴力取证时,法官又以庭外调查为由制止,不许当众说出。一个多小时后宣布休庭。

三月十五日上午,法院二次非法开庭。两旁的过道上站满了人,近百名法轮功学员旁听。公诉人否认警察暴力取证,李艳萍陈述监室有三人可以作证,被法官制止。李艳萍声明自己“信仰自由”要求无罪释放。四十多分钟后草草休庭。

人心与征兆

法轮功学员在法院门口,向警察讲真相,要求无罪释放李艳萍,有些警察被感动。警车在法轮功学员“法轮大法好”的呼喊声中匆匆离去。当天下午,涞源县城一辆标有“检察”字样的警车突然起火,黑烟滚滚,在车旁闲聊的司机竟毫无觉察,待消防车赶到将火扑灭时,警车已烧成黑炭。

5.蠡县冯文珍等三人案:法律赛儿戏

蠡县公检法联手迫害三位中老年妇女,不断抛出伪证,黑箱判决冯文珍(四十九岁)七年、崔树美(五十六岁)和崔小先(六十二岁)三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冯文珍、崔树美和崔小先在讲真相时被绑架。国保大队长王军昌和公安局、县委等几十人闯入南关村,他们头戴钢盔,街道戒严。抢走她们三家所有的修炼资料、讲真相物品,以及冯文珍家的电视机、影碟机、一千多元钱,崔树美家的彩电、影碟机、脚蹬三轮车等,并卖掉崔树美家的大铝盆、打气筒和废纸板。二十一日,蠡县邪党“六一零”停停发崔小先的工资。

害怕律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官方开会定好判几年,企图秘密开庭走个过场。他们认为一手遮天,没有人敢为法轮功学员说话,北京律师的出现使他们惊惶失措。按照法律程序律师要复印卷宗,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法院,法院怕造假败露留下证据,谎称复印机已坏,律师要求自带复印机,法院仍不同意。律师据理力争,只同意手抄一些内容,结果发现漏洞百出。

做贼心虚

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提前两天开庭。法院如临大敌,“一一零”警察配戴警棍、钢盔,排列两行守大门,门内是武警。公安局副局长刘文利、国保大队长王军昌, “六一零”正副头目张跃贤、徐永刚和田利辉等人守在门口。张跃贤和田利辉藏在轿车内,开着转悠给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偷偷录像。名为“公开审理”,却只有直系亲属带身份证才能入场。

一审尴尬收场

九点半非法庭审开始。检察官读完起诉书后,她们三人说证据都是假的。接着,律师堂堂正正为法轮功辩护,法庭鸦雀无声,有的法官流露出佩服的眼神,审判长也频频点头。因为造假太多,日期和数量都搞混了,公诉人更是蒙得摸不着头脑。法官问公诉科科长马永贵:“这是怎么回事?”他的手哆哆嗦嗦来回翻案卷,也不知该怎样回答,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是怎么回事?”三位律师正义直言,慷慨陈词,法官们个个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审判长见状只有宣布休庭。

见证佛法

人们从法院出来,只见太阳周围有大大小小无数个法轮在旋转,很多法轮功学员激动地流下眼泪,见证了佛法的神圣,围观的群众包括警察和 “六一零”人员也都看到了,一个人拽着徐永刚的衣服说:“快看法轮!” “六一零”的头目和警察们都耷拉了脑袋。

难以自圆其说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二次开庭。王军昌再造 “七份证明”,推翻了第一次开庭的所有伪证,可是新的伪证更是难圆其说,经不起推敲。比如,国保大队称举报人是蠡县滑岗村民陈永波,但律师和滑岗村委会核实,该村并无此人;对冯文珍非法抄家现场造假,她家是水泥地面,照片上却是瓷砖地面……面对北京律师的声声质问,法官们瞠目结舌,尴尬至极,二审也不得不草草收场。

枉判

公安局伪造证据,检察院、法院非常清楚。检察院本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也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依法判案。但三家互相包庇,沆瀣一气,不管一审二审怎么审,最终还是冤判冯文珍七年、崔小先和崔树美三年徒刑。这些执法者玩弄宪法和法律,以权代法,根本原因是县委书记吕坤力、副书记宁洪茂、政法委书记马义民和 “六一零”头目张跃贤等人在幕后操纵,还有保定中级法院的撑腰,他们的卑劣表演正是所谓“依法治国”的真实写照。

6.高碑店张德明案:律师正义辩

高碑店市白沟镇小营村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德明,二零零八年三月在看守所两天三夜不准睡觉、吃饭,国保警察做了七次不同的笔录,被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多名正义律师为张德明打抱不平。

公诉人红着脸走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高碑店市法院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大义凛然、沉着冷静、辩护有理有据,问得公诉人面红耳赤,哑口无言,审判长宣布闭庭。公诉人红着脸一溜烟向外走,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追着他讲真相,他连声“好好好、是是是”。

“我们本来就不讲理!”

