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梁国芬的父亲诉述女儿女婿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受迫害的冤屈:
我叫梁建,是云南省陆良县人。我的大女儿叫梁国芬,四十岁,原陆良县丝绸厂职工,大女婿叫刘谷芳,四十岁,家住陆良县丝绸厂职工宿舍,自营一个首饰商铺。
女儿女婿是修炼法轮功的好人
我的大女儿梁国芬年轻的时候身体就很不好,经常感冒生病,老往医院跑。一九九八年她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通过学习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修炼五套缓慢易学的功法,身体健康了,心情也舒畅了。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原则,时时处处做好人,街坊邻里都称道。
我的女婿看到了女儿的变化,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污蔑法轮功之后,也毅然走进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他也遵照李洪志老师教导的真善忍原则,在家里,孝敬老人,关心晚辈;做生意也绝不欺诈顾客,为人实在,生意做得非常好,有些顾客都慕名远道而来。
被非法抓捕抄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六点多,我的小女儿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头天晚上陆良县国保大队警察到大女儿(梁国芬)家,又到了大女婿(刘谷芳)开的商铺里,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切纸刀等,大女儿打电话叫小女儿去她家照顾她的孩子。
后来我才得知,大女儿梁国芬被非法关押在马龙县看守所,女婿刘谷芳被非法关押在陆良县看守所。
遭曲靖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秋,我得知陆良县法院要对我大女儿、女婿非法开庭,我们全家十多个人都赶到陆良县法院。当天,曲靖市中级法院四个人到陆良县法院对他俩非法开庭。之前法院并没有通知我们,但我们全家都知道女儿、女婿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他们是无罪的,所以全家上下都到庭了,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后来小女儿告诉我,大女儿、女婿都被送到监狱了,小女儿怕我担心,没有告诉我他们被判刑几年,只告诉我大女儿梁国芬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大女婿刘谷芳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