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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10操控公检法迫害26名法轮功学员始末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零一年初,正是中共开动一切宣传机器造谣污蔑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最疯狂之时,南昌地区法轮功学员为了使本地区民众了解法轮功真相、明白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的好功法,不被中共造谣诬陷的谎言所欺骗,他们采用放真相小喇叭、悬挂“法轮大法好”横幅、散发真相资料、张贴真相不干胶、喷涂大法标语等形式向民众传播真相。

这些做法都是法轮功学员面对严酷迫害、在中共“一言堂”统治,不给公民任何申辩机会的特殊情况下,自己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也是在维护其他民众的知情权,是完全正当的合法行为。

江西省“六一零”操控指挥成立了所谓“二零一”专案小组,由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西湖区法院充当犯罪工具,先后绑架三十余名南昌法轮功学员,大搞严刑逼供、非法判案,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

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因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而得其恶名。“六一零”非法组织遍布各地各级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操纵公检法等部门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过去十余年来罪恶累累。

一、操控公安部门绑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南昌市西湖区政保大队(即现在的“国保大队”)、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专门侦破重要刑事案件的部门)在此项所谓“专案”中充当犯罪工具,采取的刑讯方式严重违法,惨无人道。以下仅以刑警对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张殿真、张莉(女)的残酷刑讯实例对此严峻迫害予以揭露: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晚上十点多钟,西湖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严翊佳及西湖刑侦大队大队长丁之华带领一伙便衣警察在郊外出租房破门而入、将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当年五十二岁)、张殿真(当年四十八岁)等四人非法绑架并抄家。抄去手机数只、PP机数个、现金数千元等物品,他们将陈宝芝、张殿真等人带到西湖公安分局地下室(专门行刑之处)进行审讯。

陈宝芝、张殿真抵制刑警的审讯,刑警们对陈宝芝进行了自二月七日晚上至二月一十三日凌晨为止的五天六夜不间断的酷刑逼供:

酷刑一:反臂悬空吊挂:将陈宝芝的双手臂反到身后,手小臂重叠用绳索捆紧。绳索的另一头穿过房梁的滑轮,由一名刑警抓住绳头;同时又将陈宝芝双脚用绳索捆紧,绳索的另一头亦穿过房梁上的滑轮,由另一名刑警抓住绳头,两根绳头同时往下拉,使受刑人的身体两头离地一米左右悬空。此时,再有一名刑警将一只大腿压在受刑人被拉高抬起的大腿根上,手持木棍对其敲打,吊挂持续时间大约有十五分钟至二十分钟。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二:将陈宝芝背靠墙,双手高抬过肩,分别用活口铐子(越动越紧的刑具铐子)将其双手铐在墙上固定,双脚用铁链子链着(该铁链短,不足四十公分),一个光头刑警就用牛皮带抽打陈宝芝头面部,被他先后打断了两根牛皮带(刑警原先已准备了一根,另一根是陈宝芝自身用的),然后,恶警胡翊文(当年任中队长,现在任西湖刑警大队长)就解下自己身上的用牛筋编制的牛皮带狠命的抽打陈宝芝头面部;当陈宝芝提出要去卫生间,胡翊文不但不准去,反而用双手抓住其双肩,用膝盖使劲顶撞受刑人的小腹膀胱处。并且逼迫他蹲骑马桩,用烟头烧他的面部;

酷刑三:将陈宝芝背靠墙,双手高抬过肩分别铐在墙上固定的铐子上,双脚用铁链子链着。一刑警反复不停地左右开弓打耳光,用巴掌打痛了就改用拳头打。另一名刑警将陈宝芝头部按下使其背部朝上,用肘关节由上往下重力击打其腰背部。

酷刑四:将陈宝芝背靠墙,双手高抬过肩分别铐在墙上固定的铐子上,双脚用铁链子链着。派出所警察李群(当年任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副所长,后提升为所长,现调红谷滩派出所任所长),用穿着皮鞋的脚,由几米外冲过去狠命地踢陈宝芝的右肋,踢得他肋骨骨裂、肝脏严重损伤。