后来高碑店市法院将此案报保定市中级法院,保定中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刑庭庭长张建军对律师说,要整理整理“补充证据”,不再开庭了。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张德明被非法判刑六年。上诉状被保定中院驳回。北京律师质问保定中院:“你们怎么不讲理啊?”一法官竟大言不惭地回答: “我们本来就不讲理!”

7.易县王德谦等七人案:中共法庭驱赶旁听人

易县法院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枉判七名法轮功学员:涞水王德谦四年,易县李保金三年,王亚芹、王静华、钟淑花、隗友贵、许桂芬五人缓刑。王德谦、李保金不服,上诉保定中级法院,中院要求易县法院重新审理。三位北京律师给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再次非法开庭,法院楼上大厅明明空着,却安排在约十二平米的狭小会议室。一大早,王德谦、李保金的很多亲友和村干部赶来旁听“公开审理”。警察们吼叫、驱赶、推拉众人,只留下王德谦、李保金每家三人旁听。法庭上,公诉人和警察等人如同在自家饭馆高声吆喝,随意出入,而在五个小时庭审中家属想上厕所,警察却许出不许进。

官方丑态

公诉人高建胜——试图用电脑、打印机等作“罪证”,律师反驳:这些与本案没有关联,也不具合法性,不能作为犯罪证据,因为这些东西是他们的私有物品;拿出证人证言,律师揭穿有造假行为,同一人签名却出现两种字体;对于派出所所长、警察充当证明人,二人作证的主体不合法,办案警察属于侦查人员,是控方主体的一个组成部份,对本案有重大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公诉人一会儿机械地微笑,一会儿大喊大叫、一会儿拍桌子暴跳如雷,一会儿被驳得哑口无言。整个庭审他出去进来十几趟,坐立不安,几次出错,审判长总是给他纠正。

审判长孙春梅——对公诉人被律师辩得拍桌子瞪眼咆哮公堂听之任之,反而对律师正常宣读辩护词多次制止。她满脸不耐烦,恨不得马上停审。

现任法院副院长杜启国——在法庭上驱赶家属。其人是枉判的主要责任人,按规定本应回避。相反,他两次走上法庭指责孙春梅如何不对该如何审。庭审中途,责令受害者家属到一边站着听,请据说是政法委的一群人坐下。庭审后,王德谦的小女儿追赶押走的爸爸,被他凶恶地揪住撕扯。

法警政委史长春、执行员李会军——协助杜启国粗暴驱赶旁听人员。当律师请法庭卸掉法轮功学员身上的刑具时,史长春在下面板着脸大声叫嚷:“卸什么卸,他叫卸就卸呀,我们就没开过这个先例,不用请示,就是不卸!”

警号131130的警察——态度蛮横,看谁不顺眼就拽出去,李保金的妻子、王德谦的家属都被他剥夺旁听的权利拽出庭外。

国保、 “六一零”人员——在庭上拎着铐子晃来晃去,随便进出。田国军等人,从家属们等候的大厅追到街上,给每个人摄像。又把人们赶到一间屋子里,不许走动,并关上法院大门。

'河北易县法院参与迫害王德谦、李保金及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的人员照片'

要求判无罪

保定律师李纶,面对法官的阻止和公诉人无理智的喊叫,据理力争,围绕信仰法轮功合法展开论辩: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被告人李保金信奉法轮功并无犯罪行为。

北京律师王雅军,从普世价值、宪政精神等层面,论述了对信仰进行惩治的规范体系因违宪而无效。“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宪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中共当局公布的关于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依据;《起诉书》证据不足,逻辑上荒谬,公诉人偷换了法轮功与“邪教组织”的概念,来判定法轮功学员有罪是不能成立的。

王律师进一步指出:“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他说“请各位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王德谦无罪!”

8.望都孙杏坤案:好人有何罪,法官无言对

孙杏坤,女,四十二岁,望都县贾村乡张过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县公安局王建林、刑警队李强等四人,在村干部带领下从邻居房上入院,将孙杏坤绑架。三天后又将其丈夫绑架,非法关押他十一天。

公安、检察院人员通过村干部找到几个村民,欺骗说,你们就说孙杏坤看过法轮功台,她就能提前放回,从轻处理。村民信以为真就做了伪证。后孙杏坤的丈夫找到几名村民,才恍然大悟,又做了更正证明。

十二月十九日,望都县法院非法开庭。检察院公诉人徐永刚以 “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诉讼,孙杏坤义正词严自我辩护,法官无言以对,只得草草收场。提交的更正证明,法院不予采纳。

二零零九年孙杏坤被非法判刑三年,保定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

9.雄县赵武虎案:力辩镇群邪,难中仍慈悲

赵武虎,男,三十岁,安新县法轮功学员,曾是县政府办公室督查承办科长,多次被评为保定市优秀信息、督查工作者。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在雄县被城关镇派出所和国保绑架,后被雄县法院冤判五年。

“熬鹰”酷刑

国保队长郭军学和张路平、高鹏等人到看守所,逼赵武虎所谓 “交待问题”。他们使用“熬鹰”( 不让睡觉)酷刑,闭眼就喊,连续四天。赵武虎两眼发花,头脑发昏,吃东西就吐。后又对他 “熬鹰” 三天。高鹏还对其进行死亡威胁。

“这回检察院丢人可丢大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雄县法院非法开庭。雄县和安新县的国保、“六一零”人员和各乡镇政法人员旁听,只给家属两个旁听位。外面十多辆警车和警察、便衣布在几个道口。

法庭上,赵武虎面带微笑,一身正气,阐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情况,被公诉方打断,赵武虎最后说:“我希望你们都能知道法轮大法好,都能远离灾难。”

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迫害法轮功就是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都是没有依据的”,“国务院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赵武虎弘扬法轮功所做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 “公诉人认定被告人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该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到底是破坏了哪一部法律的实施?”对方无法回答。而且公诉人的所谓证据相互矛盾,漏洞百出,在律师的质问下含糊其辞。

庭审结束后,一些旁听者议论纷纷:这回检察院丢人可丢大了,旁听的人越多越丢人……

同年十一月,赵武虎被冤判五年,事实证明中共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责任人:雄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审判长马献民、韩惠清;检察院副检察长、公诉人苏国庆;公安局苏士亮、郭军学、张保忠。

10.博野翟林亚案:律师被监控

博野县法院诬判六十六岁的小店镇北祝村法轮功学员翟林亚三年,她的律师被监控,四个朋友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博野县法院非法开庭,两位北京律师为翟林亚作无罪辩护。翟林亚指出公诉人许贺民出示的证据是复印件,并与事实不符,许贺民提出做鉴定,因此休庭。

第二次非法开庭前,翟林亚要求见律师,儿子开车拉律师见了面,为此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李志大为恼火,追究打电话的人,并到处找她儿子,要查看身份证和扣押那辆车。七月五日二审开庭,他们暗中录像、跟踪律师和到场的法轮功学员。庭审后,陪同律师在博野县城吃午饭的保定市四名法轮功女学员,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被警察绑架,直接把人劫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

11.曲阳刘顺先案:劳教没送成,加害再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曲阳县国保大队、灵山镇派出所警察把洼子村法轮功学员刘顺先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第二天,将她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体检后拒收。曲阳县公安局不放人,又联系检察院,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法院把刘顺先枉判三年。

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公安局,在所谓二次取证时,灵山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健听从上头指使,妄图盗用盖着洼子村印章的一张空白纸造假,被村民识破没得逞,后来直接找了一个假证人故意陷害。

法庭上,有公安、“六一零”等几十人旁听。北京律师为刘顺先做无罪辩护,办案人员多次阻止,尤其是法院的郭宏伟非常蛮横。他们明知道在违法判案,仍装腔作势。

国保大队长陈建文暗示刘顺先的家人,送礼就放人。非法判刑后,家人质问法官郭宏伟,他却说:“你请律师找谁也不行,这是内定的,对法轮功就是不讲法律。”