酷刑五:用几万伏的高压电棍电击陈宝芝背部大椎穴及其它要害部位,用方木棍(桌子脚)敲打头部、四肢。用拳头击打前胸、后背。陈宝芝当时被打的昏死过去,屎尿拉身上都不知道。当他倒在地上时,胡翊文还用脚踩他的头面部。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六:熬鹰:在遭受酷刑迫害的五天六夜中,恶警分三班轮流当班进行迫害,而片刻不让陈宝芝合眼,一直遭受恶警的无休止的非法酷刑迫害。

酷刑七:拔指甲(犯罪中止):胡翊文手持专用老虎钳,正要准备对陈宝芝动手拔指甲时,被一位尚存良知的领导看见,对胡翊文用眼神及手势制止。

酷刑八:陈宝芝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关进南昌市第二看守所一周后,又接着对他搞了长达四十八天的狂轰滥炸式的提审,在省“六一零”组织的操控指挥下,本省各地、外省各处有许多邪党“六一零”及公安部门都曾先后到看守所来进行非法提审,提审不分白天黑夜,经常一天都提审几次,甚至寒冷的深夜也被押去受审,每次提审时都由西湖刑侦大队安排刑警陪同充当打手,由于陈宝芝不配合邪恶的提审,曾被办案恶警多次从看守所带出提外审,押到刑侦大队审讯室动刑。另有一次,西湖政保大队的一位头头和副大队长严翊佳将陈宝芝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李晓清两人合铐一只铐子,乘车押到南昌市公安局提外审,由于陈宝芝与李晓清在车上讲了话,一下车,那位头头竟在繁华的大马路边、市公安局大门口,众目睽睽之下狠打陈宝芝的耳光。

由于邪恶的“六一零”、恶警的酷刑迫害,导致南昌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当年牙齿被打落四个、右耳失聪、右肋肋骨骨裂、双臂、双手丧失功能(双臂不能抬起,双手指不能捏握,两手拿不住一只饭碗,右手不能拿筷子。下肢行走困难,多次摔倒,腿部时常抽筋,过了几年才逐渐康复)。

酷刑九:将张殿真双手背靠在墙壁上,又将他两脚向外侧扒开固定用酷刑折磨,将人往死里打;一个恶警由几米开外猛冲过来用穿着皮鞋的脚向张殿真胸部狠狠的踢蹬。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十:坐飞机。四个恶警把张殿真拖到地下室,站在桌子上双手反铐挂在窗栏铁杆上,而后把桌子抽掉,使张殿真双脚悬空,再把粗麻绳捆绑住双脚,四个恶警同时抓住绳子向上拉,使其手与脚在空中成一字型。张殿真被拉疼的大声呼叫,恶警就用擦鞋脏布塞进张的嘴里,使他叫不出声音,直到最后昏死过去,才放下吊绳。张殿真在地上昏迷了几个小时,此次酷刑后张殿真在看守所半年多双手麻痹,拿东西毫无知觉。

酷刑十一:在看守所,恶警胡翊文提审张殿真时,用硬木棍往张殿真头上乱打,打的他眼冒金星、头脑发晕。

酷刑十二:把张莉(女)两手拉开呈一字形铐在钉在墙上的手铐里,又用穿皮鞋的脚猛踢她的腿,致使她腿上的骨头都被踢凹了一块;后又用电棍电她,由于张莉身体遭电击会自然抖动,就由一个恶警按住她不让她动,继续电,连续折磨了她一个下午和一整夜。

另外遭受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黄宝华、黄招萍、赖辉、张淑君、黄东安等人,在此由于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

二、操控检察院、法院违法判刑进一步迫害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于二零零一年八月月十三日向西湖区法院提起所谓“公诉”,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义树、何德敏、代理检察员杨小宁出庭支持“公诉”。继而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非法开庭,炮制了所谓“(2011)西刑初字第236号刑事判决书”,对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大肆进行冤判;判决书上的责任人是:审判长陈敏平、审判员肖书江、代理审判员余珊、书记员江舸。