12.涿州路进友案:正义与权势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涿州市法院对五十九岁的松林店镇韩村法轮功学员路进友非法二审。主审法官张筱丽专门安排在堆满装修垃圾、旁听席上没有一个座位的第七审判庭,十几位家人只允许进去七人站着旁听,路进友的八十五岁老父亲坐在一个垃圾桶上。

十点左右,两名警察推着一个又黑又瘦、双手被反铐的驼背“小老头”进入法庭,这就是原来高挑、健壮的路进友,家人见状无不心酸落泪。

堂堂正正

公诉人指控路进友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路进友说:“我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书籍是我们用来指导修炼的经书,法轮功宣传资料是我们用来救人的,告诉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个利于社会的好人,我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和危害后果,所以不认罪,要求当庭释放。”

正义与权势

北京律师作了全面、深刻的公正辩护,公诉人自始至终很被动,最后竟瞠目结舌,满脸的窘迫。女主审法官张筱丽更是受不了律师精辟、锐利的辩词,她既吃惊又胆怯,几乎招架不住,如坐针毡,加上她的上司不断打手机遥控指挥,不知如何是好。

——“别念了,与路进友犯罪无关的就别念了……”

——“别念了,别念了,你怎么站在法轮功一边说话……”

——“别念了,别念了,你无权评价国家领导人,也无权评价法轮功是不是……”

——“别念了,别念了,这是法庭,不是学术研讨会,别谈你的高谈阔论,你也别给我们上法律课,我们比你懂的多……”

——“别念了,别念了,还有几篇(页),没时间听你这个,只说观点,别具体论述了……”

张筱丽“泼妇”式的咆哮和罗嗦,完全无视法官的形象,令人啼笑皆非。律师镇定自若,慷慨陈词,一字不落地读完辩护词,彻底挫败了她的“坐地虎”气焰。

非法开庭结束后,八十五岁的老父亲想和跟前的老儿子说句话,被张筱丽无情地恐吓,法警急忙把人推走;妻子紧跟几步也想和丈夫说上一句话,法警回头作扬手打人状。他们这号人虽然对老百姓飞扬跋扈,但就在开庭前一个多小时,检察院一辆警车的车头突然被迎面驶来的一辆车撞烂,却不得不使他们感到这不祥之兆的惊恐和后怕。

附:路进友的老父亲给涿州市公、检、法的信

涿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各位警官、检察官、法官们:

我叫路景顺,是松林店镇韩村人,今年八十五岁了,是路进友的父亲,可以说路进友是我现在生活的唯一依托。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涿州市公安局、国保队长杨警官带了几个人把我儿路进友从家中带走,现在路进友被关押在涿州市看守所已经八个多月了,听说近期对我儿进行再次审判。

在此我想再和你们说两句心里话:我儿路进友以前抽烟、喝酒、打麻将一样儿不差,身体不好、坐骨神经疼、骨刺,吃了好多药不见好,不敢干重活,家中还有一个双耳失聪的儿媳,炼功后不但病好了还改掉了抽烟、喝酒、赌钱的坏毛病,对我也还孝敬,虽说有时也觉得他活得挺累,心里没个算计,有些傻气。可细想起来,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子骨好了,他对别人说是法轮功救了他,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乡亲,希望更多的人病好,助人为乐,这不是好事吗?村里人就讲个人缘,祖上有知也会为有这么一个儿孙感到高兴。

然而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做好人却要被抓捕,还要被判刑坐牢。难道我们国家不需要好人吗。你们都是有文化、有知识、懂法律,肩负着教化老百姓的责任,请你们说说这犯了什么法了?不是说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吗?我不明白做好人和叫人做好人对国家有什么危害?难道政府还想叫人学坏吗?

老百姓都知道,打击好人就是对坏人的表彰,反过来我也想问问你们,你们这样做,是在保国安民、还是在祸国殃民?我对你们的做法不理解,我年岁大了,身边需要人照顾,我想你们也有妻儿老小,也是父母生养的血肉之躯,相信你们一定有人的善心存在。别嫌我说话不中听,人做事都应该想一想,对己、对人、对自己的家庭、对国家有没有好处。过去人常讲:害人如害己,帮人帮自家。你们把我儿子放回来!让我老汉也有个安稳的晚年,还我们家往日的祥和,老百姓祥和了,国家不也就安稳了吗?

求你们多帮忙了!先谢谢你们吧。

一个失去依靠的老人 路景顺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发稿:2012年02月19日  更新:2012年02月23日 15: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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