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南昌市中级法院炮制所谓“(2001)洪刑一终字第221号刑事裁决书”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所谓“终审裁定”,裁定书上的责任人为:审判长黄淑彬,审判员李洪保,代理审判员叶京,书记员庄严。

二零零一年九、十月份,西湖区检察院一位科长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提审时,曾告诉陈宝芝:你们这个案子判刑的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由于你是第一被告,应该会判七年。而到了十月中旬,由于中共邪党“六一零”头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来南昌关注这个案子,于是在省、市六一零的操控下,把该伪案中的最高刑期非法“定”为十一年。

南昌26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操控法院违法冤判刑期如下:
一、陈宝芝被冤判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二、黄宝华被冤判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三、黄招萍被冤判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四、李晓清被冤判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五、孙文章被冤判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六、胡青英被冤判八年。
七、罗文斌被冤判七年。
八、赖辉被冤判七年。
九、黄东安被冤判五年。
十、张殿真被冤判四年。
十一、张淑君被冤判三年(出监狱后,再次遭绑架、关押被迫害致死)。
十二、张莉被冤判三年。
十三、王元鹤被冤判三年。
十四、郑敏被冤判三年。
十七、刘礼明被冤判三年。
十八、曾卫春被冤判三年。
十九、舒明被冤判一年。
二十、毛毛女被冤判一年。
二十一、陶屹被冤判一年。
二十二、车小玲被冤判一年,缓刑二年。
二十三、刘勇刚被冤判一年。
二十四、万基兵被冤判二年,缓刑三年。
二十五、万基勇被冤判一年,缓刑二年。
二十六、朱宇冤被判一年,缓刑二年。

在迄今为止的国务院、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与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的名字,在国家刑法与相关法律解释中,也没有认定法轮功是×教的条文,因此,所谓《刑法三百条》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就没有任何依据套用到法轮功学员头上,完全是缺乏法律逻辑的栽赃枉法,而在省、市“六一零”的操控下,西湖区检察院、西湖区法院却不坚持公正执法,屈从于邪党头目的淫威,违法指控、枉法判案,将按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予以进一步严重迫害,冤判重刑。

在这一桩践踏法律、穷凶极恶的迫害南昌法轮功学员群体的重大冤案铸成之后,充当迫害工具的江西省、南昌市六一零及公安机构竟然获得了中共邪党中央六一零、公安部的嘉奖(如当年的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丁之华等曾去北京接受“表彰”、领奖,丁之华后来提升为南昌市刑侦总队队长),这是怂恿恶警打手们继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惨绝人寰的迫害,是无法无天、倒行逆施的中共邪恶统治的真实写照!

然而,从一九九九到二零一二年,十二年过去了,法轮功还是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还在不顾安危、锲而不舍的对迫害责任人讲真相、进行规劝,是在以德报怨,慈悲拯救他们脱离恶报险境、避开灾难。《明慧网》上登载了上万例恶人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例(包括策划、操控、铸成此冤案的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六一零”主任许晓刚遭报被判无期徒刑),都是对现今仍在敌视、迫害法轮大法的相关人员的警告,“害人终害己”,那些继续为天怒人怨的中共卖命,仍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及中共公、检、法部门的恶人,如不改恶从善,停止造恶业,必将面临恶报加身的天理惩罚与正义力量的人间审判。

曝光恶警电话:

西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兼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丁之华:(现在已调任为南昌市刑侦总队队长):0791—86502990(宅)、13970006188(手机)
西湖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严翊佳0791—86264258(宅)13807918596(手机)0791—86233437(办)
西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翊文0791—88191199(宅)13907004068(手机)
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所长李群:(现在已调任为红谷滩派出所所长):0791—86598333(宅)13970057222(手机)

发稿:2012年02月10日  更新:2012年02月10日 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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